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地美食广场管理规章及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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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安全及卫生制度
1、厂商餐具由美美地指定款式或统一设计制作,由厂商购置,并承担费用。
2、如厂商因业种需要特殊款式,需填写“特殊餐具申请表”进行申请,经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自备使用。
3、当店营业部根据餐具的自然损耗量,定期与厂商确认后并代为增订餐具,增订费用由厂商承担。
4、档口内设备设施及墙面要清洁干净,地面清洁,玻璃光亮达到无蝇、无异味。
5、不销售变质、过期、发霉、生虫等食品。
6、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7、档口内工作人员要着装上岗,佩戴工牌,使用礼貌用语,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8、食品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9、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涂艳色指甲,不准浓妆艳抹。
10、餐具要无缺口、无裂缝、无破损、无污渍、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11、废弃垃圾要在分离后清倒在指定地点,不准随地乱扔垃圾,不准将档口内垃圾倒入大厅;
不准在档口内的下水处清倒热水,设施如有损坏自行负责,按价赔偿。
12、前台服务员在饭口时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务,各业户不准带小孩上岗,用规范语言、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13、要遵守美食城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美食城执行突发事件。
14、工作人员在清理时,不得乱动和私拿顾客东西或公共物品,不准向顾客索要物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请交工。
15、抹布、扫把、水桶等清洁用品,应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厅内。
16、厂商应从正常合法的渠道进行各项食物原物料的进货,并确保食物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需求。
营业部将随时抽验食物原材料,厂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如肉类防疫证、供货商营业执照等。
)
17、厂商所有包装原材料的进货都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许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如不能降解的泡沫塑料包装盒等)。
包装原材料供应商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18、厂商出售的食品,如品质不良,经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须按《消费者保护条例》积极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由此而造成美美地信誉及利益受损时,厂商应负完全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19、厂商应积极配合当店营业部、公司及市区街道相关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查工作和卫生措施落实,并严格遵守和落实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
如清洁消毒、生熟分开、灭四害工作、下水管防堵措施等,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0、为保证各厂商日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营业部管理人员可根据营业部相关规章进行产品质量抽检。
对抽检的产品质量,不论好坏,营业部管理人员都应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结果告知厂商
21、对被抽检的产品质量不符要求者,营业部有权当场停止售卖该产品,直至整改完成且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售。
22、美美地聘用人员不定期对铺位进行全方位检查,如厂商因产品质量、服务或卫生引起扣分者,将依管理规章进行处罚。
23、厂商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有健康证,并且上交至营运部保存。
四、水、电、燃气等消防安全
