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医院新址病房楼桩基取芯检测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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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城厢区顶墩下黄改造片区
3
5.1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Q、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4
5.2
招标范围
桩基取芯检测等项目。
5
5.3
要求工期
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每次桩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
检测方接到业主通知后,须在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业主需求及现场情况,分部位、分批次检测并出具报告。
6
6.1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7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4、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3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4月2日17:
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招标人将在2018年4月3日17:
30时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9.1
投标有效期
为: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6.1
投标保证金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14.1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22
投标文件的内容及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壹份,副本的份数为壹份。
15
2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九层会议室
时间:
2018年4月4日9时00分
16
32
开标
开标时间:
17
37
评标方法
简单低价中标法
18
56.1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作为城厢区医院新址病房楼桩基取芯检测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文件等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4.4检测数量约11根,取芯约580米。
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资金来源
6.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现场踏勘
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3.1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4月2日17:
3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4 本工程最高限价
14.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万元。
14.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14.2本项目桩基检测数量11根,取芯约580米,具体工作量必须按规范规定及本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和相关规范、图纸执行。
15 投标工期及质量
15.1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每次桩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
15.2 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Q、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16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1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16.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1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7.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壹份,副本的份数为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8.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8.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9.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20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0.1投标函
2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4拟派项目组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5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6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注:
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1 投标报价
21.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3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2018年4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九层会议室。
2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人非被邀请的;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5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
(五)评标细则
1、总则
26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7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8评审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评审小组组成
29本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30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将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代表3人组建而成。
31评审小组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开标
32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5开标程序:
35.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5.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收集存档。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5.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5.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5.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4、评标程序
36本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6.1评标前准备工作;
36.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6.3推荐中标候选人;
36.4提交评标报告;
5、评标方法
37本工程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3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9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40.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40.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
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评标标准
43投标文件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4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3.3投标函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3.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3.5投标人的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3.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3.7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件链接齐全的;
43.8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7确定中标人
44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检测费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44.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的顺序登记、签收投标文件;
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并组织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
44.3确定进入评标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44.4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检测费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44.5若合格的投标人出现最低投标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在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当中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
44.6经过审查,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8、中标结果公示
46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公示。
47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4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49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50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1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9、附则
5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53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53.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53.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54合同签订和备案
54.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4.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54.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5投诉处理
55.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6履约担保
56.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6.2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检测费支付
57工程检测费支付
合同内检测项目完成,并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后一月内支付90%的工程取芯检测费用;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
若因财政审批手续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该延期时间段的工程款不计取相应利息。
本项目检测费按中标价包干计取,若因场地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其他费用。
技术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
莆田市城厢区医院
检测方:
日期:
2018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城厢区医院新址病房楼桩基取芯检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合同任务
1、根据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规范规定和 城厢区医院新址病房楼桩基取芯检测项目 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桩基数量及规定进行检测。
二、合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桩基工程检测根据本工程桩基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每次桩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规范的检测报告;
2、符合国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Q、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因坚持到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因检测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检测场地的,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日,按检测预算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检测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
由此造成检测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5、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在检测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工作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检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
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结算。
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检测单位进场。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9、本项目检测全部完成后乙方需在2天内清场,每拖延一天处罚3000元。
四、在整个工程完工后,提交一式五份检测报告。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办法:
1、本工程的检测费用为(包干价):
人民币元整(含税金等一切费用),大写元整。
2、支付办法:
本项目检测费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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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厢 医院 新址 病房 桩基 检测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