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管理制度文档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9521296
- 上传时间:2023-01-07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31.24KB
ROHS管理制度文档文档格式.docx
《ROHS管理制度文档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ROHS管理制度文档文档格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0 RoHS合格供应商:
6.1对所供的RoHS物料能够提供相应、有效且合格的RoHS报告;
6.2提供一份有效的保证书(具体格式参考保证书的样本,文件编号:
SJ-L-R-37-07A);
6.3提供一份有效的授权书(具体格式参考授权书的样本,文件编号:
SJ-L-R-37-06A);
6.4必须有一套有效的RoHS管理流程。
7.0RoHS特采供应商:
7.1满足6.1的要求(少数原材料供应无法提供者,由公司自行进行送内检或外检);
7.2不能或部分满足6.2、6.3与6.4要求。
8.0RoHS合格配件:
8.1从合格RoHS供应商购入的;
8.2符合我司工程技术要求的;
8.3能够提供到有效且合格RoHS报告;
8.4与RoHS封样相符的,并能够提供详细规格书的配件;
8.5配件的外包装,内包装及最小包装加贴RoHS标签以便区分并识别;
8.6配件刻上或印上RoHS的标识或标志以便识别并表明配件符合RoHS。
9.0RoHS特采配件:
9.1从特采供应商购入;
9.2满足8.2要求;
9.3不能或部分满足8.4、8.5、8.6要求;
9.4RoHS中危配件和低危配件且RoHS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不超标;
10.0配件按照RoHS可能超标的危险程度划分为:
10.1高危配件:
物料本身就含有RoHS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如电子炉上壳电镀铬中使用到的六价铬,暖风机前壳阻燃耐温PP中存在的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10.2中危配件:
由于加工工艺、颜色中的色素、材料多次使用而导致加工后的配件极有可能含有RoHS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如丝印使用到的油墨,塑胶材料配色时使用到的色素,采用橡胶与塑料材料的再生料或回收料来加工成产品,特别是软性塑胶产品如线扣、支撑脚、电源线外皮等);
10.3低危配件:
物料本身不含有RoHS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或由于加工工艺,颜色中的色素,材料多次使用而导致加工后的配件也不可能含有RoHS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如五金类胚件)。
11.0公司规定RoHS(2002/95/EC)禁止的六种有害物质限制值标准
11.1铅(Pb):
公司限制值为600ppm(RoHS限制值为1000ppm);
11.2镉(Cd):
公司限制值为60ppm(RoHS限制值为100ppm);
11.3汞(Hg):
11.4六价铬(Cr6+):
11.5多溴联苯(PBB):
11.6多溴二苯醚(PBDE):
公司限制值为600ppm(RoHS限制值为1000ppm)。
12.0RoHS小组
13.1确认要申请RoHS测试的整机,组织成品样板,向RoHS测试机构提出申请整机RoHS整合报告,必要时协助其填写整合报告表;
13.2确认要申请RoHS测试的物料,组织物料样板,向RoHS测试机构提出申请物料的RoHS测试;
13.3收集所有配件证书,并审查证书有效性(符合RoHS要求、在有效期内及加盖公章);
13.4收集所有配件供应商的《授权书》(正本公章);
13.5收集所有配件供应商的《保证书》(正本公章);
13.6组织公司范围内的RoHS知识培训并协助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培训,必要时协助供应商申请配件认证;
负责公司RoHS宣传栏的制作;
负责公司RoHS横幅的制作;
13.7建立《RoHS合格产品清单》(见附件2);
13.8建立《RoHS合格配件清单》及《RoHS特采配件清单》(分别见附件3及附件4);
13.9建立ROHS合格物料的详细规格书,必要时附上图片档案;
13.10建立《RoHS合格供应商清单》及《ROHS特采供应商清单》(分别见附件5及附件6);
13.11配合文控中心整理RoHS的成品整合报告,配件报告,包装资料报告等RoHS资料;
13.12全过程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的RoHS工作;
13.13对所有RoHS配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按《配件RoHS危险等级及检测周期表》要求抽检,见附件7);
13.14对所有RoHS合格供应商与RoHS特采供应商进行定期的RoHS管理现场评审;
14.0营销中心
14.1所有订单应注明是否要求符合RoHS;
14.2所有产品报价注明是否含有RoHS要求(报价按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14.3所有人员应清晰识别所有RoHS报告(成品RoHS整合报告,各配件RoHS报告,包装件RoHS报告);
14.4所有人员应明白客户订单中所包含的配件是否有改变或增加,材料是否有变化,颜色是否有变化。
如果有不同时,应同工程部协商并与工程部向RoHS小组提出申请补做RoHS测试,同时确认费用是否是客户承担?
