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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队员入队可在建队日开始,到一年级下学期末全面完成“全童入队”任务。
入队前要进行队前教育,达到“三会、三个一、十知道”。
入队时要有庄严的入队仪式,形式可创新,入队仪式的时间一般可安排在“建队节”、“元旦”、“六一”三个时间段进行。
适龄队员入队率应达到100%。
低年级队员要熟知红领巾、队旗的象征意义,高年级队员要熟知队史。
②队籍管理。
各大队要建立队籍管理制度,要求以中队为单位建立队员情况登记表,由大队委员会统一保管。
③队员关系转移。
少先队员转学或升学都要履行队的关系转移手续。
队员转出由所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开具证明。
③奖励和处分。
奖励和表扬可以加强队员的上进心和荣誉感,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
少先队的奖励和表扬要面向全体队员。
县级少先队组织的表彰由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在每年建队纪念日期间举行。
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
辅导员不得对犯错误的队员、队干部采取摘掉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的做法。
④离队。
按队章规定,年满十四周岁,即可安排离队。
队员离队时,中队委员会要为队员填好登记表,交大队委员会审查,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中学少先队要抓好少先队员的“推优入团”工作,做好“少年团校”培训工作,也可以推行“团队一体化”试点工作。
实施“团队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少先队组织,各年级入团的队员均应保留队籍,留队带队,成为光荣的团队员,发挥团队员在队内的核心示范作用。
⑤队干部管理。
队干部的根本任务是带领全体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健康成长,学习做少先队的主人。
建立一支活泼、坚强的少先队干部队伍是少先队全面活跃的关键。
队干部必须经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产生。
可采取推荐和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候选人,由少代会代表或全体队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投票选举,也可采用轮换制。
大、中队委员会各委员、小队长、副小队长,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
要建立干部工作的汇报、检查、评优及例会制度。
少先队干部应采用任期制,任期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连任不超过两届。
少先队阵地建设
①队室。
每个少先队大队都应该建有规范而具有特色的专用队室。
基本设施:
有队室标牌,有固定的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室内有办公桌、会议桌、资料柜、鼓号柜等。
队室布置:
有呼号、队徽、誓词、队歌、三代领导人题词、少先队作风、队史挂图、队旗、鼓号;
有辅导员职责、大队委分工。
队室资料:
上级来文、大队大型活动档案、大中队计划总结、大队日记;
大队组织情况、队员登记表、校外辅导员档案、辅导员学习及培训记录、队干部培训记录、大队荣誉册、活动相册;
少先队有关资料。
管理使用:
有管理制度,大队委员轮流值日、打扫卫生、整理器材、填写大队日记;
有计划地组织队员参观队室、能为队活动提供资料。
②鼓号队。
鼓号齐鸣是少先队组织活动中的一种礼仪形式,它是为仪式服务的工具。
每个少先队大队都应建好一支鼓号队。
鼓号队要有统一、规范的鼓号服或队服,并能按少先队鼓号队定级标准的要求,演奏相应的乐曲。
③广播站。
红领巾广播站对加强少先队思想教育和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有很大帮助。
红领巾广播站要有响亮的名字。
广播站应该有固定的开始曲与结束曲,设一定的栏目,选拔好一批播音员或小主持人,工作队伍健全。
每周至少播出一次,内容可交叉不同或滚动式。
红领巾广播站要积累资料,每次广播节目单,广播稿、通知文件要保留,装订归档。
④队报。
队报有两大类,一是黑板报,二是报刊。
大、中队黑板报要定期出版,每月至少一次。
逢重大节目、少先队重大工作可开辟专刊。
充分发挥队报队刊的作用,按照上级少工委推荐的报刊开展征订工作,做到城区队队有队报,农村中小学每个班有队报,城区征订量不少于队员数的5%,农村征定量不少于队员数的2%。
各学校少先队员订阅全国队报各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均应订阅《辅导员》等杂志。
鼓励各级学校少先队组织创办自己的刊物,培养队员组稿、排版、书写、绘画等各方面的能力。
⑤其他阵地。
大队要依托学校周边社区,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
各中队建立中队角。
如:
红领巾角、卫生角、科技角、读书角,定期更换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特色阵地;
大队可建红领巾网站,或学校网站中有少先队网页。
少先队礼仪
①少先队的标志。
少先队员要按少先队章程的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大中小队旗、队徽。
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分别是72厘米×
72厘米×
120厘米、60厘米×
60厘米×
100厘米。
少先队员应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
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
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
少先队员离队时应珍藏红领巾和队徽徽章。
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
在天气炎热时,经大队委员会决议,除参加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外,可暂不佩戴红领巾;
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干部标志。
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长7厘米,宽6厘米。
大队委标志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
标志中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条与条之间相隔1厘米,与白底边缘左右各相距1厘米。
少先队干部应在佩戴红领巾的同时佩戴相应的标志。
标志佩戴在左臂。
大、中、小队举行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分别以大、中、小队旗为先导。
②少先队的礼节。
少先队的敬礼姿式要正确,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
在升、降国旗时,在队旗出场、退场时,在向首长、来宾或英雄模范人物敬献红领巾后,在烈士墓前都要行队礼;
为新队员授红领巾后,新老队员互相敬礼;
接受奖励前向颁奖人敬礼;
少先队员列队行进或接受检阅时,如果需要敬礼,可由队长代表集体行队礼,队员们注目致敬;
少先队员遇到老师、长辈时,可以行队礼。
少先队员只有佩戴红领巾时,方可行队礼。
③少先队的仪式。
少先队的大中队活动仪式要严肃规范,大、中队活动仪式包括逐级报告、出旗、唱队歌、队长讲话、进行活动、辅导员讲话、呼号、退旗仪式等。
如果有来宾,活动正式开始前应先介绍来宾,并给来宾敬献红领巾。
少先队大队应建立礼仪训练制度。
要保证一定时间的全员训练。
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设置县、乡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
全县少先队总辅导员设在县教育局,乡镇总辅导员可从中心校大队辅导员、学校校长等人员中选聘,并使其成为乡镇团工委委员,指导少先队工作。
各小学和初中都要设置学校大队辅导员岗位。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任课教师兼任。
大队辅导员由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教育和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
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党支部推荐,由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考察、聘任。
三年一聘,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考核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
大队辅导员应列席学校的行政会和校务会,在评职、评先、绩效发放等应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同等对待。
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的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
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期间要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主业,计入工作总量,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大队辅导员享受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
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该在活动结束后给予适当调休。
大队辅导员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少先队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要重视发现、大力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省、市、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少先队辅导员在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中要占一定比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各乡镇、校都要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重点加强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
