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基坑槽工程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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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熟悉施工图和有关设计文件,组织或参与图纸会审,解决施工图中的疑点,并请设计整理出与会者认可的会议记录,作为设计文件之一。
2.10对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的施工组织体系、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并针对降水、防护及挖土方案的可行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2.10.1降水要核对选用的机器设备,平面布置及降水深度;
2.10.2基槽防护应据地形、地质及周边环境加以决定,5米以上应进行正规的设计计算,并绘出放坡、支护工况图。
2.10.3挖土要考虑挖掘、运输设备停在坑面或坑底的可能与效率及弃土的位置。
注:
沪建建(98)第0796号文所称的深基坑,应对照“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0”要求审查。
2.11督促施工单位向班组交底,并要求把监理要求也交底清楚。
对一些比较大的技术方案交底,应施工单位邀请,监理可以参加。
2.12督促与监控施工单位做好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所明确的准备工作,包括:
2.12.1地面排水系统;
2.12.2基坑开挖监测方案的准备工作;
2.12.3施工机械行驶道路的修筑;
2.12.4环保措施及应急抢救措施等等。
2.13检查施工单位要使用的检测仪器(如:
经纬仪、水平仪、卷尺、降水压力表、注浆压力表、测绳、压力传感器)及标定情况。
2.14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日记,检测记录表格样张内容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3、施工阶段控制内容:
3.1基坑(槽)开挖应严格遵循,先整治后开挖、先支撑后挖土的施工程序。
3.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挖土场地,且随时把场地内积水排净。
3.3大面积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选挖几个坑或通过观察井观察降水效果。
如没有达到要求,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4施工时,严格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
3.5放坡开挖时,督促机械放坡应适当减缓,利用人工修整到位。
3.6支撑开挖时,要提醒分段跳槽或先开挖支撑部位,待支撑安装好才全面铺开。
3.7对工程密集桩应督促桩打完间隔一段时间后开挖,要用合适的挖土机械进行施工,在桩周围应对称挖土,减少地面高差造成桩移位,严禁挖铲碰撞工程桩,甚至用挖铲断桩。
3.8施工单位及时将暴露出土的桩分二次或三次凿断,并将弃桩随土运出,确保施工安全和装卸。
3.9严禁挖机扰动老土,并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必须保留实际标高以上有30cm的原土,用人工铲除至标高。
在已到标高的地方,应及时敲入竹桩,并作好保护。
3.10挖机尽量避免扰动桩基础,同时必须将附在搅拌桩上的土块挖除,避免落下伤人。
3.11督促在已被挖除土的基坑边,及时用钢管搭设围护栏杆,局部不能搭设处,应有明显标志以示警戒。
3.12挖土施工中,如土方不能及时外运,将弃土抛置基坑边时,必须使弃土和基坑按要求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使基坑边压载过大,引起塌方。
3.13土方开挖时,应督促经常测量和校核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
3.14钢支撑和围护桩进行轴力、变形、沉降、位移观察时,应定期观测做好记录。
当观察记录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报警。
3.15对深基坑,督促建立施工、业主、监没、监理等方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
必要时要有专人值班,并对事故有应急措施。
同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有直线电话联系。
3.16督促施工单位在安全、消防、卫生、场容、道路保洁方面设专人专岗,并组织定期检查。
3.16.1对废弃的坑、洞,及时警戒回填,低洼填平压实。
3.16.2对土方车辆驶离现场时,应有专人保护。
3.17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3.18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进口商检报告。
对材料应按批量见证取样、送样,并在获得检测合格证以后,同意施工单位将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3.19工程上如设立研究课题,应在工程施工中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并做好记录,工程施工结束后,有一份完整成果报告。
3.20基坑开挖中,如有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碎石类土夯实填补;
重要部位用砼填补时,应取得设计认可。
3.21组织召开每周举行的工程协调会,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4、工程验收阶段控制内容
4.1基坑(槽)挖至基底标高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座标、轴线、标高、自检确认后,监理应复验认可。
4.2施工单位在基坑(槽)挖至基底标高自检合格后,监理将会同设计和有关方进行地基验槽,要具备的资料为:
4.2.1工程地质资料;
4.2.2基础工程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
4.2.3施工组织设计的土方施工部分;
4.2.4地基不良土记录及处理方案和验收资料;
4.2.5地基验槽记录表。
4.3在齐备验槽资料后,督促施工整理出:
4.3.1工程竣工图;
4.3.2地基验槽记录;
4.3.3施工记录;
4.3.4技术复核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5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记录;
4.3.6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
4.3.7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4.4通过参与或自行检验,给出土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4.5写出土方(基坑槽)分项工程质量小结。
4.6在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强调监测应在基坑(槽)回填后结束。
附录一监理用附图附表
材料核定流程(附图一)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附图二)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附图三)
定位测量成果表(附表一)
垂准测量成果表(附表二)
土方开挖施工记录(附表三)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附表四)
附录二有关的标准法规参考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材料核定流程
附图一
申
否报
可
否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附图二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附图三
附表一
定位测量成果表
工程名称:
仪器:
工程内容:
观测者:
序号
点名
实测坐标()
设计坐标()
较差()
高程
备注
X
Y
δX
δY
实测值()
设计值()
填表者:
校对者:
观测日期:
年月日
上海市大通监理工程公司测量制
附表二
垂准测量成果表
工作内容:
米至米(层)观测者:
孔号
孔号位置
垂直偏差值()
东
西
南
北
理论标高()
实测标高()
表中“东、西、南、北”即为正交轴线方向。
核对者:
上海市大通监理工程公司测量制
附表三
土方开挖施工记录天气
施工日期
部位(轴线)
标高
土质情况
工作量M3
和工期对比
安全情况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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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方 基坑 工程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