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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的都是秋天。
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墨客无不被秋天的独特魅力所吸引,他们笔下的秋天,呈现出万种风情,多姿多彩。
秋日里,毛泽东读到的是壮丽,他独立于橘子洲头,看到的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万类霜天竞自由。
”今天,我们将一起走进现代著名作家郁达夫笔下的故都的秋天,去欣赏故都之秋的美,品一品故都的秋味,体会作者抒发的独特情感。
(板书课题:
故都的秋郁达夫)
二、破题
师:
这篇课文的题目是《故都的秋》,故都是哪里呀?
(“故都”的“故”,是旧的,原来的意思,北平曾是元、明、清三个朝代的都城,可谓历史悠久,文化深厚。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得知故都指的就是北平,那作者为什么要取名《故都的秋》,而不命名为《北平的秋》呢?
如果改成《北平的秋》或者《北国之秋》,好不好?
说出你的理由。
明确:
北平指的就是具体的城市,太过具象;
而北国指的是北方地区,范围宽泛,让人难以有想象的空间,缺少趣味性。
不能改名,现有的题目《故都的秋》最好。
“故”字能使人联想到故人、故地、故乡,有一种亲切之感,且能充分表达眷恋之情,寄寓其中的是作者深深的向往之情,“故”在古代诗文中带有悲凉的感觉,一种浓情。
而“都”字则有一种历史沧桑感,代表着浓厚的文化底蕴。
用《故都的秋》作为题目,能够将自然景物的描写与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
让读者有想象的空间,也更容易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北平是郁达夫的家乡吗?
他和北平有什么渊源呢?
郁达夫是浙江富阳人,一生流离失所,居住北平的日子并不多。
但对于这座古都他始终情深义重。
1919年他第一次与这个城市产生交集,当时他在日本留学,哥哥郁华来信,要他参加北洋政府组织的外交官和高等文官的考试。
外交官考试郁达夫本来信心满满,以为通过考试不成问题,但没有被录取,一打听才知道是要用钱打点考官疏通关系。
郁达夫不甘心,期待10月的高等文官考试,但还是名落孙山。
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家子弟讽刺地笑他,说考试结果早就内定了。
1923年郁达夫日本留学毕业后回国,到北大教授统计学,此间寄居在哥哥家里。
1926年夏天,郁达夫携妻儿闲居北平,在什刹海北岸租了一间小小的住宅。
短短一夏,这个安乐的消暑地让郁达夫痛失爱儿,他的儿子因为脑膜炎去世了。
后来郁达夫看到院子里的枣树结满了果子,又想起跟儿子一起摘枣的种种欢愉,他每摘一颗枣,丢入大褂兜,儿子的哄笑声都要持续三五分钟。
郁达夫深情回忆“今年的这两颗枣树结满了青青的枣子,风起的半夜里,有极孰的枣子辞枝自落。
女人和我,睡在床上,有时且哭且谈,总要到更深人静,方能入睡。
在这样的幽幽谈话中间,最怕听的,就是这滴答的坠枣之声。
”1926年,郁达夫离开北平南下,此后极少回到这里。
30年代后,郁达夫早先参加大革命,目睹的是革命被暴力血腥镇压,后加入左翼,却强调自己是作家不是战士,拒绝街头革命被开除。
直到1932年日本侵略的手抓伸向上海,由于当时国民党的决策有误,导致十里洋场陷入黑暗的泥潭。
这对于原本就郁闷的郁达夫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之后黯然居家前往杭州,1933年4月25日,郁达夫举家由上海迁往杭州。
再辗转来到北京。
他想逃离上海的政治高压,远离白色恐怖(国民党在国共合作失败后大肆抓捕共产党人,一些爱国知识分子也受到波及),去安静闲适地生活。
三、找文眼
这是我们高中阶段接触到的第一篇现代散文,所以教大家读散文的方法。
(投影)揭全文之旨,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
在篇首,则后必顾之;
在篇末,则前必注之;
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
(刘熙载《艺概·
文概》)(揭示全文主旨含义的句子或文字,或在文章开头,或者在中间,或者在末尾。
在开头的后面必然要顾全要旨,在末尾的,前面要顾全后面,在中间的,前面、后面都要顾全要旨,所以揭示全文要旨的,也叫文眼)文章的窗户,就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能够窥探到文章的中心,最能揭示主旨,涵盖内容,统领全文。
引起下文、承上启下、呼应上文。
揭示全文旨趣,有画龙点睛作用。
大家按这个方法找一找,文章的文眼句是哪一句?
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却来得特别地清”与“却特别地来得清”一词之差,二者有何区别?
前者只是“清”的“特别”,而后者“清,静,悲凉”都是“特别”。
(板书“特别”。
)
“特别”强化了一种与众不同,它不同于江南的秋:
“慢”“润”“淡”。
故都的秋到底“特别”在哪里呢?
