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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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坚实稳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
构造物、桥涵良好;
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完善、路容路貌整洁。
其它乡道和村道采取季节性养护为主,做到路面完好、行车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
路基构造物、桥涵良好;
完善防排水和安全防护设施。
县政府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年初县政府以责任书形式把任务下达交通局及各乡镇,半年检查评定一次,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资金由县财政按年度预算拨付到县交通局,县交通局根据半年和年底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拨付。
各乡(镇)把村道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与村委会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
县乡公路管理站和乡镇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分上、下半年进行二次检查考核。
列养的县乡公路由县乡公路管理站每季度末月进行一次路况评定,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区交通局报送养护生产季报表。
县政府组织县交通局分别对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
对检查、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路产路权保护及路政管理情况
我县路政管理办公室现从交通局和县乡公路管理站抽调干部职工10人,管辖列养县乡公路215.709公里,其中县道157.131公里,乡道58.578公里。
多年来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模式基本上秉承传统的管理模式,即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和发挥乡镇交管站与道班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公路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向路政办反映,由路政办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做好了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如:
建立与交警大队的合作机制,由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损坏路产路权的现象情况及时与我路政办联系,由路政办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联合交警落实处理情况,同时与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各乡镇加强联系,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物的监管。
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路政法规人人遵守,维护路产、路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公路沿线路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路产、路权的行列中来,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向我路政办反映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我县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典型经验做法
1.健全的组织领导是农村公路建设协调发展的前提
我县农村公路分布范围广、层次不一,有的乡镇经济条件优越,有的乡镇经济落后;
有的乡镇对修路的要求非常迫切,有的乡镇积极性不高。
在这种复杂的条件下,为了使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整体推进,全面有序发展,我县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台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2008年,为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稳步、持续推进,抽调人员组成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把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统一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健全的工作体系。
具体到每一条路的规划,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实地勘察,选择线路直、线型好的路段做为建设路段,力争发挥每条公路的最佳效益,避免工作上的盲动性。
2.强大的财政支持是农村公路建设稳步发展的保证
与修建其他公路相比,面广、线多、总里程长是农村公路独有的特点。
农村公路若要得到长期、持续发展就必须有强大的资金做保障。
基于这一认识,县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每修建1公里农村公路,省里会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补贴。
在机遇面前,我县积极响应,将配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一次性解决了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问题,不仅保证了资金来源,而且没有给乡镇和村民增加负担。
同时,严格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设置了专门帐户,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一分不少的投入到工程建设中。
3.严格的工程质量是保证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基础
保证农村公路质量不仅是工程建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农村公路工程是树立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是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中,重点采取“七查”的办法,严把质量关。
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二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设备进厂情况是否与施工合同相符。
三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验室和控制室的工作情况。
四查工地成品、半成品及各种工程材料。
随机检查各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各种内业资料,掌握工程质量动态。
五查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变更设计程序,抓好规范化施工、标准化施工和文明施工。
六查施工现场的工作程序、质量控制、监理、独立抽检等工作情况。
七查灰土质量,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路段,排除一切压力,坚决要求返工重修。
4.全面有效的管护措施是保证人民群众持久受益的关键
公路建设是“三分建、七分养”,农村公路建设更是如此。
农村公路的管护措施是否具体,管护工作是否到位,决定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全面发展。
为了切实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9月月,县政府颁布实施了《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通过与各乡镇签定责任状的形式,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广泛深入的动员,各村委会也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村民召开大会,宣传保护村街油路的重要性,同时制定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护路措施。
有的村安排护路员对公路进行管护,负责清扫路面、日常排水等;
有的村聘请县乡公路管理站人员对护路员进行技术指导,做到科学管护;
有的村街为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在村路上行驶,在公路进出村道的路口用混凝土和钢梁修筑了球门框,有效的限制了重型车通过,使农村公路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情况
(一)地方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
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公路建设模式明显改观。
2009年高台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高政发〔2009〕65号),《意见》中明确了以政府为主体,以专业化养护和各种养护方式相结合为主要形式,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资金稳定保障、养护责任明确、养护机构精干、养护质量可靠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
随后,各乡镇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辖区乡村公路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适合本辖区农村公路建养的新路子和新方法,为建立农村公路建养长效机制和稳定养护资金来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
1.省、市在管理养护中的主要责任。
2.县级政府及交通部门在管理养护主要责任,乡(镇)、村主要责任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县政府为主体,县交通局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负责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规划,审核、编制和上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审核下达通村油路建议项目和村道养护建议计划;
