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797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706295
- 上传时间:2023-01-09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9.32KB
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797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797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797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D、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由礼学馆起草完成,保留了许多传统法律的精神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的。
因此,D项错误。
4.下列有关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表述,错误的是:
A、咨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物
B、咨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兴革事宜、预算决算、税收、公债等事项
C、资政院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
D、资政院可以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宪法及其他法典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
本题考查的是咨议局与资政院的相关知识。
资政院作为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能议决宪法,而只能议决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典。
5.民国期间,被人们戏称为“贿选宪法”的是:
A、1913年“天坛宪草”
B、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
第5章>
第3节>
北京政府的立法概况
C
本题考查的是“贿选宪法”。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是直系军阀控制政权后,企图利用“法统”作工具以达政治目的而制定的。
曹琨急于当选总统,和国会议员间进行了一场交易,以每票5000元贿赂国会议员当选总统,国人蔑称此届国会是“猪仔国会”,曹氏是“贿选总统”,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被称为“贿选宪法”。
因此,C项正确。
6.国民政府仿效资产阶级国家诉讼程序的法律原则。
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
B、当事人未成年不受理
C、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D、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第4节>
司法制度
B
“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一是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
二是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
三是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四是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五是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
六是一事不再理。
七是不告不理。
八是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
九是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
因此,B项正确。
7.清末修律中首次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是: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
D、《暂行新刑律》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
《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罪行法定刑法原则,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
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参议院拥有的权力不包括:
A、立法权
B、弹劾总统权
C、弹劾副总统权
D、弹劾并罢免总统权
《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本题考查的是《临时约法》的内容。
《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
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
此外,其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咨院复议时,如有2/3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
因此。
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9.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
“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2013年卷一17题,单选)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即“西学为用”;
“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即“中学为体”。
故B项正确。
10.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其刑事责任的执行标准是:
A、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B、等年龄达到,减轻刑事处罚
C、由其家长负完全刑事责任
D、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
第2章>
第1节>
秦代的法律
A
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事责任能力。
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11.《唐律·
名例律》规定: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17题,单选)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第3章>
唐律与中华法系
根据唐律,类推只能在“断罪无正条”时进行,故A项错误。
根据唐律,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同于同类案件,故B、C项错误。
故本题应选D项。
12.清末,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外交困。
李鸿章谓之“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整个近代史涌现出无数仁人志士为中国之崛起殚精竭虑,艰苦探索。
关于他们的法律思想,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强调宪政共和,实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严禁刑讯
B、孙中山先生受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础上,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纳入其中,形成了五权宪法
C、宋教仁主张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建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治以监督政府
D、宋教仁同时强调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权归于中央,对内行政权归于地方
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强调宪政、实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严禁刑讯。
沈家本主张君主立宪,而非共和宪政。
故A选项错误。
孙中山先生受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础上,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纳入其中,形成了五权宪法。
故B选项正确。
宋教仁主张:
(1)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建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治以监督政府;
(2)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权归于中央,对内行政权归于地方;
(3)将地方行政主体划分为地方自治行政主体和地方官治行政主体。
故CD
13.有关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说法错误的是:
A、用根本法的形式肯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政权
B、采取二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
C、规定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D、规定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
但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
“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
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采取五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因此,B项错误。
14.西周时期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五听”中的“气听”指:
A、分析当事人的陈述内容
B、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气色
C、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
D、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眼睛
第1章>
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
通过对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
所谓“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
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周礼·
秋官·
小司寇》中载:
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
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
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
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
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
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15.唐代的“六赃罪”中不属于官员身份犯的是:
A、坐赃罪
B、受所监临赃
C、不枉法赃
D、枉法赃
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罪名。
唐代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钱物的行为)。
此三者皆为职务犯罪,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
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16.有关《钦定宪法大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
B、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C、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D、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
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大纲》相关知识。
《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应急性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
17.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新的政治法律主张,古文献中的表述是:
A、以刑配德
B、以德配刑
C、以德配礼
D、以德配天
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
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周初统治者(一说周公姬旦)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
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周初统
18.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两宋时期的买卖、借贷、租赁、抵押、典卖、雇佣等各种契约形式均有发展。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7年卷一18题,单选)
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蝇典宪”
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
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不得迥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盘剥
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
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本题为选非题。
《宋刑统》与《庆元条法事类》在买卖之债的发生的法律规定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
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
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
赊卖是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
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并规定:
“(出举者)不得迥利为本”,不得超过规定实行高利贷盘剥。
故C项说法正确,不选。
宋代租佃土地活动十分普遍。
地主与佃农签订租佃土地契约中,必须明定纳租与纳税
19.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司法审判实行:
A、四级四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四级二审制
D、三级三审制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确立的审级制度。
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实行四级三审制。
20.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
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
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
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8题,单选)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南宋时家无男子承继之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为:
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
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继子与户绝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
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
霍某有一出嫁女霍甲,故D项正确。
21.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地方各省咨询机关称为:
A、资政院
B、资政局
C、谘议局
D、参政院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资政院和谘议局。
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
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
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
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均须报请皇帝定夺。
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
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
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
22.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B、《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
C、《大清商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起草的,但未能正式颁行
D、除商法外,清政府还公布了《银行则例》《运送章程》等单行商事法规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中的商事立法。
1904年1月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仅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而《破产律》是1906年5月颁行的,不属于《钦定大清商律》的一部分。
23.周代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
《左传》中告诫后人:
A、“人弃常则乱兴”
B、“人弃君则妖兴”
C、“人弃常则妖兴”
D、“人弃常则贼兴”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的特点和作用。
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
告诫后人“人弃常则妖兴”(《左传》)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24.宋代神宗时,在中央设置“编敕所”。
其目的是:
A、作为司法审查机关
B、解决积案问题
C、确保官员的申诉权利
D、进行编敕
本题考查的是宋代的立法活动。
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神宗时还设有专门编敕的机构“编敕所”。
2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其中的“质”指:
A、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B、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C、带有动产抵押性质的买卖的契券
D、买卖土地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契约。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
《周礼》载,“质”“剂”有别。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26.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A、九卿会审
B、三司会审
C、朝审
D、秋审
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
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
这一制度被称为朝审。
27.下列有关清末司法机构调整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部专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承担审判职能
B、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专掌审判
C、实行审检分署,检察厅负责对刑事案件实行审判监督
D、建立新式监狱。
改良狱政管理制度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相关知识。
清末司法机构变革在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等审判机构,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制度。
因此,C项错误。
28.《大明律·
名例律》中解释“谋”:
“称‘谋’者,二人以上。
”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B、明律不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
C、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基本不同
D、明律没有继承唐律的做法
罪名与刑罚
本题考查的是《大明律》对谋杀的规定。
明律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在《大明律·
名例律》中这样解释“谋”:
”可见,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同时,明律也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
而且,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也基本相同。
29.关于民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周朝的买卖契约叫作质剂,由官府制作,有“质人”专门管理
B、周朝时,买卖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比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C、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
D、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财产的继承,身份继承是其次
①周朝的买卖契约叫质剂,借贷契约叫傅别。
A选项正确。
②买卖牛马等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记住,大质小剂,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B选项正确。
③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除了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还要符合六礼程序,即: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C选项正确。
④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身份的继承,财产继承是其次。
而到了宋代,继承已经完全是财产的继承,而且是诸子均分制。
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30.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
5月14日,《苏报》又指出:
《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①A选项错误。
对邹容与章炳麟的审判发生在租界内,并非纯粹的清廷审判。
并且审判公开原则首先出现在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中。
②B选项正确。
1864年清廷与英、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法律史 中国 法律 复习题 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