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修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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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2
3.32安全生产值班制度54
3.3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54
3.34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55
3.35建筑工地消防保卫制度58
3.36旁站监督制度59
3.37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61
3.38应急预案审批制度61
3.39动火审批与监护制度62
3.4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3
3.41区域环境保护制度64
4、相关文件65
5、记录表6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项目生产活动的所有人员。
2、职责
安质部负责对本项目制度的落实监督。
3、制度内容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天津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项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照人员签字确认,(具体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安全生产指标
3.2.1安全生产目标:
①无责任死亡事故;
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③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④无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事故;
⑤杜绝重伤事故;
⑥加强主动监测、控制职业危害,预防和消除新增职业病;
⑦不断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
⑧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地标准。
3.2.2项目安委会
主任:
项目经理
副主任:
安全经理()、党支部书记()
成员:
项目总工()、副经理()
项目副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
物设部长()、财务部长()、合同计划主管()
项目安委会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安质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委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保证体系:
3.4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
因为只有全体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由安质部主责,办公室和工程部协同。
3.4.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
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须具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操作证。
对于从事新技术、新的操作方法、新的技术装备或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生产岗位,都必须要对工人(或操作人员)进行新的专门培训,使其掌握行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程、规定。
4)集团公司的安全宣传光碟,以及有管安全的文件。
3.4.2安全教育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4.3安全教育的形式:
1)新进场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项目部作业队;
生产作业班组);
2)工人调换岗位的“换岗安全教育”;
3)对离岗时间较长(如:
休假、病休等)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再教育”;
4)对各级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5)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的专门培训;
6)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3.4.4安全教育分类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
公司级:
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
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项目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
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4.5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和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分配上岗。
3.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建立由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5.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1)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2)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事故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3)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4)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3.5.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1)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
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责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A.季节性检查:
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
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开工前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检查:
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施工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
人员的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
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D.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对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布置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3)专业性检查:
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检查。
每年对电气、焊接、锅炉及压力容器、起重与运输机械、防尘防毒、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安全附件和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4)不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实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项目的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且在此基础上每月再进行一次大检查。
3.5.3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3.5.4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映给责任单位负责抓安全的领导,责成其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3.5.5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
“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3.5.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3.5.7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3.6安全验收制度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工序工程师组织验收。
3.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监察人员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由工序工程师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序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监察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经理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工序工程师、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机械设备、机具由安装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安全经理参加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0.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1.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2.施工现场所有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由工序工程师、搭设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共同参与验收,安全设施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3.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14.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3.7安全会议及例会制度
3.7.1安全会议制度
建立安全会议制度,是为了更好地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及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以提高领导及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有利于及时、正确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每月26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安技工作有关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
结合各级安全工作检查,召开会议针对安技工作存在问题研究、解决。
出现工伤事故,包括事故隐患,要结合具体问题召开会议,找出原因,拟订措施,防患于未然。
3.7.2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或委托他人)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2)、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事故苗头,学习安全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3)、讲评上周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有关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4)、进行安全宣讲,分析安全事例原因、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阶段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
5)、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重点。
6)、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3.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指导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用电,避免因不规范管理使用电气设备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的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3.8.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a)施工现场的勘测;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c)进行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项目开工前,项目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项目总工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6)变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8.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管理
1)专业人员的管理
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劳动部门核发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3)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管理
a)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b)停电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c)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d)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e)电闸箱必须是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格的生产厂家制作的标准电闸箱。
f)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符合“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临时用电规范。
3.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c)技术交底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津建安表22);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津建安表3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津建安表34)。
e)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f)接地电阻测定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津建安表35);
g)定期检(复)查《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h)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电工日巡查维修记录》(津建安表37)。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施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其中《电工日巡查维修记录》(津建安表37)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8.4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监督检查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时间:
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
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填写《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津建安表35)。
2)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9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的出入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9.1计划
1)主管部门年初按照《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制定本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计划,呈交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主管部门定期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库存和使用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3)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主管部门按照标准制定月或季度发放计划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9.2采购
主管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计划审批表》,依据《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要求,购买《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中推荐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生产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具备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书、安全鉴定证),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清单》,经检验合格后存入库房。
3.9.3发放
对于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根据年度发放计划按时更换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9.4使用
1)对于初次领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从而达到最佳劳动防护作用。
3.9.5监督检查
1)安技科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公司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
3)分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意见收集报安技科,安技科依据《不符合管理程序》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改进。
3.9.6入库管理
进入库房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购买《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中推荐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生产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具备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书、安全鉴定证),并填写《劳动防护用品购买清单》,经库房人员检验合格后存入库房。
3.9.7出库管理
项目根据《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制定发放计划,库房人员按照安技部门制定的计划做好发放记录《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
3.10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离不开技术,没有技术就谈不上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各种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是因人、因事、因地而异的,要注意其针对性、技术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要遵循事故预防的原理而编制。
3.10.1工程施工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1)开展以机械化、自动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积极改进施工(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环境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保证安全生产。
2)机械设备增加安全装置。
a)防护装置:
机械传动部分的防护罩等装置;
电气方面的防护网;
走台、坑沟、池的围栏、盖板;
防护飞溅物的挡板及机械联锁、电气联锁、光电和电磁感应联锁等;
b)保险装置:
起重设备的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电气设备的自动开关、可熔保险器;
车床卡盘的保险螺丝以及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等。
c)信号装置:
颜色信号、音响信号和各种指示仪表、危险牌示与识别标志(在危险作业地带醒目的地点悬挂肯定性的、许可性的和禁止性的标志牌)。
3)设置安全设施:
如脚手架、操作平台、栏杆、安全网和安全绳等。
3.10.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在施工项目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规划或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分析并确定每个阶段或工序的危险所在,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要经工程技术负责人、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审批(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进行逐步交底学习的同时,应报安全主管部门。
要坚持没有安全措施不许施工;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许施工。
另外更重要的是抓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确认、注重实际效果.
3.11安全内业基础资料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项目的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安全内业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3.11.1项目执行的内业资料管理
1)严格按照建设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执行安全内业资料的归档和整理成卷。
2)项目必须设有专职的内业资料员汇总各部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要求的内业资料。
3.11.2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我公司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自的安全内业资料。
3.12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伤事故处理。
3.12.1生产事故的报告
(一)生产事故报告的要求
1、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的姓名、电话等;
2、报告迅速。
应使用尽可能快(1小时内)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二)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规定: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企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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