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料规范汉斯静雅园项目技术要求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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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比混凝土回填多挖土方或按基础的要求回填。
若施工单位因疏忽引致积水及污泥积聚而需超挖至干硬底部,须自费按甲方和设计单位指示在超挖部分回填标号C15混凝土。
1.8冬期施工
冬期土方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第三章第七节中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1.9开挖验收
在垫层施工前,所有土方开挖应由甲方、设计单位及勘探院等验收通过,并获书面通知。
1.10填土
直到基础已经验收,获得同意才能进行回填。
在进行填土前,回填范围内应清理干净垃圾、树枝等杂物。
填土及填方的材料应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第三章第四节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2.混凝土工程
2.0原则
混凝土工程应符合本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及项目工程当地地方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GB50011-200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1混凝土
除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和批准外,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2.2水泥
在施工中使用水泥前,生产厂家及试验合格证应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可要求试验从工地抽取水泥样本,且施工单位负担该部分费用。
所在水泥应用生产厂家的袋装水泥,或符合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使用的大容器装密封运输,且应堆放在合适建筑物或仓库内,以防受潮、变质或污染,应安排水泥的堆放,以便按运输而分批使用。
在施工中不应使用受潮的水泥。
任何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认为不应使用的水泥应立即从工地运走。
2.3骨料
各种骨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取样试验,使粗、细骨料混和一起有良好级配配合比,制造出有适合施工的和易性的密实混凝土。
粗骨料应是清洗干净和坚固的,大小符合不同配合比的要求,它应具有良好形状,针片状部分不超过10%,它应是坚硬的没有风化岩块。
细骨料应为干净的砂,没有贝壳、游泥、粘土、盐及其它不干净物质。
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砂必须重新洗过,且施工单位负担该部分费用。
骨料应堆放在干净、坚硬的平面或仓位内,以便有效分开不同大小的骨料及能防止污染及过度分离。
应从骨料堆排走雨水。
甲方或设计单位可要求从储料堆抽取骨料的样本,在工地或同意的当地试验中心试验。
施工单位应承担该试验的费用。
必须进行周期试验以决定骨料中所含水分,若骨料提供的来源改变,应立即通知甲方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2.4水
搅拌混凝土所用的水应是干净,清澈的水,没有化学物质或有机的不纯净物质。
采用的水,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若有必须在工地收集储水,应防止污染。
2.5外加剂
外加剂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且首先必须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
当外加剂使用时,应调节混和中水的用量保持合适的和易性。
外加剂的用量应经试验确定,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方得使用。
2.6钢筋
钢筋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没有轧制毛病且符合设计的直径,它应该干净且没有松散铁锈、锈皮、油及润滑脂。
在制造钢筋骨架时,施工单位应获得甲方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对钢筋货源的同意及所有运至工地的钢筋必须来自同意的货源。
若施工单位希望改变货源,其应书面通知甲方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并获得同意。
