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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集团(事业本部)负责组织制定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的薪酬标准,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4、**集团直管的分公司(如**设计院)和控股子公司(如小贷公司)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薪酬标准,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5、各单位组织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审批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章程等)要求。
6、集团所有层级的薪酬标准和管理办法等均应报上一级单位审批,并逐级上报至**集团备案。
第二部分:
薪酬标准
一、薪酬结构
**集团管理岗位的薪酬结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固定薪酬和效益薪酬。
其中固定薪酬包括基础薪酬、福利补贴;
效益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奖金(含分红等)。
(一)固定薪酬
1、基础薪酬:
按照占基础和绩效薪酬总额的固定比例确定(详见附件一)。
2、福利补贴:
含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综合补贴(包括通讯、餐贴、交通、办公、执业资格、地区、差旅、租房、施工、职称等)(详见附件二)。
(二)效益薪酬
1、绩效薪酬:
按照占基础和绩效薪酬总额的固定比例确定(详见附件一),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2、奖金:
包括年终奖金、其他奖金和分红等。
二、薪酬标准
**集团的管理岗位包括行政管理、项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三类,按照职级设置不同的薪酬标准,职级包含不同的薪酬级次(详见附件三)。
职级分两种,年薪制和职级制。
年薪制:
**集团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各单位对应同职级人员;
职级制:
**集团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各单位对应同职级人员。
1、集团总部
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总部部门常务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实行职级制,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2、子集团(事业本部)
子集团董事长、总裁及以下,副总裁、三总师及以上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集团职级(或对应**职级)的年薪标准执行。
子集团总裁助理及以下人员实行职级制,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3、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
按照授权由各子集团在附件五标准的框架内制定,按程序审批后确定。
以上标准为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标准,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法正常运营时,员工薪酬标准调整为青岛市(外地工作的为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薪酬发放
规定薪酬发放日为每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其中:
固定薪酬按月发放,效益薪酬按如下规定发放:
1、**集团
绩效薪酬
1.1.1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按职级标准年度内每月预发30%,年度结束后,按照集团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实现利润等计算绩效薪酬标准,并按考核规定发放;
若绩效年薪超发,需在次年全额扣回。
具体发放按照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亏损则年薪制人员绩效薪酬归零。
1.1.2职级制人员的绩效薪酬月度预发50%,其余50%按照考核结果分季度发放。
若集团发生亏损,应扣减员工绩效薪酬抵补亏损,最高扣减50%,次年扣回。
奖金
根据**集团实现利润情况,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取年终奖金,结合考核情况、个人贡献等发放。
其他奖金包括单项奖、质量安全奖、科技创新奖、计划生育奖、员工建议奖、各类先进奖励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分红是指集团根据实现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对年薪制人员实施的一种奖励形式。
2、子集团(事业本部)
1.1.1子集团年薪制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实现的利润指标确定,年度内按照职级标准每月预发30%,年度结束后,按照任职单位考核结果等计算绩效薪酬标准,具体发放按照经营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亏损单位的年薪制人员绩效年薪归零。
1.1.2子集团其他人员的绩效薪酬发放办法由子集团确定,报**集团备案。
根据子集团实现利润情况,子集团可按**集团规定的办法提取年终奖金(花红),按考核情况发放。
其他奖金包括单项奖、质量安全奖、科技创新奖、计划生育奖、员工建议奖、各类先进奖励等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必须是报**集团审批备案的规定)执行。
由各子集团(事业本部)制定具体办法。
四、谈判薪酬
对于公司发展急需的特殊优秀人才,可以采用谈判薪酬,根据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确定与其个人价值相对应的薪酬标准。
谈判制工资人员原则上需要签署协议书,内容包括谈判薪酬标准及发放、工作指标等内容。
第三部分:
管理规定
一、薪酬级次调整
1、按照员工所在部门、单位或项目的年度考核结果,结合个人工作业绩,分情况进行薪酬级次调整。
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其中:
考核优秀的,职级制员工在同一职级内薪酬级次升一级。
考核合格的,薪酬级次不调整。
考核不合格的,职级制员工的薪酬级次下调一级。
2、对于因岗位变动、职位升迁引起的薪酬变动,按以下原则调整:
总部委派人员回到总部的,按照总部职级发放工资。
员工降职的,原则上执行新任职级的高档标准。
3、员工岗位、职级、薪酬级次调整时,薪酬自调整的次月起执行。
二、离职人员薪酬
1、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因个人原因离职,正常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的。
总部年薪制人员上年度未兑现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可以兑现,兑现标准按照实际实现的利润情况,但最高不高于按照职级对应的绩效年薪标准,离职当年度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各年度积累尚未发放的各类绩效奖金原则上不再发放。
子集团总裁的绩效薪酬兑现按照经营目标考核结果确定,上年度的绩效年薪兑现额和兑现比例按照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离职当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兑现的绩效年薪、各类奖金等原则上不再发放。
子集团其他年薪制人员的绩效薪酬按照经营目标考核结果和子集团相关考核制度规定确定,离职当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各类奖金等原则上不再发放。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的绩效薪酬兑现按照经营目标考核结果确定,上年度的绩效薪酬兑现额和兑现比例按照子集团经营目标考核规定执行,离职当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各类奖金等原则上不再发放。
职级制人员按照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按照实际考勤计算发放,未发放的福利补贴等不再发放,当年及以前年度未发的奖金等均不再发放。
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按规定交接的,以及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离职时,所有未发薪酬、福利、补贴、奖金等均不再发放。
●因严重失职、渎职被判决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被处罚的;
●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利益、渎职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辞退的,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和集团相关制度发放薪酬和经济补偿金,当年度和以前年度奖金等原则上均不再发放。
