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9644293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9.80KB
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安全监察
12.1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有一定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和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安全监察人员属于生产人员,享受现场生产人员的同等待遇,按现场标准发放劳保用品。
12.2安生部副部长(负责安全工作)是厂长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助手,在厂长、厂长助理、安生部部长领导下,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全厂安全工作、考核工作。
具体安全职责:
12.2.1宣传安全生产方针,监督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批示、规定的贯彻执行。
对设备运行方式、运行工况、汽水品质、设备系统检修情况、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设备缺陷处理和人员技术精神状况等进行监察,并从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中找出各方面规律性。
12.2.2经常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施工动态,查隐患、堵漏洞,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向有关领导反映。
12.2.3负责汇总、报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危险作业、重要操作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重要操作、特殊危险作业应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2.2.4参加设备新建,扩建、更改工程项目、技术革新项目及重大施工项目等施工方案讨论,监督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报批,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安全生产不留后患,并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工作。
12.2.5组织安全网活动,指导专业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训练和考核,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
负责对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技术教育,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厂安全员会议和向厂长报告一次安全工作情况。
12.2.6协助领导组织全厂性和专业安全检查,负责汇总报批安全整改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2.2.7加强安全信息反馈,组织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运用《安全简报》等及时反映厂内安全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提出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对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事故通报,快报等及时转发或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吸取教训。
12.2.8加强安全工作科学管理,根据客观环境搞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工作,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和台帐,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
12.2.9主持事故、未遂事故和典型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做好统计、报告工作,提出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按有关规定上报,负责组织全厂每年一次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和上级要求的有关规程、条例、法规、特殊工种人员考试。
12.2.10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安全监察考核工作,并及时提出奖惩意见。
12.2.11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做好安全工(用)具和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试验,对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物质应监督及时发放和使用。
12.2.12组织防火检查和制定防火措施,对生产现场防火工作、防火设施负责检查监督,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中毒、有毒物质进行测定和分析,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建议,配合综合部抓好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对本厂车辆进行监察。
12.3厂安全专责职责:
12.3.1安全专责在厂长助理的领导和安生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日常安全工作,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对安生部直接负责。
12.3.2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贯彻上级机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通报、指示、“反措”、“安措”和厂长、厂长助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12.3.3监督、检查各专业贯彻《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检修规程》、《锅炉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两票三制”、“反措”、“安措”及九项监督工作的情况。
12.3.4监督各部门防火工作、措施、制度执行情况,深入检修现场检查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12.3.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劳动纪律、设备场地整洁卫生情况,督促设备缺陷消除、“两票三制”的执行,发现问题如处理不了则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加以解决。
12.3.6机组设备检修时,深入现场检查设备检修所做的各项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的检修架台、防误操作装置、防人身触电措施、现场防火、主要设备吊卸及人员在容器内施工的安全措施等,如发现有违章或不安全情况时,立即提出纠正,如发现有明显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制止有关人员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12.3.7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使用和定期预防性试验。
12.3.8参加厂部、各专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资料记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整改。
12.3.9每月审查有关部门“两票”执行情况,统计合格率。
12.3.10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的检验(检查)和安全装置动作试验情况,做好资料记录。
12.3.11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分析会,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贯彻《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二类障碍规定》,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统计,提出安全奖罚意见上报。
12.3.12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完成现场培训及事故演习工作。
12.3.13安全专责有权随时进入生产现场检查监督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日志记录资料、设备的运行、消缺等情况,发现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情况应督促整改。
12.3.14有权进入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个人(或有关联的人员)提取事故的原始资料、技术试验记录材料,以便进行调查分析事故现场的行为,有权向厂领导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处理隐瞒事故或阻挠事故调查的部门或个人。
12.4保卫人员安全职责:
(包括保卫、消防)
12.4.1保卫、消防专责在厂长、厂党委副书记的领导下,在厂安全监督部门的统一布置下,负责全厂保卫、消防日常安全工作。
12.4.2熟悉上级有关安全保卫,消防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规定。
12.4.3负责制定全厂有关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对全厂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负责做好生产和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和厂区、生活区的巡视检查。
12.4.4监督检查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每季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12.4.5监督消防队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每周三次以上巡视、检查、清洁、清理,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更换、补充,每月负责对油库消防系统进行一次试验,对全厂消防设施的完整、可用性负责。
12.4.6负责向全厂职工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知识讲课。
12.4.7消防专责应经常对消防人员的学习、训练、消防车辆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等工作检查,要求消防队实行全日值班,当接到有火警隐患(如跑油、冒烟等可能引发火警)的报告后,应派人到现场监视、核实和协助处理,发生火警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扑救,并视火势情况向市公安消防局和厂领导报告。
