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包承包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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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下述工程之协调配合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所报单价中,乙方必须积极按时配合:
1、桩基处理及基础土方机械挖土及回填;
2、木作工程(但门窗部分预埋包含在合同内);
3、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火门、木门、卷帘门等门窗工程;
4、外墙石材、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但墙面抹灰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5、护窗栏杆、楼梯栏杆及屋面、露台栏杆;
6、防水工程(但找平层、保护层、防水砂浆、防水砼等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7、室外水电管网、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8、水电安装、消防、暖通、通风、电梯、智能化等专业工程;
9、业主及甲方分包的其它专业工程。
但上述1~9项分部分项工程之协调配合工作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所报单价中,乙方必须积极按时配合。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六、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人民币):
小写:
2400,0000元
大写:
¥
贰仟肆佰万元
七、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补充条款;
5.甲方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附件等;
6.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7.乙方的投标书;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31年1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公司机关会议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名词定义
1.发包人:
指在主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人:
指在主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劳务分包人:
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4.合同条款:
指本合同中,由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条款。
5.主合同:
指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项目经理:
指甲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并唯一具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最终确认权,但任何签认用工、洽商变更均须符合本分包合同规定,否则甲方仍有权不予认可。
7.乙方现场代表:
指乙方派驻工地负责工程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8.项目部:
指中国建筑局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六区项目经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
9.过程计量:
指根据合同具体规定,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月度或节点已完工程量。
过程计量只是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
10.最终结算:
指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乙方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项目经理:
;
电话。
12.乙方现场代表:
;
乙方现场代表应常驻项目,确保每月不少于27天。
如乙方需更换现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现场代表。
13.甲方工作
(1)甲方对发包人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技术、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进行全面控制。
甲方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发包人、其他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外界各方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餐饮等生活场所。
甲方提供办公室2间(待甲方现场彩板房搭设完成后)、库房1间,食堂、住宿用房及住宿床铺(桌椅等由乙方承担,满足甲方统一要求),但是所发生的宿舍区生活用水电费、宿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住宿(含床铺)租金,按照300元/间/月收取,其中夫妻房400元/间/月(费用从最近节点工程款中扣除)。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水源、电源配送至现场贰级配电箱。
生活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方向为乙方配置的配电箱、至贰级配电箱的电缆等乙方应配合甲方保管。
生活电费挂表分摊,每栋楼挂一块电表,如多个劳务公司居住在同一栋楼时,按实际使用房间个数进行分摊。
水表为一个水表按房间个数进行分摊(水费不含食堂用水)。
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将已发生的水电费扣除。
(4)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甲方每层楼每个单体提供一个临时水源接口,每层楼每个单体提供一个二级配电箱。
二级配电箱之后的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线、照明灯具等由中标人自备,乙方并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的水管线路和电缆线路(含配电箱)并承担丢失和损毁责任。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壹套(超出部分由甲方代为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7)及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准备的材料与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及分部分项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8)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计量支付报表或及时派人核定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的合同价款。
(9)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项目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工作
(1)乙方除现场代表外必须配备项目管理人员见下表:
岗位
姓名
人数
岗薪
职称或上岗证情况
项目经理
1
10000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8000
预结算人员
3
6000
助理工程师
混凝土工长
木工工长
钢筋工长
安全员
安全员证
质检员
助理工程师证
技术员
2
后勤及材料员
4000
电工
保安
2500
备注:
以上人员配置23人为最低标准,乙方可根据其公司自身情况适当增加;
管理人员工作年限最低为三年;
本表各空格为必填项;
安全员、电工和质检员必须持证。
(2)乙方必须保证其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其简历、证件资料报甲方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备案。
如需变更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
乙方管理人员若病因,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甲方允许可适当调整人员。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人违约金。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在管理好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或劳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7天内将人员名单、工资标准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项目部办公室。
劳务工人工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字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样,并摁上手印,交甲方备案,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
如劳务队办理了/银行的银行卡,可由财务部门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乙方签字盖章的劳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附后,见附件二《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
