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海化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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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1目的
完善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防范和降低工程建设风险,明确管理职能、相关业务流程和工作权限,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3编制依据
3.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PM-01,2011,总公司。
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总公司。
3.3《山东海化集团投资项目管理办法》,SP-01-01,2012,集团公司。
4主要应对风险
4.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统一,职责不明确,产生目标偏差。
4.2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素质不高。
4.3工程项目最终批准手续未取得,项目执行中设备合法、合规不到位。
4.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管理事故。
5释义
5.1总公司
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5.2集团公司
指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5.3所属单位
指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
5.4项目组
指由集团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5.5工程建设项目
指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投资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管理的更新改造项目和科技项目。
5.6A类项目
指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5.7B类项目
指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5.8C类项目
指投资额不足5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5.9项目变更
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作范围、进度、费用等方面的变更。
5.10项目范围
指政府机构、集团公司投委会、董事会等投资决策机构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文件以及其它关于项目建设的要求。
5.11项目范围变更
指改变原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产品方案、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以及重大装备(设备)、专利技术等的选用等。
5.12可行性研究或基本设计方案重大变化
指在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方案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变化:
a)生产产品变化±
5%以上;
b)项目概预算进行±
5%以上调整;
c)工程建设设施的增减;
d)设计规模发生±
5%以上的变化;
e)由于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建设工期延长6个月以上。
5.13项目管理重大问题
项目管理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由于项目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超出概算需要动用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
b)项目建设完工日期推迟三个月以上;
c)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合同变更金额20%以上或单项合同变更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d)工程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e)工程项目发生重大HSE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给集团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
f)重大项目组织变更和主要骨干人员50%的变动;
g)其它重大专项问题。
5.14机械完工
指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生产系统或单元的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联动试车条件,经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时,称为机械完工。
5.15定期报告
指工程建设项目月报和年报。
5.16HSE
指健康、安全、环保的英文缩写。
6职责分工
6.1集团公司投委会
a)主要项目管理制度的批准;
b)项目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
6.2工程部
a)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管理程序及报告制度等;
b)项目前期研究阶段,参与对所管工程项目的选址、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的初审;
c)项目确定阶段,参与对所管项目的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及概算审查,负责对项目管理模式、《项目实施策略》的审查/审批工作;
d)项目实施阶段,负责审查、批准所管项目的《项目执行计划》(PEP),负责对所管项目“四大控制”的检查、监督、支持与服务;
不定期巡查项目进展和实施情况,评估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状态;
e)组织或配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
f)协调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配合办理项目实施需要的相关文件及证件;
对项目组(单位)的应急管理给予支持;
g)负责与总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并贯彻落实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h)监督项目组(单位)HSE“三同时”落实工作。
6.3技术中心
a)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概算的审查工作;
b)对工程建设项目适时提出成立筹备组和项目组的建议。
6.4计划与发展部
a)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的批复;
b)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
6.5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分工和职能定位,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职责。
6.6项目组(单位)
a)项目(总)经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HSE和风险等实行管理和控制;
b)严格依照项目决策机构批准的项目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项目制定的进度、费用、质量及HSE四大控制目标及其它管理目标;
c)协调集团公司内部关联单位、承包商或协作单位之间的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按目标完成;
d)依法协调好与各级政府、法律、税务等相关方面的关系,确保集团公司和项目利益,规避风险;
e)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和修订《项目实施策略》、《项目执行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和定期报告等;
按批准的《项目执行计划》、管理程序、工期和预算实施;
f)负责组织贯彻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确保HSE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组织建立工程项目HSE管理体系,负责相应级别的应急事件的处理;
g)组织编写各类完工文件,包括资料、图纸、项目总结及专题报告等,按集团公司和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h)依据集团公司授权,组织实施项目的机械完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组织或参与项目调试、试运转和设施性能考核管理工作。
7管理内容
7.1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划分
7.1.1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划分
a)前期研究阶段,指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的项目决策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等)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前的阶段;
b)项目确定阶段,指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的项目决策机构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到批准项目的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
c)项目实施阶段,指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批准项目的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到项目建设机械完工的阶段;
d)试生产阶段,指项目从联合调试、试投产、至竣工验收的阶段。
7.2工程项目筹备组及项目组的设立
7.2.1工程项目筹备组的设立
a)A、B类工程在项目前期研究阶段,依据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生产性建设项目由技术中心、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由工程部适时提出设立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筹备组的建议,有关人事任命,按照人事管理相关流程和规定审批;
b)工程项目筹备组在前期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应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列支,待项目获得批准后,前期费用划入工程项目预算的相应费用中。
7.2.2工程项目组的设立
