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人员岗位职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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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月做好经费分类账,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情况并报校长。
5、做好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工作。
6、做好学校财务一本账的同时,做好工会、食堂及教职工公积金
等账册工作。
7、开学初做好各校收费清单,期末做好结算工作。
8、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总务主任安排的其他勤杂工作。
9、办理教师调动、公积金转移和工资追加等项手续。
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学校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的现金、支票,做好收付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日结账,做到账款相符,大额现金必须交银行,不留夜、不留箱。
3、对暂付的现金支票,按有关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结报,出纳员无权外借经费,校长未经签字,任何现金、支票拒付。
4、及时记账结报、配合会计做好预算内外等账册的结算,对学校新购物品在100元以上的校产应记录,并定期报财产保管员记账。
5、遵守好学校的作息时间,做好总务主任安排的其他勤杂工作。
6、如与镇中心学校财务或银行的账目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纠错。
7、严守财经纪律,依法收支各项款项。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学校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员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尽心管理,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1、每学期初制订好图书工作计划,期终作好图书工作总结。
2、按图书编目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登记、编目、分类和上橱工作,做到帐目清楚,书量册数正确。
3、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过时、过期的各类书刊杂志妥善处理。
4、每月清理一次书架、书橱,防潮、防霉、防火、防盗。
有损坏的书刊及时做好修补工作。
5、认真何等好新书及重要书刊的介绍、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师生开展读书活动。
6、严格招待图书《借阅规则》,书刊进出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做好借出书刊的归还、回收工作。
7、热情服务,不离岗位,按时去门卫领取报刊杂志。
切实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师生的阅览式作。
管理员不得无帮随意关闭图书室与阅览室。
保证各类书刊的开放流通。
8、图书室、阅览室每日清扫,每月一次大扫除,保证室内整洁。
9、加强对阅览室管理,遵守阅览规则,图书、报刊杂志阅后放还原处,不得随意带出。
保证室内安静。
10、爱护书刊,保证书刊整洁,无人为损坏。
无才损坏者要追究赔偿。
水落坡镇中学2013.09.18
学校仪器管理员岗位职责:
仪器电教管理人员心须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钻研业务,
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1、仪器、电教设备用品,做到帐目完整清楚,新添设备、用品添
置后,一周内完成登记,投入使用。
2、指导教学人员正确使用电教设备和仪器。
3、开学一周内按教导处要求将录音机、幻灯机、磁带等分配给有
关人员,当面验机,并做好记录。
期末最后一周将其全部收回,
检查维修入库,并妥善存放防霉、防盗。
4、配备好幻灯片、专用墨水、笔等工具供教师借用。
5、制订好仪器电教用品的使用制度,并督促教师执行,有关仪器
做好使用记录。
6、保持实验室整洁,每每将实验后的仪器回收整理,并打扫实验
室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大扫除。
7、督促村校使用、保管好仪器电教设备,做好借还使用记录。
8、对实验药品尤其是危险物品要妥善安置,防腐、防爆。
9、接受教学人员电教设备、仪器的报修,无法修理时报总务处送
修理部门,若报废必须办好后废手续。
10、做好每月、每学期全体教学人员电教课时数,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体育器材管理员职责:
1、建立财产管理账目,有严格的借用手续和赔偿制度,并认真执行。
2、熟悉各年级教学制度,根据教师上课需用器材,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使用。
课结束后,要清点器材数量,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处理。
3、经常打扫器材室,保持室内整洁。
器材存放要得当、有序、搬运方便。
并备有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固定器械,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海绵垫等器材的防腐安置,应经常检查或更换存放位置。
6、定期清点器材,做到帐物相符,对损坏、低值易耗的器材填写单据,上报注销,根据器材的损坏程度提出维修和购置计划。
校产管理员职责
学校财产属国家所有,遵循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校产是后勤人员应尽的职责。
为了充分利用发挥校产、仅具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特订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学校是我家,爱护校产靠大家’的思想,形成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优良作风。
二(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帐簿,所有校产、校具都要一一登记建帐,订好固定资产牌(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库存、使用、增减变化情况。
三(每年暑假学校组织人员作全面清检校产一次,进一步了解校产产权的使用、管理情况,及时登好帐,并及时向校长汇报校产、校具管理使用情况,需添置维修的,应利用寒暑假进行,年终要对帐一次,做好帐物相符。
四(校产按类,按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凡借物者均要有借物登记手续,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五(实行使用管理制度。
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期初由总务处将教学用具交给班主任,做到定位、定人管理,期末总务处检查验收。