14.5所有人员应明白所寄出给客户样板的材质与颜色符合所申请RoHS测试产品的整合报告及相关独立报告要求;
14.6所有人员应配合客户填写好其所要求的RoHS资料。
15.0研发部
15.1确认所有新产品的物料是否均在公司《RoHS合格配件清单》内;
15.2配合RoHS小组进行新产品的RoHS成品报告申请与新产品中的新配件或材料RoHS测试申请;
15.3高风险配件或材料的替代使用;
15.4高风险工艺的替代使用。
16.0工程研发课
16.1重新审查BOM表上的物料所对应的规格、颜色、材质是否与实际使用物料相符;
16.2对照公司《RoHS合格产品清单》、《ROHS合格配件清单》与《RoHS特采配件清单》,审查所有物料是否通过RoHS测试并符合要求;
如未通过RoHS测试,则对该配件重新申请RoHS测试,直至该配件的规格、颜色、材质均符合RoHS要求为止;
16.3有RoHS订单评审时,实际客户要求的配件规格、颜色、材质是否与公司《RoHS合格产品清单》、《RoHS合格配件清单》与《RoHS特采配件清单》相符,如不相符要求营销中心与客户协商更改;
或按客户要求配件的规格、颜色、材质由工程部提出RoHS测试申请;
16.4所有样板制作人员在制作RoHS样板时必须注意所有物料符合RoHS要求,并对所做样板的材料予以详细记录,填制《客户样板RoHS材料清单》并存档。
17.0 PMC
17.1订单评审时确认订单是否有RoHS要求;
17.2对照公司的《RoHS合格产品清单》、《RoHS合格配件清单》与《RoHS特采配件清单》来评审
(插注:
本文档适用所有相关企业或单位或个人,文字表格可根据您实际情况而做进行随心更改,可删减或增加内容。
本文档版权所有,只可使用,不可售卖,望遵守,不便之处请见谅。
本段文字您可自行删除。
)
18.0 采购课
18.1所有采购员要求各配件供应商提供合格且有效的RoHS报告,报告上需加盖公章(原件);
18.2所有采购员要求各配件供应商提供RoHS配件的《授权书》(正本公章);
18.3所有采购员要求各配件供应商提供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正本公章);
18.4所有采购员积极配合供应商取得RoHS报告;
18.5所有采购员配合供应商完善供应商内部的RoHS管理,及供应商上游供应商的RoHS管理;
18.6所有采购员加强对供应商关于RoHS知识的宣传;
18.7所有要求符合RoHS的订单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注明配件必须符合RoHS要求;
18.8所有RoHS订单的物料须向公司《RoHS合格供应商清单》或《RoHS特采供应商清单》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做好标识;
所有采购的RoHS配件必须在《RoHS合格配件清单》或《RoHS特采配件清单》中;
18.9所有RoHS配件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按《配件RoHS危险等级及检测周期表》要求抽检),如发现不合格的配件,要求供应商赔偿以往所有的测试费用并追究其可能造成的损失;
18.10所有配件的采购转为向生产厂家采购,以保证对物料进行追溯的可能性;
18.11所有采购员配合仓库消化且区分未通过RoHS测试的配件;
18.12建立RoHS物料价格对照表,以配合直属副总进行RoHS产品的成本核算。
19.0 品质部
19.1监控采购部所有RoHS订单的物料向公司《RoHS合格供应商清单》或《RoHS特采供应商清单》内的供应商采购;
19.2监控采购部所有RoHS订单的物料在公司《RoHS合格配件清单》或《RoHS特采配件清单》内并符合《订单制造通知单》的要求;
19.3确保所有RoHS订单的来料包装上(到最小包装)均有RoHS标签或标识;
19.4对抽检合格的RoHS来料,“IQC抽检合格标签”上必须加盖公司RoHS合格章;
19.5监控生产部做好RoHS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对物料的标识和摆放工作;
19.6IPQC对照公司《RoHS合格配件清单》、《RoHS特采配件清单》、《订单制造通知单》及《物料清单》的要求监控IQC是否有错检和生产部是否错用物料;
19.7配合客户验货员确认相关的RoHS资料。
20.0 生产课
20.1RoHS订单实行专区生产;