a)集团公司直管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由项目筹备组提出建议,经技术中心或工程部审查后,按照人事管理相关流程和规定审批;
b)其它项目的项目组织参照本规定,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7.3项目前期和确定阶段工程管理基本要求
7.3.1项目前期研究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项目确定阶段的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概算审查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山东海化集团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7.3.2A、B类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的两个月内,项目组(单位)应依照《山东海化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策略编制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实施策略》报工程部,工程部会同计划与发展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策略》进行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
《项目实施策略》中应至少包括:
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项目的主要风险和挑战、项目管理的基本策略、项目设计阶段的实施策略、招标采办策略、项目总体计划、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项目实施策略》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需上报总公司的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7.3.3项目组(单位)应遵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报批和审查的步骤和手续,保证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7.4项目实施、试生产阶段工程管理基本要求
7.4.1项目执行计划审批
a)A、B类项目在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后两个月内,项目组(单位)应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计划编制指南》编制《项目执行计划》(PEP)上报工程部,工程部会同计划与发展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执行计划》进行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
《项目执行计划》应至少包括:
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目标、组织机构、项目组职责、招标采办策略、总体计划与费用、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以及各种项目管理程序等内容,需上报总公司的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b)C类项目及具备条件的B类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7.4.2开工报告审批
工程项目建设开工前两周,项目组(单位)应上报工程部审查开工准备情况报告,报告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及总概算批复文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签订的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应同时已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订货,同时提交开工申请(附件2)。
工程部审查后转计划发展部办理批准手续,需上报总公司的在计划与发展部办理批准手续后,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7.4.3项目机械完工检查
a)A、B类项目机械完工前两周,项目组(单位)应上报工程部申请机械完工检查(附件3),由工程部牵头组织验收,需上报总公司的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b)其它项目由项目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机械完工验收执行《山东海化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机械完工管理办法》。
7.4.4项目试生产阶段其它要求
a)项目组(单位)应遵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的相关验收和试生产管理要求,落实各专项验收手续,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入试生产;
b)项目通过机械完工验收并进入试生产后,项目组(单位)应在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超大型项目不超过两年)内抓紧办理正式生产所需的检查、证书、验收和项目决算等工作。
7.4.5项目竣工验收
a)A、B类项目和由项目组负责实施的C类项目试生产合格后,项目组(单位)应上报工程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附件4),工程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式生产,需上报总公司的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b)项目单位负责实施的C类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报工程部备案;
c)由政府、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部协助项目组(单位)与政府、总公司沟通及协调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7.4.6项目定期报告
项目组(单位)应按时提交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按《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办法》执行。
7.5设计、采办、进度、费用、质量、HSE和风险管理
7.5.1设计管理
a)A、B类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基础设计)获得批准后,项目组(单位)应向计划与发展部和工程部各提交一份最终版、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设计)电子版文件;
b)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依照政府、集团公司投委会等投资决策机构批准的项目范围进行项目建设,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可研或初步设计(基本设计)方案重大变化,项目组(单位)应按原批准程序上报并获得对调整计划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c)项目组(单位)上报项目范围变更时,应附带分析项目变更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费用、质量、项目收益等的影响;
d)项目组(单位)应严格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现场的协调管理,严格设计标准,确保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不对工期造成影响;
鼓励、支持各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实施三维设计。
7.5.2采办管理及合同变更管理
a)项目组(单位)应制定工程招标及采办策略,招标采办管理按集团公司采办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b)项目组(单位)应按批准的工程招标及采办招标策略进行招标、评标、澄清、谈判及签约活动,坚持与乙方“先签合同后开工”的原则;
c)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的管理,严禁在未经我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任何方式对其所承诺的合同工作范围进行转包或分包;
d)项目组(单位)应制定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甲乙方应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及时处理或确认变更的工作量、费率、计费方式和付款时间等;
合同变更审批权限依据《山东海化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e)项目组(单位)应通过项目过程控制,严格控制工程方案变更,并依照集团公司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f)合同中已明确为“选择项”的工作不属于合同变更,如果需要实施该“选择项”,项目组(单位)应按原审批程序上报,获批准后实施;
h)当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合同变更时,项目组(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变更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合同变更金额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2)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材料和服务合同的变更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及以上的;
3)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工程合同的变更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0%及以上的。
i)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类、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中间退出相应工作,项目组(单位)应及时上报工程部,说明其原因,并报告由此导致对工程的影响、今后拟采取的方案、计划等。
7.5.3计划与进度管理
a)所有项目应依照集团公司的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的方法,编制项目总体计划与进度计划等,例如,使用MSProject软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
正确制定工作分解结构(WBS)进度计划控制单元,制定进度S曲线;
b)A、B类项目各项目组(单位)应在编报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向工程部提报下一年度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主要里程碑,经审核后转报计划与发展部;
c)当项目总进度落后10%以上或当关键路线上的作业落后总体计划一个月以上时,项目组(单位)应及时向计划与发展部和工程部提交书面专项报告,说明落后原因,并提出赶工计划及措施;
