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设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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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科每季度向全公司员工公布一次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连接在一起的安全目标网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安全职责
1、矿业公司经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目标设定程序,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安委会成员对现阶段安全工作状况的汇报和存在的重大隐患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对策。
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情况,及时表彰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和事,研究处理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2、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级领导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的直接责任人,按所辖范围负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根据生产的变化调整管理结构,及时清理和补充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持召开对口业务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是有人监督,从管理的源头消灭管理漏洞和误区。
3、安全科是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下达、修正及综合考评等,每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考评验收检查,并及时反馈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每年年初应及时制定和分解年度与中长期安全目标规划,并监督目标措施的实施、落实《三大规程》和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生产例会确定的各类重大事项,促使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4、各单位必须依据《选场安全规程》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健全行政一把手亲自管安全及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制度,全面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基层班组建设,实现所有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作业,从而实现层层互保和逐级联保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的管理格局。
三、内容和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司的宗旨及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相适应。
2、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建立和评审提供基本框架。
3、要体现法律法规和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及持续性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4、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应与核心业务相适应,要体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持续性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四、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传达与实施
1、应考虑管理评审的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由安全科提出安全生产方针讨论稿,供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充分讨论和研究后报总经理批准。
2、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综合以往安全生产绩效。
3、考虑到标准化系统评价的结果,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印发至各部门/单位。
4、根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指示精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本单位职工,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纳入培训内容,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得到贯彻执行。
5、为了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建立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6、公司为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五、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评审和修订
每年对安全方针、目标体系文件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并责成管理者代表每年对安全方针、目标体系文件组织一次内审,如内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制定的依据发生较大变化时,依据变化情况,由最高管理者决定及时修订,持续改进。
六、考核
1、安全目标与绩效考核评定,应该与安全奖,安全结构工资、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挂钩,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决定奖励额度。
2、年度安全目标考评得分为月考评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实行死亡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3、安全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安全现状评估;
(3)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
(4)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5)“三违”控制指标;
(6)非伤亡事故损失;
(7)工伤休日、医药费支出等。
安全科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
奖惩与考核的实施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七、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后生效。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1目的:
对公司所有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做出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1.2范围: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过程及法律法规与标准化系统的融入、公司对法律法规的评审于跟新等要求。
二、管理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2安全科、办公室负责人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
3.3安全科负责识别、获取、融入、评审、跟新和传达影响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编制清单。
3.4各相关部门负责识别、获取、跟新、传达与所分管的业务的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四、具体内容
4.1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
安全科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并对识别方法、频次及意识提升、跟踪要求做出规定。
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意识提升的计划,并对效果进行跟踪。
4.2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全面。
(1)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规章;
(2)国务院部委和省、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颁布的行政规章、地方规章;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
行业组织规范性文件,矿与相关方的协议、合同等。
4.3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和传播渠道
(1)安全科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传递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通过刊物、书籍、报纸、媒体及信息网络等渠道获取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
(2)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识别、获取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递到安全科,由安全科进行确认。
4.4法律法规的适应性的识别
安全科根据厂各部门、单位的特点,在收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同时,对其在各部门、单位的适应性进行识别,同时应存有文本或电子版本。
4.5法律法规的融入
(1)安全科负责将影响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融入到矿安全标准化文件中。
(2)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按所识别的需求为员工提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
(3)当变化发生时,安全科负责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清单。
(4)当变化发生时,安全科及时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标准化系统。
4.6法律法规的评审与更新
(1)由公司安全科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每季度对法律法规进行评审与更新。
(2)各个职能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他要求的动态,并及时将新的动态报于安全科。
(3)安全科及时将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报于公司负责人,及时购置或组织相关受影响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4)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企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5)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制定。
5、参照相关程序的贯彻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后生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连接在一起的安全目标网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全体员工。
1、矿长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各分管领导(副矿长)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的直接责任人。
4、各单位必须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健全行政一把手亲自管安全及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制度,全面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基层班组建设,实现所有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作业,从而实现层层互保和逐级联保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的管理格局。
5、教育培训:
安全科、办公室要合理调配各岗位工种,严格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关系重大的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6、各部门主管、工段段长、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负责,并对职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负责。
8、财务部门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安全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三、责任制的制定与下发
1、公司安委会成立责任制编写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上报安委会评审、定稿。
2、公司的各项责任制审定稿经矿长批准,下发到各车间部门。
3、各部门,工段主管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责任制的培训,使所有员工都要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4、定期对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新,及时将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进行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四、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即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五、考核
安全科负责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评审与更新
根据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依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更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制度。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后生效。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标准化系统需要定期进行评审、更新,为了确保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范围包括:
(1)安全手册、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
(2)政府相关政策性文件、资料;
(3)外来文件,如行政相关部门发放的相关政策性规定文件;
(4)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等;
(5)各类电子文档资料。
二、主要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其执行的有效性。
