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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9
第四节独立工矿区40
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0
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1
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1
第八节林业用地区42
第九节牧业用地区43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4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4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4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5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5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7
第一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47
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48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0
第四节土地整治安排52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4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4
第二节乡(镇)主要指标调控56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8
第一节能源项目58
第二节交通项目58
第三节水利项目59
第四节环保项目59
第五节旅游项目59
第六节其他项目60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1
第一节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61
第二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61
第三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61
第四节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61
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62
第十二章附则63
附表64
附表1甘泉县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64
附表2甘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5
附表3甘泉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66
附表4甘泉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7
附表5甘泉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8
附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9
续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0
续表6甘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1
附表7甘泉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72
附表8甘泉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73
附表9甘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74
附表10甘泉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75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
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等要求,对《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一、规划调整目的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实施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规划转变、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规划转变、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规划转变),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及“十三五”重点项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外延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延安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调整完善全县规划目标并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落实全县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四)调整完善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控制指标和规划布局,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
根据土地用途区调整完善结果,合理确定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
(五)推进“三线”划定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等“三线”划定成果纳入各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工作,上图入库。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订);
5、《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2010年3月26日修正)。
(二)相关政策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7、《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延政函〔2016〕147号)。
(三)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延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2、《甘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甘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甘泉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5、甘泉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
(五)其他资料
1、甘泉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06-2014年);
2、甘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甘泉县统计年鉴(2006-2014年);
4、甘泉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等。
四、规划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本轮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深入实施本轮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市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全县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利用,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与促进经济发展的产业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规划调整完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保护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乡级规划的控制;
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调整范围与县级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美水街道办事处、道镇、劳山乡、下寺湾镇、石门镇、桥镇乡,共3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2271.89平方公里。
六、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甘泉县位于延安市中部,介于东经108°
45′34″-109°
33′46″、北纬36°
06′57″-36°
37′33″之间,东西长67公里,南北宽41公里。
东与宝塔区接壤,西与志丹县毗邻,南与富县交界,北与安塞县相连。
县政府驻地美水街道办事处。
距省会西安333公里,距延安市37公里。
全县土地总面积2271.89平方公里,占延安市土地总面积的6.23%,全县辖3镇2乡1街道办事处,共62个行政村。
二、自然条件
县域属陕北黄土高原腹部低山丘陵沟壑区,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西部子午岭山的墩梁为全县最高点,海拔1570m,南部兰家川村洛河出境口为全县最低点,海拔882m,相对高差是688米。
洛河由西北向东南穿流腹地,将县域一分为二,呈“两山夹一川”的地形。
全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秋季温凉多雨,冬季寒冷干燥。
年平均降水量561.3毫米,年均无霜期150天,年平均日照2474小时,年平均日气温8.6℃。
洛河流经县域6乡(镇)境内,总长95公里,平均年入境水量约3.14亿立方米。
境内主要植被类型有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山杨、桦树等)、暖温带针叶林(侧柏、黄杉等)、暖温带灌木林(沙棘、虎榛子等),林草覆盖率较高。
受自然气候条件限制,栽培作物以秋粮为主。
粮食作物主要有玉米、谷子、糜子、小麦、荞麦、豆类,另有少量高粱、水稻、薯类;
经济作物主要有油料、糖料、蔬菜、瓜果等。
全县土壤共分5个土类,9个亚类,31个土属,18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以黄绵土、褐土、黑垆土为主。
土层深厚,质地均一,疏松绵软,渗水性强。
全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开采价值较高的有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烟煤等。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为88867人,其中农业人口64498人,非农业人口2436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21‰,城镇化率54.2%。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2.44亿元,较上年增长4.4%,三次产业比值为18.8∶43.2∶38.0。
2014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662元。
全县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业稳定的任务,着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化升级。
2014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8亿元,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2万亩,蔬菜产量13.2万吨,粮食总播种面积13.90万亩,粮食总产量4.16万吨。
全县工业以原煤开采加工为主,乡镇企业以建筑材料、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修理为主。
2014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23.50亿元,完成原油产量32.5万吨,加工石油专用管14.15万吨;
完成豆制品产量0.25万吨,白酒产量600吨。
全县省级著名商标拥有量位居全市第二,特色产品的对外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境内交通发达,公路、铁路运输畅通,网络密布,对外联系道路主要为国道210,境内联系主要依靠甘志路和六楼路。
2014年末,以西包210国道为主的T字形道路连接成网,县境内公路总通车里程462公里,全县62个行政村“村村通”柏油路,与主干公路联网。
县域旅游资源丰富,主要以毛泽东雪地讲话、中央红军部署直落战役旧址、周恩来湫沿上遇险处等红色旅游和劳山森林公园、美水泉、凉台水库、白鹿寺、秦直道等人文、生态旅游与古建筑观光为特色。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结构
截至2014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227189.0公顷,其中,农用地222013.2公顷,建设用地3322.2公顷,其他土地1853.6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7.72%、1.46%和0.82%。
(一)农用地
耕地23191.9公顷,园地291.4公顷,林地187989.2公顷,牧草地7563.8公顷,其他农用地2976.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10.45%、0.13%、84.67%、3.41%、1.34%。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2632.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9.23%。
其中,城镇用地582.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597.8公顷,采矿用地445.7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3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2.13%、60.70%、16.93%、0.24%。
2、交通水利用地66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01%。
