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重点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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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重点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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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荷载的分类
(一)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1.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
风荷载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
腐蚀,台风。
(二)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1.静态作用或静力作用:
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
2.动态作用或动力作用:
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
(三)按荷载作面大小分类
1.均布面荷载Q
可用材料的重度γ乘以面层材料的厚度d,得出增加的均布面荷载值,Q=γ·d。
五、结构的功能:
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三性概括为结果的可靠性;极限状态分为:
承载力极限状态-强度-破坏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刚度-变形
六、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
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材料发生破还时的应力称强度,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
七、临界力P的大小与下列因素有关;
1.压杆的材料:
钢柱的P比木柱大,钢柱的弹性模量E大。
2.压杆的截面形状和大小:
截面大不易失稳,因为管性矩I大
3.压杆的长度L:
长度大,P小,易失稳
八、在建筑装修过程中,如有结构变动或增加荷载时,应注意:
(强制性规范条文)(高概率考点)
1.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
2.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修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九、结构实用性要求
1.限制过大变形的称为强度要求或者正常使用下的极限状态要求。
2.跨度最大位移:
F=5QL4/384EI影响位移因素除荷载外还有:
构件的跨度L、惯性矩I、弹性模量E、材料性能、构件截面、。
3.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Ⅰ临时性5年;Ⅱ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25年;Ⅲ普通房屋50年;Ⅳ纪念性建筑100年;
4.保护层厚度对构件耐久性决定性影响:
设计年限为50年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5.对于一类、二类、和三类环境中,设计年限为50年的结构混凝土,对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以及最大碱含量的要求。
十、钢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点;
1.梁的正截面破坏配筋率、混凝土强度、截面形式有关:
可能出现适筋(适筋破坏称为塑性破坏,既安全又经济)、超筋(钢筋还没有发挥作用下部混凝土就破坏)、少筋(钢筋被拉断上部混凝土还没有起作用)等三种,后两种脆性破坏既不安全又不经济。
2.梁的斜截面破坏配箍率:
是箍筋被破坏;施工缝位于L/3的中心部
十一、钢筋混凝土梁的配筋要求
1.梁中一般配制下面几种钢筋:
纵向受力钢筋、箍筋、弯起钢筋、架立钢筋、纵向构造钢筋。
2.当梁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等级≤C20时,纵向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30mm(梁≤C20时,20mm;≥C25,15mm);当混凝土等级≥C25时,保护层厚度为25mm,且小于钢筋直径d
3.箍筋直径:
梁高小于800mm,直径不小于6mm;梁高大于800mm,直径不小于8mm。
弯起钢筋与梁轴线的夹角一般时45度,当梁高大于800mm时,弯起角为60度。
4.分布钢筋作用:
将板面集中荷载均匀传递受力钢筋、固定受力钢筋、抵抗混凝土收缩产生拉力。
十二、房屋的静力计算
1.砌体结构特点:
就地取材造价低、耐久耐火性好、保温隔热节能效果好、具有承重围护双重作用、施工方便工艺简单、自重大抗拉,抗剪能力差、抗震性能差。
2.影响砌体抗压强度因素:
砖强度、砂浆强度等级及厚度、施工工艺(砂浆饱满度、含水率等)
3.方案分为:
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弹性方案
4.横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有洞口时面积不超过横墙面积50%2)厚度不宜小于180mm
3)单层房屋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其高度,多层长度不宜小于H/2
4)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对高度进行验算
5.对于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的梁,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层。
6.用墙、柱高厚比方法进行墙、柱稳定性验算。
墙体承载力不足时可以:
增加墙厚、提高砖和砂浆强度等级。
十三、墙体的构造措施:
伸缩缝:
与基础不可分开;沉降缝:
与基础必须分开;圈梁宜连续的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
作用:
抵抗基础不均匀沉降、增加结构整体性、防止振动的不利影响。
钢筋混凝土圈梁与墙厚相同,当墙厚≥240mm,不小于2/3墙厚,圈梁高度不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小于4Φ10,箍筋间距不大于300mm.