县教育局将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和经费。
着重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岗前业务培训、在岗期间的工作培训和更新知识理念的专项培训。
建立和完善校外志愿辅导员制度,做好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考评工作。
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至少要聘请一名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应从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优秀青年学生、志愿者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各界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人士中聘请。
各学校对于聘请的校外辅导员要及时上报团县委、教育局和县少工委进行审核登记、培训、颁发聘书。
少先队辅导员的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依据《会宁县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
学校大队辅导员、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县少工委和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中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的学校大队部负责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辅导员奖惩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少先队的主要工作
常规活动
①利用建队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庆祝活动,少先队员参与活动率100%,活动要有创新、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②队课、队会、队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中队每周上一次队课、开一次队会,队活动的仪式规范、庄重。
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与管理。
少先队大队部应立足《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协助学生会从纪律、文明、卫生三方面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管理,培育学生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精神面貌。
④把“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五自”教育作为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开展。
要求每个少先队员都了解“五自”内容,少先大队应对队员进行日常技能培训,对队员进行了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训练,组织队员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
⑤加强少先队的文化建设,办好、订好、用好队刊队报,宣传好少先队工作。
中队要经常性地组织文化活动,大队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大型文化活动。
⑥认真贯彻上级少先队工作机构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情下达、上报信息、总结经验,并搞好理论研究。
主题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要立足校园,依托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拓展校外实践活动场所,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
注重活动成效和活动的持续性,重视活动的熏陶作用。
少先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
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起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
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养成优良品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养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品行;
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培养过硬本领,发愤学习,打好知识基础,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不断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教育引导少年儿童锻炼强健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磨练勇敢顽强的意志,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学习生活。
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自主性与指导性结合、实践性与创造性结合、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方法,在不断深入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效。
每次主题教育活动都要有实施方案、过程性材料和总结。
配合课程改革,深入实施雏鹰行动。
根据《雏鹰争章实施细则》,从本校实际出发科学制定雏鹰争章活动详细实施方案,雏鹰争章活动队员参与率应达90%以上。
深入开展“手拉手”活动。
能够根据时代要求,不断丰富“手拉手”活动的内容。
“手拉手”活动中队参与率达95%以上,队员参与率达80%以上,中队辅导员参与“手拉手”活动达80%以上。
少先队档案管理
少先队档案的管理,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
少先队档案可以分为五大类:
即文件类、活动类、制度类、信息类、名册类。
文件类:
包括有关少先队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决定等;
少先队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简报;
少先队工作的论文等。
活动类:
包括少先队活动的议程、全程原始资料、活动方案、过程性资料、活动总结及参与人员的体会等。
制度类:
包括学校少先队工作制度及各种活动制度。
信息类:
包括学校少先队开展完活动后的一些信息、媒体报道等。
名册类:
即队员的名册,如获章队员名册、优秀队干部、辅导员登记表等。
学校大队部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电子档案。
中学共青团工作
中学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班级团支部建设
①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团支部。
②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学年,改选一般放在学期开学初。
团支部委员会选举要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选举采取民主直选的方式,原则上按以下程序:
由团员自荐或其他团员推荐报名---召开团员大会,进行竞职演说---根据团支部委员会配备职数对报名竞选人员候选人进行直选。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
上届支部委员会应认真总结工作,向团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团员意见。
③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新建团支部,可由学校团委与班主任协商后指定临时支部委员会,两个月后选举,产生正式支部委员会。
④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委员会,可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小组长由本小组团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小组活动和主持日常工作。
日常工作主要有:
带领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收缴团费,向团员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
关心小组团员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做好团员联系同学工作,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⑤团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工作计划,总结评比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平时支部工作小结、汇报和交流情况综合进行。
年级团总支建设
①在校学生人数超过XX人且年级团员数超过50人的学校可设立年级团总支。
②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由青年教师团员和学生团员共同组成。
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由年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学年,改选一般放在学期开学初。
团总支委员会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
选举原则上按以下程序:
青年教师团员和学生团员通过自荐、团员联名推荐或学校团委提名等形式报名---通过理论考试、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等形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团总支委员会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召开年级团员大会,根据团总支委员会职数配备对候选人进行直选。
③年级团总支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各位委员。
团总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④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
向团员传达校团委、团总支决定,带领全体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收缴团费,向团支部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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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本年级学生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教工团支部建设
①教工团支部是联系、沟通青年教师的有利平台,是服务青年教师的重要载体。
教工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学校可建立团支部。
②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由教工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学年。
教工团支部的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
③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组成办法和工作原则可参照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团委建设
①学校团委是学校团的领导机构,是团结教育全校团员青年的坚强核心,是学校党政组织联系广大在校学生和青年教工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团委。
②学校团委由该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学年。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由校团委视各总支、各支部团员人数确定,并考虑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
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充分体现团员意志。
团代会前,设立年级团总支的学校,由校团委和各总支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不设年级团总支的学校,由校团委和各支部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团代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委员会推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酝酿名单,介绍基本情况,交全体代表讨论;
主席团汇总代表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大会差额选举;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数未超过出席代表半数的不能当选。
④学校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审查和批准上届学校团委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下届学校团委的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校团委;
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⑤学校团委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集体讨论决定。
学校团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有少先队的学校,其中一名副书记负责指导全团带队和团队衔接工作;
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团员及团干部队伍建设
团员队伍建设
①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新团员发展工作。
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
对于符合入团条件的,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办理入团审批手续。
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鼓励帮助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
对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中学生团校培训;
对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具备入团条件的应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团组织。
要充分体现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群众组织的特点,初中毕业班团员占学生比例按45%左右掌握,高中毕业班团员占学生比例按85%左右掌握。
学校团委要认真统筹全校团员发展工作,科学制订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确保每学期发展团员不少于一个批次,杜绝全员入团和突击发展现象。
坚持团员标准,按照《团章》规定,正确把握入团条件,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入团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发展团员须履行下列程序:
要求入团的学生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团支部委员会经过一定时期的培养考察,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认真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入团介绍人共同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发展新团员团支部大会,进行举手表决,形成大会决议——学校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审议团支部决议,对新发展的团员张榜公布——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佩带团徽,颁发团员证,将《入团志愿书》存入个人档案。
没有成立团支部的班级,由学校团委结合实际履行相关职责。
②做好团员思想教育工作。
团员教育应从新团员入手,充分利用“五四”、“七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和重要纪念日,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成人主题教育等活动,丰富中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深化实践育人工作,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学生法制教育和维权网络。
团支部要派人和新团员谈话,宣布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和团龄起算时间;
介绍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及团支部当前工作;
将新团员纳入团小组,提出希望并听取新团员对团支部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团干部队伍建设
①各初级中学、高中团委要配备团委书记,负责团的工作。
一千人以上的中学,还可配备一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一名学生兼职副书记,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酌情增加。
团委书记要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政治思想好、品质优秀、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学校团委书记的任用,由学校党支部将推荐人选报团县委和教育局同意后,学校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后按照程序任用,由团县委、县教育局联合聘任。
团委书记应列席学校的行政会和校务会,在评职、评先、绩效发放等应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同等对待。
学校团委书记的调整应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上报团县委和教育局同意。
学校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团委书记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团干部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同等待遇。
团干部参加职称评定计算工作量时,要将团的工作以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
加大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将教职工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将优秀的团干部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②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团的工作骨干,选拔和培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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