20.2RoHS订单生产时在生产线两端悬挂“RoHS生产线”牌;
20.3RoHS订单生产前要求清拉;
20.4在生产现场必须区分并标识有RoHS要求与无RoHS要求的物料和半成品;
20.5必须做好RoHS成品的维修、RoHS物料的退料及不良品的区分并标识处理;
20.6确保RoHS订单用到的所有物料及生产辅材在公司《RoHS合格配件清单》或《RoHS特采配件清单》内。
21.0 仓库部
21.1收货时确认所有的RoHS物料是否有RoHS标签(标识到最小的包装)和IQC检验结果;
21.2发料时确认是否有RoHS要求并对所有分包装进行RoHS标识;
21.3对库存不确定是否符合RoHSR物料提报RoHS小组定期复检确认,复检后按公司要求标识明确;
21.4划分区域,符合RoHS的物料摆放,标识明确(专设小件物料区域);
21.5退料、补料标识应明确;
21.6区域内设立标识牌应明确、显眼;
21.7RoHS的物料独立建帐。
22.0 人力资源部
22.1配合总经理,副总经理,RoHS小组进行RoHS工作的奖惩;
22.2配合RoHS小组进行RoHS工作的宣传;
22.3配合RoHS小组进行RoHS工作的人员培训,考核,监督。
23.0 文控中心
23.1受控所有的成品RoHS整合报告(正本);
23.2受控所有的配件RoHS报告(正本公章);
23.3受控所有的配件供应商的《授权书》(正本公章);
23.4受控所有的配件供应商的《保证书》(正本公章);
23.5受控《RoHS合格产品清单》,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
23.6受控《RoHS合格供应商清单》及《RoHS特采供应商清单》,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
23.7受控《RoHS合格配件清单》及《RoHS特采配件清单》,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
23.8形成所有产品RoHS整合报告、配件的RoHS报告的电子版本,以便营销中心提供给客户使用。
24.1 要求RoHS测试(送检)的物料包括:
24.1.1新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即不同生产厂家所供物料在供应商不能提供到相应的ROHS报告时;
24.1.2工程对物料的材质更改;
24.1.3工程对物料的颜色更改;
24.1.4对供应商所供应物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24.1.5库存不确定是否符合RoHS的物料进行判定;
24.1.6危险物料(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物料)的复检;
24.1.7有客户RoHS异常投诉时,对封存样板送第三方复检,等等。
24.2送检方式,包括送内检与送外检:
24.2.1送内检。
24.2.1.1送内检的物料包括:
通常对以上的24.1.1,24.1.2,24.1.3,24.1.4,24.1.5物料进行内部的送检。
24.2.1.2送内检的流程:
申请部门提交《测试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整备样板部门经理审查ROHS小组组长审核副总批准(可由ROHS小组组长代签)《测试申请表》与样板交实验室实验室按时完成测试并填制《RoHS测试报告单》(一式二份)由RoHS小组审核《RoHS检测报告单》测试结果反馈给申请部门
24.2.1.3测试时间:
实验室在收到《测试申请单》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测试并填制《RoHS检测报告单》,特殊情况时应即送即检。
24.2.1.4表单处理。
《测试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部门、ROHS小组各存档一份;
《RoHS检测报告单》一式两份,由RoHS小组与实验室各存档一份。
24.2.2送外检。
24.2.2.1送外检的物料包括:
24.1.6,24.1.7及内检不符合或不确定符合RoHS的物料。
24.2.2.2送外检的流程:
申请部门提交《测试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整备样板部门经理审查RoHS小组组长审核副总批准RoHS专员填写测试机构的测试申请表RoHS专员将样板连同测试申请表寄出测试机构对有关的事项确认后提供报价RoHS专员将报价交副总批准测试机构进行检测,5-9个工作天内提供报告RoHS专员对测试机构提供的报告按要求进行受控的提请愿书检测结果反馈给申请部门
24.2.2.3测试时间:
一般情况下,重金属4项,确定报价后5个工作天;
重金属4项+PBB/PBDE2项,确定报价后7-9个工作天。
24.2.2.4表单处理。
内部〈测试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部门与RoHS小组各存档;
测试机构的
《测试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测试机构一份,RoHS小组存档一份。
24.2.3测试结果的反馈。
实验室与测试机构分别有《RoHS检测报告单》与正式报告将检测的结果反馈给RoHS小组,RoHS小组将送检结果在《测试申请表》上注明反馈给申请部门。
24.2.4送检的原则:
所有的物料必须通过送检来确定其是否符合RoHS,如果供应商无法对所供的物料提供相应RoHS测试报告,必须对物料自行送检,以确保物料的RoHS符合性。
25.0 物料RoHS封样
25.1RoHS封样目的。
为使对所做RoHS测试的物料能够被追溯,且当一旦发生客户对RoHS异常投诉时能够有实物对物料的RoHS符合性进行再次验证的可能。
25.2有效的RoHS封样,必须满足:
25.2.1同一批次甚至是同一物料所分割的部分将其送检并有合格有效的RoHS报告或《RoHS检测报告单》与之相对应,特殊要求封存的RoHS样板除外;
(报告内所测试物料的描述有与封存样板相同的编号,同一厂家且同一批次所供)
25.2.2RoHS样板封存单必须经供应商、采购部、RoHS小组的三方现场共同确认签名后封存,封存单一式两份,一份随样板封存,一份由RoHS小组长存档备查;
25.2.3封存的样板有供应商的签名确认;
25.2.4有相对应的封存样板图片存档。
25.3RoHS封样流程:
申请测试部门样板整备2份(一份送检,一份封存)供应商对封存样板签名确认RoHS小组接收后进行编号并拍照存档RoHS小组填制《样板封存单》供应商、采购部、RoHS小组三方共同在样板封存单上签名确认RoHS小组对样板封存并保管
25.4物料RoHS封样的保存期限:
保存期限一般为两年,过期样板由RoHS小组单方进行销毁。
第 26.0 来料的包装RoHS标签标识
26.1RoHS来料必须在包装上加贴RoHS标签,包括外包装与内包装(到最小的包装):
26.1.1RoHS标签的规格:
20mm*30mm,或我司可以接受的稍大规格(或其它形状);
26.1.2RoHS标签的内容:
必须有“RoHS”字样;
26.1.3RoHS标签的颜色:
绿底反白,或我司可以接受的其它颜色;
26.1.4RoHS标签的粘贴位置:
外包装的RoHS标签统一粘贴在来料物料标签的正下方(紧接但不履盖物料标签的内容);
内包装的RoHS标签粘贴在包装袋或包装盒正面的右上角(不可履盖外包装的任何内容)。
26.1.5RoHS标签的其它要求:
背不干胶,粘贴牢固,内容清晰;
26.2二次(周转)使用的包装物注意事项:
二次(周转)使用的纸箱或胶箱必须确保所装物料与标签相符,不能张冠李戴,即确保标识的唯一性(多余的不对相应的标签必须撕毁),以免误导他人的作业。
27.0 来料(配件)上的RoHS标识
27.1目的:
为使RoHS物料在各个环节能够得到直观的区分,在物料离开包装的情况下可直接方便对其区分是否符合RoHS,有必要在物料直接刻上(或丝印或喷码)专门的RoHS标识或标志。
27.2必须标识的物料包括:
除五金塑胶原材料、共用件(特别细小物件无法刻字)外,所有的物料上必须直接标示“RoHS”标识或标志;
27.3规格与内容:
3mm*10mm的“RoHS”字样,或直径为10mm的“RoHS”标志“R”,或双方可明白的其它标志(具体规格可视配件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7.4标识的方法:
27.4.1丝印或喷码(如电子件的塑胶外壳部分);
27.4.2模具冲印(如五金件);
27.4.3印刷(如包装件与配件的标签上);
27.4.4模具刻字(如塑胶件);
等等
27.5标识的其它要求:
27.5.1必须以不履盖其它的文字内容或图案为前提;
27.5.2内容必须清晰、显眼;
27.5.3对同一配件刻字位置要求一致;
27.5.4刻字的配件在正式供货前必须经过公司“RoHS”小组的确认并封样;
