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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奖惩制度,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的员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条例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节奖励
(1)公司员工实行优胜劣态制,好的嘉奖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将给予严重警告及开除处理,对本人工作不负责或不称职者调离其原工作岗位或除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意改正者,给予记严重警告及开除处理
(2)奖励分为:
部门表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公司先进工作者称号和物质奖励等。
(3)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A、坚持四项基础原则,遵章守法,维护企业利益,热爱本公司事业,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者。
B、创双文明工作中,在公司内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C、为公司的发展和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确有较大价值并被采纳者。
D、确保工作安全,为避免或挽救重大火灾、爆炸、伤亡、交通等事故损失做出贡献者。
E、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者。
F、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者。
G、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H、完成本职工作以外,配合公司活动,经济效益显著者。
I、连续二年被评为公司年度先进者。
(4)思想品德优秀,并在经营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晋升或升级的奖励。
(5)公司员工受到通报表扬以上奖励,要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节优秀员工评比实施细则
总体评比条件:
1、遵纪守法,在工作年度中没有违法乱纪现象;
2、模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团队的精神,努力为公司创业绩、成绩显著;
4、在公司评比年度工作半年以上;
A、理管人员评比条件:
(1) 工作业绩:
能否创造性的完成工作任务,对公司布置的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80%业绩以上的分公司管理人员符合评比条件,缺者不予评比;
(2)工作作风:
无弄虚作假、制作假账、隐瞒工程项目、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隐报和索取回扣现象;
(3)工作效率:
对本职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工作做到有令执行、有禁必止,每月按时完成各类上级布置的任务(如各类报表、登记表、欠款表等);
(4)团队精神:
能否团结一致、秉公办事、对装饰公司忠心、互相协助、互相帮助;
(5)敬业精神:
创业开拓、创新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勤勤肯肯、任劳任怨、敢于担风险、承担责任;
B、设计评比条件:
(1)树立企业形象,诚信待客,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每一只工地的跟踪服务;
(2)设计有创意,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在工作年度中多次被客户评为优良设计工地者或获得省市一级奖项者优先;
(3)熟悉新工艺、新材料,认真接待沟通每一位客户,签单率达到95%以上者,产值高于当地公司设计人均业绩;
(4)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绝对负责,对工程有责任心,漏项、漏算率年度低于5%以下;
(5)推荐本公司所推荐产品达到一定比例的;
(6)主动上门测量收费、推荐介绍客户较多的设计人员;
C、业务评比条件:
(1)积极开拓业务市场,采取多元化方式完成公司业务指标80%以上;
(2)合理安排设计定单,对设计、业务、工程采取主动跟单形式成绩显著者;
(3)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各个部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严格遵守装饰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章纪现象;
D、工程施工人员评比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积极开拓业务,树立装饰公司形象;
(2)工作年度内施工工地多次被评为优良工地者及多次被客户表扬(按照表扬信的标准);
施工员年度平均创利率不低于当地分公司创利率指标,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万元;
(3)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个工地文明施工,节约材料,不弄虚作假,工作年度内无客户重大投诉,为公司争取荣誉的员工;
(4)推荐公司指定材料达到一定比例的;
(5)无私自承接工程,积极为公司推荐客户的;
E、行政人员评比条件:
(1)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2)熟悉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熟练,能为公司的发展尽心尽力;
(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服从领导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年度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认真做好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五节处分
(1)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撤职、劝退、留用察看、开除等八种。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视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A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B、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工作任务者。
