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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如使用粉煤灰、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修旧利废等。
2.3.7负责本项目中安装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安装调试和竣工移交工作。
2.3.8对下列因素造成的物资设备损失或成本支出增加负直接责任:
a对采购材料和租赁设备价格控制不力,运输、保管过程中费用增大、材料损坏、变质等造成的材料成本和设备使用成本增加负责;
b对不按规定限额发料,影响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负责;
c对施组规定的代用材料或推广使用的新材料的项目未按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材质进行采购,或主观盲目采购造成的损失负责;
d对违反招标采购程序,擅自采购物资设备造成质次、价高,给工程项目带来的损失负责;
e对与其他业务相关部门配合不密切,造成管理混乱、成本不实和责任指标不到位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
2.4项目物资设备负责人职责
2.4.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物资设备计划、采购、供应、运输、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材料的验收,并对采购材料的质量负责;
2.4.2负责收集所采购的物资设备有关资料和质量证明书;
2.4.3负责掌握现场物资的使用及库存情况;
2.4.4负责组织物资设备招标采购。
2.4.5负责材料的节超分析。
2.4.6负责拟定项目施工设备技术配套方案,并付诸实施。
2.4.7负责施工用电方案制定,并付诸实施。
2.4.8负责所属设备的使用、协调、安全、环保、成本及施工现场机械标准化作业管理。
2.4.9负责设备使用成本、电力消耗成本的节超分析。
2.5项目物资设备部门业务员职责:
2.5.1负责按计划实施工程用料、设备、机具采购工作。
2.5.2负责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和设备进场登记。
2.5.3负责物资、设备、用电责任成本台帐的建立。
2.5.4负责物资、设备“三标一体”标准相关资料整理,编制计划、上报报表。
2.6项目物资保管员职责
2.6.1负责材料的验收入库工作。
2.6.2负责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和材料明细账的建立。
2.6.3负责各工点用料的发放工作。
2.6.4负责“三标一体”资料管理和基础工作。
2.6.5负责做好物资统计报表工作。
2.7项目炸药库管理员职责
2.7.1负责办理火工品的入库和发放工作。
2.7.2负责建立火工品的各类台帐和出库手续。
2.7.3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办理火工品库来人登记手续。
2.7.4每月对火工品库库存量认真盘点一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3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3.1物资设备部门根据施工和计划部门提供的工程量和工程计划材料用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施工设备配备(表)计划》,要有工程技术、计财、物资设备部门复核会签,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采购和上场。
3.2物资设备计划是物资采购和设备上场的依据,要做到计划周密、认真论证、科学合理,严禁无计划的盲目性。
工程项目物资设备计划要做到有关部门的配合。
3.2.1工程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物资总量、品种、规格、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工期安排和形象进度等向物资设备部门提供施工用料与设备上场计划。
3.2.2计划部门按时提供各种物资设备的预算(中标价)单价,物资设备部门定期向计划统计部门提供物资消耗数量、机械台班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以确保验工计价真实准确。
3.2.3财务部门对备料款和设备使用费监督执行,物资部门必须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共同清理供需业务上的债权债务,不留死帐、坏账和悬案。
3.3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计划,必须附有计算表、形象进度说明、节约代用利库资源、采用验收规范标准,经单位主管、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物资设备部门会签,报主管领导同意或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或委托)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3.4控制节约指标。
所有工程材料采购计划要扣除节约指标(钢材2.5%、木材3.5%、水泥3.5%、油料3%),作为各级计划工作考核的依据。
重大工程项目的“集采专供”物资申请计划按国家(或业主)规定申报时间上报,以便及时落实资源。
机械使用费亦要控制在项目责任成本之内。
4物资设备采购及采购价格控制
4.1项目所需用的所有主要材料、防水材料、砼外加剂、地材及新购设备与设备租赁,全部实行招标与议标竞价采购。
主要材料包括:
钢材、木材、水泥、火工品;
防水材料包括防水板、止水带、透水管等;
砼外加剂包括:
速凝剂、泵送剂、防冻剂、高效减水剂、锚固剂等;
地材包括:
砂、石料等;
设备租赁包括租用外部机械、车辆、周转材料和机具等。
4.2成立项目物资设备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主管领导
副组长:
成本主管、物资设备主管
组员:
工程技术主管、计财部门主管、安质主管、办公室。
4.3招(议)标的程序参照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标准》、《物资、车辆、机械采购招标管理标准》,根据已经批准的物资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选择质量可靠、有供货能力、信誉好的供应商,作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招(议)标采购的候选供应商;
向候选的供应商发招(议)标信息,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和服务承诺,由项目部招(议)标采购小组,召开招(议)标采购会议;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招(议)标采购领导小组对各供应商所报价格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质量优、价格低、信誉好的合格供应商,并发中标通知书,签订供货合同。