d)当调整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重大里程碑点时,项目组(单位)应按原批准程序获得对调整计划的批准;
e)项目组(单位)应在项目的月报中客观反映项目的进度控制情况。
7.5.4预算和费用管理
a)项目组(单位)应编制项目年度计划预算,报计划与发展部审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纳入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预算;
年度计划预算应完成在95%以上;
b)在项目总体预算不突破概算的情况下,当分项预算与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概算相比有较大调整时,工程部配合计划与发展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c)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于项目建设方案、设施、规模等进行重大调整并进行项目概预算调整时,由工程部组织审查,计划与发展部办理批准手续;
需上报总公司的由计划与发展部统一上报;
d)在完成主要工程合同和主要设备/材料采办合同签约后,项目组(单位)应对项目的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小结,并抄报计划与发展部和工程部备案;
e)当项目组(单位)需要动用不可预见费时,应上报该费用的使用方案,报工程部审查,由计划与发展部办理批准手续,需上报总公司的由计划与发展部统一上报。
7.5.5质量管理
a)项目组(单位)应严格依照国家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质量控制和管理的原则是:
以预防为主,坚持计划(P)、实施(D)、检查(C)和评审(A)的循环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原则,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b)项目组(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的设计、采办、施工等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验证;
c)项目建设应聘请资信高、能力强和业绩丰富的工程监理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
d)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项目组(单位)应在2小时内口头向工程部通报事故情况,12小时内向工程部提交书面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和处理意见,并实施处理和补救。
需上报总公司的由工程部统一上报;
e)在工程项目定期报告中,项目组(单位)应描述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和质量控制数据。
7.5.6HSE管理
a)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HSE管理程序和方法;
b)项目组(单位)应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HSE控制指标;
c)项目组(单位)应重视对承包商的HSE管理,合同中应有HSE相关章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甲方/承包商的基本HSE责任、法律责任的划分、风险辨识和控制的要求、违反规定的处罚等;
并将承包商的HSE管理纳入到整个项目的HSE管理体系中;
d)项目组(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项目设计应严格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环境保护评价的内容和审核意见,如有涉及变更的内容,应征得原审核单位的同意;
e)当发生HSE事故时,项目组(单位)应依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上报HSE部,同时抄报工程部;
f)在工程项目月报中,项目组(单位)应描述当月工程项目的HSE执行情况和状态,以及事故发生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
7.5.7风险管理
a)项目组(单位)应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和风险防范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的控制;
b)项目组(单位)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组织专家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监控,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风险管理计划应报工程部备案;
c)项目组(单位)应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工程保险,以转移并分散工程风险,工程项目保险管理工作应执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集中投保的原则。
7.6项目完工及项目关闭
7.6.1项目完工
a)工程项目的完工时间以整个项目的机械完工时间为标志,项目机械完工后,项目组(单位)应将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向生产单位进行必要的移交,并参与联合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b)在工程项目试生产后四个月内,A、B类项目应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的完工报告,完工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概述;
项目“四大”控制情况;
经验教训;
项目管理其它情况(如申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情况等);
c)在工程项目机械完工后六个月内,项目组(单位)应向工程部提交工程项目完工资料汇编简缩本。
d)C类项目的完工报告和完工资料汇编减缩本参照A、B类项目的要求执行,并将相关资料报工程部备案。
7.6.2项目关闭
a)项目投产后项目组(单位)应负责工程设施的一年保修及合同尾款支付等工作;
b)项目组(单位)应制定项目管理人员的复员计划和保运计划;
c)项目关闭前应完成工程审计;
d)项目关闭前,项目组(单位)应完成竣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e)项目组(单位)应向生产运行单位进行工程的移交和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施、剩余物资、办公设施和工程管理文件的移交;
2)财务资料移交,包括财务账目清单、未付款清单和财务移交清单等;
3)技术文件的移交,包括完工资料清单、竣工图、设备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手册等;
4)政府批文和证书的移交,包括政府的相关批文,安全设施证书、特种设备的使用证书,主要设备厂家的证书等。
5)项目总结及相关报告的验收,包括工程项目总结报告、完工报告、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等。
7.7特殊项目的管理
7.7.1国家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
7.7.2项目融资方(如世行、亚行)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相关要求的,应按其要求执行。
8附则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1: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需提交文件一览表
附件2:
项目开工申请单
附件3:
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验收申请单
附件4:
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申请单
附件5:
《项目实施策略》及《项目执行计划》报批流程
附件1
序号
提交文件名称
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审核
工程管理部门审阅
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提交时间及说明
1
项目实施策略
√
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成立项目组并启动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后两个月内。
2
项目执行计划(PEP)
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两个月内
3
项目可研报告、基本设计文件
完成最终版设计修改后一个月内
4
工程招标采办策略
与项目实施策略同步
5
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获公司批准实施后
6
年度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
每年12月1日前
7
工程月报
次月3日前
8
工程年报
次年的1月10日前
9
项目总进度计划调整的批文
收到批文的一周内
10
项目年度费用预算调整和动用项目不可预见费的批文
11
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情况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口头报告,8小时内书面报告(含所有工程项目)
12
项目发生重大HSE事故情况的报告
按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HSE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含所有工程项目)
13
赶工计划
当项目总体进度落后10%以上或关键路径落后一个月以上时。
14
项目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机械完工前两周内
15
项目完工报告和总结
机械完工四个月内
16
项目完工资料简缩本
机械完工六个月内
17
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单
项目正式投产后,最迟不晚于机械完工一年内
附件2
XXX项目开工申请单
No.(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项目组名称
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主要工作范围
项目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总预算
开工申报材料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项目执行计划/实施方案及预算批复文件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
□项目总计划与进度
□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及总预算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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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集团 工程 建设项目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