其中,铁路用地141.4公顷,公路用地481.3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4.4公顷,水库水面22.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6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1.27%、72.38%、2.17%、3.34%和0.84%。
3、其他建设用地25.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76%。
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2.5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89.64%,特殊用地2.6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10.36%。
(三)其他土地
水域993.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53.58%;
自然保留地860.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46.42%。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地域分布差异明显
全县地处黄土高原腹地,梁、峁、山、沟、台、川各种地貌类型均有分布,多样的地貌类型使得土地利用类型呈现多样性的特点。
县域内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均有分布,其中甘志路及210国道两侧的川道区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
县域低山区以牧草地为主,东北、西南中高山区以林地为主。
(二)土地利用率高,农用地比重大,林地资源丰富
2014年,全县土地利用率为99.18%。
农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97.72%,农用地中林地面积最大,占农用地的84.67%,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75%。
林地主要以有林地为主,有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88.72%。
(三)耕地坡度大,土地垦殖率低
县域土地受地形地貌因素影响,2014年全县25°
以上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5%,土地垦殖率仅为10.21%。
(四)建设用地比重偏小,内部结构差异较明显
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46%,建设用地比重偏小,内部结构差异明显。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79.23%,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2.13%、60.70%、16.93%和0.24%。
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最大。
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01%,主要以公路用地和铁路用地为主,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72.38%和21.27%。
其他建设用地仅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76%。
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859.0公顷。
截至2014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23191.9公顷,较规划目标少667.1公顷,不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883.0公顷。
截至2014年末,全县基本农田面积18936.7公顷,较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53.7公顷,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3、建设用地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27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69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122.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575.0公顷。
截至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332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632.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34.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690.0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较规划目标多48.2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使用率分别是97.53%、92.19%,均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较规划目标多115.0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4、园地、林地及牧草地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园地1689.0公顷,林地170521.0公顷,牧草地24789.0公顷。
截至2014年末,全县园地291.4公顷,林地187989.2公顷,牧草地7563.8公顷,规划目标使用率分别是17.25%、110.24%和30.51%,园地和牧草地不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林地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54.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323.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222.0公顷。
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88.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38.0公顷,指标使用率分别为56.50%、58.36%、62.39%,均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2、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222.0公顷、任务量641.0公顷。
2006-2014年,全县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38.0公顷,完成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的62.39%、任务量的21.61%,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三)效率指标
依据本轮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5.0平方米。
截至2014年末,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71.0平方米,不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二、规划布局实施情况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情况
本轮规划自实施以来,共进行了一次局部调整。
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甘泉县道镇等3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延政函〔2010〕33号),2010年甘泉县因建设项目预留40.1公顷,复垦建设用地40.1公顷,调整地块主要分布在道镇、劳山乡、美水街道办事处;
依据《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宝塔区、吴起县、延长县、宜川县、甘泉县和子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延市国土资便字〔2015〕24号),2015年甘泉县因柴窑注水站、府村注水站项目安排建设用地3.2公顷,同时复垦建设用地3.2公顷,调整地块主要分布在石门镇、道镇、美水街道办事处。
2006-2014年,甘泉县通过局部调整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3.3公顷,占全县本轮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12.26%。
(二)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本轮规划实施至2014年,为响应全国省市县村级区划调整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甘泉县组织并实施行政村撤并工作。
依据民政局最新认定的行政区划,全县原有乡镇8个,撤销东沟乡与高稍乡,分别并入道镇与石门镇,撤并后新乡镇6个;
原有行政村117个,撤销55个,撤并后全县共有行政村62个,撤并比例47.01%。
(三)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实施以来,甘泉县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总拆旧面积124.0公顷,建设用地周转指标105.0公顷。
实际拆旧面积8.0公顷,占总拆旧面积的6.45%,建新供地6.0公顷,其中实际用地6.0公顷,占周转指标5.71%;
省厅审批4.0公顷,占周转指标3.81%。
(四)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本轮规划全县共安排35个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775.3公顷,2006-2014年,全县已实施15个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628.1公顷,占规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数的42.86%,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一般。
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供给保障了甘泉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了甘泉县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2005-2014年,甘泉县GDP由10.01亿元增长到22.4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2.57亿元增长到3.3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47万元增长到2.8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0.26万元增长到0.97万元。
(二)社会效益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甘泉县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增加农业生产投入力度,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粮食产量由2005年的3.50万吨提高到2014年的4.24万吨,有力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423.0公顷增长到2014年664.9公顷,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日趋完善;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200.0公顷,完成规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2.86%,有效发挥了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规划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三)生态效益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通过林地等生态用地布局的安排,全县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
甘泉县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实施了环城森林公园建设、绿色通道建设、村庄社区绿化等重点工程,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1.7万亩,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保有量目标较高,保护压力大
本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3859.0公顷,截至2014年末,全县耕地保有量23191.9公顷,指标完成率97.20%,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甘泉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在建设用地需求量加大的情况下,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将增加,同时,随着生态退耕步伐的加快,使保护耕地的形势更加严峻。
(二)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总量指标严重不足
截止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3322.2公顷,超出规划控制指标48.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使用率分别是97.53%、92.19%,均快于规划预期,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未来六年建设用地需求,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总量指标严重不足已成为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实际选址冲突明显
规划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重点建设项目实际选址不一致情况较多,导致规划实施期间部分项目用地选址不符合规划,加大了用地难度,拉长了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难以落地成为规划实施面临的迫切问题之一。
第四节规划调整面临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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