无论内部设备或计划新购设备以及外部租赁和分包商自带的设备,其选型和上场都应当遵循“经济适用、技术先进、合理配套、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的原则。
经招(议)标确定的外部租赁设备、内部周转材料、机具,应签订设备(机具)租赁合同。
其内容包括设备台班(或运转小时)单价或实物工程量承包单价、司机工资、油料消耗、过程能力、环境保护、安全健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要求,并由物资设备部门监督执行。
做好使用中的有关工作记录、双方签单及资料汇总。
4.4对分包单位的物资供应,原则上由项目物资部门统一负责组织供应,不允许外包队伍自行采购。
4.5在每月25日前,物资设备部门对所采购的材料费用(单价)及机械使用费用,对照责任预算价,进行一次节超分析,分析节超的原因,书面报项目经理。
5物资点收与试验
5.1甲供主要物资进场前,物资部门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合格证明、材质标准和质检报告等资料的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开据点验单,有数量和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甲方来人处理。
同时,对甲供物资价格高于自采价格时,应做好记录,争取索赔或说服甲方,由自己采购,以降低成本。
5.2物资的质量验收在物资进入施工现场时,由物资部门填写《材料检验委托单》,附出厂证明书,及时报送项目部试验室,进行检测。
试验室的检测结果作为物资部门质量验收的依据。
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由物资部门组织无条件退货,并填写不合格产品记录。
5.3物资数量和上场设备验收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5.3.1水泥的数量验收由物资部门与拌合站共同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经办人均在送货单上签字。
5.3.2砂石料的数量验收,由拌合站负责验收,如因数量问题送货方与收货方发生纠纷时,由物资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5.3.3钢材、火工品、防水材料、砼外加剂的数量验收由物资部门派专人负责,所有的物资验收都应填写完整的验收记录。
5.3.4上场的主要设备由物资设备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施工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ZT15CX17-02),确保上场设备机容整洁、性能完好、运转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6工程项目物资库存及限额领发料管理
6.1物资材料采购入库前,材料保管人员要认真核对,在核对准确后,按材料清单数量、质量、厂家合格证、材质单进行清点入库,点验后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帐帐相符。
6.2材料入库后,材料保管人员必须分类、分批堆码整齐,库房内必须通风,以防材料出现变质、霉烂现象的发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洪),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材料核查工作。
6.3严格限额发料,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主要材料数量、经计划部门审核,按计划数量限额供料,超出定额部分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主体负担。
6.4二、三项料的发放,物资部门依据各施工工区提供的计划数量采购入库后,按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的采购数量,及时供给所需施工工区,并请施工工区负责人认可、签字后,费用划归施工工区。
6.5火工品的发放手续,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火工品所需用量,安质部门签字认可,工点专人负责办理领料手续,材料部门(炸药库)方能如数发料,并由安全员押送火工品到施工现场,用后剩余火工品收回及时入库。
6.6严格发料手续,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供应计划进行发料,不能多发或少发,做到随叫随到,热情服务。
保管员要做到对所有库存物资心中有数,防止材料被盗;
一旦丢失或不负责造成损失浪费的,按材料价格的200%给予物资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处罚。
6.7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物资清点,上报物资部门做到收支存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8做好现场管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工程用料情况,准确无误地保证计划内物资供应,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做好物资分析、考核实际消耗等工作。
6.9现场物资堆放有序,并按材料名称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做好现场材料的跟踪服务工作,减少库存积压。
6.10钢材制品加工以及砂、石料加工管理工作,按照技术部门提供的实际材料用量组织加工验收和供应,有条件自行加工的,绝不允许在社会上购买钢材制品及砂、石料加工成品。
严格控制砂、石料的现场计量和验收,每月以物资和技术部门提供数量给予结算。
6.11工程竣工后,做好现场物资清理,对租用的周转器材进行回收及核算、核销租赁费;
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回收残值冲减工程成本;
对一些不能再用的模板,必须一次摊销完。
做好外包队伍的工程材料计价和最后结算,并提供详细资料,做好材料差价的追差及索赔工作。
6.12物资部门与各施工工区材料接口供应,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当月施工计划和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数量,经物资部门与工程技术部门双方签字,然后由物资部门再给施工工区开据工程用料计划联系单,经施工工区双方签字后方可发料,无工程用料联系单物资部门不给发料。
6.13物资部门对当月各施工工区所使用材料进行核算,并办理有双方签字认可的发料单和各部门签认的材料消耗表,在每月20日前向财务部门传递一次,点验单每半月传递一次,物资部门库存材料必须保证每一个月与财务对账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14所购材料进场后,物资部门必须及时向中心试验室提供材料检验委托单和材料合格证,由试验室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反馈到物资部门,物资部门再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技术、安质部门。
