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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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我镇于xx年x月开始建设敬老院,历经一年多的紧张施工,于xx年xx月竣工,该工程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三部分组成。
经装修配置于xx年正式交付使用。
全院现有房间107间(其中,公共用房32间、院民居室75间)可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人。
院民居室按照宾馆标准配置,房间内配备席梦思床、床头柜、方桌、椅子、落地扇、壁柜、卫生间、日常用品一应俱全;
公共用房设有厨房、餐厅、寿宴厅、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室、理发室、取暖房、洗浴室、洗衣房、农具房等,配套设施齐全;
建圈舍90余平方米,年可养猪15头左右;
新修菜地16亩,可解决院民部分吃菜、吃肉等问题。
为了使入住老人生活舒适,我们按照人性化设计理念,院内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达6100多平方米,有树木花草,凉亭,廊道,生活小广场等,供老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健身。
敬老院坚持“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以“一切工作为了老人,心中时刻想着老人,全心全意服务老人”为宗旨,使每位入住老人都得到家庭般的温暖,感受到亲情般的关怀,让他们以院为家,安享晚年。
(四)认真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民生产有序、生活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认真组织,重点做好旱季、涝季灾民救济工作,开展救灾救济工作的专项检查。
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上半年我镇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45公倾,成灾380公倾,绝收65公顷,受灾人口4098人,因灾损坏房屋43间,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全力做好高龄工作,保证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
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为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办理高龄补贴,让高龄老人晚年生活有所保障。
通过认真核查统计,截止目前应享受补助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2220人。
全镇共需发放高龄老年
人健康补贴金174万元/年。
(六)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第一、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
今年县党委高度重视“双拥”及国防建设工作,在本级财务预算中共安排“双拥”、优抚及国防建设工作经费X万元,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解决在乡老复退军人“三难”(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经费3万元;
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3.5万元;
发放伤残抚恤金57.8万元;
发放在乡老复退军人定补15万元;
春节慰问军烈属0.6万元;
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1.2万元。
另外,认真解决了下岗失业的老复退军人的生活问题,并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的长效机制,我镇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作为日常拥军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了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第
三、将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等相关的情况公开给群众,有力地调动了各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二、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形成了从生活救助到专项救助的完善的保障体系;
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助到位的社会救助目的。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救助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随着社会救助对象人员的增加和类型的变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复杂,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学习借鉴先进方法和经验,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以此保证社会救助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不对称,收入核定难。
当前的村民在村内获取收入较少,大部分村民外出打工,工作极不稳定,而且这一部分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是最低的,核实居民收入的准确依据少;
而且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收入和财产状况,而低保工作者无权强制进行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
另外现有的政策对低保户
的界定不严格,有较大的模糊性,使得核定低保户变得困难。
(三)低保对象“混”低保的思想较重。
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下降,部分人心理不平衡,思想消极和偏激,认为“四处奔劳,不如坐吃低保”,贪图不劳而获,嫌弃累、脏、差的工作,主动放弃就业机会,有的对低保存在“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愿进不愿出。
(四)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
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无论是民政还是村(社区)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人员不稳定等实际困难,面对大量的基层调查、信访接待、审查审核等工作,往往力不从心,所以有时工作不是太细,有疏漏和延迟的情况发生,有时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1、不断完善社会化救助体系。
形成城乡低保为基础,其他助老、助教、助医、助残专项救助等为补充社会救助体系。
一方面,制定适度、及时响应的低保标准确定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另一方面,要突出强化专项救助,专项问题要通过专项救助解决,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社会救助体系。
另外,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救助。
进一步加大扶贫济困工作力度,开展送温暖活动,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新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2、建立起县、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
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及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建立、实施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等制度,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3、要体现社会救助公平。
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救助经费要实行上级财政保障制,对各地方核定专项经费数额后,由上级部门对地方实行兜底保障,避免地方管理不力或财政无力造成的政策执行不一致使工作失序,救助不均等。
统一具有
相同生活水平的不同村(社区),不同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对于骗保、靠保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对于该保的,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给与保障。
4、政策透明,过程透明。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村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5、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采取“扶困”与“扶志”相结合的方法,重在扶志。
不断创新全镇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方式,重点培养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的自尊、自立、自强、自信意识和诚信意识。
在保障最低生活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而树立劳动光荣,懒汉可耻的社会风尚,帮助困难群众早日摆脱贫困。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程序操作,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镇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镇的经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篇二:
关于加快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县关于加快社会扶助体系建设的
情况汇报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
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去年以来已分别将其纳入了“工作落实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以及党政重要工作目标范围,围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提出的要求,积极实施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就我县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及成效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我县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部门协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专人负责,层层分解目标,扎实开展好各类社会救助工作。
涉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住房、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不同程度得到解决。
(一)自然灾害和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应急救助更加及时有效。
几年来,**遭受多次暴雨洪涝、低温雪灾、干旱、地质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失。
为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春荒救助方案,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XX年上半年,共发放大米117.41吨,发放粮食款57.70万元,得到救助的群众共3913人。
(二)城市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当前,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米、面、肉类和蔬菜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价格,导致部分低保对象生活消费品支出增加,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面对这种情况,我县适时提高了城镇低保的标准,从原来的150元提高到170元和190元两个档次。
今年1-6月份累计共发放低保金686.62万元。
其中城镇低保2670人,月补差170-190元,发放低保金206.23万元;
农村低保10223户共19058人,月补差5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480.39万元,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从XX年起,采取按季度发放的形式,资金拨付统一由民政局管理,由银行代为发放,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三)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
我县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五保实现了“应保尽保”。
一是及时兑现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资金。
全县共有五保379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有832人,分散供养的有2960人,所有五保对象按政策要求,按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30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按时逐月供给,1-6月份共发放五保金291.84万元,从而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
对因病住院的五保户将其参合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解决;
三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服务工作。
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
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
生活照料问题。
散居五保供养金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普遍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五保供养金按月足额兑现。
近两年,县民政局对全县10所敬老院中进行了二次改造,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将住房困难且不愿入院的户纳入每年的农村特困户住房解困范围,并全面完成了住房改造;
民政部门将五保人员全部纳入了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生病住院可在救助基金中全额报销。
(四)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
从09年开始,我县正式出台了《**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按照《办法》,县里相继制定出台了本级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连同市财政补助资金一并纳入县级财政专户管理,合理使用。
对患大病无法报销的部分按《**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分类给予二次救助。
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体看病难的问题,为社会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真正为民办实事好事。
一是通过实行普惠制和重点救助相结合,对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和其他有突出医疗困难的城乡居民,分别由财政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建立“医前介入、病中救助、事后结算”的救助机制,对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无钱治病的人员,其所患疾病得到定点医院确诊后,可凭住院卡或《疾病诊断证明》,协助患者向县民政局申请一定的医疗救助预付款初步缓解了部分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
今年1-6月共民政部门共发放救助金额55.9万元,救助农村贫困人口325人/次。
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我县始
终将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按照相关政策,及时为城镇居民参保的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申请领取财政补贴,截止XX年7月底,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068人,其中成年人为1014人(低保对象为151人,重度残疾为7人),未成年人为7054人(低保对象为156人,重度残疾为8人)。
(五)就业援助政策更加优越。
我县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
一是通过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大就业工作力度。
仅今年1—7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4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3768人,其中转移到市外区内就业人数1621人,转移到区外就业人数2147人;
二是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优先落实帮扶政策,优先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今年截止7月底,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达1667人;
三是在残疾人事业上,我县认真贯彻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在落实残疾人康复治疗、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医就学、残疾人生活救助等优惠政策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成效。
二.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有一些
不足地方。
主要表现在:
(一)城乡救助体系初步建成但根基尚浅。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到多项工作、多个部门、多个层次,虽然大多数单位、多项工作都已经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些工作基本没启动,有的单位重视不够,而县一级工作基础就更为薄弱,各乡镇由于工作人员较紧缺,社会救助工作更是难以开展。
(二)救助范围基本覆盖但功能不全。
现有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偏低,贫困群众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现象。
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结合运行情况看,乡镇卫生院每人次住院费用自费比例为15%;
县级医院每人次住院自费比例为35%,这个比率对于贫困家庭而言,费用仍然是难以承受。
虽然有农村医疗救助,但是救助的比率也偏低只有30%,一般的贫困农民患大病负担还是蛮重的。
