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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精品
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精品)
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省金融工作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金融强省为目标,努力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整体实力,全省金融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5年4月起,在省长亲自主持下,博采各地之长,深入调研论证,起草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7日,省政府以鲁政发[2015]17号文件发布,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由此迈入新的阶段。
(一)努力壮大金融业规模实力。
坚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战略产业谋划发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多方施策,努力提升金融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
金融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8%,高出同期GDP增速5.7个百分点。
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265亿元,同比增长13.7%,占GDP比重达到4.14%,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10.08%;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344.76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部地方税收比重为10.64%。
全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一举突破万亿元,达到1.08万亿元,较上年多增1533亿元;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万亿元和4.7万亿元,新增贷款超过5000亿元,新增存贷款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四位;直接融资和保费收入等增长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金融业总资产超过8.8万亿元,是2005年末的约4.3倍。
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
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各种新兴金融业态并举的金融组织体系。
银行业方面,3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全部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另有19家外资银行进驻我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现已分别达到44家、85家,比2012年末分别增加16家、21家。
证券期货业方面,我省有2家证券公司法人机构(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证券公司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目前已分别达到31家、328家,比2012年末分别增加11家、44家。
有3家期货公司法人机构(鲁证期货、招金期货、中州期货);期货营业部现已增至86家,比2012年末增加9家。
保险业方面,目前驻鲁保险公司达到79家,其中,寿险公司44家,财险公司35家;有泰山财产保险、德华安顾人寿保险2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另外,青岛中路交通财险、烟台华海财险获批筹建)。
与此同时,信托、资产管理、财务公司、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产权交易、股权交易、典当等多种类型金融组织蓬勃发展。
(二)持续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目的,全方位推进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努力扩大银行融资规模。
在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情况下,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督促落实与多家银行总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银行业机构千方百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截至2015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3357.9亿元,比年初增加7916.8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7952.1亿元(今年3月末已突破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5023亿元。
“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加2584.2亿元和1749.3亿元,增速分别高于全部贷款增速4.1和13.2个百分点,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稳妥地开拓表外融资业务,2015年表外业务融资增加4294.9亿元,同比多增1947.1亿元,对缓解实体经济融资“瓶颈”约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开拓直接融资渠道。
创造条件,抢抓机遇,不断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015年全省股票、债券两项直接融资达到1950亿元,其中,债券融资1837亿元,同比增长20%。
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推介和上市资源培育活动,大力推动我省企业上市。
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上市公司数量已达237家,累计募集资金3172亿元;现有2家公司通过证监会审核待发行,28家公司排队待审,40余家公司启动境外上市程序。
继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战略合作之后,去年以来我省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为我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创造了更好外部条件。
储备“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超过800家,其中19家进入全国首批集中挂牌范围,居全国第三位。
顺利完成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制改造,通过实施功能提升工程,该中心已形成了股权托管、挂牌交易、上市孵化、融资服务、综合展示和企业规范等六大功能平台,创新开展了私募股权、信托、股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方式,在全国同类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该中心挂牌企业309家,托管企业452家,展示企业2260家,实现直接与间接融资已累计超过100亿元;吸引和培育各类中介机构260家;在全省设立了50余家分支机构,作为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
我省在全国率先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合作协议,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在省内得到广泛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已在多地试点。
我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额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已发行企业达91家,累计融资64.1亿元。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步伐加快,累计备案企业62家,今年前3个月新发行8家,募集金额10.6亿元。
充分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
大力推动保险业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增强服务经济和民生能力。
2015年,全省共完成保费收入1280.4亿元,同比增长13.5%,高于全国2.35个百分点;保险业累计赔付441.7亿元,同比增长36.1%;承担各类风险责任29.1万亿元,增长50%。
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增花生等9类补贴品种,覆盖县域从103个扩展到134个,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6.9%;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订单贷款保证保险、菜篮子工程保险、农房保险等特色涉农险种取得初步进展。
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一季度实现保费收入3.52亿元,同比翻了一番。
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更多更好的体现,治安保险、安全生产等各类责任保险发展迅速,在诸城市开展的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启动了诸城市特色种养业保险互助组织试点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13号),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省统筹。
我省保险资金运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新落实到位83亿元,累计达到178亿元。
(三)加快推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
坚持把培育壮大地方金融业作为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长效工程,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改革创新,开创地方金融业发展新局面。
地方银行类金融机构稳步发展。
积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延伸服务触角。
截至2015年末,城商行分支机构县域覆盖面达到92%,有14个市实现了县域全覆盖;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8758.2亿元,比年初增长25.5%。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今年以来新改制设立农村商业银行14家,累计达到44家。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加快银行化改革进程,探索建立以股权纽带关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信社服务县域经济和“支农支小”能力。
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14573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1713亿元、7890亿元,稳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
“草根”金融组织发展迅速。
出台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新政策,在准入门槛、融资渠道、经营区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201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82亿元,95%以上投向了“三农”和小微企业。
截至今年3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399家,注册资本479.5亿元。
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和外部发展要求,提出“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提高标准改制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均有明显提升,2015年新增担保金额近1300亿元,支持了7万多户中小企业发展。
全省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483家,注册资本517.8亿元。
我省设立村镇银行数量居全国首位,今年以来又新设6家,总数达到85家。
另外,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调研论证工作,目前有关试点方案已征求专家和国家部委意见,近期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随后上报国务院。
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
为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2012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18号),在全省部分市县启动了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
通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5年8月,省政府召开了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工作现场会,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推广;当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33号),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
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民间融资机构达到298家,注册资本143.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264家,当季投资56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34家,当季登记资金需求1.8亿元,成功对接资金0.66亿元。
随着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我省非法集资活动呈明显下降趋势,已退出全国前十名这个“黑榜单”。
各类交易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对省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各类要素交易市场建设。
目前我省共发展各类交易场所57家,其中权益类交易场所18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39家。
2015年以来,批准设立了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12个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对改善“三农”融资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批准筹建金融资产、能源等2家交易场所,提升对相关产业的要素配置能力;筹建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探索发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正规类金融机构牌照由中央管理部门核发,近年来申领难度越来越大。
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在这方面取得了不错成绩。
近年来申办了4家保险法人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获批数量已经达到15家,青岛市进入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名单,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筹建工作进展顺利。
与此同时,齐鲁证券、鲁证期货、山东信托等省内骨干金融机构运行稳健,业绩良好,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四)着力优化金融业区域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根据我省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提出金融业发展“点面连接”战略。
具体内容包括“两点一面”,“两点”分别是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一面”就是县域金融业发展。
大力推动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2011年5月,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1〕17号)。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目前济南金融核心区建设、金融机构培育引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济南“汉峪金谷”金融新城规划建设已初具规模,将成为我省重要的金融产业聚集区。
协调推进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青岛市经济发展基础较好,金融活跃度和开放度较高,近年来针对发展财富管理业作了有益探索,在国内率先提出打造财富管理中心的目标,突出发展高端金融。
2015年6月,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2014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等11部委印发。
目前,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已全面启动,载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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