在施工中使用的钢筋生产合格证及试验合格证应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这种合格证含有钢筋化学、张拉、受弯试验的结果。
在钢筋搬运到工地前,试件或钢筋应拿到认可的试验中心按质监站要求做试验。
试验结果的两个复印副本直接送至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承担这些试验的费用。
2.7配合比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由施工单位委托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的试验单位进行设计。
试验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施工和易性的要求,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试配,将结果送交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取得认可后方得使用。
为取得良好的施工效果,可按混凝土构件的大小、钢筋的数量、振动的方式来选择混凝土的和易性,避免混凝土产生骨料松散或在混凝土面出现浮浆,使混凝土具有相当的密实度。
混凝土应具有足够粘性,以防运输、浇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离析。
在施工中不应使用混凝土容易离析的配合比。
结构施工的最大骨料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拟定的配合比应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
在施工中为了保持要求的强度及和易性必须修改配合比时其配合比及试配结果应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才允许混凝土浇制。
2.8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的货源应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且商品混凝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有充分责任保证混凝土符合要求,包括质量控制,规律的运输及混凝土持续供应等。
若上述要求中的任何一个不符合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可提出建议且要求施工单位改变供应者或停止使用该供应者的商品混凝土。
施工单位应确保商品混凝土连续供应,防止浇制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的中断。
在工地宜有备用的拌和机及材料堆。
施工单位应保证保存正确记录。
每批商品混凝土的水泥、骨料及水用量记录应每天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按商品混凝土的签字在每批表格中记录细骨料,骨料及水泥的重量。
进行定期试验确定骨料水含量及据此应调节每批掺水量,在工地中的记录应包括以下部分:
a.商品混凝土车辆到达时间
b.每批混凝土时间及加水时间
c.车辆注册号码及仓库名标
d.浇制时间及此后没有振动时间
e.级别要求的混凝土强度,及骨料最大尺寸
f.浇制混凝土的位置
g.在现场卸料中取得的试件编号
h.坍落度(或密实因素)
在水泥初次与水混和的两个小时内,混凝土须从车上卸下及浇制、振动,在卸下30分钟内混凝土振捣浇筑完毕及保持不受影响直到完全凝固及达到足够强度。
2.9拌和试验
在混凝土被浇制前,应进行拌和试验以证实不同配合比的结构混凝土的强度、和易性及粘聚性符合要求。
若有必要改变已同意的拌和配合比,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可要求增加试验。
施工单位负担试块试验中的必要劳动力、材料及设备。
2.10混凝土的运输
混凝土从拌和机运至浇制地点须防止它的性能明显改变,例如均匀性,粘聚力,和易性及最后强度等。
施工单位应提供足够设备,仪器及劳动力将混凝土不断地运至浇制地点。
也应提供合适的手推车道,临时隔板及保护层,以防楼板钢筋移位及混凝土浆漏入模板。
小心以免离析或污染,应提供合适的挡板或留槽,使混凝土从拌和机、运输车、斜槽、漏斗下处到直落下,混凝土应装入漏斗中间且从下端开口中卸下,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应保持干净且没有堆浆。
若产生离析,受影响的混凝土应重新拌和或除去,污染的混凝土不能使用。
在装入混凝土前用来润滑管道的砂浆不应倒置在模板中且应有合适处理方法。
靠活塞或泵挤压压力将水压入冲洗管道。
当管道是空时,应采取措施及防止冲水漏入新浇混凝土。
应从管端卸下混凝土处取试验用的混凝土作试块。
2.11浇制混凝土
直到验筋及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他的代表同意后,才能浇制混凝土。
在浇制混凝土前,模板应是清洁的。
在施工缝之间应连续不断浇制混凝土。
施工面应保持塑性,新浇制混凝土须在已浇筑混凝土初凝前浇筑。