(三)救助资金需求量大但筹措渠道单一。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多、工作多、资金需求量大,但限于地方财力无力足额满足。
如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不到位;
五保供养标准低;
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经费明显不足。
由于我县地方财力有限,城乡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自治区里支持,地方配套较少,不少地方还存在着不列预算或列而不支、列而少支的现象,造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与救助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
(四)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但执行不力。
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公布的XX年绝对贫困线693元的标准,而我县实际只补助了200
篇三:
XX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关心支持下,按照“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网”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为更好的做好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最好统筹规划。
(一)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会议,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9号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我县召开了社会救助会议。
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参与了会议,县领导邓秀广做了重要讲话,指出给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发挥“1+1﹥2”的工作效应。
(二)召开民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6月16日我局召开年中民政工作会议。
9乡镇的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6社区居委会主任参与了会议。
会议中局领导强调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在程序上做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同时提出下半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
各乡镇分别汇报了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提出工
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也对局民政工作提出诚恳的建议。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疑点难点给予解,要求民政助理员多入户了解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情况,保证救助到位。
(三)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
县政府4月份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泰政办(XX)29号,强调多部门联动,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
我局已提请县政府成立社会救助经济核对中心并增加事业编制2人的请示,相信,在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社会救助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二、分类救助有序,成绩明显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自然增长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农村低保由XX年的每年1000元提高到XX年的每年2100元,城市低保也从XX年的每月156元提高到XX年的每月360元。
2动态管理不断规范。
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公正,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
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因生活水平提高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停发,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3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备案制度。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情况的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文(XX)181号文件精神,
我局发布《****民政局关于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泰民(XX)50号文件,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备案,详细记录贫困情况,保证事实准确。
4完善低保审查制度。
为更好的完善低保审查制度,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
我局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9乡镇的农村拟增、已有低保户进行核查,对认定程序进行核查。
同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查低保户的经济状况。
经核查取消农村低保110户315人新增197户444人。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1敬老院建设稳步进行。
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全部完成敬老院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7所,其中杉城镇敬老院和下渠乡敬老院合并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建全覆盖。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1人,其中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17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0%,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2幸福园幸福院建设有序进行。
按照上级要求
,我县积极进行幸福园幸福院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范。
并组织对幸福院幸福园的“清剿火患”工作,防范危险。
3五保供养水平逐年提升。
县财政足额列支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全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XX年的4252元/年人提高到XX年的4558元/年人,集中供养的由XX年的5102元/年人提高到XX年的5470元/年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
年提升,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保障,到五月底累计发放救助金43.34万元。
(三)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县困难群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给予了参合参保资助。
有效缓解了患病群众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到六月底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77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19万元。
(四)临时救助制度高效运行
按照要求,我县的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公平公正有序运行,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截止6月初,我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3万元。
(五)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及时发放
农村重度残疾金由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并首次将视力、听力重度残疾人纳入范围。
截至6月,我县为2826发放85.4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助金。
(六)儿童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1孤儿救助工作规范化。
目前,我县共有孤儿33人,分散寄养供养31人,集中供养的2人在三明市疗养院接受康复与治疗,并取得一定的进展。
截止六月,孤儿补助金累计发放13.59万元。
2协助做好华恩儿童村招生工作。
我县对华恩儿童村的教育生活进行积极宣传,并有2位家庭困难的儿童前往华恩儿童村学习。
(七)防灾减灾工作有序进行
1完善避灾点建设。
根据要求,我县避灾点建有142个避灾点,其中县级3个、乡级22个、村级117个。
避灾点不断完善发展,并在今年的洪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救灾物资有储备。
XX年6.19洪灾到来之前,我局提前发放各乡镇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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