六(各处室用具也实行包干使用,做好公物公用。
七(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的购人、使用、登记、报损等手续,做好固定资产的建卡、编号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的校舍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基建档案、确权档案的搜集、
整理、归档的具体工作。
九(每年一次向学校汇报学校校产的管理情况。
学校水、电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参与学校制订水电暖管理规章、规划、负责维修履行项目水电暖设计方案的审核。
3、负责学校水电暖供应以及水电暖管网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和维修。
4、负责校园、供电、供暖卫生安全,水环境监测和相关环保工作。
5、负责水电暖应急抢修和维护维修。
6、负责与地方水电暖部门联系,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负责水电暖资料的统计,归档和上报工作。
8(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管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熟悉保管室的所有财产及其功能,热情为师生服务。
第二条负责对学校办公用品、五金材料的验收、保管和领发,并建立收付帐目,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条管理全校的固定资产,对新添置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编制卡片进行登记入帐。
第四条每年清查一次,编制盈亏表,分清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条管理学校的房屋、门窗、体育器材等教学设施的完整性,做好期初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用品的调配工作。
第六条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提高教具、办公用品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第七条做好旗帜、横幅、鼓号等物品的领用手续,以发挥最佳效益。
第八条经常检查财物使用情况,配合其他部门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协助处理对损坏公物的赔偿。
第九条体育器材保管员要爱护运动器材并及时清点、修补小型器具,以保证体育课及课外活动正常进行。
第十条除课外活动和体育课外,平时不予出借运动器具。
第十一条认真完成学校、总务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预决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学校年度事业经费采取一年一定收支统管的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并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提出单位用款计划,根据各科室汇总的经费用款计划及正常事业任务和专项任务需要,在不编制赤字预算的前提下,测算下年度经费支出指标建议数,并按规定及时报送财政审批。
第三条根据财政下达的财务收支计划通知和预算批复书,在保证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的前提下,本着“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科室、部门的计划,及时组织资金,以保证事业计划的顺利进行。
但由于资金来源的原因,总务处可以临时暂缓某些用款计划的进行。
第四条学校实行经济民主,财务公开。
年度预决算及财务管理的其他重要问题,校长要组织有关方面负责人认真审议,群策群力,共同协商。
根据财务下达的年度预算及财务部门的经费分配计划,对全年开支项目进行核定,把各项资金用好用活。
第五条学校的开支项目根据预算进行开支,不得突破预算。
第六条学校预算经费包括:
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业务招待费等公用经费。
第七条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决算前,应认真进行决算清查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全校财产清查,清理债权债务。
力求决算报表真实、准确。
总务处应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和其他统计信息,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写出详细的财务状况报告。
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预算管理的措施、办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一条经费收入管理:
我校收入包括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学校各种物资、设备的赔偿、折旧、租赁出售等项收入;
学生杂费、代收簿籍费收入;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其他杂项收入等。
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本校所有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事业性收费按标准收取,按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学校其他科室、年段、教研组长不得自行收费、设帐。
实行总务处“一个处”办理、收费一律使用财政票据。
第二条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进行开支;
应报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按规定提取各项专用基金。
积累经费的增长,加强对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对购置、修缮、基建应事前预算、投标,按规定报批。
第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化制度。
完善教职工借款、经费手续,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单据,各种津贴、补贴应编造清册发放、开支。
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及时对帐,定期清查盘点,保管各种有价证券;
抓好往来款项等结算。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购置应事先填写申购表,交总务处审核后送校长审批,然后由议价组组织进行议价,再由采购组人员购置并办理固定资产核算登记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购入后,应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由保管员验收后,由总务主任根据固定资产的增或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管理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以便清查。