12.4.8参加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侦破性事故和生产现场偷窃案件。
13.安全教育
13.1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确保安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技巧和技术水平及正确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避免因无知或错误操作、错误施工造成不安全情况。
13.2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3.2.1入厂教育:
新工人由劳资部门负责进行优良传统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貌教育,由安生部负责安全知识教育以及规程制度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性教育训练,介绍本厂生产特点,设备基本状况和危险区域。
13.2.2专业教育:
由各专业专责负责,介绍本专业设备系统基本情况、危险区域及标志和防范措施、专业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现场规程制度,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班。
考试成绩应报安生部备案。
13.3岗位教育:
由专业班组负责,并指定专人带领工作和负责培训计划和签订师徒合同,规定见习、实习时间,岗位教育期满后由安生部组织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批准正式上岗工作。
13.4认真组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及规定学习考试,全厂的安规考试在每年4月份进行,由安生部负责组织。
13.5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机组、新设备或调换新工种均必须进行实际工作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有必要时可请厂家进行就地培训)。
对从事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和考试,合格后经总工批准,方可独立工作。
13.6安全活动内容
13.6.1安全活动时间规定:
班每周一次(运行班利用学习日时间,维护专业每周三下午学习),专业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分析会,安生部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安全员会议,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的8日前召开安全分析会。
13.6.2安全活动要认真作好记录,要确保时间和质量。
要求有具体内容,现在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与会人员有签名,各专责应进行查阅,未能参加学习人员应进行补课。
13.6.3安全活动学习内容一般为:
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分析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和苗头,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安全通讯、事故通报、快报、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命令,讨论提出下步安全工作重点和防止可能发生问题的措施。
13.7新任命的专业专责、生产管理部门领导和生产班长,应先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任工作。
14.安全检查
14.1开展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是发现、消除不安全隐患和苗头,提高人员安全责任感和安全基础的有效措施。
经常性安全检查由班长组织,全班人员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在厂长助理、安生部领导下,由各车间专业专责或安全专责组织。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专业专责组织,每年三、六、九和十二月进行。
定期安全大检查在厂长领导下,在每年的一季度和三季度进行。
14.2开展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检查要求,并制订检查计划。
通过检查,落实几条切实的措施,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一般内容:
14.2.1每次安全检查必须把防止人身事故、防火、防重大设备损坏列为检查主要内容,做到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
14.2.2班组经常性安全检查,要以解决本班人员和所管辖设备系统的不安全因素情况、是否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目标,不安全问题要有防护措施、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时间。
14.2.3专业季节性安全检查要结合气候和设备特点进行。
一般三月前检查防雷、防洪、防爆、防潮为重点,提出人员、设备渡夏的准备工作,六月份为防暑降温、防设备过热的检查,三、四季度落实防火、防小动物的措施。
十二月总结、分析全年的安全生产经验,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确保安全的措施。
某些技术性强和危险性设备及场所的检查,每年七月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为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作准备。
14.2.4定期安全大检查:
季度进行全厂性安全检查,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分析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的重点及防范措施。
14.2.5每年三月和九月对电气绝缘工具、安全用具(工具)、起重机、登高工具等的检查和试验。
14.3安全检查必须始终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群众边检查,边整改。
要克服只检查不解决问题的形式主义和老问题、老检查、老不改的倾向。
检查是手段,整改是关键,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
对安全检查整改所需物质、资金和材料,计划、材供、财务等有关单位应千方百计保证解决。
凡整改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到期未完成者,对整改单位及负责人扣发奖金处理,如造成问题则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15.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15.1两措计划内容
15.1.1反措计划是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反事故斗争的重要方法,内容的实施包括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防止重点事故的对策和事故通报提出的防范措施,及其有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已发生不安全情况的防止对策。
15.1.2安措计划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编制的计划,其内容:
有关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对策,加强防火、防毒、防噪音的综合措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需购置的仪器、工具、书刊等。
15.2两措必须在编制年度大修、更新改造计划前编制。
专业应在每年11月前提出下年两措计划,交安生部,反措计划由安生部汇总审核以后交总工审定,经厂长批准颁布执行。
两措均报发电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5.3反措计划所需资金应按项目内容、性质,在组织大修、更新改造或成本费中优先安排。
安措计划的资金,按国家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资金或生产资金中安排,由安生部实施计划。
15.4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由安生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和提出检查报告,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和组织设计和施工,材供要保证设备、材料的优先供应。
各专业要做到月安排,季检查,以保证按时完成,对完成确有困难的项目,应在每季、月末前上交书面报告至安生部申述理由,经核实请总工、厂长裁决。
15.5各部门负责人对两措计划的实施负责,凡未按期完成而导致事故发生,按事故性质从严惩罚,并追究直接领导和有关项目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15.6一切生产工作必须先进行安全交底和布置安全措施。
对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和命令、事故通报提出的防范措施,应立即进行传达和组织学习,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
16.各级人员及职能科室安全职责
16.1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承包人、第一把关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自己安全职责,要在分管范围内确保上级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的贯彻执行。
16.2各级人员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对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仍坚持时仍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并作好记录。
16.3厂长的安全职责
16.3.1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部颁《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规定的安全职责,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6.3.2组织和带领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现场巡视检查、夜间查岗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整顿劳动纪律,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16.3.3检查各级领导执行责任制情况,督促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提高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布置全厂性的安全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追究和处理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16.3.4领导和组织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批准整改措施。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6.3.5严肃对待事故。
