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年度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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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年度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要点
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3年中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共同”的总体要求,围绕“挺进全国十强”的目标,紧扣“提振信心”主题的总体目标,以“三个转变”、“三大建设”和“四项行动”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创建食品安全示县,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稳中求进、率先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面覆盖
1.强化基层综合协调能力建设。
各镇街食安办要加大自身建设力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抓紧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到位”,使措施更实、力量更强、保障更加有力。
进一步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强化工作职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监管合力。
2.扎实推进基层责任网络构建。
各镇街道要全面推行“一专三员”(食安专干、食安信息员、协管员、指导员)工作机制,有效促进镇街、村(社区)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职责的落实,要使“一专三员”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继续深入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街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统一建立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监管人员实行“四定三包”(即定格、定岗、定责、定标,包监管、包指导、包服务),有效破解基层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监管困局,切实发挥网格管理全覆盖优势,实现监督管理“零盲区”,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动态,及时查处各类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镇街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热爱食品安全事业,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热心人士,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动员他们参与和协助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工作,举报各类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道德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
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以完善信用记录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准则为保障,以健全问题信息披露和守信激励制度为支撑,加快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部门实现共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优惠政策、用地审批、税费减免等挂钩,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
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诚信模范评选表彰、道德讲堂宣传、诚信示范单位创建、肉品可追溯设备、透明厨房试点等活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融资信贷、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对严重失信者限制从事食品行业。
让诚信企业获得遵守制度的红利,让不诚信企业付出生死代价。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突出监管重点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问题仍处在易发多发阶段,我们切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治乱世当用重典,今年,我们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集中时间,在全县扎实开展好四个专项行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四大重点领域实现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4.扎实开展打黑行动。
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食安办要周密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全县布置动员会,发动各镇街、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职能分工,抓好本辖区本职能范围内的打黑工作,切实做到除黑务尽、斩草除根。
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制订出台长效制度,督促整改难点问题。
5.精心组织除残行动。
以严厉打击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为重点,滥用农兽药、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
在生产环节中,对鲜活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种植园区、养殖小区(场),抓好禁限用农兽药使用的排查,督促落实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制度,规范种植养殖行为,追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依法坚决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和生产单位。
在流通环节中,严厉排查和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添加物的非法行为,加大对获证单位及认证登记产品的检查,落实包装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把产地准出关,依法查处超期使用“三品一标”标识和假冒产品的行为。
在检测环节中,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要利用现有检测设备和人员力量,加大对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并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各镇要发挥农残快速检测室的作用,加大检测力度和频率,打造从种植养殖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监测体系
6.稳步推进清证行动。
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专项整治,按照调查摸底、督促自改、联合整治、巩固成果四个阶段进行。
通过清证行动,强力推进“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取缔一批达不到办证要求的单位,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持证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7.积极实施暖心行动。
重点规范农民工食堂、学校食堂,关注农民工和学生就餐安全,分宣传发动、规范提高、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要开展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将工地和学校食堂纳入规范化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组织开展对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重罚,并对相关负责人、食堂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通过暖心行动,使全县建设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发生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原材料采购台帐登记齐全,留样管理规范,确保广大农民工和学生吃上放心饭、安全饭。
三、进一步推进源头治本,发挥示范效应
8.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2345”工程,即在全县创建20个食品安全示范村,3个市级示范乡镇(街道)、4条食品安全示范街、50个食品安全示范点(含5家种植基地、5家养殖基地、10家生产加工企业、10家示范店和超市、20家星级餐饮单位)。
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量化考评指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审查复核工作,健全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调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督促指导,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创建工程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鼓励参与,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道德评议在引领社会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县食安办会同《星沙时报》等县内主要媒体,共同开展诚信经营模范活动、透明餐饮试点、品味2013●我心中最放心的酒楼(餐馆)公众调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餐饮(企业)联合倡议和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专题讲座、参加网络访谈、撰写署名文章等活动,通过消费者广泛参与,评选出一批诚信经营的道德模范,号召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迅速行动起来,主动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道德良心做安全放心食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县食品行业产生“正能量”,对全县食品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产生积极引领作用。
9.加快推进“五大放心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放心猪肉工程。
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监测工作,完善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把源头关。
严格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及监督抽检,严打私屠滥宰。
加快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规范饲料、兽药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使用。
加快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力度,合理布局肉品批发供应销售点。
探索试点推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二是实施放心蔬菜工程。
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严格农药、化肥等种植投入品的规范使用,严查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
开展有机农业生产示范,在主导产业中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试点2个,示范面积500亩,完成有机食品认证2个以上。
加大蔬菜入市检测力度,重点管控农药残留。
三是实施放心作坊工程。
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引导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备案和规范管理。
四是实施放心食堂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点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投入,有力改善集体食堂的卫生设施条件,全面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监测防范,确保集体饮食安全。
五是实施放心粮油食品工程。
建立机制、规范管理,2013年在县域开业6家“放心粮油食品”示范店,为居民提供优质粮油食品。
四、进一步提升检测水平,构建共享平台
10.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统筹检验计划,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监督性抽检和评价性抽检,全年全县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20200批次(含快检),逐步实现食品安全检测全覆盖。
统筹检验经费,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统筹检验信息,建立检验信息交流和通报协调机制,构建检验检测信息沟通平台,严格执行食品检验检测信息报送、汇总、分析、发布等制度,促进检验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互信。
统筹资源利用,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作用,扩展检测项目,强化检验装备,配强技术人才。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自检制度,提高自检率。
11.启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依托市食安办综合信息网络,健全我县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构建一个以县食安办为支点,镇(街道)、村(社)及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终端的,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流渠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严格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完善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12.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修订完善《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指挥决策、应急队伍反应及应急监测、报告和处理等工作机制。
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落实《县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突发性信息报送主体责任。
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置不及时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食安意识
13.丰富食品安全宣传载体。
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采取上门普法、食安专家讲坛、制发法制读物、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五进”活动,着力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要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的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识、辩假识假知识,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落实《县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14.深化食品安全培训教育。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科学编制培训教材,加强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各监管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争取每年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轮训一次。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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