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二期宗地测量及不动产数据入库一期技改工程不动产数据入库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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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3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地点:
可在采购公告的附件里自行下载。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7日10:
0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港集团有限公司(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003室)
开标地点:
XX港集团有限公司(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205室)
5.联系方式
地址:
(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205室)
邮编:
325000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
XX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地址:
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
联系人:
招标监督部门:
XX港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XX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
建设地点
XXXX港区
3
招标内容
4
质量标准
符合XX港集团向XX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勘测报告及不动产入库数据标准
5
检测服务期
合同签订至出具测绘报告及入库数据
6
计划工期
15日
7
招标范围
8
报价人要求
要求报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测绘甲级资质
9
项目负责人要求
无
10
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商务标和资信标组成
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二)
资信标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注:
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11
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人应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
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报价人报价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12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法
13
报价要求
报价人报价总价<
110000元(谈判报价保留整数)。
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投标担保要求
无需提供投标担保
15
投标有效期
5日(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6
报价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7
报价文件密封及装订
报价文件商务标、资信标必须单独装订。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报价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8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003室
XX市鹿XX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2205室
19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7日10时整
开标时间:
2018年4月27日10时整
20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六)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1
开标顺序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资信标并评审开启商务标评审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评审单一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
22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
合同签订
报价文件需根据清单要求对XXXX港区二期宗地测量及不动产数据入库、一期技改工程不动产数据入库报价后,签署合同实施。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
2.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投标资格
3.1报价人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和第9项。
3.2本工程对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报价人和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报价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5.现场条件
5.1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6.踏勘现场
6.1报价人可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报价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6.3除招标人向报价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报价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
第二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7.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7.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报价人起约束作用。
7.3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报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采购文件的澄清
8.1报价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
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报价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报价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9.采购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9.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这些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
报价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
10.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10.1本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节报价文件的编制
11.报价文件的组成
11.1本招标项目的报价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2.报价文件的格式
12.1本招标项目的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13.报价组成
13.1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3.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13.3投标总报价组成:
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检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保险、税金等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
报价人在报价总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报价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
14.谈判报价要求
14.1报价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报价要求,结合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总报价。
14.2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报价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作为谈判报价的共同基础。
14.3报价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5.投标担保
15.1本次投标无需提供投标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17.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报价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价文件。
17.2采购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报价人均应按要求签章。
17.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谈判小组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报价文件的递交
18.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8.1报价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
19.报价文件的递交
19.1报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20.投标截止期
20.1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
20.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报价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报价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报价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补充、修改报价文件。
第五节谈判和评审
22.开标
22.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单一来源谈判会议。
22.2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
23.报价文件公布
23.1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则退还报价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3.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4.评审会议
24.1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24.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审,采用封闭式评审进行。
25.评审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在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报价人向招标人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报价文件符合性鉴定
26.1评审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标准、检测服务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等。
报价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审小组界定。
26.2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各项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报价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报价文件的澄清
27.1评审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细微偏差是指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要求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
报价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28.报价文件的评审
28.1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报价文件份数不符合采购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4)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28.2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检测服务期、质量标准不符合采购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2)采购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3)违反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28.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经商务标修正后,属采购文件报价要求或商务标的修正中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
(2)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29.商务标的修正
评审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复核:
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0.商务标的评审
30.1评审小组将对通过初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时,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报价;
提供服务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满足性;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
针对本项目安排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业绩、素质;
经营信誉、资信和实力;
优惠条款等方面。
30.2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对评审小组就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进行澄清补充和调整,并在评审结束前,对澄清、补充、调整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
30.3如有必要,评审小组可要求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多次报价。
第六节授予合同
31.中标候选人公示
31.1招标人应当将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指定的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1.2公示期间,报价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
3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
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3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
(2)按本章第28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32.中标通知书
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33.合同签订
33.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测绘合同
工程地点:
XXXX港区
委托方:
XX港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承揽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委托方(甲方):
XX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XX
承揽方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2018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XXXX港区二期工程及一期技改工程,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备注
《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行标
《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
省标
浙江省《1:
5001:
10001:
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DB33/T552-2005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T1001-2012
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工作量
合计(元)
工程总价款:
xx元(大写xx元整)该项费用系固定价格,今后不再调整。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一次性列出本次测绘工作所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不合格的应通知甲方补充提供。
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乙方确保其编制的成果符合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
若乙方编制的成果不符合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无偿予以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如果将下文的第八条中的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为甲方所有的,则本款删除;
如果第八条中的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为乙方所有的,则保留本款。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测绘项目
完成时间
备注
按甲方要求时间
第八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归甲方所有。
”
第九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乙方完成测绘工作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且测绘成果经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可确认,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的测绘工程款。
第十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时间
份
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50元。
乙方除提交3份纸质测绘成果外,还应将测绘成果电子版提交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甲方因故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每日费按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
到质量要求。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
)造成后果时,乙方应不能收取测绘工程费,已收取的因予以退还,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
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
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委
托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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