6.15物资部门要按照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物资统计工作,建立好材料明细帐,工点供料台帐、物资供应总帐,材料差异辅助帐,及时准确系统全面的上报物资统计报表和节超分析表。
7材料费结算及限额管理
7.1工程项目所有预算中有明确数量的材料,全部由项目物资部门按限额数量进行供应。
对各个工点的实际用料,物资部门根据计划部门提供的当月施工计划安排及工程部门提供的工程物资数量来实施供应。
作业工班之间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调拨,要经物资部门开具材料调拨单,经用料工班经办人签认,方可调料,任何人不持物资部门的调拨单,不许调料。
7.2每月25日,物资部门对各工班的库存材料进行一次盘点,结合盘点情况对各工班的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节超核算和分析。
7.3各工班在限额数量以内的用料,按责任成本预算价结算。
每月25日前,物资部门根据各工班当月领用的材料,填写《月物资材料消耗表》,财务部门根据各相关部门签认过的《月物资材料消耗表》或发料单冲减库存材料。
7.4各工班超出限额数量消耗的材料,按“市场购买价格+运杂费”转财务部门,超耗材料的费用在施工班组的劳务费中扣除。
材料的超耗与节约由物资部门根据各作业班组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节超分析与核算。
7.5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对各使用工班实行合同管理,签订租赁合同。
财务部门按租赁合同中注明的价值单独挂帐,工程结束后,由物资部门开据发料单,按合同价格的100%转财务,由财务部门按施工班组租赁合同的数量一次摊销。
7.6对主要材料,周转材料,火工品等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外售。
对周转材料和机具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有损坏、丢失或私自处理者,由物资部门开据发料单,按合同价的200%转财务部门,并从使用工队、班组工费中扣除。
物资部门对库存材料,保证每一个月与财务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账相符。
7.7周转材料和机具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对各使用单位开调拨单,签订租赁合同,到期财务部门按合同条款和调拨单价格计收转账。
7.8从外部租赁的周转性材料和机具,由物资部门签订租赁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中注明的价格单独挂账,使用完后按租赁合同向各单位列冲。
8物资现场管理
8.1施工班组领取的材料到达作业场地后,班组要对所领用的材料进行妥善的保管,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
8.2火工品的领用程序:
首先由使用工班填写《爆炸物品审批表》,经现场负责人、现场技术员、安全员、保管员逐级签字后,办理出库发料手续。
工班安排专人领料。
8.3炸药在装药时,由安全员现场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没有用完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监督下,全部清退到炸药库,保管员按实际收到的退回数量,逐项登记。
保管员、退料人和安全员必须在退料单据上签名。
8.4在火工品管理中,炸药库保管人员要坚持昼夜值班,不得脱岗,物资部门及有关部门将每半月将对炸药库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管人员应根据库存量,每半月或每个月向物资部门提供火工品的库存量和月消耗量,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登记好每日的出入库手续。
在领发料中,做到随叫随到,不得影响施工,对出现在值班中脱岗现象,项目部将对库房有关人员给予100-200元的罚款.出现帐物不符时,保管员必须立即报项目物资部门,并追查原因,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砼拌合站物资管理
9.1物资的采购
大宗材料(包括:
水泥、砂、石料、砼外加剂)全部由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实行招(议)标采购。
预算定额中没有明确数量的各种小型材料(已经包括在工费单价中),原则上由各工班自购。
如有个别材料采购困难,需物资部门代购的,由班组编制材料需用计划报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采购,结算时物资部门将加收3-5%的业务提成。
9.2物资的验收
已经进场的水泥、砂石料的质量验收由项目物资部门通知试验室进行检测。
拌合站没有接到检测结果通知前,此材料不能使用。
物资的数量验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水泥的数量验收由物资部门与拌合站共同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经办人均在送货单上签字。
(2)砂石料的数量验收,全部由砼拌合站负责验收,如因数量问题与送货方发生纠纷时,由物资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9.3物资供应、结算与限额管理
9.3.1砼拌合站所用的水泥、砂石料、砼外加剂,全部由项目物资部门按限额数量进行供应。
物资科部门根据与技术科提供的砼所注明的砼标号、方量,参照砼的施工配合比,核算水泥及砂石料的限额数量。
物资部门依据核算出的限额控制数量,组织供应原材料。
9.3.2每月25日,物资部门对砼拌合站的水泥、砂石料库存量进行一次盘点;
盘点后水泥、砂石料库存量不作为本期消耗,不进工程成本,挂物资部门的库存,转下期消耗。
9.3.3砼拌合站在限额数量以内使用的水泥、砂石料,按照责任成本预算的价格办理成本结转。
每月25日,物资部门根据砼拌合站各工班当月领用的材料,填写《月物资材料消耗表》,财务根据各相关部门签认过的《月物资材料消耗表》冲减库存材料,结转工程成本。
9.3.4砼拌合站超出限额数量消耗的材料,按“市场购买价格+运费+装卸费用”转财务,在砼拌合站的工费中扣除。
9.3.5材料的超耗与节约由物资部门根据砼拌合站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材料的实际消耗量,结合当月25日的盘点情况,对砼拌合站的材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分析。
9.3.6砼拌合站领取的水泥、砂石料到达储存场地后,要对所领用的材料进行妥善的保管。
水泥露天存放时,做到上苫下垫,四面设排水沟;
砂石料在现场堆放时,要合理存放、堆码整齐。
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按超耗材料处理。
10工程项目爆炸品、危险品管理
