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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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根据一项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组建工程项目管理部或指派项目工程师,具体负责该项工程项目管理,其职责按《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附件一)执行。
3.2.3代表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安全评审。
3.2.4负责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布置、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配合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日常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影响行车施工的现场把关。
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审查、汇总。
3.2.5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业主、施工、监理、铁路各设备管理单位之间的配合。
3.2.6负责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费用结算增减工作,负责按工程进度验工计价,办理工程项目款项收付手续。
3.2.7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2.8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2.9配合经营开发部做好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洽商、条款拟定、合同签定,合同主体的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的审查。
3.2.10配合经营开发、计划财务部做好工程项目承发包款项清理、催讨和支付工作。
3.3安全质量部
3.3.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关键施工现场把关,施工质量的抽查。
3.3.2负责汇总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核、报批工作。
3.3.3配合人力资源等部门做好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4经营开发部
3.4.1负责工程承发包合同洽商、拟定、签订以及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
合同主体的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的审查。
3.4.2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合同档案的管理。
3.5计划财务部
3.5.1负责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的审核,工程款项的结算、催讨和支付工作。
3.5.2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3.5.3负责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压金的管理工作。
3.6人力资源部
3.6.1负责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源配置。
3.6.2负责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3.7综合部
3.7.1负责工程项目洽谈、工地检查等用车安排、会务接待,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定额等书籍以及办公用品的选购、发放、管理。
3.7.2协助安全质量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信息的传递工作。
3.8党群工作部
3.8.1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路风、廉洁自律建设。
4.工作程序
4.1勘测、设计委托
4.1.1根据上海铁路局有关建设项目批文和建设方的委托要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会议纪要》,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部有关人员,依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研究确定委托具备相当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1.2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接洽、委托手续,经营开发部、工程管理部协同办理合同拟定、签订。
4.1.3工程管理部进行勘测设计的日常管理,具体执行《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附件二),加强与设计部门的沟通,要求设计部门按规定的设计阶段进行设计,符合规定的设计深度。
审核设计概预算,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4.1.4受路局有关部门委托,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办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评审会议,负责起草《施工设计图评审纪要》。
4.2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
4.2.1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等部门根据设计预概算,研究确定承发包总额和允许增减幅度。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或委托经营开发、工程管理、党群工作部有关人员与业主协商合同具体条款,工程管理部起草合同文本,党群工作部起草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经营开发部审核并按照《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地铁发[2005]25号)进行会签,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2.2施工单位的确定
4.2.2.1由上海铁路局指定。
4.2.2.2由招投标结果确定。
4.2.2.3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党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2.3监理单位的确定
4.2.3.1铁道工程部分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党群工作部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与业主协商确定。
4.2.3.2铁道工程以外延伸部分,由业主确定或按前款方式确定。
4.2.3.3由招投标结果确定。
4.2.4配合、监护、质监单位的确定
4.2.4.1按施工内容、《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确定。
4.2.5实行招投标时,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协助招标部门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及时掌握招标情况。
4.3施工过程管理
4.3.1工程管理部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配合、监护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技术交底,由工程管理部指定工程项目监理负责记录,起草《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经业主、设计、施工、总
监会签,分发各有关单位。
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附件三)执行。
4.3.2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要求、设计文件、有关会议纪要、现场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总监审核签认。
组织铁路有关业务处、安全监察室、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会审暨安全评审,起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会议纪要》并办理会签、分发手续。
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批办法》(附件四)执行。
4.3.3工程管理部负责填制施工单位上报的《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审批表》中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复审后,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纪要》送安质部审报。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铁路各有关设备管理签订《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
4.3.4工程管理部参与施工单位对控制定位桩的复测,审阅确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与设计相符。
组织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作现场地下管线埋设情况交底。
当不能确定地下管线位置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下人工探挖。
4.3.5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监控,落实施工安全、质量、工期保证体系、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且发挥正常作用。
按规定参加监理例会、工地例会。
掌握工程进度、技术难点、主要结点和工地的安全质量情况,随时组织和协调解决工地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和质量的动态管理状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艺标准、作业程序和安全规章。
遇有地质突变、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施工内容,会同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制订专项施工方案。
具体按《施工项目部监控办法》(附件五)执行。
4.3.6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月度施工封锁、限速计划》及附件(工程项目批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其评审会议纪要、营业线工程安全审批表、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是否符合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规定和行规、工规规定,批准手续是否完整,核对无误后,交安全质量部。
由安全质量部复审、汇总,送路局设备管理部门、运输处批准。
