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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共储备国有土地10宗,面积26.6公顷。
按照“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定期对闲置旧房、闲置土地、闲置厂房、低效益利用土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进而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用地潜力。
积极引导新建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改建、扩建、新建多层厂房。
各类工业集中区和开发区按照“布局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要求进行建设,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对技改项目、扩建项目实行存量用地不开发,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制度,多渠道保证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先后鼓励引导新建项目利用关闭小焦化厂闲置土地1000余亩。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规定,要求村民“批新宅退旧宅”,每户宅基地面积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标准执行。
鼓励农村新增宅基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旧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全年共办理村民建设用地审批80宗,面积2.4公顷。
(四)积极主动服务,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用地规模呈直线上升趋势,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加大,为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实施及民生用地需求,积极落实“双保行动”和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我局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
全年共办理临时用地100宗,上报项目用地1017.08公顷,其中上报22个城市分批次87个项目用地,面积588.48公顷;
上报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包西铁路(神木段)、神府矿区香水河煤矿、孙家岔镇东梁煤矿5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面积428.6公顷。
全年共批准13个批次建设用地,面积382.1公顷。
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土地动态监察系统已全面运行,包括土地出让公告18宗,土地转让70宗,土地抵押登记5宗。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响应号召,认真搞好基本农田保护调整上图工作。
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登记台帐和县、乡(镇)、村监察网络,禁止随意调整和核减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位置、区位和面积。
继续完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作用,确保我县现有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今年先后两次对我县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划定,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158万亩耕地和12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截止目前,全县耕地保有量158.8万亩,基本农田125.1万亩。
同时,要求国土资源分局(所)重新全面掌握了解辖区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台账,进一步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真正做到图、表、册、地块四统一,地块、面积、人员、责任、图册五落实。
(二)科学规划,确保开发和复垦项目投入少、质量高。
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按照以建设促保护的原则,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
加大农村“空心村”和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全年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9宗,其中去年立项2宗,今年立项7宗,净增耕地234.58公顷;
实施土地复垦项目13宗,面积106.1公顷;
全面完成了土地开发项目报备工作,共报备项目13宗,面积173.4公顷,与建设用地预挂钩142.4公顷,结余31公顷,占卜平衡率达到100%。
与31个临时项目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复垦协议,复垦面积37.18公顷,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365.54万元。
为做好2010年占补平衡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前期实地踏勘和论证了12个土地开发项目,拟实施规模171.1公顷,预计净增耕地152.08公顷。
(三)落实政策,确保招拍挂制度的贯彻执行。
按照经营性用地全部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的要求,今年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政府办、财政、审计、监察、规划等部门组成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拟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出让底价和增价幅度等。
出让底价由监察局负责密封保管,在开标、拍卖、摘牌时交现场主持人。
全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4宗,成交11宗,面积57.2公顷,总成交价4566万元,增值1542.8万元。
(四)强化管理,确保土地规费的足额征收。
加强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使用权的,严格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
全年共征收土地出让金和管理费1.3亿元,占年初计划1.2亿元任务的108.3%。
三、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国土资源基础管理水平
(一)积极行动,努力完成神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等要求,从去年10月份开始,历时8个多月完成了我县15镇4乡2个办事处7502.8平方公里的地类和权属调查工作。
6月份,经省厅规划与评审中心监理组在县级自检、市级复查的基础上,认定我县农村土地调查外业成果合格,可以转入内业建库工作。
10月份,由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与评审中心组织预检承担单位对二调成果进行了内业和外业实地检查,基本达到要求。
目前,省二调办正在组织验收预检成果。
同时,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了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和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工作。
(二)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建设。
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管理的服务机制。
对各单位规定了办结时限,在接收资料后,全部内部封闭式办理,避免了办事人员与当事人接触,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土地招拍挂、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神木”等信息。
全年,共受理土地登记2650宗,经审查不符合登记条件退回补充的16宗。
符合土地登记条件注册登记的有2634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2311宗(住宅2034宗、商业86宗、工业13宗、机关团体3宗、综合17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323宗;
出让土地196宗;
转让土地184宗。