1.厂商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包括防火、防盗、员工人身安全(防滑、防烫伤、防割伤)等,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厂商不得在美美地的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区域或防火必需场所,放置任何物品。
厂商存放在美美地场所之食品用具等,概由厂商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毁损者,厂商不得向美美地要求赔偿,但营业结束后,美美地将协助保管。
3、厂商应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使用水、电、煤等能源。
4、为合理节约使用水、电、煤等能源,厂商应尽量配合当店营业部执行能源管理,营业部对浪费使用能源的厂商保有处罚权。
5、对与水、电、煤有关的设备出现问题、故障时,厂商应及时进行维修,杜绝能源浪费。
营业部管理人员有权在厂商未及时自行整改的情况下,派维修人员进行有偿维修。
6、厂商应自行建立电话管理制度,配合营业部整场管理。
7、厂商应严格管理厨房及柜台处的下水管排水,包括安装过滤网、截油器等,保证地漏盖完好和不挪开等,一旦因管理不当造成下水管堵塞者,营业部有权让肇事厂商承担相应的疏通费用及处罚。
五、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辞职须提前与领导申请,在下一任未到岗前不得离岗,否则工资按旷工扣除。
3、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不予批准,每月超过三天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换班、替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5、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六、处罚条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缴纳租金达十五天的(扣除质保金并清场)。
2、与顾客或其他档口业主发生矛盾,擅自解决给商厦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100元)。
3、经营后营业状态经协调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场(扣除相应管理费)。
4、不服从商厦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场)。
5、水、电费结清后,办理退场。
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6、各档口装修不得拆卸,商厦不负责赔偿。
7、任何时候不得动用公共设施(水、电、桌椅)等,各档口业户应以动线以里为“家”不得逾越,串岗等出现,如有违规罚款50元。
8、上班迟到、早退(罚款每分钟1元)。
9、如有吸烟者。
(罚款200元)
10、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的。
(罚款50元)。
11、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如人员无健康证)(罚款100元)。
1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5、餐含异物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6、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隐患(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7、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8、抗拒领导、态度恶劣;
工作不当造成,停水、停电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厦)。
1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清除商厦)。
20、故意损坏公物;
对外界发表有关商厦的污蔑性言论;
发表有损商厦名誉等言论者(清除商厦)。
七、现金管理
1、未经美美地授权批准,厂商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接受顾客的现金、礼券等并进行交易。
2、未经美美地授权批准,厂商不得私自印制任何形式的领货券、品尝券、餐券、赠券等,否则以私收现金论处。
3、在营业期间,各档口通过接待中心统一的金龙卡收银机收银,不得自行收取现金。
美食广场设立统一现金窗口,为无金龙卡的顾客提供服务。
4、结款时间:
结帐时间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结款时间为下月10日—12日,节假日顺延,凭有效凭证结帐。
八、菜单增减规章
1.厂商如需对已设定并审核通过的菜单进行修改,包括增减时,需按营业部的相关制度执行。
原则上每月25~30日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部、营业部审核通过后方可试行。
