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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尽心上》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无辞让之心,非人也;
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辞让之心,礼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公孙丑上》
至于家喻户晓的“人之初性本善”一语,则出自南宋王应麟编著的小学教材《三字经》。
《三字经》开篇即云:
“人之初,性本善。
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
”
说“人之初,性本善”,又说“苟不教,性乃迁”,就令人有些不解了。
既然人性本善,那么,即使不对孩子进行教育,孩子也不至于“性乃迁”吧?
在没受善或恶的教育的情况下,即使其“性乃迁”,也会顺着其与生俱来的善良天性演变,怎么可能会变坏呢?
而《三字经》的意思分明是,如果不对孩子进行教育,其善良的天性也会发生改变。
而常理是,孩子受后天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性情才会发生改变。
如果不去教孩子作恶,孩子会改变其本来就有的善良天性吗?
如果在孩子没受任何教育的情况下变得不善了,那么,其本性还是善的吗?
再说,我们自古以来的教育都是教人向善,有教人作恶的学校吗?
如果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为什么还要让孩子从小就接受向善的教育?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于是,在孟子提出人性本善理论之后,又出现了荀子的“人性本恶”理论。
《荀子》中,其中一篇就题为《性恶》。
文中说: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又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
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
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
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从小就要教孩子向善。
恶是不用教的,因为人性本恶,孩子无师自通。
应该说,在先秦时期,无论是“性善说”还是“性恶说”,谁都没有一统江湖。
而到了汉武帝时代,行“罢黜诸家独尊儒术”之恶政,孔孟学说这才成为主流,虽然也有人将荀子归为儒家学派,但其“性恶论”已不为人们所重视。
儒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但孟子毕竟是“亚圣”,比儒家的开山鼻祖孔老夫子还低一个档次。
那么,我们感兴趣的是,孔夫子是如何论说人性的呢?
在《论语》中,孔子并没有明说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但这个老滑头给后人留下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意思是,人的本性是差不多的,但每个人后天受到的教育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却很大。
那么,这“相近”之性到底是善还是恶?
他老人家就没了下文了。
不过,从孔子的另外一些言论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出孔子的观点。
如,子曰: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子曰:
“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富贵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孔子还认为: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可见,孔子是承认人生来就有欲望的。
好逸恶劳,嫌贫爱富,贪权好色,趋利避害,这是人的天性。
所谓“性相近也”,庶几谓此?
而孔子不厌其烦地对君子和小人的论述,则是进一步来说明“习相远”。
孔子便说,他每天都要“三省吾身”,一遍一遍地反省自己、检讨过失,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君子”,而不是一个“小人”。
被认为是全面继承孔子衣钵的孟夫子错误地理解了孔子的“性相近”说,认为人性本善。
而与孟子同时的告子,则持“人性本无善恶”论。
他说:
“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又说:
“生之谓性。
”“食色,性也。
”(见《孟子·
告子》)也就是说,人之初,一切都是出自生之本能,无所谓善恶。
其实告子才是真正理解孔子思想的人。
二,人之初,性本私
告子认为人性本无善恶之分,那么,人之本性到底是什么?
婴儿刚出生之时,既不懂何为善,也不懂何为恶,他(她)只有生之本能。
譬如饿了便哭着要吃奶,他(她)不会去想他的哭喊是否会引起大人的紧张、不安甚至烦感,他(她)也不管吃奶是否会影响母亲的身体健康。
这是孩子的一种本能!
似这样一种生理本能的需要,是善还是恶?
我认为:
生之本能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这是一种“私”。
人之初,性本私!
其实不仅是人具有“性本私”的特性,世间各种生物,都有这个特性。
一只母猪生了一群小猪,如果所生的小猪们数量少于母猪乳头的数量,那么,小猪们会各吸各自占下的乳头,相安无事;
如果小猪们数量多于母猪乳头的数量,那么,小猪们会挤来挤去,争取自己先吃到奶。
这就是本性自私的反映。
我们在山中旅游时,常发现山谷的树木都长得非常高,这是因为树要生长,就必须得到更多的阳光。
为了得到更多的阳光,每棵树都必须向上猛长,如果不奋力竞争,就会被其它树木遮蔽,就会见不到阳光,等待它的将是孱弱和死亡。
小孩子也是如此。
孩子从小就有一种生之本能,这种本能,就是尽可能地满足自己生长、生活的需要,这是无师自通的。
有人可能认为小孩子天真可爱,天性应该是善良的。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因为小孩子不懂什么是善恶,所以既不会行善,也不会作恶,因此让人感到天真可爱。
小孩子关注的,只是自身的利益。
你有好吃的、好玩的不给他(她),他(她)会用哭来抗议,你给了他(她),他(她)立即会破涕为笑。
孩子长大了,有的会变成一个君子,有的会成为一个小人,其实这是其后天受到的教育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化对其的影响所致,但其自私的本性是不会变的。
孟子是主张人性本善的,但他一不留神,也说了实话。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当然比鱼贵重比鱼好吃了,如果两者都可以得到,孟老先生是连鱼也不放过的;
如果只让他挑一样,他毫不犹豫地挑选熊掌,一点孔融让梨的风范也没有。
指望孟子这样的思想觉悟,我们能实现共产主义吗?
