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读书心得五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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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
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
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
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
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
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
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因为他们太年轻了;
经过XX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因为他们太老了。
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XX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
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
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
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
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
XX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
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
他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
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
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
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
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
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
霍乱了。
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
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
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
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
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
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
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
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
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XX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
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
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
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
“永生永世!
”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
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XX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
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
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
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
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
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
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
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
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爱情的。
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
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XX式XX样爱的况味,这种XX式XX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
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
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
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XX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的还是医生对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
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西吧。
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
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的自我满足。
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
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
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
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
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并得以净化。
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
“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
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
我认为:
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
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
就如同看《》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
以后的情节是我不想看到的。
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
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
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
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
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
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
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
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
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
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
Someday,wewillbetogether!
这一举动让她……
看了这部,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
很有趣,那些女多为寡妇。
(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一个曾属于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
)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
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
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
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
生活不是琼瑶,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
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
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
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
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
人腰部以上是之爱,腰部以下是之爱。
诗人坚守了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然而他也犯了的错误,了之爱。
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之爱和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
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
最后是这样写的: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
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
”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XX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
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
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的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
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
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
相较于作者加西亚·
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的可读性更强一些。
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
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
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恋:
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
达萨,费尔明娜·
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接受了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
乌尔比诺医生。
此后,费尔明娜·
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
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
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
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
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
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西赋予新的生命。
加西亚·
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
这位魔幻现实主义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
试举一例:
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在一番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
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
“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
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他吞下一剂蓖麻油。
”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
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
达萨。
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
他为了给费尔明娜·
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的窗子。
在费尔明娜·
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
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
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
事实上,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
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
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
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
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
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
“您朝我开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
”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
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
就在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
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
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信:
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
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
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
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
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
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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