2.厂商应严格管理菜单,如有售卖未经营业部许可的食品或有未经批准的出菜形式等,营业部有权进行重罚。
九、促销规章
1.厂商应积极全力配合公司及当店举行的各类促销活动。
如需厂商分担费用的,公司会予先告知厂商,经厂商同意后,方开始发生费用。
2.厂商自行进行的任何促销或优惠活动,需根据营业部及广告策划部的要求,按时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促销费用自行承担。
如有需要使用美美地之标志或图文资料时应事先得到美美地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3.厂商销售的食品中,同一食品的售价,若在其他区域设立专柜或商店有打折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美美地,并在美美地销售的同一食品同幅度降价。
十、工程、设备维修
1.美美地对当店进行工程整改时,各厂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支持与方便。
2.厂商应对摊位上的各类装修及设备爱护使用,发生任何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维修,以维护整场的良好形象,保证摊位按时保质进行正常营运。
3.营业部有权要求厂商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和装修,对未改进者,营业部可采用派人维修扣款及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
十一、档口使用说明
1、凡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业户,必须按协议上签订的经营项目经营,不允许超出协议以外的经营范围。
2、不得私自转项、添项,如私自转项、添项,商厦有权责令其业户停止该项目的经营。
3、各档口经营的主项,不允许其他业户添加为自主摊位的副项,如需转项、添项的业户必须向商厦主管经理申请,经商厦允许后,业户方可与商厦签订补充协议,
4、如业户由于经营不善会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转租档口时,不允许停业转租(不允许在本档口内贴有出兑或转租的标示)
5、如有进修、学习的需要歇业时,须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可歇业。
十二、摊位店招/摊位Logo/餐牌/灯片
1、摊位店招的名称由厂商提供,店招样式由美美地统一设计。
2、摊位如有特殊要求的(如字体要求,颜色要求)及已设计的Logo者,需提供给美美地,以便在设计与制作店招时加以统一考虑,如需美美地设计摊位Logo者,费用由厂商自行承担。
3、摊位标价牌由美美地统一设计制作,标价牌内容由厂商提供,并由美美地审核后方可使用。
4、摊位广告灯片内容由厂商确定,经美美地审核同意后方为有效并可使用。
5、摊位广告灯片如委托美美地代制的,全部费用由厂商自行承担。
6、未经美美地同意,厂商不得将由美美地设计制作的样品,如食物灯片等用于其他公共场所。
7、美美地Logo及相关广告宣传语由美美地公司注册登记,任何厂商未经美美地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对外使用。
十三、厂商考评规章
当店营业部管理人员将针对销售业绩、奖惩情况、卫生状况、安全意识、服务规范化、产品品质六个部分对厂商的经营和管理业绩进行每月考核。
此考核将与厂商今后的合同续签挂钩。
十四、美食广场员工用餐
所有员工持美美地美食广场员工用餐券到各档口食用。
每星期收餐券一次,到月底统一结账,在返款中统一返款无抽成。
十五、营业部会议
1、厂商负责人应参加每月一次的当店厂商会议,提供摊位意见和建议,听取公司和当店营业部的工作报告和通报事项,并将会议精神做到与摊位员工的及时沟通。
2、厂商负责人应参加当店营业部召开的各项临时性会议,如促销协调会等。
十六、其他
1.美美地统一提供收银机厂牌型号,如有需要,美美地有权更换收银系统、收银方式。
由厂商承担收银机及收银机所有之收银条等相关费用。
收银机日常维修由美美地指定维修商,费用由厂商支付,收银员由美美地代聘,为广场提供日常售卡服务
2.收银机产权归美美地,使用权归厂商,厂商维修收银机费用自理,收银机费用在厂商入场费中已包含。
3.厂商陈列或销售之商品,应使用其依法取得的公司行号、名称、服务标章、食品名称、专利权,并符合政府有关之法律、法规。
当美美地要求证明上述事实时,厂商应立即出示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厂商如有侵犯他人上述权益或陈列销售任何违禁物品,厂商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应赔偿美美地因处理上述问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4.由于厂商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等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美食广场内结构和/或设备和/或其他设柜户或摊位损失的,厂商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厂商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食品卫生、工商税务、治安、消防、劳动、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美美地办妥必要手续,并自负法律责任,承担有关费用。