三,“灭人欲”实是“灭人性”
孔子是承认人生来就有各种欲望的,儒家学派也不否认这一点。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但如何对待人欲,儒家学派却步入了歧途。
南宋理学家们倡导的“灭人欲,存天理”,便是典型的代表。
人欲果可灭乎?
吾未知其可也。
别人不说,就说提出这个观点的南宋理学代表人物朱熹,他的私欲就很强,他见到两个尼姑不错,竟娶她们做了小妾。
监察御史沈继祖上疏弹劾朱熹,除了举他娶二尼为妾的例子之外,还说朱熹与儿媳偷情,吓得朱熹慌忙上疏认错,说自己“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
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形象一下子轰然倒塌。
倒也不能说所有人都做不到“灭人欲”,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我不举雷锋的例子,因为近年有资料披露,雷锋有高档手表,还有个女朋友。
雷锋每做一次“好事”,都要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下来。
据说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奇怪的是,他的连队总会收到外地群众寄来的感谢信,而且,他做的好事,全国人民都知道。
所以说他有私心,私心还非常重,这个例子不典型。
典型的例子还要从古代找,谁让咱是“文明古国”呢!
明代就出了个“灭人欲”的典型,姓海名瑞号刚峰,这可是个妇孺皆知的“清官”!
此人中理学之毒甚深,已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海瑞前后“九娶”,两个妻子被休弃,一个妻子暴死,一个小妾自杀。
最令我气愤的是,海瑞为了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竟将自己五岁的小女儿活活饿死。
理由可笑得很,是因为小女孩吃了男仆送她的一个饼子。
男女授受不亲嘛!
五岁的女孩也是女性,怎么能随便吃男仆送的饼呢?
这不是有辱海清官的清名吗?
于是海清官大怒曰:
“女子岂容漫受僮饵?
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
”就这样,五岁的小女孩竟被饿死了。
朱熹与海瑞,其实是一丘之貉。
他们都是在“存自己之天理,灭他人之人欲”,亦即老百姓常说的“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他们之“灭人欲”,其实就是“灭人性”。
朱熹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似这类“存自己之天理,灭他人之人欲”的伪君子我们见得多了,不足为奇。
令人称奇的是海瑞这种“另类”,可能五百年才出一个。
就如三条腿的鸡、一只脚的鸭,只是些怪胎,不是物种的共性。
指望这种另类来说明人欲可灭,无疑证据不足。
海瑞灭女儿的小欲,是想维护自己的正人君子形象,其实这仍是一种私欲。
早就有通达之士看破了那些假道学伪君子“存自己之天理,灭他人之人欲”的伎俩。
如清初思想家颜元质问:
“欲之不存,性将安附?
”说明人若没有了欲望,也就失去了人之本性。
曾任《四库全书》编纂官的学者戴震也指出:
“圣人必顺人之情,遂人之欲。
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在《报孙会宗书》中说:
“夫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
”就是说,属于人之常情的东西,圣人也不会去禁止。
为什么讲“顺人之情,遂人之欲”?
因为这是人之本性——人之初,性本私!
人之私欲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是灭不掉的,也是禁不了的。
四,“性本私”并不等于“性本恶”
说“人之初性本私”,而且说人自私的本性是灭不掉的,也是禁不了的,可能许多人不以为然。
有人会举一些道德之士的嘉言懿行来反驳。
不错,我们自古以来不乏道德高尚之士,但我们不能因为他们道德高尚就否定他们有私心。
只要是心智正常身体健康的人,都会有七情六欲,就必然会有私欲。
公而忘私的人可能有,但大公无私的人,从来就不曾有过!