十四、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重点)
(一)多层砖房抗震措施:
1.设置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240mm×180mm2.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
3.墙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
应沿高每500mm设置2Φ6水平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0m
4.构造柱不必单独设置柱基,构造柱应伸入室外地平标高以下500mm
5.对于纵墙承重的,当须在无横墙的纵墙中设置构造柱,应在楼板处预留相应构造柱宽度的板锋,与混凝土同时浇灌。
6.构造柱竖向钢筋末端应成钩状,接头可以采用绑扎,搭接长度宜为35倍钢筋直径。
7.斜交抗震墙交界处应增设构造柱,有效截面积不小于240mm×180mm。
(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抗震措施
1.小砌块房屋构造柱要求:
1)构造柱最小截面积190mm×190mm
2)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下500mm,或与深埋不小于500mm基础圈梁连接。
3)必须先砌筑墙体再浇筑构造柱。
2.芯柱:
为提高墙体受剪力时,最大间距≤2m.
3.多层小砌块房屋女儿墙高度超过0.5m时,因增设锚固与顶层圈梁的构造柱或芯柱;墙顶应设置压顶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纵向钢筋不少于2Φ10
4.突出房屋的楼梯间和电梯间,构造柱、芯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
十五、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一)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高概率考点)
1.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3.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还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高度的计算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
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3、建筑结构中设置非承重墙、附着于结构的装饰构件、固定在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等非结构构件的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以承受这些构件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4、不允许突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
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散水;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的其他设施;地下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墙、挡土桩、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
在人行道路上空:
2.50m以上允许突出的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50m;
5、民用建筑中的管道进、烟道、通风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种管道系统,烟道或通风道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小于0.6M,且不低于女儿墙高度。
6、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或夏热冬冷地区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8%(公共建筑窗墙比0.7),其他地区不应小于5%;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不应低于2m。
临空窗台低于0.80m、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低窗台、凸窗台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铁窗护栏或防护窗高度应从台面计算起→考点);高层建筑物不应采用外开窗。
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玻璃;全玻璃门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应设置防撞提示标志;门的开启不应跨越变形缝;
7、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在门扇下方安装高0.35m的防门板;
8、主要交通用的楼梯提段净宽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小于两股人流;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高,并不得小于1.20m;连续踏步一般不得超高18级,亦不小于3级;无中柱螺旋或弧形楼梯内侧扶手中心0.25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平台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9、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小于0.3m,高度0.1m-0.15m间,室内台阶不少于2级;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室内坡道不宜大于1:
8,室外1:
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
12
10、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或24m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的不大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栏杆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算起;
11、各类屋面面层均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不燃烧体层面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屋面排水优先外排水,高层建筑和集水面积大建筑应采用内排水。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室内一侧必须使用夹层玻璃;两边支承的屋面玻璃,应支撑在玻璃的长边。
12、砌体墙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墙身的侧面加设防潮层。
多水房间标高应低于相邻楼地面的标高。
有防水要求地面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口外,做不小于120mm翻边。
十六、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
(一)室内光环境
1.离地面高度小于0.80m的采光口不计入有效采光面积;水平天窗采光口算2.5倍;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2.人工照明光源包括:
1)热辐射光源(白炽灯、卤钨灯);用在居住建筑和开关频繁、不允许有闪屏现象的场所。
2)气体放电光源(荧光灯、荧光高压汞灯等);缺点:
有屏闪现象、镇流噪声、开关次数频繁影响等的使用寿命。
3.开关源的选择(考点)
1)开关频繁、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场所→热辐射光源2)有高速运转的场所→混合光源
3)图书馆不宜采用具有紫外光、紫光和蓝光等短波辐射的光源
4)长时间联系工作的办公室、计算机显示屏等工作区域,灯具不宜设置在工作位置的正方向,宜设置在工作区域的两侧。
(二)室内声环境
2.人耳能听到的声音频率20~20000HZ称为音频范围; 低音频(低于300HZ)、中音频(500~1000HZ)、高音频(2000HZ以上)
3.声压级:
对声音度量的对数值,单位:
分贝(dB)分为A、B、C三个记权网络。
4.建筑材料的吸声种类:
多孔吸声材料(中高频率)、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在其结构共振频率附近有较大吸收)、薄膜吸声结构(吸收共振频率在200~1000HZ附近的声源)、薄板吸声结构(共振频率在80~300HZ附近的声源)、帘幕
(三)等级声源(考点)
卧室、学校、病房白天≤40dB(A).夜晚≤30dB(A)
推土机、挖掘机75;打桩机85、搅拌机、振捣棒70、装修、吊车65
(四)室内热工环境
1.体形系数≤0.4;体形系数大,耗热量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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