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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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农地区25
三、林业用地区26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6
五、独立建设用地区27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28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8
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29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40
一、允许建设区41
二、有条件建设区41
三、限制建设区42
四、禁止建设区42
第五章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29
第一节
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9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29
二、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30
三、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30
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31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31
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1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32
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32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33
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3
一、加强控制建设用地总量33
二、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33
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4
四、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机制35
第二节合理发展中心城区36
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36
二、用地规模控制37
三、扩展边界37
四、中心城区空间管制37
第二节合理安排产业聚集区用地38
第三节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38
一、规划目标38
二、空间布局39
三、用地安排39
第四节有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39
一、能源建设工程39
二、交通用地40
三、水利设施用地40
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44
一、稳定生态用地44
二、实行清洁生产44
三、防止水土流失45
积极开展土地生态环境建设45
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45
二、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46
三、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46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46
第三节
划分生态功能区47
一、北部中低山林茶果牧业生态经济区47
二、中北部丘岗粮油果蔬生态经济区48
三、中部中低山林烟疏牧业经济区48
四、中南部丘岗河谷粮油果麻及工业生态经济区49
五、西南部中低山林药牧及矿业生态经济区49
六、东南部丘岗粮油果渔业生态经济区50
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50
第一节土地整理50
一、农用地整理50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52
第二节、土地复垦53
一、土地复垦潜力53
二、土地复垦新增耕地目标53
第三节土地开发53
一、土地开发潜力53
二、土地开发新增耕地目标54
第八章乡(镇)土地利用54
第九章近期规划56
第一节近期规划原则56
第三节近期土地利用目标56
第四节近期土地利用重点57
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58
第一节法律行政措施58
一、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和土地法制建设58
二、逐步建立政府领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58
三、健全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58
四、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错误!
二、科学技术保障措施59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与方法体系的研究工作59
二、提高规划质量和规划的科技水平59
三、开展土地更新调查,服务于规划修编59
三、社会保障措施60
一、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60
二、完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数量与质量60
三、加大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60
四、实行规划可查询制度,加大规划公众参与力度61
附表62
前言
为适应慈利县经济发展建设的需要,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国、省、市的统一部署,慈利县人民政府编制了《慈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分析了慈利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2006-2020年慈利县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并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慈利县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本规划范围包括慈利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13个镇、18个乡、1个国有林场和1个园艺场,总面积为3480.47平方公里。
本次修编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慈利县概况
一、地理位置
慈利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张家界市东部,武陵山脉东部边缘,澧水中游。
地处东经110°
27′35″—111°
20′00″,北纬29°
04′00″—29°
41′56″之间,东北与常德石门县毗邻,东南与常德桃源县接壤,西北与桑植县相连,西南与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相接。
县境东西横跨70.70千米,南北纵贯69.00千米,总面积3480.47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1.8%。
二、自然条件
慈利县地处中纬度,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受大陆季风环流影响,时有旱涝灾害。
据气象部门统计,全县多年平均气温为16.8℃,月平均气温有九个月在10℃以上;
无霜期长,严寒期短,多年无霜期在268天左右;
多年平均降雨量达1404.7mm。
全县地貌构成以山地山原为主,山脉脊线多为北东向,并有少许河谷盆地的特有地貌。
由于地形复杂,气候的差异十分明显,主要是垂直差异大,随着海拔的升高,气温降低,降雨增多,日照减少,在水平方向受地形、坡向、植被覆盖不同的影响,形成复杂多样的山地小气候。
慈利县河流水系发达,除澧水干流外,长度5km,流域面积5km2以上的河流96条,分别隶属于澧水和沅水两大水系。
全县地下水资源丰富,共有地下河66条,总储水量4.82亿m3。
冬枯季节地下径流水量为河流地表水径流量的20%。
三、人口与经济发展概况
2005年末,慈利县总人口68.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6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8.85%。
全县现辖13个建制镇、18个乡、1个国有林场、1个园艺场、665个村,7446个村民小组。
县城零阳镇距长沙270千米,省道304、305、306,常张高速公路,焦柳铁路贯穿全境,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2005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10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占25.20%,第二产业占32.60%,第三产业占42.20%。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5768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99亿元,财政总收入1.78亿元,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26.96亿元,农林牧渔总产值14.57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83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3元。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编制概况
《慈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由慈利县人民政府组织,从1997年开始编制,于1999年9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阶段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二、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到2005年底,耕地和基本农田规模均已实现上轮规划目标,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净增753.3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0.83公顷,均低于上轮规划控制目标的50%。
三、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上轮规划的实施,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局面,稳定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
