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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吸收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目前全厂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兰江,具体指标见表2-7。
表4-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
mg/L,除pH外)
项目
pH
COD
SS
BOD5
NH3-N
石油类
氟化物
磷酸盐(以P计)
一级标准
6~9
100
70
20
15
5
10
0.5
(2)废气
本项目新增工艺为一步中和反应生产磷霉素钠,属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粉尘(颗粒物)、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2、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具体见表2-6。
表4-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
mg/m3
序号
污染物
适用条件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浓度
监控点
1
颗粒物
所有企业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
臭气浓度
500/无量纲
20/无量纲
厂界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4。
表4-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5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1建设项目概况
A、5.1.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技改
(3)建设地址:
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村现有厂区内(建德市大洋化工功能区)
(4)建设内容:
现有项目环评审批为年产300吨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喷雾干燥,原料均为外购45%水溶液,本项目在原车间增加中和(游离)工段自制原料磷霉素钠水溶液,年产200吨磷霉素钠,其余医药产品原料、工艺均不变,年产量为100吨,医药产品年产量仍为300吨,新增右旋苯乙胺溶液副产品约158t/a
(5)项目投资:
总投资100万元
B、5.1.2产品方案
(1)本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详见表4-1,产能校核见表4-2。
表4-1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产品名称
技改前(t/a)
技改后(t/a)
变化情况
磷霉素钠
300
200
不变
尼卡巴嗪系列
3
氟尼辛葡甲胺
4
替米考星
酒石酸吉他霉素
6
烟酸诺氟沙星
7
酒石酸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
8
甲磺酸培氟沙星系列
9
右旋苯乙胺溶液(副产品)
/
158
新增
注:
根据原环评《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300吨盐酸氨丙啉、300吨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精烘包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2.8),喷雾干燥车间的具体医用药品以生产需要决定,总生产规模为300t/a。
5.2.1废气
(1)投料粉尘
本项目新增原料左磷右胺盐带结晶水,氢氧化钠为片碱,均不易起尘,投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极少,基本在车间内沉降,本环评不进一步定量分析。
(2)喷干粉尘
本项目新增工艺为一步中和反应生产磷霉素钠,属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粉尘(颗粒物)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2、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原环评中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比更加严格。
本环评对整条喷干线进行分析。
喷干线在洁净干燥间旋风分离器下料口收集磷霉素钠成品,旋风分离器分离效率为95%,废气经除尘系统二次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除尘系统为二级水吸收,第一级用第二级的水进行补充,第二级用纯化水补充,二级匀为填料循环水吸收工艺,废气吸收水接近45%时,即可作为原料干燥,继续提取其中药品。
二级水吸收去除效率不低99%,处理风量为4700m3/h。
喷干线与旋风分离器及除尘系统均为管道收集,因此均可视为有组织收集排放。
喷干粉尘产排情况见表4-12。
表4-12喷干粉尘产排情况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t/a
kg/h
粉尘
15.76
15.6
0.16
0.02
4.30
达标
C、5.2.2废水
(1)本项目员工由现有员工内部调剂,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2)本项目冷冻盐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补充量约为0.5t/d(165t/a)。
(3)本项目设备约5批清洗一次,每次清洗水用量约为200L,全年生产约1554批,因此设备清洗水约为62t/a,设备清洗水暂存于车间二楼专用储槽,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该精烘包车间废气经除尘系统二次吸收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除尘系统为二级水吸收,第一级用第二级的水进行补充,第二级用纯化水补充,二级匀为填料循环水吸收工艺,废气吸收水接近45%时,即可作为原料干燥,继续提取其中药品。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吸收水约为34.67t/a,回用于喷干工序。
根据工程分析,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精烘包车间水平衡见图4-2。
图4-2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精烘包车间水平衡图单位:
D、5.2.3噪声
本项目新增设备为2台分液罐,不属于产噪设备。
E、5.2.4固废
(1)副产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原料包装材料、右旋苯乙胺溶液。
左磷右胺盐的包装桶及氢氧化钠的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0t/a,由厂家回收;
右旋苯乙胺溶液产生量为157.73t/a,作为副产品出售。
综上所述,本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情况详见表4-13。
表4-13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单位: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原料包装材料
原料包装
固
纸板桶、编织袋
右旋苯乙胺溶液
分液
液
右旋苯乙胺、水
157.73
(2)副产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具体见表4-14。
表4-14副产物属性判定表
是否属固体废物
判断依据
编织袋
否
用于原始用途
该物质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在生产/商业上应用
(3)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本项目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副产品分析情况详见表4-15。
表4-15本项目副产品产生情况
副产品名称
产生量(t/a)
右旋苯乙胺溶液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若无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并对企业标准编制进行说明,向当地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方可进行销售。
完成备案之前,右旋苯乙胺溶液应在厂区内暂存,不得出售或转移。
F、5.2.5污染源强汇总
(1)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三废”产排情况汇总见表4-16。
表4-16本项目“三废”产排情况汇总表单位:
污染物名称
排放去向
废气
二次水吸收+15m排气筒
废水
设备清洗水
62
回用于生产
废气吸收水
34.67
副产品
作为副产品出售
(2)该精烘包车间“三废”排放变化情况:
企业承诺放弃磷霉素钠母液制备磷霉素钙项目。
6.污染物防治措施
6.1废气:
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和二级水吸收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2废水: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控制,本项目冷冻盐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水、废气吸收水会用于生产,本项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6.3噪声:
6.4固废:
本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原料包装材料、右旋苯乙胺溶液。
7.环境影响报告建议及措施
环评建议
采取的措施
做好右旋苯乙胺在厂区暂存工作并向当地质监部门备案
已向质监部门备案
推行清洁化生产,加强环保教育
企业实行环保三级教育,持续推进清洁化生产
按照要求修订应急预案
企业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备案
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管理,建议企业实施污水出水提标工程建设