报废时,须按规定办妥手续并进行核销。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和变更登记手续。
并做到帐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
第一条建立票据签发、审核制度。
作为各项费用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发票,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合理性。
(1)并且
应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报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的金额,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能少改多或多改少。
同时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不能以存根及白条报销。
(2)报销办理程序:
在发生报销支出业务后,具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验收单据)在支出发票签字,并注明用途,送报帐员初审,报帐员根据要求,审核原始凭证正确无误后,报校长审批后付款。
如不符手续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者,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报帐员)有权给予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实行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二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加强现金管理,在现金范围内使用现金。
不得坐支现金;
因购物需要借款的到学校财务室填写借款单,有校长审批和报帐员签名,发生业务后及时到财务室办理交账手续。
不得退还原借据,不能以白条抵库。
没有合法手续,任何人不得向报帐员预借现金。
第三条购置、修缮、维修、基建工程项目要审批制度,严格的经费预算、支付、报销、验收制度,特别是物品的添置、采购实行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年级组所需物品的添置,由各主任和年级主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送总务主任分管副校长审核,最后再送校长审批。
审批后,由总务处组织人员集体采购。
第五条学校的修缮、建设由总务主任提出书面报告,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学校的所有修缮项目必须事先由学校维修议价组共同协商后,方可实施。
大项目修缮、建设需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及采购方式。
具体采购方式须报采购办批准。
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使我校财物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每位教职工、学生的财务意识,维护学校财产,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物管理原则方法
第一条学校财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专用器材由使用人员专管。
几人公用的财产由教研组长专管。
第二条财物管理方法:
管理人员要建立财物资产账,一式两份,总务处一份,自己一份。
第三条购进物品先去总务处登记,然后领出。
先入帐,后使用。
第四条学校所有财物均应登记入帐,由总务处保管负责。
各兼职保管员要建立所管财物的财产明细帐。
第五条凡学校购进教育教学设备、教育教学办公用品等均应及时到总务处登记。
专用器材由保管员领出,并负责保管。
第六条财产保管员要定期清整所管物品,做到清洁有序。
第七条财产保管员每学期末对所管物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申报破损物品。
第八条严格履行物品借用手续,无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将物品借出校外。
第九条学校的设备、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各处室的设备及物品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条教师调离本校要由保管员收齐其使用物品,方可办理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教职工个人使用的设备、物品要建立登记手续,个人签名,无故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各办公室、科室、班级使用的办公用品及设备,责任落实到人,由科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无故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必须有年级主任和科室主任签字、领取人签字,有后勤领导、校长签字然后到仓库领取,领取时填写好出库单。
第十四条凡属学校设备、物品,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学校或借出校外。
第十五条学校设备、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保管员对所有设备全面管理负责。
各处室的设备及物品,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六条教学中所用的耐用品,学期初领出,期末交还有关部门,无故丢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无故损坏,由班主任负责查原因,并责令损坏者赔偿。
第十八条严格履行借用手续。
借用不履行手续的,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反之由借用人赔偿。
注:
谁签字谁就是责任人。
第十九条学校财物核销办法:
保管员对损坏物品及时申请注销,不得私自核销;
第二十条核销原则:
百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处核销;
百元以上的物品由校长批准核销。
物品采购和发放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根据上学期内各类物品消耗使用情况作出书面分析,提请校长室审核,并作出本学期需购置办公用品种类、数量的方案。
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项目,应报采购办统一公开招标采购。
并严格执行阳教发[2014]1号文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条对各处室、各部门需采购的物品,先填写《购物申请单》,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组织人员采购。
稍大数额的采购(单笔在贰佰元以上壹千元以内)的物品采购,需由学校指定的议价组组织议价,再由学校指定的采购组成员(至少两人)同去采购。
大型物品采购,须经过校委会研究,严格按阳信县教体局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申报采购。