郁达夫为什么要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秋呢?
我们一起从集中写景的3—11段落看一看。
四、改动分析法品读语言特色
配乐跟读第三段。
我将第三段进行了改写,请同学们任选一处品析改动前后哪个好,为什么?
。
(投影)在北平即使你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一间破屋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坐在院中,你也能看到蓝色的天,飞过的鸽子,你还能看到透过槐树射下来的日光,也会注意到墙壁腰上像喇叭似的牵牛花。
如果你观察仔细,你还会注意到牵牛花下长着秋草,使作陪衬。
比较分析的三步:
解释含义、放在语境里理解写出什么、体会感情与作用。
改之前有我,改之后无我,纯然是描述客景。
改之前则能够读出赏秋人悠悠然的神态、闲情、兴致,若将整段文字读下来,看到的不光是秋景,而是一个人与秋的传神画,是一个人在秋天的清、静、悲凉。
●“一坐”相比于“坐着”,动词,动作描写,闲适轻松。
●“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改动后,没有了细节的描写。
如“很高很高”,可以看出作者的闲适;
“驯鸽的飞声”是很细小的,一般不容易听到,在这里以声衬静,更显出院落的安静。
以声衬静让人联想起“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碧绿的天色”,和“上穷碧落下黄泉”相承,有古典文化气息。
“碧绿”在这儿不是生活用语,而是文学用语。
古代文献中,蓝天写成“碧落”是有传统的。
白居易在《长恨歌》写道:
“上穷碧落下黄泉”,道家称东方的第一层天,碧霞满空,叫做碧落,泛指天上。
而郁达夫是一个沉浸在传统文化之中的文人,对这些传统典故烂熟于心,当然会在自己的文章中自然地写上“碧绿的天色”。
这个似乎是“误用”的词语,正好给我们预示了郁达夫的特殊身份:
传统文人有其一整套特有的语言表达系统,和生活语符系统有所区别。
《沉沦》:
他看看草木虫鱼,看看白云碧落,便觉得自家是一个孤高傲视的贤人,一个超然独立的隐者。
类似之处,在文章中还有不少。
如:
“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说:
‘天可真凉了——’‘可不是吗?
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
北方人读错的“一阵秋雨一阵凉”,“阵”“层”“歧韵”是什么意思?
“念错的歧韵”为什么“倒来得正好”?
解读:
先弄懂“平平仄仄”的意思。
按照普通话读音,“一阵秋雨”读起来,“一”字读平声;
“一层秋雨”读起来,“一”读仄声。
如此,“一阵秋雨一阵凉”的平仄是“平仄平仄平仄平”,读起来平仄相隔,音调急促;
而“一层秋雨一层凉”的平仄是“仄平平仄仄平平”,中间有两个平声相连,音调缓和,正符合秋雨闲人那种“缓慢悠闲”的声调,颇合七律音韵的平仄规律,所以说,“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我们日常听人家说话,只会注意话里的内容,很少会对语言的平仄音韵有这样的敏感。
而郁达夫则不同,他的古典诗词写得极好;
只有像郁达夫这样极讲究语言的音韵和谐的文人,才会对普通市民之间闲聊话语间的平仄音韵是否协调有这样超乎想象的敏感,才会留意这些会被我们一般人所忽略的东西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细数”“静对”这两个形容词,表现出悠然闲适的状态。
●“一丝一丝”是个量词,实际写出了阳光柔美的质感,让我们读到了文字背后细腻的作者。
从量词的角度,由景读到了景后的作者。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作者在画面中排布如何使得它更美,可见作者很闲适,沉醉在这样的景中,也沉醉在这样的心绪里。
其实,郁达夫不仅仅是作家,他还在北平艺术专门学校教过美学,有很多画家朋友,包括艺术大师刘海粟。
我们来看看画家刘海粟是怎么评价郁达夫的散文的。
(投影)青年画家不精读达夫的游记,画不了浙皖二省间的山水;
不看钱塘、富春、新安,也读不通达夫的妙文。
(刘海粟《漫论郁达夫》
结合刘海粟这段精妙的评论,我们来看看郁达夫对色彩的特别选择是怎么样的。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
作者特地给牵牛花配上了颜色,作者为什么会选择蓝色、白色?
蓝色和白色属于冷色,再加上前面的“青天”等色彩词给人清新、悲凉的感觉,如同前面提到的秋天,特别来得清、静、悲凉。
作者随形敷色,蓝色,宁静、深远;
白色,素雅、纯净。
我们来看同样是写北方的大都市,老舍对于色彩的欣赏是如何的。
(投影文字,齐读。
)济南的秋天是诗境的。
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有睡着了的大城楼,有狭窄的古石路,有宽厚的石城墙,环城流着一道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红袍绿裤的小妞儿。
……终年在那儿吻着水波,做着绿色的香梦。
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
(老舍《济南的秋天》
老舍运用了那些色彩?