污水出水已开始实施,目前在进行中试
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申报
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8、环评批复要求
建环审批[2016]A031号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如下: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专家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在建德市大洋镇化工功能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
本项目拟在现有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精烘包车间内增加中和(游离)工段,以左啉右胺盐、氢氧化钠等固体为原料自制磷霉素钠水溶液,年产200吨磷霉素钠,其余医药产品原料(外购45%水溶液,)、工艺均不变,年产100吨,医药产品年产量仍为300吨,新增右旋苯乙胺158T/a。
本项目中和反应利用现有溶解釜进行,仅新增二个分液罐,其余均依托现有设备,不升级土建。
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设施。
2、本项目工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应选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磷霉素钠等医药产品精烘包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和二级水吸收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4、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本项目原料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右旋苯乙胺溶液以副产品形式出售,均不属于固体废弃物,但原料包装材料、、右旋苯乙胺溶液均带有腐蚀性,在厂区暂存应按照固体废物暂存要求,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分类、分区暂存,杜绝混合存放;
7、根据环评结认,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不变,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环评报告结论,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控制为COD37.079吨/年、NH3-N5.562吨/年SO219.84吨/年、NOx39.67吨/年VOCs47.08吨/年、烟粉尘15.234吨/年,本项目实施后全厂COD、NH3-N、SO2、NOx均未超出企业已申购污染物排放量;
9、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运输、储存、生产等过程的安全管理,生产车间、危化品储存场所做好防漏、防渗、防腐处理。
10、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与项目配套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11、项目环评文件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9.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环评审批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监测内容。
9.1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见表9-1。
表9-1废水监测点位、频次及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pH、CODcr、SS、BOD5、NH3-N、Tp、石油类、氟化物
监测2天,每天1次,共2次。
9.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见表9-2。
表9-2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喷干工序处理设施前、后
颗粒物、臭气浓度
监测2个周期,周期3次,共6次
表9-3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
厂界4个监测点
监测2天,每天3次,共6次
9.3厂界噪声监测
围绕厂界周围设置四个测点,测点设在厂界外一米处,高于围墙。
监测2天,各测点每天昼夜各测一次。
10.监测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监测分析方法规定执行,见表11-1。
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及实验室全过程质量保证参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
表10-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方法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化学需氧量
5220D密闭回流比色法《水和废水标准检测方法》
(第19版)美国(1995年)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3-1989)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84-2001)
恶臭
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
总悬浮颗粒物
重量法GB/T15432-1995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349-1990
11.质量保证
监测质量保证执行下列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1)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2)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1995年5月。
(3)本站《质量手册》。
12.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我公司在2017年1月4、5、6日(三天)以及2017年2月13、14日(二天)磷霉素钠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稳定,生产设备和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均正常,磷霉素钠生产负荷平均0.7吨/天,合计3.5吨,达到设计产能的87.5%。
以设计产能200吨,年生产天数250天,每天0.8吨计,生产负荷达到验收监测要求。
13.验收监测结果
13.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详见表13-1。
表13-1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
样品名称
项目名称
性状描述
(mg/L)
化学需氧量(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总磷(mg/L)
石油类(mg/L)
悬浮物(mg/L)
氟化物(mg/L)(以F-计)
标排口第一次
微浊
6.57
1.56
34.8
0.048
0.04
1.23
标排口第二次
6.72
1.49
31.6
0.046
1.15
13.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13-2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
测试项目
符号
单位
测试断面
第1周期
第2周期
1*
测试工况负荷
D
%
90
2*
测试管道直径
m
0.40
3*
测点废气温度
Ts
oC
22.0
22.3
4*
废气含湿率
Xsw
3.2
5*
测点废气流速
Vs
m/s
7.03
6.77
6*
实测废气量
Qs
m3/h
3.06×
103
3.18×
7*
标干态废气量
Qsnd
N.d.m3/h
2.73×
2.83×
8*
颗粒物实测浓度
Cˊ尘
mg/N.d.m3
9.17
8.82
颗粒物排放速率
E尘
Kg/h
0.025
表13-3有组织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监测断面
喷淋两极吸收装置处理设施后
测点管道尺寸(m)
Φ0.6
监测周期
第一周期
第二周期
恶臭排放浓度(无量纲)
41
17
73
平均排放浓度(无量纲)
46
44
表13-4.1有组织臭气浓度补测处理设施前、后监测结果
工艺设备名称
磷霉素钠生产设施
净化设施名称
喷淋两极吸收装置
处理设施前
处理设施后
Φ0.3
Φ0.4
烟气含湿量(%)
3.7
4.1
废气温度(℃)
39.1
36.6
废气流速(m/s)
18.4
9.19
废气量Qs(m3/h)
4.70×
4.16×
标干废气量Qsnd(N.d.m3/h)
3.82×
3.46×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15.1
13.1
3.79
4.67
3.30
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mg/m3)
14.6
3.92
颗粒物排放量(kg/h)
0.056
0.014
颗粒物去除效率(%)
75.0
98
115
174
27
48
恶臭平均排放浓度(无量纲)
129
58
表13-4.2有组织臭气浓度补测处理设施前、后监测结果
第二周期
39.0
36.7
18.0
9.00
4.61×
4.07×
3.75×
3.39×
14.8
11.9
15.7
5.14
4.19
14.1
4.21
0.053
73.6
132
234
74
180
113
13.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13-5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
测点
编号
名称
采样日期
采样起止时间
总悬浮颗粒物mg/m3
1#
厂界东
01-05
10:
31~11:
31
0.182
12:
00~1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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