路局下达月度施工计划后,由安全质量部将正式计划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门。
具体按《工程施工封锁、限速申报办法》(附件六)执行。
4.3.7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监理工作进行监控,检查督促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检测设备等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履行监理职能,各项检查、检验按规定程序进行,且有完整签认等记录,变更设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缺陷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规定执行。
具体按《对施工监理工作监控办法》(附件七)执行。
4.3.8工程管理部负责配合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3.9工程项目部负责掌握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的履职状况,对施工单位接受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监控,随时协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的关系。
了解安全监督员对施工地段既有行车设备的检查记录,支持安全监督员制止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及时责令施工项目部停工整改。
督促施工负责人会同安全监督员在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条件前,确认运行设备满足放行列车条件。
在接到安全监督单位发出的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调查摸清存在问题后,立即安排整改。
具体按《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办法》(附件九)执行。
4.3.10工程项目部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作,审核提议单位提出的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到现场核实,按照变更类别办理相应手续。
核定变更的工程量并依据合同单价和适当的定额计算出变更增减的费用,分别报送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签认,作为工程承发包结算审计增减依据。
具体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附件八)执行。
4.3.11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设计资料、施工质量检查评定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3.12工程项目部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办理请款手续,同时审阅施工单位提出的验工计价表和有关资料,按合同条款、工程款到帐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支付报销管理办法》(经地铁发[2005]08号)规定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手续。
4.3.13安全质量部负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参加关键施工(如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现场把关,施工质量的抽查。
组织本公司施工安全和质量检查。
具体按《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经地铁发[2005]46号)执行。
4.3.14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4.3.15经营开发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合同各方的协调、沟通,及时进行因设计、施工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工作。
4.3.16计划财务部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收支帐目,分阶段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根据成本核算情况,及时提醒工程管理部需要控制成本的注意事项。
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协助做好税务缴纳工作和工程尾款的清理、催讨工作。
4.3.17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施工安全信息,安全质量部负责施工安全信息的沟通和汇报。
具体按《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沟通汇报制度》(附件十)执行。
4.4工程竣工交验
4.4.1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自验和工程实物检查。
审阅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申报表》和竣工文件。
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工作报告》及各项资料(监理工作阶段和竣工总结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竣工结算审批表、验工计价汇总表、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4.2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组织业主、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和接管使用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起草《工程验收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确认后,按《工程验收会议纪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纠缺整改和办理移交手续。
4.4.3工程管理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业主并配合业主通过决算审计。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整理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归档保管。
及时填制《合同履行情况登记表》,报经营开发部核备。
4.4.4在工程质保期内,组织工程回访,会同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遗留及新生缺陷。
5.附件
5.1《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附件一)
5.2《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附件二)
5.3《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附件三)
5.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批办法》(附件四)
5.5《施工项目部监控办法》(附件五)
5.6《工程施工封锁、限速申报办法》(附件六)
5.7《对施工监理工作监控办法》(附件七)
5.8《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附件八)
5.9《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办法》(附件九)
5.10《工程施工安全信息沟通汇报制度》(附件十)
附件一:
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工作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含配合项目)管理。
1.2项目工程师是指受公司委派,负责某一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或项目部负责人。
1.3公司在接受业主对某一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及配合工程委托之后,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指定技术业务素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担当项目工程师。
1.4项目工程师在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请示报告。
1.5项目工程师是公司内指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
2.职责范围
2.1负责指定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安全管理。
2.2根据工作安排,参加主管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评审。
2.3根据工作安排,参加主管工程项目承发包业务谈判和经济合同的拟定及签定。
2.4做好施工协调和落实安全监护等工作。
2.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参加工程有关会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把关,向业主通报工程施工情况等工作。
2.6负责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做好工程款的催付、清欠工作。
2.7负责主管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对上报的资料负责。
2.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工作程序与要求
3.1工程前期
3.1.1踏勘现场,核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文件,及时提出意见并做好与业主联系协调工作。
3.1.2阅读、熟悉、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审核设计概算,编制或分析施工预算,拟定工程项目承发包合理价格;
协同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召开施工图评审会议,起草《施工图设计评审纪要》。
3.1.3协同公司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经营开发部负责人共同参与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洽谈,起草总承包合同文本,报经营开发部审核并按照公司《关于印发〈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理会签手续。
3.1.4参与施工、监理招标。
协助招标办编制招标文件,参加评标相关会议。
会同经营开发部审查、评价施工、监理方资格、资信、履约能力,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
3.2
施工准备
3.2.1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执行。
参与施工单位对控制定位桩的复测,审阅确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与设计相符。
3.2.2组织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作现场地下管线埋设情况交底。