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建立规划审查制度,引导建设用地在规划范围建设,促进了建设向中心城镇集中,强化了全社会的土地规划意识;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改善了土地生产条件,提高了耕地的生产能力。
四、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编制手段单一,方法机械,导致规划目标不合理,缺乏科学性,普遍存在规划目标偏大的情况,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增加约20m2,建设用地不够集约;
同时,又因为规划弹性不足,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适应性,导致规划调整过于频繁,规划严肃性不够。
第三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慈利县土地总面积348047.15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如下:
农用地面积27546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15%;
建设用地1870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7%;
未利用地5387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8%。
具体见表1。
表12005年慈利县土地利用现状
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农
用
地
耕地
53577.96
15.39
园地
7869.97
2.26
林地
194501.72
55.88
牧草地
0.00
其它农用地
19518.11
5.61
合计
275467.76
79.1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
1073.46
0.31
农村居民点
12706.64
3.65
采矿用地
290.93
0.08
小计
14071.03
4.04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187.95
0.05
公路用地
1015.90
0.29
水库水面
3252.52
0.93
水工建筑用地
37.83
0.01
4494.20
1.29
其他建设用地
135.47
0.04
18700.70
5.37
未利用地
水域
3625.66
1.04
滩涂沼泽
1555.43
0.45
自然保留地
48697.60
13.99
53878.69
15.48
总计
348047.15
100.00
数据来源:
2005年慈利县土地利用规划确认核查数据,其中耕地数据参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了调整,并在其它农用地中平衡。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呈扩张趋势
2005年底慈利县农业用地总面积为275467.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15%,在农用地中大部分面积为林地,面积为194501.72公顷,占农用地的70.61%,这主要是慈利县以山地、丘岗为主的地形决定的。
1997-2005年建设用地新增1279.75公顷,年均增长142.19公顷。
(二)土地利用率较低,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贫乏
慈利县地形以山地为主,山高坡陡、地形条件差,土地开发难度较大,2005年全县土地利用率仅为84.5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0.96%)。
未利用地中,大部分是难以开发的山丘区荒草地和裸岩地,可垦地较少,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贫乏。
(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综合影响,慈利县土地利用类型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
慈利县地形为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成“曰”字形分为三支,形成三山夹两谷的弧状平行排列。
从全县来看,耕地多集中分布在澧水与溇水及其支流两岸的河谷平地及丘岗地;
林地则主要集中在三山分布的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
园地主要分布在人口密度大、社会经济技术基础好的中北、中南部地区;
而城镇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溪谷两旁宽敞地带。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保护重数量而忽略质量
在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要保证粮食产量,就必须主要依靠单产的提高,走内涵挖潜的道路,这就要求耕地有较高的质量。
耕地的质量保护一直是耕地保护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重视耕地数量的动态平衡,忽略了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性,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耕地的质量比较高,但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的耕地质量还有待提高,降低了耕地的整体质量。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呈增长趋势
由于长期盲目追求外延扩张,忽视内涵挖潜,全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2005年全县GDP为35.10亿元,单位建设用地GDP为18.77万元/公顷,低于全省的39.1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的集约度整体偏低。
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从1997年的214.00m2上升到2005年的262.32m2,集约利用程度逐年降低。
另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九年来,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净增加63.73公顷,这表明农村居民点用地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外延发展的局面。
(三)局部土地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并且有逐年上升趋势;
耕地重用轻养,肥力下降,水源条件受到破坏,耕地生产能力下降;
由采矿引发的地裂缝、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矿山排放三废造成的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了较严重的威胁和影响。
常张高速公路沿线数十个采石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严重的破坏。
由于各种自然或人为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局部地区土地质量退化,生态环境受到了影响。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
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慈利、和谐慈利为根本出发点,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重大关系,贯彻国家、省和张家界市的宏观发展战略,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三化”进程,提高慈利县在西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保障土地资源供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GDP年均增长率达到11.99%,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达到70万人,2020年达到73.8万人;
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36%,2020年为45%;
国内生产总值2010年达到60亿元,人均GDP8500元左右,2020年达到145亿元,人均GDP1.96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0年达到35亿元,2020年达到100亿元。
二、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慈利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的现实情况,慈利县的土地利用战略总目标是: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显著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得到有效保护
至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717.01公顷,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405.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934.05公顷。
(二)明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集约用地的发展趋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0492.1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423.45公顷(城镇用地规模为1870.80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为12004.72公顷,采矿用地规模为311.2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为236.7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5393.3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675.33公顷。
规划期间,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773.6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496.97公顷。
(三)加强土地环境治理与保护,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加强澧水及其支流洪涝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至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8.86%。