在深的部位,应水平而没有倾斜地,按每层500mm深浇制混凝土。
在长的墙体中,可用分层连续法进行浇制。
在很深部分,例如墙体,上面各层混凝土含水量应减少以吸收下面各层的浆面减少沉降收缩。
万一下雨或混凝土供应中断承包商应有足够材料及劳动力增加施工缝。
2.12振捣
施工单位应提供及按良好施工秩序保持足够数量动力振动器,维持浇制混凝土速度。
在施工中使用的振动器按不同部位有合适的类型,大小及功率。
应用振动器振动所有混凝土直至最大的合适密度没有空隙及充满模板及包住钢筋。
配筋的混凝土,当钢筋特别密集及使用的特别配合比确实合适人工振动时,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才允许使用人工振捣。
一般来说,连续振动直到混凝土变得塑性,表面有浮浆,停止出现气泡。
应避免引起离析或表面浮浆的过分振动。
振动器应系统使用,以便所有混凝土得到正确振动。
在深的部分,为了使新旧混凝土浇制在一起,插入式振动棒应垂直插入通过新浇制混凝土,到旧混凝土里面。
应缓慢拔出振动器以防孔隙的形成。
振动棒不应放置在钢筋或其它预埋件上振动。
使用振动器时应注意预埋的机电设备如套管、线管及水管等,避免破坏或移位。
在混凝土正确振动后,应完全避免受到拢动。
2.13施工缝
若没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在设计图表示的任何施工缝的位置不应改变。
施工单位如有异议应提交施工图表明他的建议及施工缝的详细点且应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
同意前不能进行浇制混凝土。
除非为了特别的要求斜缝,所有施工缝应是垂直或水平的。
垂直的缝应造成槽口或板缝,提供一个合适的口。
挡板在该位置坚固固定或绑紧。
水平缝应是笔直及水平的。
在混凝土有足够强度及在浇制新混凝土前,缝表面应撤底凿毛及清洗干净。
在水平缝上的任何浮浆或浮渣应用水、压缩空气等处理法刷去、喷去。
在浇制混凝土前,混凝土面应湿润,且在墙中,柱中的水平缝应浇筑一层与混凝土砂水泥同配比水泥砂浆,厚度30-50mm厚。
在振实混凝土方面更加小心。
2.14混凝土养护
在不超过7天的变硬时期内,混凝土应防止太阳、风、雨或流动水的有害影响,及机械损坏。
在该时期所有露出部分应不断保持湿润。
不能湿润,干燥交替变换。
柱模拆走后应特别注意养护。
浸水、喷雾、洒水、用湿包、湿泥、沙盖住或用防渗薄膜盖住,例如:
塑料布、防水纸等,都有养护作用,应不断地或在一定时间洒水或喷水,且吸收水份的覆盖层应保持湿润,保证混凝土表面不干燥。
在拆模后覆盖,在覆盖前混凝土表面须用水湿润。
采用的养护方法应适合于该部分施工及气侯条件。
在阳光或干燥的风条件下,在混凝土还没有干前,在振动后,可盖住新浇制混凝土。
2.15混凝土试验
试块由认可的试验中心进行,所有试块送至同样的试验室试验。
在试验后所有试块结果的两份复印件应立即送给甲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取样的数量应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及有关的规定,并取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
不同混凝土拌和的立方块应分别处理。
若混凝土立方块试验不合验收标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可要求进行没有破坏试验或抽心试验,可要求锤回弹试验,按下列方法进行该试验,试验的混凝土表面应是平滑的,且擦至骨料的露出,必须在粗骨料之间处进行试验,每处做十二个试验,不计最高及最低读数,该位置结果为余下十个读数的平均值。
所有试验应按国家及建筑施工规范进行。
2.16修补工程
在拆模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观察混凝土且将峰窝或其它缺陷报告给甲方及设计单位或他的代表。
若试验表明混凝土强度低于要求强度或有严重的峰窝、裂缝、收缩或其它缺陷,甲方及设计单位可要求除掉有缺陷构件且正确重新浇筑,施工单位负担该部分费用。
此类修补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观点应延伸至合适位置,作为施工缝。
若混凝土强度比要求强度低,甲方或设计单位可停止有关的其它部分结构的混凝土浇制。
2.17止水带
止水带应设在设计图表示部分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指定的地方。
它们应是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的合适牌子。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将止水带详细资料及装置方法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并征求同意。
2.18钢筋的弯曲及固定
钢筋弯曲至设计图或构件明细表上表示的尺寸且不会损坏材料,所有弯曲应冷弯,除非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
所有钢筋应用足够强度的软钢铁丝固定绑扎一起,且有足够连接,以免在浇制时移位,钢铁丝弯向内,有足够钢筋保护层。