(4)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进场3天内将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原件壹份交付甲方备案。
(5)甲方提供临建食堂和板房,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须统一食宿安排,不允许乙方私自在施工及生活区内做饭,否则每次罚款300元(罚款在当月当次结算中扣除)。
(6)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人、甲方有关工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与劳务分包范围有关的指令,若乙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
(7)自觉接受甲方、甲方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8)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完成与劳务分包内容相关的竣工资料。
(10)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11)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12)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楼层出水口以后用水管线的安装及维护(均含材料)。
(13)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
(1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严重违规、违返制度者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给予罚款。
(15)乙方负责生活区内的卫生、保卫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和管理。
(16)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
(17)坚决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
(18)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五天以上停工待料,甲方根据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名单,给予30元/人·
天的补贴。
(19)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
乙方须随时做好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及发放,乙方须承担相应费用,其他作业人员安全帽由乙方自行购买,颜色为黄色且安全帽不允许有任何标识。
(20)预留预埋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空调洞、方洞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求预留预埋的洞口(如加固模板用的穿墙螺栓孔、外爬架所必需的预留预埋等)均由乙方预留预埋及封堵。
乙方要与其他劳务队伍协调配合,如安装的预留洞口、开设槽口、凹槽、管子槽等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工作面,且不得额外签证用工。
各工种之间出现的问题,乙方应自行解决,否则由甲方裁决。
(21)乙方应充分做好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和甲方历次组织的周、旬、月、季度、年度等各项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
(22)乙方须配备经纬仪、垂准仪、水准仪各一台及尺子等。
三、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
15.合同价款确定
一、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计算。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万元。
即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工程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价款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单价组成见附件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表(表1)工程量计算按照河南省2008定额规定计算规则计算。
(3)建筑面积平米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平米固定单价为/元/m2,暂定总造价/万元。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单价组成见附件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单价表。
二、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单价中包含以下内容
(1)、本工程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单价)包含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辅材、机械机具;
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按附件一中的表五记取。
合同一经签约,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合同工作内容的市场价格调整(如人工、物价上涨,工作量变更等),本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单价)都不予调整。
(2)、乙方报价包含的材费包括:
甲方提供的主材包括:
钢筋、商品混凝土、模板、木枋、钢管、扣件、顶托、预埋件、面砖、地砖。
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为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其他材料砂、石、水泥、标砖、加气块、钢丝网(直径4mm以内的)、现场自拌混凝土等材料由乙方采购和供应。
同时乙方提供以下辅材,辅材包括但不限于:
步步紧、铁钉、扎丝、螺帽、火钩、粘钉(条)、云石胶、甩浆胶水、止水螺杆、对拉螺杆、PVC管、蝴蝶扣、脱模剂、植筋胶、双面胶带、107胶、垫块、垫片、电缆线、插座、碘钨灯管、碘钨灯具、绑扎丝、支撑条、直螺纹接头、锥螺纹接头、后浇带钢丝网、焊剂、焊条、水管、薄膜、彩条布、麻袋等养护材料及墨汁等放线材料等。
(3)、乙方报价包含的小型机械机具费包括:
甲方仅提供塔吊、龙门架、砼输送泵,其余为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施工机械机具由乙方自备。
(4)、乙方报价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
1)、为保持施工道路、现场、自身办公区域和办公区域整洁需要的保洁人工费和工具费;
2)、材料整齐堆码、秩序转运需要的人工费;
3)、作业面必须做到“工完场清”需要的清理及保洁人工费;
4)、建筑垃圾从楼层通过人力双轮车和塔吊转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的人工费和工具费(严禁从楼层往下倾倒垃圾);
5)、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所需的费用。
(5)、乙方报价已考虑的风险包括:
1)、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涨价,以及定额调增;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5天之内(含5天)停工(如停水停电等);
3)、因恶劣天气、交通堵塞、道路不畅等造成的施工降效;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延期在30天以内的影响;
5)、乙方工作内容的成品保护费用。
6)、乙方报价包含的人工费为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发生的一切用工费用。
16.合同价款调整与签证索赔
(1)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①采取第
(2)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时,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单次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不增减费用,超出1000元时按实增减。
②现场签证与索赔单,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商务经理审核认可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报送至甲方公司合约法务部及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
业主责任的须经业主审批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双方约定计时工及签证、索赔人工单价按8元/小时计算。
③因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无法满足要求,甲方指定其他分包人完成本合同内的相关工作时,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在工程量报价单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记取;
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调整;
无类似项目的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综合单价经甲方审定后进行调整。
(3)施工变更:
①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壹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因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及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但须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甲方签字确认。