至2020年,城市绿地率达40%,绿化覆盖率达45%,城市永久绿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200公顷。
至2020年,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势头要得到有效控制,矿山环境恢复率达到80%以上;
水土流失治理率达60%以上;
灾毁耕地复垦率达95%以上。
(四)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2409.29公顷以上。
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71.08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90.31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347.90公顷。
(五)逐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率达到85.74%以上;
土地产出率达到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416万元;
万元GDP占用土地面积0.20公顷/万元;
万元GDP占用建设用地面积0.0143公顷/万元。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农用地数量,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结构比例。
一、稳步增加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275467.7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9.15%。
规划到2010年,全县农用地总面积为276206.5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9.36%,比基期年净增738.75公顷;
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总面积为277920.8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9.85%,比基期年净增2453.12公顷。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耕地总量略有减少,2005年耕地面积53577.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39%。
至2010年耕地面积为51717.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86%,比基期年净减1860.95公顷;
2020年耕地面积为47405.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62%,比基期年净减6172.7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496.97公顷;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6780.81公顷;
预计灾毁减少耕地面积为304.25公顷;
同时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347.90公顷,土地整理补偿耕地971.08公顷,土地复垦补偿耕地90.31公顷。
(二)基本稳定园地规模
规划期间园地规模基本稳定。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7869.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6%。
至2010年园地面积7940.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8%,比基期年净增70.27公顷;
2020年园地面积8186.2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比基期年净增316.30公顷。
增加的园地面积主要来自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规划期内要重点发展市场适销的名、特、优、新品种,同时加快对生产力低下的老茶园、果园的改造和整理,逐步实现园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
(三)逐步增加林地面积
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94501.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88%;
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19764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79%,比基期年净增3145.58公顷;
至2020年增加到20486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6%,比基期年净增10364.51公顷。
增加的林地面积一部分来自农业结构调整,一部分来自未利用地开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
(四)适度减少其它农用地
2005年全县其它农用地19518.1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61%。
至2010年其它农用地面积1901.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3%,比基期年净减616.14公顷;
2020年其它农用地面积1746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比基期年减少2054.95公顷。
减少的其他农用地一部分被用于农业结构调整,一部分被建设占用。
二、合理增加建设用地
基本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政府各部门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8700.7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37%。
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19315.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5%,比基期年净增614.81公顷;
到2020年,慈利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492.1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9%,净增加1791.42公顷。
(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
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364.39公顷。
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743.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0%,比基期年净增379.28公顷;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418.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9%,比基期年净增1054.34公顷。
(二)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706.64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65%。
规划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458.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8%,比基期年净减少248.16公顷;
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004.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5%,比基期年净减少701.92公顷。
(三)保障交通水利用地
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重点交通运输用地、供水配套工程、水库建设等用地需求。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494.2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29%。
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768.5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7%,比基期年净增274.37公顷;
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393.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5%,比基期年净增899.14公顷。
(四)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末,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5.4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04%。
规划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44.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0%,比基期净增209.33公顷;
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75.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9%,比基期净增539.86公顷。
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53878.6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5.48%。
规划到2010年未利用地为52525.1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09%,比基期年净减1353.56公顷;
到2020年未利用地为49634.1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26%,比基期年净减4244.55公顷。
全县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开发荒草地为重点,以增加林果地为主要目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开发。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一)水源涵养区布局
水源涵养区位于澧水、溇水两岸第一层山脊内、主要二级溪流两岸第一层山脊内、县域内全部水库周围第一层山脊内的区域。
(二)自然保护区布局
主要包括五雷山珍稀动植物保护区、江垭省级森林公园、老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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