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
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
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县乡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乡(镇)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对通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公路管理养护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协助县乡公路管理站做好县道、乡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村委会具体承担本村范围内村社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完好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及人员情况
1.管理养护机构设置。
我县的农村管理管理养护机构设置:
县交通局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规划,审核、编制和上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建议计划,审核下达通村油路建议项目和村道养护建议计划;
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列养县乡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乡(镇)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对通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镇交通管理站,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协助县乡公路管理站做好县道、乡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2.管理经费来源。
从2009年起,县财政将原拖拉机养路费供养从事公路养护、建设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纳入县级一般预算管理,由县财政每年按不低于财政收入3%的比例列支公路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费用及新增的养护管理人员经费。
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中的乡村道路修建维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用,主要以省上专项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工程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县交通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规范管理,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分级负责原则,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自行筹措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帐务公开,接受村民和出资人的监督。
3.机构人员总数及身份构成。
县交通局共有干部职工12名,其中公务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县乡公路管理站现共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技术干部4人;
工程师2名,助理工程师4人,助理会计师1人;
专业技术工人8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6人),临时合同制工人16人;
中专及以上学历13人。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统计室、规划设计室,下设月牙湖、六坝桥、罗城、新坝4个道班。
8个乡(镇)交通管理站分别核定编制2人(周转事业编制),共计16人。
所有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县交通局下设路政管理办公室和县乡公路管理站,乡(镇)交通管理站隶属于乡镇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交通局指导。
4、日常养护人员的选配原则和工作组织方式
县乡公路管理站对各股室、道班管理养护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责”的原则,缺编人员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统一招考。
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由各乡镇从定编人员中调配。
(四)养护资金的来源及筹集
1、各级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投入情况,补助标准和规模。
养护体制改革之前,我县财政每年在农村公路养护事业上投入资金20万元,2006年至2008年县财政共计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60万元,投入养护工程200万元。
2、2006年~2008年公路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共计270.3万元。
3、2006年~2008年落实“7000、3500、1000政策”的资金309.85万元,其中汽养费和拖养费109.85万元,县财政投入200万元。
4、2009年燃油税改革后的变化。
2009年燃油税改革后,因高台县财政困难,未落实“7000、3500、1000”政策的资金。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管理养护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纳入乡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从2009年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县交通局所属县乡公路管理站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按不低于每年财政收入3%的比例列支。
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定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
乡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以保证良好的路况质量和路容、路貌。
2009年至2010年人员工资已全部到位,日常养护经费除燃油税补助186万元,县财政已落实107.2万元。
5、2006年~2008年拖拉机养路费、摩托车养路费收入规模及支出结构,2009年燃油税对应替代性资金规模和支出结构。
2006年至2008年拖养费收入分别为:
2006年拖养费收入83.2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养护82.26万元,养护工程1万元;
2007年拖养费收入为104.05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养护90.29万元,养护工程13.76万元;
2008年拖养费收入101.87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养护97.75万元,养护工程4.12万元。
2009年燃油税对应替代资金规模为93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养护,养护工程由省上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补助128万元。
(五)养护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支出情况(管理经费、中修等专项工程费、日常小修保养费、其他)。
2006年共投入养护资金226.05万元,其用途分别为:
管理经费(含工资)51.95万元,日常小修保养费50.31万元,中修等专项工程费92.79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
2007年共投入养护资金683.29万元,其用途分别为:
管理经费(含工资)59.95万元,日常小修保养费50.34万元,中修等专项工程费537万元,其他支出36万元。
2008年共投入养护资金179.75万元,其用途分别为:
管理经费(含工资)52.35万元,日常小修保养费61.28万元,中修等专项工程费4.12万元,其他支出62万元。
2009年共投入养护资金271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养护113万元,中修等专项工程费158万元。
2010年高台县财政计划安排养护资金180.2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经费中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养护。
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程序。
2006年至2008年税费改革之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拖养费部分由市交通局负责拨付至县交通局,政府配套部分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县交通局,交通局再拨付县乡公路管理站。
税费改革之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至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再拨付县乡公路管理站。
3、各级各类资金到位情况。
2006年至2008年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之前,市交通局按规定负责拨付的公路养护资金均全额拨付。
2009年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之后,县乡公路管理站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直接支付,批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县交通局或县乡公路管理站。
(六)农村公路管养分离、养护市场化推进情况。
2008年开始,我县逐步实现管理养护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鼓励通过竞争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中的小型养护工程捆绑承包给专业化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按合同工程量计量支付;
通乡公路、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公开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工程局或公司。