发证工作做到了面积准确、权属清楚、四址界限明确,无一例因工作失误引发的上访和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发证正确率达100%。
今年10月,通过了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验收。
(三)及时部署,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行为,保证土地登记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工作的通知》(榆政国土资发〔2009〕40号)精神,对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核发或更换的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包括他项权利证明书进行了清理清查。
本次清理清查工作共涉及了84个街坊和锦界、大柳塔、店塔3个乡镇,共清查国有土地6877宗、他项权利13宗,全面完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工作。
(四)规范地价体系建设,为土地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我局于2008年11月,全面完成了神木城区、新村、大柳塔镇区、锦界工业园区、店塔镇区、大保当镇区和神湖景区的城镇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全年共开展公益性地价评审确认21宗,面积105.7公顷,金额1.2亿元。
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用地违法案件
(一)认真开展案件督查督办年活动,巩固案件查处年成果。
今年是省厅确定的“案件督查督办年”,是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案件查处年”的延续和深化。
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从源头上防范违法用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动态巡查制和监察岗位制,积极开展动态巡查,预防各类新的土地违法案件发生,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现率、查处率作为考核执法工作的主要指标,确保土地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基层单位将辖区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按规定频率巡查,建立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情况。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处理到位。
全年,共开展巡查工作3961人次,巡查中共发现违法违规用地71宗,当场制止62宗,实施强制拆除9宗,拆除违法建筑物1200平方米,处罚3.8万元;
共查处闲置土地3宗,改变用途2宗,清理影响城市建设的临时用地8宗。
继续完善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机关办案协调机制,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使我县土地违法案件宗数、面积迅速下降,使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年先后有3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无一败诉,案件执行率达100%。
(二)全面推进观测点试点县建设和项目用地治理整顿工作
今年,我县已被国家督察西安局列为第一批土地利用与管理形势观测点试点县,国家督察西安局3次、省执法局2次到我县进行执法检查。
针对这种情况,我局迅速召集相关单位、科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
政府随即责成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为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相继进行了未批即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清理清查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项目用地的治理整顿。
治理整顿工作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由我局牵头,监察大队具体负责、矿管及矿区各乡镇配合,用两个月时间,对矿区项目建设用地和村民建设用地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及村(组)为矿区村民建设用地进行初步选址规划。
调查摸底结束后,将形成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汇报县政府,为政府解决矿区用地矛盾提供依据和参考。
目前,调查摸底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项目用地治理整顿工作。
预计明年3月份左右,将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原则,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拳出击,重点对矿区和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项目用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治理整顿。
(三)实行违法案件督查制,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为了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局督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用地,立即给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所)下达督查便函,使该违法案件成为县局挂牌督办案件,要求限期回复查办结果。
对于大型的、基层(分局)所查处起来比较困难的违法案件,责成监察大队直接进行查处。
督查实行奖罚责任制,督查到位给予奖励,督查工作流于形式给予相应处罚,有效遏制了基层执法人员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年,监察大队成立了督查组,可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进行督查,大队督查组在县局督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县局督查组汇报督查情况。
今年,局督查组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工作21次,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9宗,面积602.362亩,较去年24宗755.5亩分别下降了20.8%和20.3%,实现了双降20%的目标。
(三)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的违法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过去执法责任不落实问题。
一是执法责任分解到区、片、地块和人员。
将本区域内耕地与基本农田分成相应区块,分解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
二是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国土执法监察网络体系。
通过日常巡查、信访举报、村级国土协管员报告等办法,随时了解和掌握土地违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
三是实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监管,做到心中有数。
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制止。
对职责范围内违法问题未发现、未报告、未制止、未查处,对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五是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
(四)做好国土信访和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修订和完善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信访、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尤其是对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的排查、预防和劝解疏导工作。
二是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信访联席办公制度。
抓好初信初访工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上交,把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各基层单位出现的初访未解决也未向县局汇报的越级上访案件,按上访次数和人数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土信访督办工作制度。