凡事故应督促查找原因、落实责任,拟订措施的严肃处理,负责解决事故责任的争议。
亲自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恶性事故、频发性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作出对事故的结论和评价。
16.3.6对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和设备缺陷,应立即组织研究对策,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16.3.7定期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厂安全分析会,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16.4厂长助理、副总工安全职责
16.4.1熟悉国家、部、局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标准,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16.4.2领导和组织修改和编制本厂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审核后颁发执行,对其准确性负责。
16.4.3审核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大修计划和改造更新计划,批准预防重点事故、频发性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拖和执行。
16.4.4深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运行方式,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查看主要设备缺陷情况,及时明确处理重大异常情况和设备缺陷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16.4.5组织编制、审批设备系统运行、检修中的有关技术措施和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危险作业、重要操作、重大特殊试验的措施,批准“明火禁区”动火工作票。
在推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或审批更新改造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时,应同时审查安全设备和工业卫生设施,保证安全不留后患。
16.4.6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和厂长主持的安全分析活动,负责审核安全检查整改措施和向厂长报告安全技术工作情况及改进意见。
16.4.7审核锅炉压力容器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明确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6.4.8参加重大、特大事故、恶性事故,频发性事故的调查分析,主持对事故的技术鉴定、审批防范措施。
16.4.9掌握安生部的干部的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布置和检查安生部干部的工作情况。
16.4.10组织制定和审批各级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计划,领导和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主持全厂性反事故演习。
16.4.11审核九项监督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明确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6.5厂长助理安全职责
16.5.1熟悉国家、部、局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标准,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16.5.2参加讨论和编制本厂安全规程制度。
16.5.3领导和组织修改和编制本厂有关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运煤运油车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审核后颁发执行,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6.5.4严格控制采购工作,确保购入设备、材料、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确保购入设备、材料、工具、燃料符合质量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给生产带来安全后患。
16.5.5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督促工作,组织做好仓库防火、防盗、防爆工作,组织做好危险物品进出仓库和保管工作,组织做好燃煤、燃油的保管、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16.5.6对经厂部批准的“两措”计划所需物资及事故备品,组织优先采购,确保及时供应。
16.5.7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和厂长主持的安全分析活动。
参加重大、特大事故、恶性事故、频发性事故的调查分析。
16.6厂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6.6.1熟悉国家、部、局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标准,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16.6.2参加讨论和编制本厂安全规程制度。
16.6.3领导和组织修改和编制本厂有关安全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审核后颁发执行,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6.6.4深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生产和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16.6.5领导和组织全厂汽车司机开展定期安全活动,督促司机保养交通车辆,确保全厂交通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对本厂交通车辆的安全行驶负责。
16.6.6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和厂长主持的安全分析活动。
主持交通事故、安全保卫专题会。
16.6.7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16.7安生部长安全职责:
16.7.1对各专业职工和所辖设备系统的安全全面负责。
16.7.2熟悉国家和部、局、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学习和领导贯彻执行。
16.7.3审核各专业所辖设备系统运行、检修中有关技术措施和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危险作业、重要操作、重要试验项目的措施,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亲临现场或监护。
16.7.4审定各专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对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要求和批准的“两措”计划,督促实施和执行。
16.7.5正确均衡安全地组织各专业生产工作,组织督促更新改造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新设备的推行,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16.7.6深入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系统检修、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明确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督促对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和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16.7.7经常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
督促各专业季度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特殊性检查,审定检查题纲和整改措施。
16.7.8参加厂安全分析会,每月两次参加专业安全分析会,考核专业安全分析、班组安全活动,向厂安委会汇报安生部安全生产情况。
16.7.9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待各种不安全情况,主持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按时上交调查报告,对报告的及时性、正确性负责。
16.7.10熟悉国家的物资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搞好全厂物质供、管、用三方面的工作。
16.8安生部副部长根据分工,直接负以上职责的部分或全部责任,并向部长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16.9运行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6.9.1对运行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16.9.2熟悉国家和部、局、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条例、指示和标准,并宣传和组织学习、正确的贯彻执行,对上级批准颁发的防止重点事故的技术要求和防止可能发生问题的措施,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16.9.3组织各专业制定本专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运行操作调整、试验等的技术措施和安全要求,经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对重大施工、特殊、危险作业、重要操作调整、试验,应在现场指导和监护。
16.9.4组织修改或修编运行各专业现场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核对现场运行规程、系统图和设备指示标志,保证其正确性,健全各种典型操作卡,新设备投运或设备系统改造后,应及时办理规程和图纸报批,负责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和讲解。
16.9.5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查阅和核对值班人员记录和运行日志,有重点进行设备巡查,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查隐患、堵漏洞,制止“三违”现象,掌握设备缺陷、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根据设备人员和季节特点及时制定防止可能发生问题的措施,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电厂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