人们不愿或不敢承认“人之初性本私”,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将“私”与“恶”等同起来了,一提到“私”字,人们就觉得“罪莫大焉”,什么“要斗私批修”、“要大公无私”、“狠批私字一闪念”、“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私”字竟成了一个人人不耻的字眼。
明明是私有企业,大家却不敢理直气壮地叫,偏要改说是“民营企业”,好像一沾上个私字,就沾上了罪恶。
其实,“公”与“私”并不是矛盾的两极,人之私欲,并不一定就会妨碍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
“私”也并不等于“恶”,“性本私”不是“性本恶”。
但是,“性本私”毕竟很容易演变成“性本恶”。
那么,什么情况下私会变成一种恶呢?
我认为:
当人因为一己之私利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并进而损害社会公义的时候,“私欲”会变成“罪恶”。
如果人在维护自己的私利的时候并未损害别人的利益、亦未损害社会公义,那么,这种私欲是正当的,应该得到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尊重,法律也要对此予以保护。
尊重人类共有的东西,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西方法学中所说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不去正视人的私欲,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人的正当私利,动不动就在“公”的名义之下粗暴剥夺人的私有财产和权利,这才是最大的恶!
人的私心不被承认,人的私产不受保护,那么,人人会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怖之中。
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反人性的社会。
一个反人性的社会,必然会使人失去创造力,必然会使社会失去前进的动力。
这样的社会,也必然是个腐朽落后的社会。
五,“性本私”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
人之初,吃喝拉撒睡皆处于本能状态,并没有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
而人之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靠的是后天的教化。
人自牙牙学语之时起,就开始接受成人的言传身教。
人们都是教孩子向善,无论是社会观念还是文化传统,都是教人向善的,没有教人作恶的。
这是因为,人性本私,而私欲若不合乎社会道德规范,就极易导致私欲膨胀,私欲膨胀,必会损害他人的利益,直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每个人都不会容忍他人的私欲膨胀,所以总是教人向善,总是教人公而忘私,总是教人先人后己,总是教人无私奉献。
让别人公而忘私、先人后己、无私奉献,这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起码对自己无害。
所以,人们才乐于宣传公而忘私,赞美先人后己,鼓励无私奉献。
没有人愿意别人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于是,成人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便渐渐达成一种共识,那就是将公而忘私、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作为一种社会公德肯定下来,让全社会都朝这个方向努力,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私欲和私利。
于是,劝人向善,就形成了社会舆论的主旋律。
而这,却是基于“性本私”。
俄罗斯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哲学上的人本主义原理》中说:
“人们根据经验知道,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设想,关心自己的利益要超过关心别人的利益,并且差不多总是牺牲别人的利益、荣誉和生命来成全自己的利益。
总而言之,每个人都看到,所有的人都是利己主义者。
所有理智坚强的人在实际事务中总是抱着下面这种看法:
利己主义是支配每一个与他们发生关系的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
”与那些羞羞答答不愿承认人性本私的思想家相比,车尔尼雪夫斯基无疑是那个说皇帝没穿衣服的小男孩,他说出了实话,人们却一时不愿相信。
正因为人性本私,所以有了人类历史,有了人类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
也正因为人性本私,人类社会才有了前进的动力。
试想,如果每个人都做到理想化了的大公无私,人人都只想无私奉献而没有一点私欲,那么,我们的社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人都没了私欲,我们还创造这么多社会财富做什么?
人人都不愿索取,那么我们向谁奉献?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据说在原始社会里,人必须生活在自己的部落当中,必须与别人密切合作才能生存。
有人可能依此推导出人性本善。
其实不然。
这个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知道,必须密切合作,才能保证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脱离了集体,自己一个人很可能成为别的部落的俘虏,成为别人的奴仆,或被动物吃掉。
此时人们互相依存,并不说明那时人们就具有共产主义思想。
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性本私所决定了的。
后世的理想主义者们偏要“灭人欲”,偏要人们“狠斗私字一闪念”,于是剥夺人们的生产资料,剥夺人们的私有财产,强行搞公有制,违背人性瞎胡闹的结果是民不聊生,饿殍遍野。
某个村的村民私下搞家庭承包制,以家庭为单位各干各的,结果当年便取得了丰收。
其后我们所进行的各种改革,关键点无不是在“顺人欲”。
顺人欲就是顺人情,顺人情才能得人心,得人心才能得发展。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认为,人都是自私的。
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是公正。
人虽然都具有自私的本性,但是,如果对自己的私欲放任自流,就无法同社会的其他成员相处,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所以,如何既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又能够使自己与社会其他成员正常相处,便需要遵循人类在长期进化中形成的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受社会其他成员的损害,才能逐步实现自己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六,“性本私”无损于社会公正
承认“性本私”,是尊重他人的前提。
如果否认这一点,就等于不承认人人都有私欲,于是会罔顾他人的利益,就很容易做出侵犯他人利益的事情。
承认“性本私”,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正如承认你我他都要吃喝拉撒睡一样,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东西。
我们为什么要讳言人性本私呢?