钢筋保护层不少于设计图和规范的要求。
除了设计图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外钢筋应没有拼接。
预制垫在满足要求前提下尽可能小,且设计成在浇制混凝土时不会翻动,由1:
2水泥砂浆造成。
垫块应设计成适合于它们放置的地方,并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的类型,钢凳不应直接放在模板中,要有防锈的合适保护措施。
外露的钢筋(如预留插筋)及在浇制前已固定的钢筋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指导下防止锈蚀。
须有足够通知给甲方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准备验收钢筋工程(至少48小时通知),在验收后没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不准改变。
2.19钢筋焊接
在焊接钢筋前必须首先获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若允许焊接,小心采用并注意防火,合适灭火器可放在每个施工点附近。
若有火花或热焊火花落在下面的易燃物质,应有施工人员拿手提式灭火器在旁边监察。
在施工中只能顾用有足够经验的焊工,对所有的焊接,焊接程序的详细要求(包括焊条类型接缝准备工作)应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并征求同意。
2.20模板、支架
模板包括为了浇制混凝土的所有临时永久模板,所有的竖桩、横木、联结及夹头,固定模板在相应位置中,保持要求的误差。
模板包括所有支撑、柱、托梁、托架、固定装置、格框及临时基础支顶模板。
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及安装所有模板及其支撑,有足够的强度支承施工时的荷载,包括混凝土的重量及压力、机械振动、捶击力、计划安装及拆模程序,在安装后允许调节及在浇制混凝土前清洗及在拆模时使支撑保持在要求位置处。
设计及施工模板支架应提供必须的刚度及强度支承荷载,且没有影响性的沉降。
保持较低应力。
应在水平面提供从横向足够固定。
模板支架详细施工图及其它有关资料及计算应提交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记录。
2.21模板支架材料
现浇混凝土模板施工应采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同意的木材,防水胶合板,钢或其它材料。
板材不小于12mm厚且边缘密封水汽不能渗入。
钢模由钢板及型钢边框坚固制成。
固定模板用的金属螺栓应可以移动和取出,且不会对混凝土造成损害。
在地下室墙(外墙面可接触)及水箱施工中,螺栓类型应得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
对于地下室外墙,不允许螺栓贯通墙身。
模板油或脱模剂不对混凝土饰面,光面混凝土表面产生不利影响。
脱模剂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且脱模剂板不应与钢筋等粘结。
模板材料在使用后应是干净的,且保持良好状态,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模板应替换或修理。
支架由坚固木材、钢管或钢材施工。
2.22模板及支架施工
每一模板边应支承托架(梁),并且设计间距可支撑施工荷载,托架(梁)和加固肋应有一定厚度使连接平滑,模板应钉紧,上好螺丝,以防部分模板在浇制或振动混凝土时移位或阻碍。
应考虑由于支撑的弹性压缩引起的模板下沉。
楔具可在支撑的顶端或底端使用,但不能在两端同时使用。
应严格调整楔块,防止它们在振动期间松动。
可调节的通钢支撑在管中或套筒中应有一个200mm的最小缚接,所有销钉及可调螺丝应紧紧固定,以免松开或脱出。
所有支撑用吊锤测过,且在两水平及斜面固定,水平固定在两方向提供,斜向固定可以垂直及水平面提供,特别注意固定连接的支撑。
所有支撑应支承在固定及坚固的位置处,应有足够的临时支撑分散支承在地面上的支撑的荷载。
在该位置任何软的物质应移去而用坚固压实材料代替;
采取预防措施,在支撑安装后,以防地面变软变弱。
尽量减小加固肋、支撑的接头,且接头位置远离应力大的位置,设计及施工可安全承托可能受到的所有荷载及应力。
永久的混凝土开洞的模板应保持坚固。
施工单位应提交给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拟采用的方法,保证孔洞正确形成。
模板的施工应足够坚固,以防混凝土浆漏出,保持要求形状及位置,直至混凝土变硬。
在浇制混凝土前,所有预埋件及预埋管道应固定在正确位置中且清干净模板中的杂物。
在浇制混凝土前,支架及楼板应验收,检查所有楔形块、夹具、及连接是否坚固,绑扎是否足够。
在浇制混凝土期间,观察模板是否有过度下沉失效的现象。
2.23拆模
模板需保留直到不损坏混凝土时才能拆模,拆模时不能损坏混凝土及产生破坏性击损坏混凝土。
保留模板及支撑的时间取决于天气情况,养护方法、强度、构件的类型,后来的荷载,但不应少于以下:
梁边模、墙及柱(非荷载情况下)24小时
板(保留支撑)4天
井字密肋板模(保留肋支撑)3天
梁底及平板(保留支撑)7天