2、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并对上述管理活动的工作质量负责。
3、办公室负责综合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并对上述管理活动的工作质量负责。
三、程序内容
3.1文件和资料的制定、审核、批准。
(1)安全手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实施。
(2)规章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编写,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发放实施。
(3)作业指导书作为各部门运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常用实施细则,包括部门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生产岗位等相关标准、规范,由各车间自行编写,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时运行。
(4)外来文件,一般为上级政府部门下发或转发的政策法规管理指导性文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负责统一登记、接收、发放和管理。
(5)安全检查记录作为各部门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施的记录,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3.2文件和资料的发放、领用
(1)文件和资料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仅限在主要领导和存档使用,副本一般为需要的单位使用。
(2)相关人员负责将文件和资料复印后,对受控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盖红色“受控”章(“非受控”文件不盖章),并给出分发号,由领用人签字。
(3)文件因破损而需重新领用的新文件,使用者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
3.3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和借阅
(1)安全管理体系中各种文件资料原版统一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存档保存。
(2)使用中的文件和资料的受控副本由各部门基本资料信息收集人员负责保管,文件必须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3)公司各部门之间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可以互相借阅、查看。
外来部门借阅应视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出。
(4)中心和各实验室因某些原因需要相关文件资料,经手人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有必要的则可备份副本,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表》。
3.4文件和资料的评审与修订
(1)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如法律法规的更新,政府要求,标准化适应性的调整等因素,均可导致文件和资料的修订、完善,其更新的原因由相应的部门提出,可报于安全科调整、修订,最后报总经理作相关处理。
(2)文件和资料的更改一般由其原审批人审批,如因某种原因必须指定其他部门(人)审批时,该部门(人)需获得审批所需的背景资料,以保证修改之适宜性。
3.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处理
(1)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资料管理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为某种原因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进行适当的标识;
(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由相关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销毁。
四、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起草并解释,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后生效。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安全生产,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建立本制度。
二、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有害和腐蚀物品。
三、本矿在工作中需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四、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危险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藏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
六、在人员聚集的场所、矿所在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品;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燃放;
限制燃放区域,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在接待服务过程中,发现客人携带上述危险物品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日常管理、安全技术培训、资格评定考核及劳动保护工作。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科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换证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本岗位的任职条件的,方可上岗独立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资审、发证工作由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教育培训部门负责。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取证换证、考核及建档工作由人事部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4、因故脱离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工作,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岗位规范要求。
6、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应视其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或待岗处罚。
对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三、劳动保护
1、本单位注重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不断改善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身体条件差,不适应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调换工作岗位。
3、仓库应严格按照《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科负责监管,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发放、使用、报废全过程。
四、考核
1、安全科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考核评价工作。
2、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
3、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国家、行业对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规程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考试。
4、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其他的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通过特种作业岗前资格考核,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工作。
对培训后仍不能达到任职要求的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5、同时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第二条对认真贯彻执行矿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安全认可和奖励,奖励以大会表扬为主,奖金奖励为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安全认可和奖励的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安全认可和奖励:
(一)在全矿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三)在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在改善劳动条件或者预防防止事故方面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五)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六)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
(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抢险救护有功的;
(八)对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
(九)积极参加矿、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的;
(十)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的;
(十一)在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运行、绩效评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五条奖励程序
(一)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班组,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科,经审核后报矿领导批准;
(二)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各车间申报材料,安全科审核后报矿领导批准。
第六条认可及奖励办法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安全标准化系统的绩效进行一次认可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安全文明生产先进评比,在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各车间、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予以认可表彰和奖励,认可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安全科设立安全生产认可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由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
奖励项目由各单位申报,安全科整理汇总,报安全生产矿长批准后,由矿长签字下发。
(四)安全科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安全生产表现认可考核中取得优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五)在矿醒目位置,采用公告栏、网络、报刊等形式,对授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定期进行宣传和报道,及时认可员工的安全表现,展示安全信息,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矿安全绩效的促进作用。
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建立公司内部正常、顺畅的沟通管道和外部联系,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到文件沟通,会议沟通及其他形式沟通,对外联系。
三、管理权责
3.1办公室权责
3.1.1总经理召开的会议、公司例会、临时性会议的通知、召集,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追踪及呈报;
3.1.2企业制度、正式文件的颁布、发行;
有关事务的联络、协调、催办。
3.1.3公司决议事项和总经理指令的通知,传达。
3.2安全科权责
负责公司内部安全协商与沟通外部安全部门的要求。
3.3外事办权责
负责公司外部相关信息的接收与处理。
3.4其他各部门主管权责:
3.4.1出席要求参加的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4.2根据会议要求、上级指示或工作需要,向所属部门、员工传达会议决议及公司的政策、规章、要求等;
3.4.3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作述职汇报,及相关业务状况的呈报;
3.4.4部门会议的通知、召集、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决议追踪及呈报;
四、内部信息交流
4.1制度要求:
4.1.1基层管理者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使用正确任务说明。
4.1.2基层管理者每月与员工就重要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计划性对话。
4.1.3基层管理者的时间、范围、内容召开会议并讨论安全生产事项。
4.1.4基层收集并处理在会议中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4.1.5设置专栏展示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
4.1.6合理化建议箱或建议表格放置于醒目位置并方便获取。
4.1.7收集和评估建议并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表扬,认可。
4.1.8对位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解释。
4.2本公司进行下列活动时,应有员工代表参与,并重视其意见和建议。
4.2.1安全标准化方针和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评审和修订。
4.2.2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
4.2.3安全标准化作业文件的制定、评审和修订。
4.2.4在计划改变作业场所安全卫生和环境情况时。
4.2.5制定培训计划。
4.3员工代表参与方式:
参加会议、口头或书面,其他方式。
4.4内部信息的内容:
管理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的决策,安全体系运行产生的信息,有关安全报告、建议或意见。
应急信息,员工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5内部信息交流管理
4.5.1内部信息交流可以采用文件、会议、报告、口头传达或汇报的形式。
4.5.2公司和各部门/单位有关安全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办理,各部门/单位的报告、报表、建议或意见按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传递。
4.5.3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例会、调度会和其他会议传达管理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出的决策信息,交流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4.5.4公司办公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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