《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9749492
- 上传时间:2023-01-0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5.06KB
《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且是本人所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直接担任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须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
2、具有《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学历。
3、具有助理级及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学科教学的教师未被抽测者,教学成绩在本校领先或提高明显且所教学科所教班级排名进入片区前1/2;
从事学科教学的教师被抽测者,教学成绩在全区排名进入前1/2或提高明显。
从事教学管理或教学研究的教师须在学校的教学成绩在全区排名进入前1/2或提高明显。
艺体综合学科抽测成绩需达到优秀,辅导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比例应达到所教班级学生总人数的4%。
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1)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教研任务;
(2)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担任主研人;
(3)承担过片区及以上级别的示范课(或研究课、献课、讲座)等教研任务;
(4)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片区以上学术、教研会上专题交流或获区级二等以上奖励。
6、每学年至少培养一名青年教师,所培养的教师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上有明显提高。
7、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8、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职业技能达到规定等级。
9、所教学生对其评价良好,是学校教职工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二)校级骨干教师评选除具备上述第六条基本条件外,在评审年限内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
3、具有员级及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学科教学的教师未被抽测者,教学成绩在本校前列或提高明显且所教班级所教学科片考排名进入前2/3;
从事学科教学的教师被抽测者,教学成绩在全区排名进入前2/3或提高明显。
从事教学管理或教学研究的教师须在学校的教学成绩在全区排名进入前2/3或提高明显。
艺体综合学科抽测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辅导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比例应达到所教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
(2)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示范课(或研究课、献课、讲座)等教研任务
(4)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片区以上学术、教研会上专题交流或获区级三等以上奖励。
6、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职业技能达到规定等级。
7、所教学生对其评价良好,是学校教职工公认的骨干。
(三)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除具备上述第六条基本条件外,在评审年限内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从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出发,因势利导,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处理好本班学生的偶发事件,尤其要做好中差生的转化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配合学校开好家长会,努力争取家庭、社会对班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3、一年内获得先进班级、文明班级的次数名列全校前列。
4、班级学生成绩检测在年级靠前。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的各项活动且名次靠前。
6、另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班主任个人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
(2)有班主任论文在校级及以上的刊物发表或获奖。
7、具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
(1)班主任有校级及以上书面通报处分者。
(2)班级学生违规违纪一学年累计超过30人次者。
(以学校德育处《值周记录本》及全校广播通知学生违纪名单为准)
(3)班级学生被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一学年超过2人次者(德育处记录备案)。
(4)班级有学生在校外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
(5)违反师德师风,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6)违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发生乱收费事故者。
(7)从事有偿家教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者。
(四)优秀教育管理人才除具备上述第六条基本条件,在评审年限内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工作量达到规定标准。
2、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本职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洁,无私奉献,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具有先进教育、管理思想及管理理念,在考核年度内所作工作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重大活动(工作)中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做出了突出贡献。
4、从事管理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
年度考核为优秀;
同等条件下考核年度内参与或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课题者优先。
(五)、新聘教师业绩特别优异者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享受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第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破格参评优秀教育人才,但必须从严掌握。
1、教育教学成绩(事迹)特别突出。
2、在学校安排布置的某项重、难、险工作(活动)中有特殊贡献。
3、破格参评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拟评选优秀教育人才总数10%以内
第三章评审比例
第九条校级优秀教育人才评审比例
1、骨干评审比例为在岗教职工人数的13%,校级学科带头人比例为在岗教
职工人数的5%,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审比例为在岗教职工人数的13%。
2、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比例不超过全校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的3%。
3、优秀新聘教师不受比例限制。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条校级优秀教育人才评审程序
1、学校公示优秀教育人才的评审条件以及各类人才的评审职数,教职工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限时自愿申报。
2、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优秀教育人才的评审条件及规定比例逐条考核后,提出候选人。
3、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排序公示。
4、学校办公室指导公示无异议人员限时填写《评审表》并准备相关评审材
5、学校办公室将《评审表》、优秀教育人才分类汇总名单及职工个人资料
上报评审委员会审查。
6、对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年度优秀教育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7、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一条资金来源及待遇校级优秀教育人才奖励的资金一律从学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拨付。
校级优秀教育人才享受相应津贴。
各类优秀教育人才津贴不重复计发,就高不就低。
1、
学科带头人津贴:
1000
元/年
·
人
2、
骨干教师津贴:
800
元/年·
3、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4、
优秀班主任津贴:
5、
优秀新聘教师津贴: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优秀教育人才由学校按学年度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优秀教育人才每学年选拔、评审一次(在每年9月进行),实行动态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称号,并停止所享受的待遇。
1、任职期内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离职的。
2、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4、在兑现津贴时已调离学校者。
第十四条上一级优秀教育人才的选拔在下一级基础上产生。
第十五条优秀教育人才应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并积极发挥带头作用:
1、基本要求: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创新,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2)注重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
严谨治学,不断学习和进修,拓宽专业知识面,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坚持在教学一线,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辐射和学科骨干作用。
2、具体要求
校级学科带头人:
(1)主动完成校级及其以上献课、送课2次以上。
(2)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4)至少培养一名青年教师且进步明显,听评课不少于30节。
(5)至少完成4课时的校级教师培训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
(1)主动完成校级及其以上献课、送课1次以上。
(2)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3)至少有一篇与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4)听评课不少于30节。
(5)至少完成2课时的校级教师培训任务。
校级优秀班主任:
(1)每学年度承担一次校级及以上的观摩主题班队会。
(2)每学年度有一篇德育、班级管理论文交流或获奖。
(3)承担对新班主任的培训和辅导。
校级优秀教育管理人才:
(1)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个人工作成效显著,创造性的完成本职工作。
(2)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评估检查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个人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学校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较上年有显著提高。
(4)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教研、培训、送课等;
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
主动完成校级以上献课或专题讲座一次以上。
第十六条本办法年月日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之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
附:
《攀枝花市第十六小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攀枝花市第十六小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类
别
师
德
教学业绩
(以抽测或片考为依据)
课题
分
值
票
否
决
语、数学科
艺体综合
市级
区级
校级
排名
1/2-2/3
(含2/3)
排名前
1/2(含1/2)
优
秀
良
好
主
研
参
参研
5
10
上
期
下
3
4
2
1
得分
论文(发表或交流)
教育教学技能展示
获奖
荣誉
年度
考核
(优)
国
省
市
区
校
指导学生获奖
级
等
0.6
0.5
0.4
0.3
0.2
0.1
注:
1、分值核算以评审时间接点的上一学年度为准。
2、语、数学科排名进入1/2-2/3(含2/3),以2/3为接点,每前一名加0.5分;
语、数学科排名进入1/2-(含1/2),以1/2为接点,每前进名加1分。
(任教双班者取平均数,另加1分学科工作量分)
3、论文获奖、教育教学技能展示获奖不在荣誉之列。
4、论文及教育教学技能展示处获奖分值以三等奖为接点,每前进一名加1分。
5、指导学生获奖以每生进行核算,多个教师共同辅导取平均值。
攀枝花市第十六小学校优秀教育人才评审表
姓名
出生年月
照片
职称
学历
任教班级
任教学科
是否班主任
年度考核
教育教学工
作业绩情况
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情况
获得各种奖
励荣誉情况
学校审核
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填表须知:
1.本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有些栏目填写不下,可另附纸(A4);
2.请仔细对照评选标准在相应的栏目中如实填写,如没有就填写“无”;
3.本表一式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 优秀 教育 人才 评选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