做到信访维稳工作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真正发挥信访职能。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答复及群众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25件,立案24件,息诉罢访1件,其中市级转办信访案件3件,已按时回复办理,其余正在办理中;
受理权属纠纷案件27件,调处16件,出决定办结6件,其余5件正在办理中。
没有因信访、权属纠纷案件办理不及时而造成越级上访。
(五)积极为扩大内需服务,切实搞好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
继续做好中、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的统征工作,保障能源、交通、市政、水电、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民生用地保障工作,积极为扩大内需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双保行动”。
征地严格按“两公告一登记”程序运行,在接到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实施统征。
擅自为项目或个人进行征地,对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全年,共为榆神高速公路神店段、神府高速公路、包西铁路、中鸡集装站等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用)土地1042.98公顷,其中永久性征地938.47公顷,临时征收(用)土地104.51公顷,依法拆迁建筑物4.95万平方米,砍伐移植树木29.746万株,支付各类征地补偿款1.06亿元。
五、加强国土资源队伍自身建设,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
(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通过4·
22世界地球日、6·
25全国土地日和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紧紧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主题,结合“双保行动”、“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纪念活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全县政风行风测评,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6·
25全国土地日,在县城区、大柳塔、店塔等乡镇设立咨询台7个,摆放宣传栏12块,印发土地保护宣传单5万份,发放《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万册,悬挂横幅38条,刷写标语16条,出动宣传车10辆。
8月份,与县科协、交通局、地税局联合举办了“保护耕地”广场文艺晚会。
(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进行基层满意站所建设。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有效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以德用人,以才用人,德才兼备的原则,完善后备干部制度,把肯干事,会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同志推荐给组织。
今年,10名后备干部中的7名被提拔到了领导岗位工作。
今后,将继续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实行后备干部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考虑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作为后备干部人选。
今年,我局被县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锦界分局、城郊分局、大柳塔和店塔国土资源所被市局命名为“五好国土资源所”;
同时,锦界分局在全县行风测评中被评为“基层满意站所”。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和不断加强国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好《工作规划》。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监管和对管人、管钱、管项目等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努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坚决纠正在国土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认真落实“从业誓词”、“工作守则”和“服务守则”,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国土系统的良好外部形象。
今年,我局在政风行风测评中位居全县第二。
(四)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三型机关建设,以党建带团建,努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三型机关”建设。
以党建带团建,全面促进党团工作。
今年,经团县委批准,成立了县国土资源系统团总支和国土统征储备中心、锦界分局、政务大厅3个团支部。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全年共参加各类培训230余人次,发展党员7名。
努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全年共为单位和个人查询档案280余次。
(五)加强财务监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加强财务监管,管好钱、用好钱,确保不出问题。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互相牵制、相互制约的财务内控制度。
进一步建立“预算严格、收支合理、操作规范、监督严密”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提高国土系统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在审计局对系统年度财务审计中,没有大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加强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类计划生育表、牌、卡、册完善,各类报表能按时上报。
截止9月底,系统内干部职工“三查”率和“三查”及时率均达到100%,没有出现一例偷生超生现象;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未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
今年,我局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
2009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国土资源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当今形势发展对国土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力度还需加大,盘活存量用地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耕地保护任务仍然艰巨,执法监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土地收购储备缺乏资金,影响收储工作开展;
四是队伍内部还存有对学习抓得不紧,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五是对国土资源管理缺乏深层次的研究与探讨;
六是节约集约用地观念还需进一步深化,粗放型用地仍然存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0年,我们将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二是扎实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三是做好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用地和重点项目供地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四是做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和矿区建设用地治理整顿工作;
五是抓好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干部队伍,树立国土资源系统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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