3.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施工设计文件、《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代表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具体按《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办法》执行。
3.2.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施工封锁、慢行计划》,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营业线工程安全审批表、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护协议)内容、批准签认手续是否完整,核对无误后,交部门负责人复审签认。
在7日前交安质部汇总。
具体要求按《工程施工封锁、限速计划申报程序》执行。
3.2.5办理工程质监手续,配合各阶段质量监督工作。
开工前,负责填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送质监站。
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交以下资料:
3.2.5.1建设工程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3.2.5.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
3.2.5.3施工组织设计。
3.2.5.4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5.5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3.2.5.6工程概预算资料。
3.2.6质监受理后,及时查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协助质监部门召开质监交底会议。
3.2.7负责审批施工项目部填报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重点复核下列开工准备工作,各项复核无误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建设单位意见”,通知施工项目部开工。
3.2.7.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2.7.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2.7.3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2.7.4进场道路及水、电、施工场地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3.2.7.5施工安全抵押金已经交纳。
3.2.8协助办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2.8.1协调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落实电力、通讯、信号、给排水、绿化、道路、建筑物等拆迁。
3.2.8.2协助业主单位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按上铁房生发[2006]135号有关规定)签订铁路用地临时借用协议。
3.3施工期间
3.3.1监控施工项目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以及履职情况。
审阅《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核实进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所承诺的相一致。
确认项目部的结构层次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权限分配是否恰当。
3.3.2检查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检查参加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发现上述人员与要求不符或不能承担相对应的职责,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提出要求更换意见。
3.3.3如有分包时,审阅《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审阅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材料,核对分包工程名称、数量、合同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发包合同允许的范围。
3.3.4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正常开展工作,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且履行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
3.3.5监控施工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管理制度及其履职情况。
检查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合理配置,各级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严格按《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
3.3.6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和质量的动态管理状况,检查督促施
工项目部及监理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工艺标准、作业程序和安全规章。
3.3.7按规定参加监理例会、工地例会。
3.3.8遇有地质突变、临时改线铺岔、上跨架梁、多部门协同施工、Ⅱ级及以上封锁施工等施工,会同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制订专项施工方案。
实施封锁施工前,组织召开封锁前协调会,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满足,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订。
参加封锁施工把关,监督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工规》、《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绝对安全。
在实施便梁架设、基坑开挖、切挖路基、箱体顶进、上跨架梁、电气化铁路施工等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时,按照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经地铁安[2005]48号)的要求,到现场对标检查,卡控施工作业。
3.3.9检查监理对隐蔽工程的监督和记录;
按《验标》规定,组织并参加重要的分项、分部等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
3.3.10参加公司组织的常规性和临时性施工安全和质量检查,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时,亲临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预防灾害事故发生。
3.3.11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和运输、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召开施工协调会,商定解决方法。
需要变更设计时,按公司《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3.3.12接受设备管理单位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监督,组织或会同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及时处理质量、安全隐患。
参加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事故调查、分析。
3.3.13监控工程施工进度。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原定计划,一旦发现施工进度滞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分析,查找原因,采取赶工措施。
3.3.1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办理请款手续,同时审阅施工单位提出的验工计价表和有关资料,按合同条款、工程款到帐率同比支付工程施工款,按公司《上海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支付报销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3.3.15检查施工项目部内业资料。
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竣工文件和《验标》以及业主的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收集、整理,特别是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及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3.3.16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做到文明施工。
3.3.17填写项目工程师工作日志,详细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本人履职情况。
3.4
工程验交与扫尾
3.4.1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工程自验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工程实物检查,审阅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申报表》及施工项目部编制的竣工验收计划和竣工文件。
3.4.2审阅项目监理部报送的《监理工作报告》,检查监理报送的资料(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报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竣工结算审批表、验工计价汇总表、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否齐全:
3.4.3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申请后,代表公司组织业主、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和接管使用等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
负责起草《工程验收会议记要》,经与会单位确认后,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验收会议记要》做好纠缺整改和办理移交手续。
3.4.4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核准工程决算,报送业主并配合业主通过决算审计。
3.4.5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3.4.6在工程质保期内,组织工程回访,会同施工单位解决工程遗留及新生缺陷,负责向业主催讨工程余款。
工程质保到期后督促业主一次付清工程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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