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寻甸县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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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落实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损毁土地的范围、类型及程度,预测各类土地损毁范围和损毁程度,统计各类损毁土地的面积。
2)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确定复垦区、复垦责任区、复垦土地面积,并根据各单元损毁土地时间、损毁性质和损毁程度,规划复垦时间和复垦后的利用类型;
3)按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措施及工艺,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计算复垦工程量,估算复垦工程投资概算,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土地复垦保证金交存计划。
第二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矿
山
概
况
采矿权人
矿山企业名称
矿山类型
申请持有关停
法人代表
徐正勇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私营企业
项目性质
生产项目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矿区面积0.0227km2,开采标高为2486~2400m
资源储量
截止2015年1月31日。
(111b+122b)类资源储量103.78万m3(261.53万t)
生产能力
10万t/年
采矿许可证
C530129*********0023392
评估区面积
0.51km2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8G051016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0年
方案编制年限
3年
(2019年2月-2022年2月)
方案适用年限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名称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陈寿稀
资质证书名称
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
(522017110190)号
资质等级
甲级
国土资地灾勘资字第(522017120186)号
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522017130189)号
发证机关
国土资源部
联系人
电话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务
专业
签名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评估区重要程度
■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质环境条件
复杂■较复杂□简单
生产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
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总体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评价为较严重。
预测评估
评估区内预测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总体,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预测评估为较严重。
综合评估
评估区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对区内含水层和区内水环境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较严重。
综合矿山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
恢复治理工程措施、监测措施
矿山开采前剥离表土,开采过程中适当放缓开采边坡角,开采过程中及时清除采场坡面危岩体,并对BW1、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及矿山道路等所在斜坡进行稳定性监测;
在露天采场道路醒目处设立警示牌,并设置监测点;
同时对治理工程进行日常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该项目为已开采矿山,该矿山已开采多年,且已修建了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对露天采场进行了开挖等活动,在采矿活动过程中对周边土地也造成了损毁,形成1个露天采场已采区,损毁方式为挖损,挖损面积为1.5029hm2。
矿山生产结束后,造成露天采场的大面积挖损,形成平台和边坡等,等对土地造成的损毁形式以挖损为主。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矿山已损毁土地面积为3.3356hm2,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0.6332hm2、有林地0.5498hm2、其他林地0.9562hm2及采矿损毁用地1.1964hm2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矿山将不再开采,不再新增损毁单元。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小计
01耕地
013旱地
0.6332
03林地
031有林地
0.5498
-
033其他林地
0.9562
06工矿仓储用地
062采矿用地
1.1964
合计
3.3356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hm2)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挖损
2.5361
压占
0.7737
3.3098
0.0258
(备注:
此处占用为保留不复垦的设施占地面积,新建截洪沟及挡墙0.0258hm2)
土地复垦面积
面积(公顷)
已复垦
拟复垦
0.13旱地
1.0332
1.6293
04草地
043其他草地
0.6473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7沟渠
118水工建筑用地
土地复垦率
复垦面积
比例(%)
99.23
重点防治区
治理项目
措施名称
工程量
露天采场
清除危岩、危石
石方3215m3
警示牌
6个
一般防治区
监测管护
设置监测点
10个
投资估算
闭坑治理期费用概算
23.76万元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
费用
预存
工
作
计
划
复复垦工作的排分1个阶段进行实施,分为矿山闭矿期1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矿山闭矿后3年:
2019年2月-2022年2月3年)
第一年(2019年2月-2020年2月):
矿山结束了矿山的生产活动,本年为矿山闭矿的第一年,可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全面复垦工作的安排:
对露天采场已有采空区(土壤回覆2566.8m3、种植乔木1070株、种植灌木1070株、播撒草籽1.5029hm2)、工业场地(土壤回覆1703.7m3、种植乔木710株、种植灌木710株、播撒草籽0.5679hm2)、矿山道路(土壤回覆80.68m3、种植乔木127株、种植灌木127株、播撒草籽0.1012hm2)、表土堆场(土壤回覆313.8m3、种植乔木131株、种植灌木131株、播撒草籽0.1046hm2)、采矿损毁用地(土壤回覆5166m3、土壤培肥1.0332hm2、土壤翻耕1.0332hm2)进行复垦工作,静态投资为14.18万元,动态投资为14.18万元;
第二年(2020年2月-2021年2月):
矿山的复垦工作已结束,需对复垦的单元场地植被进行监测管护工作,使之能更好的达到复垦目标,静态投资为2.92万元,动态投资为2.92万元。
第三年(2021年2月-2022年2月):
矿山的复垦工作已结束,需对复垦的单元场地及植被生长情况进行监测管护工作,使之能更好的达到复垦目标,静态投资为2.92万元,动态投资为2.92万元。
保障措施
保
二、保障措施
(1)资金来源
①“谁损毁,谁复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寻甸县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作为土地复垦义务人承诺本项目的土地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部承担,土地复垦资金从企业分期计提,并确保复垦资金落到实处。