所采购物品,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保管员核实验收、签字。
第三条办公用品、物资购进时,由采购人员或经手人把原始凭证票据及物资交给保管员,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填写库单,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及原始凭证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办公用品分为发放和借用两类。
对于发放的物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财物保管员发放,领物人签字;
对于借用物品,由校长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归还,损坏或丢失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
第五条物品发放和借用范围由总务处决定。
第六条对教学一线的办公用品保证供应,并在此基础上,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滥发和不合理的消耗。
第七条加强财物购置发放的科学性、计划性,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及时签账,以便掌握物品实际数量,为采购人员及领导作出决策作好参谋,防止造成资金浪费。
第四章电教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电教设备器材(包括电教室、语音室、文印室、电视台、教室、各办公室配备),均属于国有资产,任何人都不得把其窃为私有或未经允许挪用私用。
?
属正当办公、教学等用途借出的电器,未办理借出手续的,在本规定实施一周内可补办借出手续或归还,注销借出登记;
已办借出手续的教师,如需要长期使用,每一学期应有续借手续;
凡是强行把电教器材作为私用的,属盗窃行为。
第二条爱护国家财产,是每位师生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办公室、科室、教室配备的所有电器、线路,所属人员(包括师生),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
定期清扫附在电器外表的灰尘;
假日或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检查无误方可离开;
要教育学生爱护和爱惜国家财产,杜绝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
若发现电器遗失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及时追查责任;
向学校借出的电器或器材,因保管不当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第三条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正确使用电器作为老师的一项必要的基本功。
电器的使用,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或盲目使用,损坏设备、电器者(包括硬件、软件、线路等),视情节轻重,给予酌情赔偿。
属故意损坏的(如频繁开关,用力拍开键钮或硬件本身的,用其它物体砸坏、破坏传输线路的),给予所损坏设备原价的两倍以上的赔偿和警告处罚;
经技术鉴定属操作上的失误造成软件方面损坏的,应赔偿硬件或软件的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
操作方法无误,经技术鉴定,由于电器质量问题或老化等因素造成损坏的,属正常换代(包括更换局部零件)电器零件,不予追查责任,但须报送总务处造册登记报废;
一旦发现电器损坏,应及时报告技术部,及时追查责任或进行维修;
属学生损坏设备器材、线路的,参照条,监护人应承担其赔偿责任。
第五章美术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美术室管理的责任者为美术教研组长。
第二条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要摆放整齐。
第三条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第四条爱护室内摆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五条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堆放。
第六条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七条每次书写画作完,要搞好室内卫生。
关好窗,锁好门。
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第六章体育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体育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为体育教研组长。
第二条体育教师要在教研组长的领导下,共同管理好体育器材,每节课上课要履行借出及归还登记手续。
第三条教育学生要爱护体育器材,损坏要按价赔偿,有意损害者要报告总务处,提请校长给予酌情处分或罚款。
第四条使用体育器材时,要严格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杜绝危险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
第五条体育器材要按标签放置,不得随地堆放乱扔避免腐蚀,保证器材使用寿命。
第六条体育教师要按班值勤,值勤者要清扫室内卫生,整理器材,保持室内清洁,摆设井然有序。
第七条体育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禁止使用,组长要报告教导处和总务处作财产注销,提出增添意见。
第八条室内要做好三防(防潮、防火、防盗),发现问题迅速报告保卫科共同处理。
第九条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七章音乐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音乐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音乐教研组长。
第二条管理人员要认真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第三条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第四条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第五条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第六条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开放。
第七条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过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第八条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第八章电脑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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