10.1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统称为“爆炸物品”。
10.2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应建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不准进行爆破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10.3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10.4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10.5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10.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10.7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10.8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库存,予以销毁。
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销毁。
10.9运输爆破器材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0.9.1运输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要求。
10.9.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爆物品。
10.10装卸爆破器材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现场应设立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0.11爆破作业必须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发现爆破员不适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0.12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0.13使用爆破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施工队爆破员领取爆破品,必须经班组长、项目部技术主管(总工)批准,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必须当天退回。
10.14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品.严禁使用爆破品炸鱼、炸兽。
对违反爆破品储存、运输、使用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安质部门有权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1材料试验保障管理办法
11.1检验和试验
11.1.1物资部门在入库前应向试验室提交试验委托书,水泥、钢筋应附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试验室将试验报告及时发放到物资部门,双方的收、发报告资料签字,手续完善。
11.1.2水泥:
公路工程按每批不超过100T为一批进行复检,不足100T也按一批复检。
11.1.3钢筋:
同一批(炉)号,同一规格,不大于60T检验一次,不足60T也按一批复检。
11.1.4砂、石料不得边进场边检验,必须先检验,后备料。
11.1.5外加剂:
必须在使用前附产品说明书、鉴定合格证书。
11.1.6水泥检验一次若有不合格项,可判定为不合格品或废品。
钢筋、砂、石料若检验有不合格项,需对不合格项进行双倍复检,复检仍有不合格者,可判定为该批不合格。
11.1.7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必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办理并做好记录,并有处理意见及处理人签名。
11.2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的管理
11.2.1试验室与物资部门共同负责原材料标识
11.2.2原材料的可追随溯性
a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负责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特别要标明浇注部位、水泥生产厂家、品种、标号、批号、水泥检验单编号、每盘水泥、砂、石、水用量、混凝土的等级、施工日期、工程负责人和试验值班人员等。
使用钢筋的,注明生产厂家、规格、炉号以及检验单编号。
b各种原材料报告单要注明具体使用部位,其记录要与标识相符,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c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报告单要注明水泥批号、钢筋炉号。
11.3过程检验及试验管理
11.3.1必须按所承建项目的行业标准进行检测,无行业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11.3.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中每M3水泥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行业定额,且配合比上报上一级计试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3施工前现场试验人员必须有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方可填发配料单,技术主管审批后送交施工负责人。
11.3.4施工单位接到配料单后,应严格按配料单上的规定,派专人负责各种材料的计量工作,根据施工情况和集料含水量等变化,实验人员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11.3.5经常检查组成材料的变化,在浇注地及时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两次。
11.3.6混凝土检查试件应在浇注地随机取样,按实验技术要求和规定制做,每组三块,必须代表实体,不得弄虚作假。
11.3.7混凝土施工时,试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11.3.8试验室应根据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及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及时调整水泥、外掺料用量,试验人员要严格控制配合比,如发现施工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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