有人可能会说,说破“性本私”,可能会使人人自私自利变得明目张胆、无法无天,会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每况愈下。
其实这纯是杞人忧天。
难道自欺欺人、讳疾忌医,就会导致社会风气日益好转吗?
人性本私,是一个明摆着的事实,这既非我的独到发现,也非我在危言耸听。
正视这一点,会有助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
怎么才算和谐?
尊重他人,和睦相处,互惠互利,和平发展,这样才算和谐。
而尊重他人的前提,是承认他人与你自己一样,也要吃喝玩乐,也有七情六欲。
你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要考虑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我们的法律,保护的就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
如果一个人无权无势,他想随意侵害他人的利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了权力,而且没有对强权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那么,掌权者利用权力使自己的私欲无限膨胀,进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几乎是必然的事情——因为人性本私!
将当权者不滥用权力的希望寄托在个人的品质上,希望当权者成为“明君”、“清官”、“圣人”,这不仅是靠不住的,而且这本身就是违背人性的妄想!
那么,人性本私,是不是说人类就无可救药了呢?
恰恰相反!
正因为人性本私,所以人类才能摸索出合理的制度,既顺从人性,又适应社会的发展。
人是要吃饭的,不吃饭就会饿死。
如果有人不准你吃饭,你会奋起抗争。
同样,在不影响你吃饭的前提下,你听说某人不允许别人吃饭,也会拍案而起。
这就是孔夫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正因为人类“性相近也”,所以,每个人几乎都有最基本的是非判断标准。
所以,当人们遇到不妨碍自己的切身利益的事情时,人会推己及人,会表现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
所以说,越是小范围的民主,越显示不出民主的优越性。
譬如,在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比较强大的乡村,村民参加直选,一般都要任人为亲。
因为人们知道,亲近的人与疏远的人相比,亲近的人维护自己利益的可能性更大,所以要选亲近的人、同一个家族的人执政。
但是,如果把选举放到一个比较大的地域范围(如一个大市、一个省、一个国)来进行,候选人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来取得选举的胜利,他必须靠以往的业绩、靠才华,靠施政演说、靠向选民许愿,来争取选票。
如果他能够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他就有可能取得多数选民的信任而当选。
民主制度当然有许多不足,但相比之下,还是当前人类社会中最好的制度。
七,“性本私论”是破解人类政治经济社会难题的密码
承认人性本私,有助于我们正确对待自己、正确看待他人,有助于我们反思、修订我们的社会制度。
承认“人性本私”,也要承认人的“秉性难移”。
由此可知,靠社会的道德感召,靠当权者的自我监督,靠人的自律,想让人做到大公无私,实在是自欺欺人的假话。
即使有效,也有限,这些绝非制约人之私欲膨胀的最好办法。
我们承认人性本私,就要千方百计设计一种合理的制度,这个制度的真谛,是能够最大可能地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私欲和私利。
人类历史,充斥着阴谋、凶杀、篡逆、战争,这一切,都不出利益二字。
这也难怪有些人会推断出“人性本恶”的结论。
其实人类历史上那些不光彩的篇章,不是因为人性本恶,而是人类没有恰到好处地维护每一个人的正当私利。
为什么会导致损害他人正当私利的事情发生?
一言以蔽之:
不受制约的权力!
中国有句俗语: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
”当一个人掌握不受制约的绝对的权力之时,别指望他会维护你的利益。
要想做到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就必须允许人民群众对权力进行监督。
而比监督更重要的,是设计一种权力制衡机制,对当权者进行有效的制约,防止当权者的私欲膨胀。
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权力制衡机制,那么,社会上就必然出现各种侵权事件,就必然出现各种不公正现象,就会有多数人的权益受损,而少数人的私欲膨胀,也就注定建设不成和谐社会。
一切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不和谐,皆缘于此。
美国总统布什在竞选演讲时有段话流传广泛,他说:
“人类几千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将统治者关到笼子里!
因为人性本私,因为人人都有私欲,从来就没有什么圣人,我们信不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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