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docx
- 文档编号:1954095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88
- 大小:83.33KB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docx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docx(8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
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收入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包括销售产品物资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代购代销收入、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等。
收入的实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对收入实现过程的管理和核算,正确计算各项收入,为准确核算全年收益提供必要的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特点:
(一)收入是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活动中产生,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销售农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收入。
有些事项也能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经营活动,其流入的利益是利得,不是收入,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和他人损赠。
(二)收入可能表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的增加,如增加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应收款等;也可能表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债的减少,如以产品、劳务服务抵偿债务等;或二者兼而有之,如用部分产品、劳务服务偿还债务,部分收取货币资金。
(三)收入能够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者权益增加。
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这里的收入是指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不是指净流入,是不将成本考虑在内的。
(四)收入只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利益流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预收或代收的款项,虽然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债,不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成员个人取得的收入,也不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
二、收入的来源及分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互助性经济组织,既要为成员提供各项劳务服务,带动成员共同致富,又要开展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积累,保障自身正常运转。
同时,通过示范作用,辐射到非成员。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个是,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取得的收入;另一个是,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再一个是,为非成员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
具体来说,可以分为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经营收入。
指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
指农民专业合作社除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如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收入的内部控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合作社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合作社对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收入的确认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确认,实际上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账,并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上反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收讫罚款、违约金、利息等款项时,确认其他收入的实现。
五、收入的核算要求
(一)正确划清收入界限
1.要划清收益性收入内部各项目的界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性收入虽然都要纳入收益分配,但为了正确核算经营、劳务服务和投资的经济效益,应按照收入的实际来源和性质认真区别,以便找出薄弱环节,采取增收节支措施。
2.要划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与成员收入的界限。
合作社与其成员的收入实行统一核算和分别核算相结合的核算体系。
凡合作社成员家庭承包者经营取得的收入和社会团体成员的自营收入,都由成员独立核算,不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凡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都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合作社受托代购、代销等取得的收入,既有属于成员的,又有属于合作社的,要按代购、代销合同加以区分。
(二)搞好收支配比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收入、支出配比原则,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为了取得该项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支出,如产品物资销售收入确认时,要同时结转其入库的生产费用支出;劳务服务收入确认的同时,要结转为提供该项劳务服务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三)实行收入公开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于成员大会召开15日前,将年度收入业务报告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六、收入的核算
(一)经营收入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经营收入的总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经营收入”账户,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
贷方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的收入金额,借方登记年末转出的收入金额,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的经营收入总额。
年终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为详细反映经营收入的具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经营收入项目分别设置“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委托代销商品收入”、“受托代购商品收入”、“受托贷销商品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农产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一般于该农产品已经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当年入库的苹果一批,收取价款4500元,入库成本为3500元。
(1)借:
银行存款 4500
贷:
经营收入—农产品销售收入 4500
(2)借:
经营支出—农产品销售支出 3500
贷:
产品物资—苹果 3500
1.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销商品,一般于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某商店签订委托代销海产品合同,约定每公斤售价20元,代销商店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
某日,合作社发给该商店1000公斤海产品,成本为每公斤10元。
次日,收到该商店的代销清单,记录已出售300公斤。
(1)借:
委托代销商品—海产品 10000
贷:
产品物资—海产品 10000
(2)借:
应收款—某大型商店 6000
贷:
经营收入—委托代销商品收入 6000
(3)借:
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手续费支出 600
贷:
应收款—某大型商店 600
(4)借:
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支出 3000
贷:
委托代销商品—海产品 3000
(5)借:
银行存款 5400
贷:
应收款—某大型商店 5400
2.受托代购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托代购商品,一般将代购商品交付委托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成员委托代购水稻种子1000公斤,预收代购款3000元,并约定按每公斤0.5元收取手续费。
合作社以每公斤3.5元购入种子,按时交付成员,代购货款差价和手续费尚未收到。
(1)借:
库存现金 3000
贷:
成员往来(明细) 3000
(2)借:
受托代购商品—水稻种子 3500
贷:
银行存款 3500
(3)借:
成员往来(成员姓名) 4000
贷:
受托代购商品—水稻种子 3500
经营收入—受托代购商品收入 500
3.受托代销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托代销商品,一般于受托代销商品售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成员委托代销大米10000公斤,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为每公斤2元。
合作社以每公斤2.2元售出,货款尚未收到。
(1)借:
受托代销商品—大米 20000
贷:
成员往来(明细) 20000
(2)借:
应收款(明细) 22000
贷:
受托代销商品—大米 20000
经营收入—受托代销商品收入 2000
4.服务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收入,一般于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库房为成员贮藏荔枝,计收贮藏费用2500元。
借:
库存现金 2500
贷:
经营收入—服务收入 2500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收入的总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其他收入”账户,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
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其他各项收入金额,借方登记转出的其他收入金额,结转前余额在贷方,年终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利息收入、产品物资盘盈收入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注明本期存款利息550元已转入合作社账户。
借:
银行存款 550
贷: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550
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对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施用农药的成员罚款200元,收到现金。
借:
库存现金 200
贷:
其他收入—罚款收入 200
第二节 成本
一、成本的概念
成本是指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服务而发生的各种消耗,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动力、人工、折旧等各项耗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提供劳务服务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服务成本,要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进行成本核算。
合作社成本核算的对象主要是农产品和提供劳务服务。
成本项目是指生产农产品和提供劳务发生的各种耗费,既包括生产农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也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服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
(一)农产品的成本项目一般包括:
1.直接材料,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 农民 专业 合作社 会计 讲义 收入 成本费用 盈余 分配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