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招号星海音乐学院精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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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
是否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
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教育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100分。
考试项目包括:
1.必考项(占30%):
视唱练耳和乐理
2.主考项(占55%):
声乐、钢琴或器乐
3.副考项(占10%):
钢琴或声乐
4.加试项(占5%):
器乐、钢琴或舞蹈
说明:
①考生必须参加必考项、主考项和副考项的考试。
②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
③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④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⑤加试项限选一科,且不能与主考项和副考项重复。
⑥以一种乐器为主考项的考生可选择另一种类乐器作为加试项。
(乐器按“吹”、“拉”、“弹”、“打”分类)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必考项、主考项、副考项、加试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统考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视唱练耳得分×
20%+乐理得分×
10%+主考项得分×
55%+副考项得分×
10%+加试项得分×
5%(注:
加试项得分在40分以下的,不计入总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音乐术科统考具体要求见各项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副考项之一。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
抽签曲目共三首,由考生提供,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①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伴奏谱由考生提供),考生不可自带伴奏及伴奏带。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注: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钢琴是考生的主考项、副考项或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和生理条件。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其中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
乐章一首,曲目自选;
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
抽签曲目分两个级别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钢琴程度选择其中一个级别组,然后在选考的级别组中抽签决定考试曲目。
抽签曲目组如下:
第一组:
车尔尼299练习曲第12、14、30首。
第二组:
车尔尼740练习曲第11、17、21首。
(2)以钢琴为副考项或加试项的考生现场背谱弹奏一首作品。
曲目自选,范围是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说明:
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
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注: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
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
(三)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器乐是考生的主考项或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1)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
抽签曲目共四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两首,由考生提供。
乐曲必须是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曲或协奏曲。
(2)以器乐为加试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一首。
曲目自选,范围是练习曲和乐曲。
(3)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①乐器自备,可自带伴奏。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3.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四)舞蹈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舞蹈是考生的加试项之一。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身体条件、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
(1)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
(2)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①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
②自备录音带(A)面第一首或CD。
③穿着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2)表演连贯、完整。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五)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Ⅰ)笔试部分(约占75%)
(1)听音选择题
音高关系的范围在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调式内。
①音组:
分解和弦及多音组合。
和弦范围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内,多音组合含变化音。
②音阶:
范围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
③和声音程:
范围是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④和弦:
范围在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内。
⑤旋律:
单声部。
调与调式范围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可带变化音)。
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2)听音填写题
调性与调式的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内。
①单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范围是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③单个和弦:
范围是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及其性质;
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其性质。
④节奏:
节拍为二拍子或三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
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切分和三连音等。
单声部(可带变化音)。
节拍为单拍子或复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
(Ⅱ)面试部分(约占25%)
视唱题:
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
节拍及长度为2/4拍和3/4拍约16小节、4/4拍约8小节的乐段;
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考试形式
(Ⅰ)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听音选择题:
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选择出正确答案。
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听音填写题:
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仅在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⑤旋律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五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
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25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0分)。
笔试部分试卷结构如下:
听音选择题约25分
音组约4分
音阶约4分
和声音程约4分
和弦约4分
旋律约9分
听音填写题约50分
单音约5分
和声音程连接约5分
单个和弦约10分
节奏约12分
旋律约18分
(2)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
要求用五线谱记谱,如用简谱记谱按实际得分的50%记分。
面试部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记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记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记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记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记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记分。
5.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一。
(六)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①音与音高:
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音律:
十二平均律;
五度相生律;
纯律;
自然和变化的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音符与谱表:
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
谱表;
谱号等。
④节奏节拍:
各种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⑤术语和标记:
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译谱:
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2)音程与和弦(约占25%)
①音程:
单音程、复音程原位及其转位;
自然音程、变化音程;
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
等音程。
②和弦:
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等和弦。
(3)调与调式(约占45%)
①调式:
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调式(调号;
调式音阶;
调式音级;
调与调式分析等);
中古调式(调号;
调式音阶)。
②调的关系:
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调号;
调式音级等)。
③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
范围在自然、和声两种大、小调式内。
④调式变音与半音阶:
调式变音;
调式半音阶。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全卷分试卷和答卷两部分,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全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大部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
具体情况如下:
选择题约50分
单项选择题约30分
双项选择题约20分
非选择题约50分
音值组合法约6分
调式音阶约15分
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约12分
旋律的调式调性约12分
译谱约5分
4.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基本乐理教程》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详见附录二。
视唱练耳题型示例
笔试部分
一、听音选择题:
1.音组
2.音阶
3.和声音程
4.和弦
5.旋律
二、听音填写题:
填写括号内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1.单音(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参考答案:
2.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音程名称:
纯五度小三度增四度小六度
3.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仅在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和弦名称:
(大三6)
(大小七)(小三)
4.节奏(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① ② ③
5.旋律(每条分别播放最少一遍,最多五遍)
乐理考试题型示例
一、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是mezzopiano
A.极弱B.中弱C.渐弱D.很弱
B
(二)双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该音在小调中是()
A.不稳定音级B.稳定音级C.正音级D.副音级
参考答案:
AC
二、非选择题
1.根据拍号划分小节,并改正不正确的音值组合。
参考答案:
2.构成指定的调式音阶(用临时变音记号记谱)。
#d和声小调式上行
3.构成下列指定的音程、和弦,并根据指定的调式进行解决。
a.指定音为根音的音程:
b.指定音为低音的和弦:
减五度解决到自然大调:
大小
解决到和声小调:
a.指定音为根音的音程:
b.指定音为低音的和弦:
4.分析下列旋律,写出主音和调式名称。
主音的音名:
_________调式名称:
______________
_
f__调式名称:
___和声小调式___
5.把下列五线谱译成简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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