2、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时离职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对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约的,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和集团相关制度发放薪酬和经济补偿金,当年度奖金不再发放,以前年度奖金由各单位确定是否发放,经审批后执行。
对于个人提出不再续约的,按条规定执行。
3、因集团内部正常调动、退养、退休等导致的离职,正常发放当月各项薪酬,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放补偿金,年度绩效奖金按照任职时间正常计算发放。
4、对于员工非因公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离职时,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执行,集团不再发放其他各类薪酬和奖金。
三、其他规定
1、后勤、服务、返聘或其他临聘人员、退养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工资标准,经审批后执行。
2、员工个人薪酬中包含个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执行本办法时,各单位现有人员薪酬原则上对应各职级低档套入新的薪酬标准,对于现月薪酬标准高于此办法标准的,按新标准中较高标准套入。
4、各单位执行谈判薪酬的人员须报集团备案。
5、各单位制定的与薪酬相关的制度、办法、通知等均需报**集团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6、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集团各职级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比例一览表
二、集团职工福利补贴
三、**集团岗位职级对应表
四、年薪制人员薪酬标准
五、职级制员工薪酬标准
附件一
集团各职级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比例一览表
序号
行政管理职级设置
基础薪酬占比
绩效薪酬占比
1
CEO、总裁、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三总师
40%
60%
2
总裁助理、部门总经理
50%
3
部门常务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资深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经理
4
业务副经理、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
70%
30%
5
业务主办、转正定级、见习期
80%
20%
附件二
集团员工福利补贴
员工享有的福利补贴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和综合补贴三部分,具体如下:
1、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带薪休假。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员工个人上年度的月均薪酬数为标准确定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单位负担部分单位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城市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确定,缴纳基数低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2012年青岛市缴费比例为%,其中个人11%,单位%,具体各年度缴费比例根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高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5倍的按5倍确定,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0%。
●带薪休假按照员工休假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2、企业福利:
●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参照青岛市相关规定执行。
●节日福利费每人每年6000元,作为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的节日福利费,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单位确定,**总部的发放时间分别为每年1、4、9月。
●健康体检,集团安排员工每年接受全面体检。
●对于优秀员工,集团将安排参加专门培训,具体按员工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独生子女费,员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为元/月,若国家标准调整后按新标准执行。
●托儿费,根据青岛市规定,为员工独生子女报销一定额度的托儿费,报销标准为:
示范类幼儿园130元/月,一类幼儿园110元/月,二类95元/月,三类85元/月,由男方报销单月,女方报销双月,具体根据市标准变化调整。
●独生子女学费,根据青岛市规定,为独生子女报销一定额度的普通高中学费,报销标准90元/学期,由男方报销上半年,女方报销下半年,具体根据市标准变化调整。
●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公司为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报销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具体按集团规定执行。
3、综合补贴:
集团员工的补贴包括:
通讯、餐贴、交通(车贴)、办公、地区、差旅、租房、执业资格、施工、职称等补贴,根据个人职级、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分别确定补贴项目和具体标准。
境外综合补贴由各相关子集团参照确定,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各项补贴具体说明如下:
●通讯、餐贴和交通:
年薪制人员统一为每月发放800元(竞业限制),职级制员工标准见附件五。
年薪制人员其他报销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集团副总裁、三总师及以上人员为每月350元移动电话补贴和260元固话补贴(**集团总裁及以上按实报销)。
●车贴,按照集团车辆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办公补贴,每人每年200元,每年6月发放。
●驻外补贴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各子集团(事业本部)拟定报批。
●租房补贴是指集团新招聘且没有安排集体宿舍的非市区未婚员工,在结婚登记前每月发放3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5年。
●执业资格补贴:
各子集团可参照集团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拟定补贴标准,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施工补贴:
由各子集团负责制定具体标准,国内参考标准如下:
适用范围
补贴标准(元/月)
劳动关系在青岛的员工
工作地点为: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600
城阳区、黄岛区
600-900
即墨市、莱西市、胶州市、平度市
900-1200
青岛市外、山东省内
1200-1600
山东省外
1500-2500
劳动关系在外地的员工
劳动关系所在地级市
300-1200
劳动关系所在地级市以外、所在省份之内
劳动关系所在省之外
●职称补贴
职级制员工按照个人获取职称不同,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具体为:
职称级别
教授级
2000
高级
1000
中级
4、其他:
子集团(事业本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增加福利及补贴项目的,需报**集团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附件三
**集团岗位职级对应表
1年薪制
**集团
子集团
分公司
项目经理
专业技术
CEO
/
总裁
常务副总裁
执行总裁(**)
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
副总裁、三总师
五星
四星
专业总师
6
总裁助理
三星
7
部门总经理
总经理
二星
2职级制
行政管理序列职级
项目经理序列职级
序列职级
部门常务副总经理
三副总师
常务副总经理
一星
专业总监
部门副总经理、资深业务经理
副总经理
三总师
特级
资深专业工程师
高级业务经理
部门经理
总经理助理
一级
高级专业工程师
业务经理
部门副经理
二级
主任专业工程师
业务副经理
部门经理助理
三级
主管专业工程师
高级业务主管
四级
专业工程师
业务主管
助理工程师
8
业务主办
各大员
9
业务主办(转正定级)
10
见习员工(大学生毕业第一年均为见习员工)
说明:
项目经理序列职级中特级及以下为按照项目级别确定,项目管理序列职级的一星至五星、专业技术序列职级中的专业总监、专业总师为根据相关人员的业绩、能力等综合考评合格后,按分级管理原则最终报**集团研究通过后聘任。
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业序列人员按照个人级别确定薪酬标准并发放,具体由子集团根据在岗情况、项目承包情况等确定发放办法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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