和郁达夫有什么不同呢?
老舍的欣赏显然偏重于鲜艳,红,绿,黄金。
而郁达夫追求色彩的特别“淡”。
因为“淡”而“雅”,其中蕴含着一种特别的趣味,这就是“淡雅”。
我们抓住一些特别的词语如动词、量词、形容词和色彩词,一些特别的意象,就能够读出一个柔美、清静、淡雅的郁达夫,咱们再次一起读一读第三段。
(师生齐读)
五、明手法——情景交融
故都北京,即使是在郁达夫那个时代,秋天里,明艳之色有,香山的红叶;
繁闹之境在,故宫、颐和园。
(PPT出示图片)作者为何避而不写?
与性格、生平经历、心境等相关
1.性格:
郁达夫三岁丧父家道衰贫。
郁达夫自幼就有诗人气质,多愁善感,敏感多情。
他少年时代就沉浸在水一样的春愁里。
日本留学生活,使郁达夫自伤之中又添了对国家民族的忧虑及由此而来的自卑感。
动荡的时代,也常使得他找不到理想的寄托。
二十年代的作品中,他经常塑造一些被时代扭曲的“零余者”形象,他们哭穷诉苦,自怨自艾,面对秋天悲伤落泪,悲秋和感时伤怀连在一起,是郁达夫小说、散文中经常出现的情怀。
2.坎坷经历:
进入三十年代后,郁达夫也历尽挫折,早先积极参加大革命,看到的却是血腥镇压革命的暴力场景;
参加左翼作家联盟,试图在左翼阵营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理想,但因坚守自己的人格独立,强调自己是作家而不是战士,拒绝参加街头革命,结果被“左联”开除。
他既被左翼团体排斥,又不愿意与当政者为伍,因此也就生活在社会边缘,依然是一个“零余者”。
3.儿子与婚姻:
而曾经轰轰烈烈的婚姻也出现沟沟坎坎,加重了内心的郁闷。
出现这种状态,最容易激起悲秋的情绪,尤其是在刻意描写秋天的时候。
郁达夫的儿子龙儿也是多年前患脑膜炎在北平夭折,虽然作者的故乡是浙江富阳,但却因为种种,而对北平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有种特别的生命体验,所以写出了这样特别的秋景、特别的秋情。
4.局势:
《故都的秋》是郁达夫于1934年在北平写就的名篇。
1932年日本侵略的手抓伸向上海,由于当时国民党的决策有误,导致十里洋场陷入黑暗的泥潭。
他本想逃离上海的政治高压,远离白色恐怖,去安静闲适地生活。
1934年3月,他应东南五省交通周览会的邀请,去游览东南一带的名胜古迹。
1934年7月,郁达夫携家眷坐船来到青岛,1934年8月12,又由青岛北上北平。
在领略了北平的秋景之后,他有感而发,写下来这篇著名的《故都的秋》。
此时,由于饱受白色恐怖的威胁,郁达夫的内心较为郁闷。
但他始终为国家现状和人民命运而深深担忧,即使政治上的高压,也无法让这一情感释怀。
在他的笔下,北平的秋景、秋味、秋意、秋境无不深深地映射着时代的烙印,同时也倾注了其独体的情感体验和审美追求。
《故都的秋》正是他在1934年7月,“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来到北平,饱尝了故都的秋“味”之后写下的优美散文的代表作品。
作者有意识地进行审美筛选,“一个自然风景就是一个心灵世界”,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
“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
”正像陶渊明所说的: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本文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家的主观色彩——个人的心情,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特别的秋景中有特别的情,这样的手法叫“情景交融”。
(投影,齐读。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烟寒翠。
蓝色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红色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不同颜色的诗句给人的感觉有什么不同呢?
蓝色的字打出来的诗文属于冷色调,给人的感觉是孤独寂寥;
而红色的字打出来的诗文属于暖色调,给人的感觉是积极、热烈。
可见,“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
六、用情景交融的方法品读其它段落
在文章中除了第三段,还有很多地方运用了“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这样情景交融的方法,找一找。
秋晨图闲适寂寞,秋雨图悲凉萧瑟、秋虫图没落孤寂。
衰弱的蝉声,寒蝉的悲凉之声,秋景中有一种特别的悲凉之感。
槐树的落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有一种宁静而深远的感觉。
“槐树的落叶——似花非花的落蕊”作者娓娓道来的景物中,本无花,花却吐蕊绽放。
落花无情,人有情的感触瞬间迸发,花落的残败同下文“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落寞感完美相接,亦景亦情,亦情亦景。
花开有落时,人生容易老。
无情的自然规律被有情地注入在平静细腻的小写中。
聊以慰藉的落蕊,有声无声地在昭示着秋的惆怅、秋的意味、秋的没落作者为什么说是“脚踏上去”而不是“鞋踩上去”呢?