在梁之间板支撑10天
梁、平板及井字密肋板的筋支撑14天
悬臂梁支撑28天
在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荷载或引起挠度,且该挠度影响到后来施工的允许误差,应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指导下,留下足够支撑,支撑承受的荷载将荷载分散在一定足够数目的楼层中。
2.24支撑及重新支撑
所有支撑须保留,直至新浇制构件有足够强度支承设计荷载或任何临时荷载或随后施工操作中加在上面的荷戴。
在多层施工中,特别跨度大或悬臂梁处,对连续楼层板的支撑应保留及分散在足够数目的楼层上,分担施工荷戴,以避免过度应力或过分的下沉。
在可能时,施工的模板能被移去,而不影响要求保留的支撑。
若不是实际可行的,结构在移去模板后立即装回支撑。
在拆模及重新支撑施工中,不能有任何施工荷戴在新构件上。
应详细计划及控制施工操作,在避免任何时侯出现大面积的地方没有支撑。
2.25现浇混凝土施工误差
除非特别的或在设计图上注明,误差不应超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规定及施工验收误差表中的数据。
表明的误差不应累积考虑,也不应包括结构的正常下沉。
2.26在混凝土中的予埋开洞及凹槽
若没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不应在混凝土开洞。
在同意的地方
若有必要调节钢筋,保持混凝土强度及钢筋保护层。
一切埋入的予埋件不得减弱结构混凝土,且不会增加钢筋的腐蚀。
3.砌体工程
3.1原则
除另有注明或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外,砌体工程的物料和施工应符合本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及项目工程当地地方标准,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GB50011-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2砂浆
砌筑砂浆应符合《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砂浆的搅拌应用机诫操作。
但在特殊情况下,或谨需拌和少量砂浆时,设计单位可要求或批准在清洁、干燥的平台上用手工拌和。
砂浆拌和后两个小时内仍不抹用,其中部分已经凝固的砂浆不得重拌和重新使用。
3.3砌块
本工程的砌体墙,除另有要求外,只有在土中和受力部位使用黏土实心砖,其余部位均采用陶粒空心砖或加气混凝土墙,不得随意改为实心砖砌体。
3.4砌体墙和混凝土墙的砌合
砌体墙与混凝土墙沿墙高每隔500mm配置2根直径6毫米低碳拉筋。
拉筋伸入填充墙内沿墙全长设置。
3.5砌体墙拐角加固
总承包应按国家规范,北京市法规及八度抗震要求,在砌块墙体拐角部位或任何有需要的部位作出加固,如增加立柱、过梁、圈梁等以符合规范要求。
4.屋面及防水工程
4.1原则
防水工程应符合本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及项目工程当地地方标准。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施工,其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及/或有关当局颁发的防水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4.1楼地板的准备
在铺设找平、找坡层的楼地板及垫层,总承包人应将灰浆落块、混凝土上的浮浆等处理清除。
在铺设找平层前,应刷净板面并用水打湿。
4.2找坡及找平层
墙面找平层及楼地面找坡层或找平层应用1:
3水泥砂浆,找坡层厚度最小处不应小于15mm或如图纸所示厚度,以钢镘抹平,然后才可施铺防水膜。
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坚实、牢固、不起砂,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裂缝、麻面等现象。
其中平整度应用2m长直尺检查,找平、找坡层与直尺的空隙不得超过5mm。
找平层表面必须干净、干燥,其含水率不大于9%。
地板找平层与立墙交接处,找平层与积水坑、凹坑等交接处的阴阳角均
按图成45度角或成圆弧。
圆弧半径为20-30mm。
4.3聚氨脂防水涂料
聚氨脂防水涂料及形成防水涂膜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拉伸强度:
不少于1.65MPa
断裂延伸率:
不少于300%
柔性:
-30℃弯折无裂纹
涂膜完成厚度:
不少于2.5mm
总承包应在施工前提交一切此等涂料之商品名称、技术资料、出厂及质量证明、市建委对产品的认同文件、制造商要求之施工方法与程序、步骤及样本等,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批后方可订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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