C、严重违犯纪律,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小费等行为者。
D、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给公司的经济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E、其他犯有其它严重错误者。
(3)员工所犯错误,情节严重,触犯刑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经司法部门确定可不予以起诉的,按公安部门意见,参照本条例执行。
(4)给予职工行政处分时,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对犯错误本人进行思想教育,然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存入本人档案,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5)因渎职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的,可责令其赔偿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从员工的工资中分月扣除或视情一次性交付。
如能迅速改正错误,有突出悔改表现的可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6)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天,其它处分不得超过十天。
(7)批准员工处分后,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公布处分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书面申诉,但上级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8)凡受过处分的员工,只要改正错误,撤消处分后,在提职、升级、受奖等方面,均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9)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后提出调离本公司的,按办理调离规定手续办理。
(10)公司在册人员,严禁在外私自承接业务,如确需在外工作一段时间的人员,必须申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备案(申报时需明确讫止日期),对未经批准同意者,按擅自离开公司处理。
(11)各工种在施工中坚决杜绝各工种负责人进行转包,如有发生,一经公司查实,并处十倍以上罚款,性质严重者予以开除。
(12)自行离开公司和公司除名、开除人员的工资、保证金,须到保证期满时扣除损失及返工费用后方能领取。
对擅自离开公司人员,按双方签订协议处理,今后决不录用。
第六节奖励条例
A、装饰企业奖励条例
(1)
为激励广大员工在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公司定在本年度内对创优工地及工班进行每月一次表扬和奖励,具体条例如下:
(1)产生时间:
(2)竣工验收
(3)评优名额;
各工种竣工验收的30%工班
(4)优良工程:
三个以上优良工班组成的优良工地;
(5)奖励时间:
次月10日员工大会
(6)工班奖金:
300作为奖金
(7)施工员奖金:
优良工班奖金额500作为奖金
评比方法:
以公司操作规范报告、验收规范和管理条例为标准,结合管理人员意见和客户评语,由工程部综合评定,报请上级审批。
B、装饰企业奖励条例
(2)
为鼓舞公司施工员在工作中勤奋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公司决定在本年度内对优秀施工员进行奖励,具体条例如下:
(1)所有施工员进行技术考评,年终时按考核分比例分配奖金;
(2)具体考核由巡质检、工程部、业务部、管理部、客户组成、根据具体表现进行打分或扣分(单项扣分不够时允许出现负数);
(3)每一只工地设基本分100分(具体分类见表),计分方法为累计总分除以工地只数。
序号
项目
分数
1
企业形象
5
8
木工工程
2
施工资料
9
油漆工程
3
施工工期
10
客户投诉
20
4
管理制度
11
工程赔款
守信准时
12
返工维修
6
水电工程
13
客户表表扬
7
泥工工程
14
责任制分
注:
(1)企业形象:
挂牌施工1分,张贴资料1分,清洁卫生2分,安全文明施工1分;
(2)施工资料:
装修许可证2分,手册资料合格3分,不合格2分,无册或乱填不得分;
(3)施工工期:
按期或变更延期内完成5分,每延期二天扣1分;
(4)管理制度:
按规范施工,无违反管理条例得10分,违反一次扣1分(单项处罚金额超50元时按二次计,超100元时按三次计,按此类推);
(5)守信准时;
客户信誉佳得4分,公司信誉佳得2分,遵守时间得2分,随叫随到得2分;
(6)水电工程;
优良得5分,良好、满意得4分,合格得3分,每整改一次扣1分;
(7)泥工工程;
优良得5分,良好、满意得4分,合格得3分、每整改一次扣1分:
(8)木工工程:
(9)客户投诉无投诉得20分,电话投诉一次扣1分,到公司投诉扣5分,工程部派人到场扣5分,公司派人到场扣10分
(1)工程赔款:
无赔款得5分,每赔200元扣1分;
(2)返工维修:
无返工维修得10分,返工一次扣1分,金额每100元扣1分
(3)客户表扬:
评语表扬一般1分,合格2分,良好3分,满意4分,极佳,送锦旗加2分,媒体表扬加5分;
(4)责任制分:
全额达标得5分,每少交200元扣1分。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第七节考勤管理制度
1、分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
00——17:
00,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打卡登记制度,10分钟内按迟到处罚,每次罚款30元;
迟到10分钟以上至一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罚,每次罚款100元,取消当月全勤奖,1小时以上者按全天旷工论处,每次200元,取消当月全勤奖,当月全天旷工三次以上人员年终不得参加任何先进评选,无故旷工一星期以上者予以除名,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春节放假时间控制在15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分公司协调,并报总公司备案。
放假前整理好公司文件及资料,切实做好存放保管工作;
所有电脑文件做好备份及加密工作,电脑主机在放假前统一放到一个办公室封存,清扫干净办公室,切记关好门窗,切断总电源,用封条将门封好;
公司的手提电脑、数码像机等贵重物品全部交由指定人员统一保管。
3、所有员工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者给予每次100元的处罚,由前台配合、出纳监督。
4、员工处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
5、员工休息采用轮休制,具体时间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设计部除外)