②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费用。
③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甲方与分包人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幅度增减时,除按本合同约定调整工作量外,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且不得向甲方提出其他索赔要求。
(4)签证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签证、索赔事件,乙方应在准备施工前七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在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领导的口头通知或签字的指令单或任务单等后进行该项工作,乙方的申请内容须包括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工程联系函或任务书或签证单。
乙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后,在七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证据资料或填写甲方项目部要求的签证确认单,甲方在7天内对现场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认。
乙方超过期限,甲方将视为其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
若乙方只提交签证单,没有详细的证据资料或完善的签证、索赔单据,甲方可同样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若因甲方原因在15天内未完成审核及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所报的签证索赔。
四、计量与支付
17.计量与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付款,主体阶段、二次结构阶段均为每两层一个节点,节点完成之后在15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5%,屋面分别含在最后一个节点内;
主体验收后15日之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装修阶段按每两层为一个节点付款,付款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5%;
合同内工程量全部完工15日之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通过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完3个月内付至90%,半年内付至结算额的95%;
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之内无息结清。
(3)、招标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有效等额发票。
(4)、如因乙方拖欠其工人工资或所雇人员工资导致投诉、控告、检举或聚众滋事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如果因此造成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并要求甲方代乙方支付其民工或所雇人员工资,甲方可以按代发放工资的2倍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异议。
(5)、乙方每月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和《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由甲方审核,审核确认后再提供发票、收据办理支付手续,项目部监督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予以公示。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不需经乙方同意,可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
(6)、乙方必须定期与甲方的项目经理部办理工程量预(结)算书,办理的原则如下:
每次付款节点前,合同内工作内容根据合同原则办理工程量预结算书,合同外工作内容(变更、签证、点工等)在每月25日办理结算书。
逾期不办理,甲方视为乙方让利,不再予以办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18.支付方式
(1)甲方以审核确认金额按合同支付比例和支付时间,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有效税票、收据后,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乙方帐户。
(2)甲方因资金困难,可最多延期30日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停工及索要工程款,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向政府机关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报税机构(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
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该次工程款相对应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原件)给甲方作为付款凭据。
发票需为项目经营所在地税机关认可,且为有效分包发票,可以用来抵扣甲方税款,发票上的收款方为签订合同时的单位名称。
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发票,增加了甲方的税负,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担增加的税金。
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15日内,乙方需提供完该分项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含质保金在内)的税务发票。
乙方不提供发票或者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影响到甲方总包税金抵扣,甲方将按照已缴税金比例扣回,并加扣结算金额的2-3%,且永久性不予退回。
(4)甲方有权拒绝委托付款(乙方须在合同中注明收款账户详细情况,收款期间乙方开户银行信息变更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9.甲方提供的主材包括:
20.甲方提供的设备包括:
塔吊、龙门架,砼输送泵,除以上设备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所必须配备的设备与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乙方自带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工具器的消耗、购置与租赁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各分部分项工作内容见附件一。
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零星材料、辅材、周转材、机械设备等必须质量合格,满足甲方相关要求。
23.乙方每月25日前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填报次月《材料需用月计划》,报项目审核后方可供应。
24.乙方指定现场材料员,负责与甲方材料人员进行对接,负责现场收料。
如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变更,乙方需提前三天提供书面变更资料在甲方处备案,同时变更人员到场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处以2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核定的材料用量,并填写《限额领料单》。
否则每次处罚200元(罚款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6.乙方对移交后的材料承担保管责任,必须按管理人员投入表中规定的保卫人员,如出现保卫人员不在岗,每次处罚100元(罚款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7.乙方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已进场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
28.租赁周转材料属甲供,乙方需承担周转材料的保管责任。
双方约定超过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周转材料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周转材料退场必须及时,否则因此发生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周转材料的损耗率为:
模板顶板周转次数为次
墙板周转次数为次
模板5%
方木5%
架管损耗率为0.5%。
扣件损耗率为1%。
顶托损耗率为0.5%。
29.模板、木枋属甲供,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并分类、分规格堆码,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清理,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六、工期管理
30.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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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包 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