偏远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可以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七)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我县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225.567公里,其中:
县道161.952公里,乡道130.649公里,村道870.566公里。
我县农村公路的特点是:
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养护线路分散,流动作业时间长,给养护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通过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和一年多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管理环节明显减少。
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县上出台了《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和养护主体、交通管理部门和乡镇的责任权利,解决了过去公路管养工作中的错位、缺位和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真正体现了业主出资、专业化、企业化养护和社会监督的运作机制。
二是养护资金有了保障。
县上由县财政每年按不低于财政收入3%的比例列支公路养护资金,公路养护资金得到了落实,有了足够的养护资金,可逐年购置养护机械,提高养护工作效率。
三是养护质量明显提升。
列养的县乡公路得到了正常的日常养护,路况得到了较大提高,路容路貌有了极大改观,改变了过去乡村公路几乎失养,路基杂草丛生,路面脏乱,行车不畅的状况。
三、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一)截止2009年底农村公路总体状况(里程规模和结构、技术等级、通达通畅率等)。
截至2009年底,农村公路总里程1225.567公里,其中:
县道161.952公里,乡道130.649公里,村道870.566公里(硬化路面247.71公里、砂路622.856)。
按照路面铺装情况划分:
高级、次高级路面518.271公里,砂路707.295公里。
水泥(沥青)路通村率达到28.45%。
(二)“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新建改建了高石公路罗盐段通乡公路48公里、高石公路巷罗段段通乡公路44公里、10公里张罗公路合黎段通乡公路、巷宣线17.5公里等119.5公里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新建通村油路(水泥路)231.14公里。
(三)建设单位的确定、招投标、质量监管、项目验收等情况。
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特别是项目招投标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法规政策和规范程序办事,杜绝了暗箱操作。
所有开工项目均成立项目办并确定三大负责人,严格按照“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批准的规模、投资和质量要求,严格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加大监督检查,抓好协调服务,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进行。
(四)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到位情况,拨付方式,监管等情况;
费税改革对农村公路建设筹资的影响。
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为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由县财政局拨付县交通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规范管理,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分级负责原则,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农村公路养护节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县财政、审计、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安全有效使用。
(五)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效果及有关经验。
我县通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管理网络逐步建立。
逐步建立了高台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公路工程试验室、乡镇交通管理站、村民代表、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公路成管理网络,形成“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了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度、农村公路设计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制度、开工审查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等。
三是管理措施逐步到位。
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进行质量鉴定与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质量年活动实施情况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情况实施双百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同时将质量年活动各阶段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项目计划和补贴资金挂钩。
四是管理氛围逐步形成。
紧扣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年活动的主旨,把工程质量管理贯穿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形成了人人讲质量、人人管质量、人人为质量的良好氛围,做到从设计上不降低质量标准,施工上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管理上加强质量过程控制,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建一条、达标一条、合格一条。
四、“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经验和存在问题(分:
建设、管理养护、资金、体制机制、其他等方面)。
(一)全县公路网密度结构局部不合理。
截止到2009年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225.567公里,公路密度网为3.52公里/平方公里。
由于村街经济发展不平衡,个别村街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应修的道路不能修,严重影响农村公路的通畅能力
(二)农村公路设计标准较低。
由于农村公路设计标准较低,辖区交通量的不断增长,尤其重型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的增加,加剧了农村公路的损坏程度。
(三)农村公路质量问题依然存在。
建设单位选择的施工队伍良莠不齐,在施工工艺、技术手段上有很大差异,工程质量差别较大,有的公路不到三年就坑槽连片,有的公路甚至当年修、当年坏,严重影响群众出行。
(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压力增大。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养护管理压力逐渐增大,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的财政投入与实际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重建轻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改变;
养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路政管理相对薄弱,今后养管工作将面临极大挑战。
五、“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思路。
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公路建设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标准适度;
路运并重,注重效益;
质量优先,加快发展”的建设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层管理,权责一致”的公路交通发展新体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下功夫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十一五”完成“通达”目标的基础上,坚持以“通畅、联网”为主,对现有超期服役油路进行提升改造,扩建出口路,发展经济路,打通旅游路,联接专用路,实现乡乡通等级路、村村通油路(水泥路)的目标。
形成以国道312线、连霍高速公路、通乡等级公路为主干,通乡公路、旅游路、专用路为框架,通村公路为枝节的“五纵五横”、四通八达、晴雨无阻的农村公路网布局,基本满足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对道路交通的需求。
(二)“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及资金需求。
“十二五”期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50.325公里,其中主干公路529.232公里(新建224公里,改建305.232公里),新建通村公路(油路、水泥路)921.093公里。
到2015年底,全县农村公路通达总里程达到1742.035公里,其中主干等级公路达到573.232公里,通村公路(油路、水泥路)达到1168.803公里,通乡公路、通村公路的硬化率均达到100%,共需投资14.509759亿元,其中公路建设项目12.767819亿元(通村公路3.245179亿元),桥梁建设项目0.63亿元,运输站场建设项目1.11194亿元。
(三)“十二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资金需求和筹措计划。
建管养协调发展是公路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原则、《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高政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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