27.6书面证明:
供应商必须对所刻文字的内容或标志所表明的意义用书面的形式加以证明,并加
盖公司的公司及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公司的名称必须与公章的内容相一致(无一字错漏)。
28.0 公司仓库物料分包装、成品、生产部在制品及物料包装物的RoHS标识
28.1仓库RoHS物料分包装:
发料时对分包装的物料必须用备用的RoHS标签进行标识。
28.2仓库RoHS成品:
仓库的成品入库后,标示牌上必须用备用的RoHS标签进行标识。
28.3生产部RoHS在制品:
在制品包括内线组、装配组件、不良品等必须有易于识别的标签标识。
28.4生产部RoHS物料的包装物:
盛装小件(散件)的胶箱、纸盒等必须在适当的位置进行标识。
28.5标识要求:
28.5.1对确定符合RoHS的物料进行RoHS标识,不确定的物料要通过对上个环节(或工序)的求证并确定属实后再标识,上个环节(或工序)仍不能确定的要寻求仓库的相关仓管员或RoHS小组的帮助来确定;
28.5.2每个分离的环节(或工序)要确保流入下一环节(或工序)的RoHS物料有RoHS标识;
28.5.3周转使用的纸箱或胶箱上必须对上次标识的不相对应的多余标签或RoHS标签清除,确保标识的唯一性。
29.0 公司场所的RoHS标识
29.1仓库部:
分RoHS仓库、非RoHS仓库分别用绿底反白的“RoHS仓库”与红底反白的“非RoHS仓库”标牌标示;
分RoHS物料区、非RoHS物料区分别用绿底反白的“RoHS物料区”与红底反白的“非RoHS物料区”标牌标示。
29.2生产部:
分RoHS生产车间、非RoHS生产车间分别用绿底反白的“RoHS生产车间”与红底反白的“非RoHS生产车间”标牌标示;
分RoHS生产线、非RoHS生产线分别用绿底反白的“RoHS生产线”与红底反白的“非RoHS生产线”标牌标示;
RoHS物料/半成品用绿底反白的“RoHS物料半成品”标牌标示。
30.0 编制物料编码时,应将RoHS物料与非RoHS的物料予以区分,可使每个环节从物料编码上直观地了解到物料是否符合RoHS,与配件的RoHS标识或标志双重保障RoHS物料的正确流通(前者从文件上,后者从实物上)。
31.0 材料的选择:
31.1内件如是塑胶材料,避免使用有色素的材料,尽量使用原色的材料;
31.2黑色的塑胶件在加工时容易被渗入有杂质的二手材料,尽量减少使用;
31.3对RoHS超标的材料替代,如有铅的焊丝用无铅的焊丝代替;
31.4五金材料基材相对安全,对表面处理(特别是电镀)由于欧盟尚未有确定的检测标准存在相对不安全因素(风险),镀铬要求电镀Cr3+,其它镀种也要求电镀环保的材料;
32.0 RoHS超标的工艺替代,如对锡焊改为铆接,以及考虑到生产过程中使用辅料对产品的影响,生产过程对产品的污染防范及避免。
33.0 供应商《保证书》的提供
33.1格式:
参照RoHS管理流程表单SJ-L-R-37-07A;
33.2填写要求:
使用我们的固定格式,供应商抬头与落脚必须与公司印章一致(无一字错漏),公司负责人签名及日期;
33.3供应商对所供物料提供合格有效的保证书是成为公司RoHS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之一。
34.0 供应商《授权书》的提供
34.1格式:
参照RoHS管理流程表单SJ-L-R-37-06A;
34.2填写要求:
使用我们的固定格式,供应商抬头与落脚必须与公司印章一致(无一字错漏),公
司负责人签名及日期,授权书内的报告与实际所供的报告必须相符;
34.3供应商对所供物料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书是成为公司RoHS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之一。
35.0 供应商所供物料(材料或配件)RoHS报告的提供:
35.1供应商所供物料必须提供合格有效且相对应的RoHS测试报告,要求:
35.1.1暂定有效期一年,如业界有确定标准时则按标准执行;
35.1.2推荐使用在业界有一定权威性的SGS、TUV、ITS三家测试机构所做的RoHS测试报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ROHS 管理制度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