6、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查,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7、总经理办公室开具的处罚单据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8、施工人员的招聘及考核由工程部负责,各工种人事安排由分公司工程部统一调派,施工员无权自行安排;
遇特殊情况,必须与工程部及时协商,由工程部视具体情况确定,施工人员应服从分公司的统一安排、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公司。
9、工班招收需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分公司上岗,合格者由工程部发放《操作规范》,安排工地试用,试用期规定,施工员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工程部应及时作出整改或除退决定。
10、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第八节会议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总监主持召开各项例会或临时会议,检查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安排部署下期工作,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公司总经理批示决定是否印发《会议记要》。
3、公司召开会议必须准时出席,迟到半小时处罚50元(以下时间按此类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处罚100元。
如确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部门领导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缺席。
每次会议召开前的考勤由总务部负责,施工人员由工种总监负责,会议结束前由负责考勤人员将统计结果上报,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和缺席人数。
4、与会者要认真记录,遵守会场秩序,会前做好发言准备,汇报时力求简单扼要。
5、与会者做出的会议决定必须认真执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将会议内容外传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分公司必须每月对施工人员(各工种)进行技术培训,以保证施工质量,提升员工专业技术。
7、施工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提高技艺。
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总公司总经办,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9、每月一日管理层会议,每月八日项目经理会议,每月十五日班长会议,每月二十五日全体员工大会。
第九节员工着装制度
1、配置标准:
办公人员制服(西装)2套、夏裙2条、夏装2件、施工人员制服2套、夏装2件。
2、费用;
因装饰行业特性,所有服装成本费均由员工自理;
3、服装、胸卡自员工进入公司当日办理购买,领用服装手续;
4、超标自愿多购者;
统一到财务部办理购买手续。
5、领用:
(1)办公人员试用期满方可领用服装;
(2)工人上岗后立刻按标准配置购买服装;
(3)服装按季节发放;
(4)服装工作两年满后以旧换新。
6、上班、工作、会议、培训及公司活动须统一着装并佩带胸卡,违反一次者罚款50元,由后勤部门配合财务部督促执行,公司经理监督执行,其它人员由巡检员督促执行。
7、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第十节印章、营业执照、证件、名片管理制度
1、各公章的实际用途与相关负责人挂钩并负责保管(公司合同章由市场部经理负责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出纳负责保管,材料审核章调整章、由材料审核员保管,公司法人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保管),其他人员未经各公司部门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使用。
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与纠纷将由当事人自负。
2分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由分公司指定人员保管,对外借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非经公司负责人批准,不得携带营业执照、空白介绍信等外出。
3、公司相关保管责任人不得将保管的公章随意或因私借于他人。
如违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与纠纷由其本人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移送公安机关追求其法律责任。
4、凡以公司名义,加盖公司公章的公文、报表、合同、协议等须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
5、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盖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财务纠纷。
6、因公外出携带公章者必须得到公司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登记签名领用。
公章外带人员如违反上述条例规定,责任等同。
7、各部门印章用于本岗位或涉及到本岗位职责范围内使用,超过范围使用无效。
8、公司的公章必须根据公司的实际用途刻制,杜绝私刻、伪造公司公章,各公司的业务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公章必须由总公司进行统一刻制备案后发放至公司,其它公章分公司需将名称、保管人、数量作统一登记并上报总公司总经办进行备案。
9、各公司公章保管人员如有人事调动,必须与接替者办理交接手续
10、公司有发现社会上出现仿制、伪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印章进行欺骗、诈骗等行为,发现者需第一时间上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负责人。
11、公司公章要严格保管,上下班不得随意存放办公室,如发生遗失要及时登报声明废止、并上报总公司备案,同时立即向分公司负责人汇报。
12、因第十一条原因而导致重新刻制公章,公司需进行备案,流程参照本制度第八条。
13、公司各岗位名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印制,提前10天将名单上报,经公司核实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印制。
14、制度由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凡本制度未列明事项一律不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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