由于厂商违法违规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罚款),由厂商承担。
6.本厂商派驻摊位的人员,应在摊位开业前15天内将其姓名、简历、照片、健康证、外来人员暂住证等资料及授权人员的委托书送美美地备案。
未经美美地书面同意,厂商不得任意增减或更换人员。
7.厂商派驻摊位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概由厂商自行负担。
8.厂商的代理人、受任人或受聘人等的行为将被视为厂商之行为。
编号:
OD- -制服-00- -
营业部-特殊制服申请表格
申请日期
摊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络号码
分 店
布料说明
备注:
请附上制服上彩稿或照片及布料的小样作出初步评估
初步审核意见
当店经理意见:
企划部意见:
招商部意见:
营业部意见:
审核意见(复核)
营业部经理:
CEO:
OD- -餐具-00- -
营业部-特殊餐具申请表格
餐具说明
请附上餐具彩稿或照片,作出初步评估
美美地美食广场
罚款制度
A组:
严重事项
条例
事项
初犯
二犯
三犯
1
未在营业结束后熄火火苗引起火患
5000
撤柜
2
营业中厨房内明火无人看管引起火患
3
破坏美美地整体布局,影响广场的装潢风格
4
煤气泄漏未及时通报酿成一般事故
5
营业中人为原因造成煤气泄漏
6
违犯国家法规.政策受处分或媒介曝光,使公司利益信誉受损
7
营业款未输入收银机或飞单
8
比正式营业时间延迟2小时以下开店
1000
1500
2000
9
比正式营业时间提早2小时以上打烊
10
售卖不干净或不适合或不符国家有关规定的食用食物造成投诉或被查到的
11
未在营业结束后关闭煤气阀门及水.电源开关
500
12
专柜人员在大堂内赌博.玩牌.骂人或打架
13
比正式营业时间延迟1-2小时开店
14
比正式营业时间提早1-2小时打烊
15
专柜内存放易燃易爆或违禁物品
16
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增加或删减菜单.变更价格
17
厨房内明火无人看管
18
专柜人员擅自给予他人优惠行为
19
用装置有毒或有害物质的器皿盛食物
20
比正式营业时间提早1小时开店
200
800
21
比正式营业时间提早1小时打烊
2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一般工伤事故
23
专柜人员与顾客或管理员争吵,造成极坏影响
24
发生工伤事故未及时上报营业部
25
将垃圾扫入地漏造成堵塞
28
其他严重违反卖场及公司规章的行为
1000—10000
注:
第四次或违反以上赔偿制度的,在第三次基础上加倍,并视情况而定是否撤柜
B组:
重大事项
售卖不干净或不适合食用的
400
600
食物电器具插座损坏不及时更换,柜内乱用临时接线板
300
在专柜内使用未经管理层批准的电器
没有清除专柜内的昆虫或老鼠屎
收银员(包括机动收银员)随意清点或核对营业款
在处理食物时随地吐痰.咳嗽.打喷涕或梳头发
用未清洗消毒的手接触熟的食物
不保持食阁和食格设施的干净
接触钱币后不洗手便处理食物
让顾客或朋友进入专柜
聘请没有健康证的员工
营业中厨房地板.墙壁.炉灶肮脏或油腻
不理人管理层的劝告或指示
对顾客无理
浪费水电
没有使用公司规定的印有“美美地”字样的餐巾约.筷子等
水槽内不使用漏斗或地漏内不使用过滤网罩
没有准备充足的食品至营业结束
专柜整齐度.卫生水平达不到管理层的要求
处理食物不当,如容器不盖.煮熟食物与未煮熟食物参次排列
专柜人员上完厕所没有洗手被客人或管理层发现或投诉
用肮脏.损坏.有缺门.裂痕的器皿
处理装有煮熟食物或饮料的器皿时,手指接触所盛的食物或饮料
用脏布抹食物.器皿.包装
26
不保持衣装和身体整洁及不化妆者
27
违反员工餐的售卖规定
没有显示标价或不根据标价售卖食品
29
其他较严重违反卖场/公司规章的行为
1100-1000
第四次或以上违反以上罚款制度的,在第三次基础上加倍,并视情况而定是否撤柜
C组:
轻微事项
专柜员工在营业时间前三十分钟仍未报到
100
不将垃圾丢置在至少装有两个垃圾袋的垃圾桶
使用本专柜未订购的餐具或私自隐藏餐具或使用餐具存调味品和剩菜
专柜人员在营业时间内空短裤或拖鞋
工作人员在专柜或大堂内进食或阅读报刊杂志
男员工头发太长或不整齐,女员工长头发没有梳绑
在营业时间内不穿完整的制服
没有获准在专柜展示海报
聘用人员上岗未事先向公司办理手续
专柜人员安排不足以致动作不畅
专柜人员在柜台内吃饭或吃零食
未能圆满处理客人投诉,以致状告营业部
违反休息室内的规章制度
在专柜区域内.厨房发现烟蒂或烟具
在公共场所和安全通道堆放物品
专柜内存放非营业用电器经提醒未即取走
穿着制服的专柜人同在食阁内吸烟,破坏食阁形象
专柜人员在大堂内大声谈话或喧哗或与人争执
清洁组的员工未及时收拾桌面或清洁地面
清洁组的员工在拖地时没有及时摆放警告牌,被管理层或客人投诉
清洁组的员工清洗餐具不干净,被管理层或客人投诉
清洁组所有的抹布.拖把没有冲洗干净
收银员没将收银条交给客人或放入收银盒内
收银员没把零钱找给客人或向客人索取小费
政府部门(卫生防疫站.物价局)开具的罚款清单,(由厂商自行造成的)
所有金额费用自负
客人购买食品,专柜人员不供应筷子与餐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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