在项目建设期间,土地复垦方案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建设费用,在稳定生产后,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矿山生产成本。
②计提方式:
本项目费用安排遵循提前预提,分阶段足额预存原则,本项目一次性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在矿山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3年内,矿山复垦总面积3.3098hm2,土地复垦方案静态总投资为20.02万元,亩均投资为4032元/亩。
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7〕96号),矿山首期预存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静态总投资的20%,但本矿山已无服务年限,因此本矿山预存费用为静态总投资的全部金额。
并将土地复垦资金列入生产成本。
(2)资金储存
①寻甸县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与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本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动态总投资),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
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寻甸县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应当与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双方约定的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3)资金使用保障
土地复垦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
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
实行专管,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手续,注明每一笔款项的使用情况,具体措施:
①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为土地复垦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
②财务人员应当制订有效的预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规范财务会计报告和对外财务信息披露。
③财务人员应根据土地复垦资金需要,及时按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向主管部门、银行报送现金使用计划,并签字审批。
④不允许不符合会计制度的凭证或白条顶替土地复垦资金;
不允许编造用途套取土地复垦费用;
出纳人员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允许私自支配土地复垦资金;
出纳人员严禁使用现金进行土地复垦工程费用的支付,且支付对象必须为法人。
⑤出纳人员要逐笔登记发生费用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土地复垦资金使用安全、到位、有效。
同时,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对滥用、挪用资金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当的行政、经济、刑事处罚。
(4)资金审计管理
审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金的运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测算依据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0】282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3)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11】128号);
(4)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财建【2011】128号);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6)《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财[2001]41号;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9)寻甸县物价部门提供的物价信息;
(10)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文件及当地定额资料;
四、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费
用
构
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一
工程施工费
14.18
二
设备费
三
其他费用
2.08
四
监测与管护费
1.42
(一)
复垦监测费
0.71
(二)
管护费
五
预备费
1.77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三)
风险金
0.58
六
静态总投资
20.02
七
动态总投资
第三部分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矿山采用露天开采,矿山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12万t/a,为小型规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评估区面积0.6253km2,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综合确定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二级。
2、评估区地处云贵高原之北部,地势北高南低,山脉和江河走向与区域构造线一致,呈近北东走向。
属侵蚀构造深切割低山峡谷地貌。
地形坡度30°
~55°
,局部为陡崖,评估区地形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
评估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地层为新生界第四系(Q)、与石炭系下统大塘组(C1d),工程地质岩组划分为第四系砾石、粉砂、粘性土等多层土体、坚硬厚层状强岩溶化石灰岩组等2个工程地质岩组,不良地质作用主要为岩溶、岩体风化、软弱结构面,特殊土为人工堆积层、红粘土。
总体,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
评估区地下水划分为第四系冲洪积层、人工堆积物松散孔隙透水层及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以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为主,松散岩类孔隙水次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
评估区内构造裂隙发育,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地壳稳定性属于稳定区,地质构造条件复杂。
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以往采矿活动、地表建筑设施、矿山道路的修建及农业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综合评价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3、评估区现状下分布1处潜在不稳定边坡,BW1不稳定边坡高度大、坡度大、边坡物质切割破碎,在降雨、地表水沿裂隙面下渗以及人工扰动下可诱发边坡失稳形成崩塌、滑坡等灾害,对边坡下部的堆料场及破碎车间等采矿设备、作业人员等有潜在危害,该边坡现状欠稳定,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现状下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及破坏较轻,对区内土地资源及植被资源的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和影响较严重,据此将整个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细化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和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2个级别2个区。
