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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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实体办事大厅场地面积☆
平方米
实体办事大厅审批事项☆
项
实体办事大厅其他服务事项☆
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宗
是否成立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成立时间☆
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
网上办事大厅其他服务事项☆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其中:
场所数量☆
设施数量(如:
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总面积☆
B各县(市、区)数据
县(市、区)名称
☆
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机关数
(个)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人)
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是/否)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含用于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其他方面的经费)(万元)
(次)
举办各类培训班(次)
培训人数(人次)
开通政府(含部门)网站数量
政府公报
发行情况
实体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总面积
(平方米)
辖区内乡镇(街道)数量
有网站的乡镇(街道)数量
有便民中心的乡镇(街道)数量
专职人数(不包括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兼职人数☆
是否发行
每期发行数量
(份)
发行
周期
是否成立☆
面积
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项)☆
办理业务量
(项)
是否开通☆
其中
总数☆
场所
058
设施数量(如:
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
(2)全市主动公开数据(包括:
市府办及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其部门、各乡镇政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条
1.组织机构
2.规章
3.规范性文件
4.其他文件
5.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
6.行政执法类信息
7.办事指南类信息
8.财政预决算信息
9.政府工作报告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其他信息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数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件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全市依申请公开数据(包括:
收到申请数(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电话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来自公民的申请
2.来自法人的申请
3.来自其他组织的申请
申请受理数
依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5.申请信息不存在
6.其他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人数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5)全市其他方面数据(包括:
咨询数量
举报数量
行政复议数量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被依法纠错数
3.其他情形数
行政诉讼数量
指标解释
1.1.地级以上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
(1)基础保障和载体建设数据
001.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机关数:
指纳入统计范围的市本级行政机关的数量。
00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指按照《条例》)规定确定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数。
003.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
指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应为004、005项之和)。
004.专职人数:
指专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不包括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05.兼职人数:
指在承担其他工作的同时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
006.是否建立主动公开工作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为保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而建立相关制度。
007.是否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为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而建立相关制度。
008.是否建立保密审查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009.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010.是否建立社会评议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011.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指本级政府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012.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从财政预算中专项列支的经费(不包含用于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其他方面的经费)。
013.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的次数。
014.举办各类培训班:
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举办的各类短期、中期、长期培训班数量。
015.培训人数:
指到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接受培训的工作人员人次数。
016.开通政府网站数量:
指本级政府机关开通政府网站的数量。
017.政府公报(政报)发行周期:
指本级政府机关发行政府公报的周期。
周期分为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半年刊、一年刊或其他。
018.政府公报(政报)每期发行数量:
指本级政府机关每期发行政府公报的数量。
019.政府公报(政报)年度专项经费:
指本级政府机关为发行政府公报而从政府财政中每年专项列支的经费。
020.是否成立实体办事大厅:
指本级政府是否成立实体办事场所。
021.实体办事大厅成立时间:
指本级政府成立实体办事场所的具体时间。
022.实体办事大厅场地面积:
指本级政府成立的实体办事场所的面积大小。
023.实体办事大厅审批事项:
指本级政府实体办事场所可以办理的审批事项数量。
024.实体办事大厅其他服务事项:
指本级政府实体办事场所可以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数量。
025.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指统计周期内在本级政府实体办事场所办结事项宗数。
026.是否成立网上办事大厅:
指本级政府是否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027.网上办事大厅成立时间:
指本级政府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时间。
028.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
指本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的审批事项数量。
029.网上办事大厅其他服务事项:
指本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数量。
030.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指统计周期内在本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办结事项宗数。
031.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指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场所、设施的总数。
032.场所数量:
指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场所总数。
033.设施数量:
指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其他设施数量(如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数量。
03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总面积:
指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的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场所、设施的总面积。
035.县(市、区)名称:
指各县(市、区)地理名称。
036.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机关数:
指纳入统计范围的各县(市、区)行政机关的数量。
03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38.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
指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应为039、040项之和)。
039.专职人数:
040.兼职人数:
041.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指县(市、区)级政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制定的相关制度。
042.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43.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044.举办各类培训班:
045.培训人数:
046.开通政府(含部门)网站数量:
指各县(市、区)开通政府及部门网站的数量。
047.政府公报是否发行:
指县(市、区)级政府有无发行政府公报。
048.政府公报每期发行数量:
指县(市、区)级政府每期发行政府公报的数量。
049.发行周期:
指县(市、区)级政府发行政府公报的周期。
050.实体办事大厅是否成立:
指县(市、区)级政府是否成立实体办事场所。
051.实体办事大厅面积:
指县(市、区)级政府成立的实体办事场所的面积大小。
052.实体办事大厅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
指县(市、区)级政府实体办事场所可以办理的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的数量。
053.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指统计周期内在县(市、区)级政府实体办事场所办结事项宗数。
054.是否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指县(市、区)级政府是否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055.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
指县(市、区)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理的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的数量。
056.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量:
指统计周期内在县(市、区)级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办结事项宗数。
057.场所数量:
058.设施数量:
059.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60.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总面积:
061.辖区内乡镇(街道)数量:
指县(市、区)辖区内乡镇(街道)的数量。
062.有网站的乡镇(街道)数量:
指县(市、区)辖区内乡镇(街道)成立政府网站的数量。
063.有便民中心的乡镇(街道)数量:
指县(市、区)辖区内设有便民中心的乡镇(街道)的数量。
(2)全市主动公开数据(包括:
06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指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年度政府信息总数(应为065项至075项之和),在同一统计时段内,应与本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一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按条计算。
凡公文类政府信息,1份公文计为1条,部分内容公开的公文也计为1条。
以其他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1份完整的信息(或其中部分公开的信息)计为1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重复计算。
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的同一条政府信息计为一条信息;
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公开该信息的主要承办机构为统计单位;
各单位转载、转发的信息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065.组织机构:
指行政机关发布的有关领导分工、政府机构、机构职能等组织机构信息的数量。
对原有信息的更新不计入。
066.规章:
指行政机关以规章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067.规范性文件:
指行政机关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068.其他文件:
指行政机关以其他文件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069.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或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数量。
070.行政执法类信息: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行政执法类信息数量,包括:
经政府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程序及结果等相关政府信息。
071.办事指南类信息: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相关信息数量。
072.财政预决算信息: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财政预算与决算相关信息数量。
073.政府工作报告: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信息数量。
07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量。
075.其他信息:
指行政机关公开的其他类型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076.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指本单位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应为主动公开数和未主动公开数的合计数。
077.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数:
指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078.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指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079.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指通过官方政务微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080.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指通过官方政务微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081.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条数。
082.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指回应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重复计算。
以多种形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的计为一次回应;
联合发布的回应情况以回应该热点或舆情的主要承办机构为统计单位;
各单位转载、转发的回应情况不计入本单位统计数量。
083.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指为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而召开或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的总次数。
084.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指部门或地方主要负责同志为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而召开或参加各类新闻发布会的总次数。
085.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指有关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为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在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的总次数。
086.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次数:
指部门或地方主要负责同志为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在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的总次数。
087.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指在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的总数。
088.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指通过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的热点事件总数(同一事件多次回应计1次)。
089.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回应的热点事件总数(同一事件多次回应计1次)。
090.收到申请数:
指行政机关收到的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数和无效申请数的总和,申请应均为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应为091项至094项之和,也应为095项至097项之和)。
091.当面申请数: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受理点提出申请的数量。
092.传真电话申请数: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的总数量。
093.网络申请数: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094.信函申请数: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数量。
095.来自公民的申请:
指申请公开信息的主体是自然人。
096.来自法人的申请:
指申请公开信息的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097.来自其他组织的申请:
指除公民、法人以外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
098.申请受理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申请的受理数量,不包括访问和咨询的数量。
099.依申请办结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提申请予以办结的数量(应大于或等于100和101项之和)。
100.按时办结数:
指根据《条例》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的申请数量。
101.延期办结数:
指根据《条例》规定,在延长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的申请数量。
102.依申请答复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申请的答复数量(应为103项、104项、105项、112项、113项、114项之和且小于等于099项)。
103.同意公开答复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04.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数量。
105.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作出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应为106项至111项之和)。
106.涉及国家秘密: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涉及国家秘密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07.涉及商业秘密: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涉及商业秘密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08.涉及个人隐私: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涉及个人隐私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09.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原因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10.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告知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数量。
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不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1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告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的答复数量。
113.申请信息不存在: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的答复数量。
114.其他:
指除103项至114项以外答复情形的数量。
11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
指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费用的申请宗数。
116.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指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的有关检索、复制、邮寄等总金额(应为117项至119项之和)。
117.检索费:
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的检索费用。
118.邮寄费:
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的邮寄费用。
119.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等):
指政府机关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过程中实际收取的复制纸张、光盘、软盘等费用。
12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人数:
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相关费用的人数。
12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相关费用的总金额。
122.咨询数量: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除依申请公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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