不用“踩”而用“踏”,仿佛作者害怕破坏这样的意境。
让我联想到徐志摩生怕打破康桥的美好,轻轻地来,悄悄地走,这里一个“踏”字读出的是对故都的一种特有的深情。
由扫帚留下的丝纹这些生活中的寻常之景,可以看出郁达夫对生活的细腻观察,他笔下的秋在平常中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景色。
是清闲落寞,宁静沉寂的秋
“缓慢悠闲”“青布单衣”,有种特别的京腔京味。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
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是秋雨卷云,清凉冷冽的秋。
“凉”字有一种淡淡的悲凉,和文眼句相扣合,估计是郁达夫“以我观物”的结果吧。
此时郁达夫再度进京,已经是老大之年,凉不仅是天气凉,更是心里凉“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
就在郁达夫赶到北京之前,郁达夫在青岛见到了十年前在北京城居住时的邻居邓仲纯,写下了“握手凄然伤老大,垂髫我尚记当年”的诗句。
而此时日寇进犯距北平仅仅50公里的密云,故都北平岌岌可危,过去和现在,小家和大国,两层感情的潮水浸过心灵的堤岸,而此时他不能像鲁迅那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也做不到陶渊明那样“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而是在故都的秋色中去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所以,与其说“清、静、悲凉”的秋是古都北平所特有的,不如说“清、静、悲凉”是郁达夫所特有的“秋士之悲”。
写到山水,尤其他故乡富阳一带风光,不愧是一位大画师。
他把诗人的灵感赋予了每一朵浪花、每一片绿叶、每一块巉岩、每一株小草,让大自然的一切具有性格和情味。
(刘海粟《漫论郁达夫》)
总结:
如果说故都的秋特别的话,它不仅写出了特别的秋色、特别的秋味、特别的秋景,更是能与作家的“特别”的生命体验形成深度契合,形成了这样互文性的表达,在文章中以精妙的词汇、淡雅的颜色,在情景交融中描绘出一副故都的秋景图。
七、运用迁移
考试和我们的学习是一体的,阅读和理解永远在路上。
高考离我们仿佛很远,其实很近,我们来看一道特别的题,作为今天的作业。
(投影2014年高考四川卷第18题。
文中说:
“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请结合本文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就话的思考。
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
1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郁达夫《故都的秋》)
②陶渊明、谢灵运这般人的山水诗那样的好,是由于他们对自然有一股新鲜发现时身入化境浓酣忘我的趣味;
他们随手写来,都成妙谛,境与神会,真气仆人。
(宗白华《轮<
世说新语>
和晋人的美》)
【答案】示例一:
这句话点明了自然山水与艺术、人生的紧密关系。
山水以及自然景物,会影响艺术与人生;
而对待艺术与人生的态度,同样会使自然山水染上人化的色彩。
陶渊明、谢灵运等人,能发现自然的美好,忘却尘世的烦忧,因而写出“悠然见南山”“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等清新自然的诗行。
郁达夫《故都的秋》中写“扫帚的丝纹”,细腻、清闲却不免有些落寞,自然外物因为点染上他独特的情绪色彩,具有生命的气息。
示例二:
欣赏山水自然的心情与欣赏艺术、人生的心情是同一的。
因为艺术与人生是山水自然的映照,人对于山水自然的欣赏态度也恰恰是人对于人生与艺术的态度。
能认识山水与自然的美好、博大与威力的人,对于艺术与人生才能获得超越世俗的认识,才能如孔夫子、太史公那样领悟人生,寻求精神价值的实现,才能像陶渊明、谢灵运、郁达夫那样在山水自然的流连忘返中物我两忘,写出“境与神会,真气仆人”的佳作。
【解析】此题是探究题,首先一定要理解文中的“欣赏山水以及自然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答题要始终围绕这句话来回答。
第二,根据下面给出的两个语段,结合相应内容深层次理解“欣赏山水以及自然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答题中注意:
“欣赏山水以及自然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其实是点明了山水自然和艺术和人生的关系。
山水自然会影响艺术和人生,人生和艺术同样会影响山水和自然。
文段一里郁达夫《故都的秋》中“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有点儿落寞”自然外物因为点染上郁达夫独特的情绪色彩,具有生命的气息。
艺术与人生与山水自然息息相关,山水以及自然景物,不仅会影响艺术与人生,人对于山水自然的欣赏态度也恰恰也是人对于人生与艺术的态度,正如陶渊明、谢灵运、郁达夫的“境与神会,真气仆人”的佳作,不正体现了他们对人生与艺术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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