4、矿山采矿活动可能加剧BW1可能性大,危险及危害性大;
矿山采矿活动遭受BW1的可能性大,危险及危害性大;
未来矿山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
将评估区预测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危险性大区(Ⅰ)区及危险性小(Ⅲ)2个级别个级别2个区。
由于矿山开采及设施集中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Ⅲ)区未分布,所以矿山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估为适宜性差。
5、未来矿山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矿体基本位于区内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及破坏较轻,对区内土地资源及植被资源的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和影响严重。
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及较轻区(Ⅲ)2个级别2个区。
6、确定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年限为23.5年,适用年限为5年,将评估区划为重点防治区(A区)和一般防治区(C区),对矿山露天采场、堆料场、破碎车间、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及矿山道路等工程部位进行了重点防治。
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23.5年,适用年限为5年,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复垦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复垦区各复垦单元的复垦方向。
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9.1510hm2,本方案将截洪沟、排水沟保留,保留总面积为0.1264hm2。
因此,扣除保留面积后复垦土地面积为9.0246hm2,复垦率98.62%。
8、矿山服务年限20.5年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约为128.69万元;
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151.04万元。
资金全部由矿山自筹。
10万t/a,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评估区面积0.51km2,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综合确定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三级。
2、评估区属低纬高原季风型湿润气候;
植被覆盖率约40%;
覆盖土壤类型以红壤、棕壤为主;
属构造溶蚀低中山地貌,总体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切割起伏较不大,地形坡度10~30°
,地形地貌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
评估区构造较简单,总体表现为的一单斜构造,属区域次稳定区,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
区内无地表水体,主要依靠大气降水补给;
矿区含矿层及矿体围岩的赋水类型为岩溶水为主,富水性弱,透水性强,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有利于矿坑水的排泄,排泄条件较好,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为主的简单类型。
矿区地层主要为较坚硬岩组,岩体弱-中等风化;
矿体为二叠系下统栖霞茅口组(P1q+m)层状灰岩,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场边坡主要灰岩,矿体及围岩较坚硬,完整性好,稳固性较好;
现边坡角度大,局部松动层可能产生局部边坡失稳,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矿山已开采多年,形成一个露天采空区,采空区面积约14835m2,南北长约200m,东西宽100m,边坡高10~75m,边坡角一般在30°
~65°
,边坡基本稳定,采空区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
矿山及周边人类工程活动以矿业为主,其他工业与农业生产并存,对周边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影响较强烈。
3、评估区现状下分布3处潜在不稳定边坡,BW1不稳定边坡高度大、坡度大、边坡物质切割破碎,在降雨、地表水沿裂隙面下渗以及人工扰动下可诱发边坡失稳形成崩塌、滑坡等灾害,对边坡下部的采矿设备、作业人员等有潜在危害,该边坡现状欠稳定,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现状下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及破坏较轻,对区内土地资源及植被资源的破坏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和影响较严重,据此将整个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细化分为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和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2个级别2个区。
4、矿山采矿活动可能加剧BW1、BW2、BW3、可能性中等,危险及危害性中等;
矿山采矿活动遭受BW1、BW2、BW3、的可能性中等,危险及危害性中等;
未来矿山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将评估区预测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危险性中等区(Ⅱ)区及危险性小(Ⅲ)2个级别个级别2个区。
由于矿山开采及设施集中在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Ⅱ)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Ⅲ)区未分布,所以矿山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估为适宜性一般。
5、未来矿山闭坑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矿体基本位于区内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及破坏较轻,对区内土地资源及植被资源的破坏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和影响较严重。
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及较轻区(Ⅲ)2个级别2个区。
6、确定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年限为3年,将评估区划为次重点防治区(B区)和一般防治区(C区),对矿山BW1、BW2、BW3、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及矿山道路等工程部位进行了次重点防治。
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3年,根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复垦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复垦区各复垦单元的复垦方向。
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3.3356hm2,本方案将矿部保留,保留总面积为0.0258hm2。
因此,扣除保留面积后复垦土地面积为3.3098hm2,复垦率99.23%。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约为23.76万元;
土地复垦动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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