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制度大全计划调度生产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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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十八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5
第十九章: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46
第二十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47
第二十二章: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49
第二十三章:
工业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
50
第二十五章: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51
第二十六章:
保健食品发放管理
52
第二十七章: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53
第二十八章: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54
第二十九章: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55
第三十章: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56
第三十一章:
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二章:
冲压木刨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方针,政策执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原则,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保持市场竟争优势。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主要计划,它包括企业生产、技术、经济等各个环节的活动,是企业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
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是在国家指令性与指导性计划指导下,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销售预测为起点,生产计划为主体,质量计划为标志,人、财、物计划为条件,措施计划为保证,利润计划为动力,把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有机地组织起来。
第四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具体化和主要保证,同时又是指导编制季度计划的依据,也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奋斗目标。
第五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与贯彻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广泛发动群众,按照先进合理、积极可靠、实事求是、留有余地的精神,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潜力,生产更多的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国家和市场的需要。
第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在厂长领导下,由各归口部门领导参加,经营计划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各部门对归口计划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计划编制,分析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计划的种类和归口部门:
一、销售计划:
由营销总公司负责编制。
二、生产计划:
由计划调度处负责编制。
三、产品质量计划:
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四、产品成本、收支、资金占用计划:
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五、新产品试制计划:
六、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由生产调度处负责编制。
七、技术改造,技术措施计划:
八、设备修理计划:
包括大修理,二保计划:
由设备处负责编制。
九、基建计划:
由基建处负责编制。
十、劳动、工资计划:
由人教处负责编制。
十一、财务计划:
十二、物资供应,工具消耗计划:
由供应处、工具处负责编制。
十三、职工培训,人才引进计划:
第八条
计划指标的种类和归口部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由厂长主管,归口付厂长分管,各职能处室归口编制,计划调度处统一汇总。
1、产品产量
2、品种
3、质量
由总师办负责编制。
⑴、品种检查合格率。
⑵、主要零件主要项次抽查合格率。
⑶、机械加工废品率。
4、成本
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⑴、可比产品成本下降率。
⑵、商品产值成本率。
5、消耗
由供应处负责编制。
⑴、钢材利用率
⑵、万元产值耗能量。
6、全员劳动生产率
由劳资保卫处负责编制。
7、资金
⑴、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数。
⑵、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⑶、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
8、利润
⑴、实现利润
⑵上交利润
⑶产值利润率
⑷全部资金利润率
⑸、销售利润率
9、工业总产值
由计划调度处负责编制
第九条
计划与指标的编制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厂长召开会议,动员布置年计划与指标的编制工作,并提出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
2、分析编制计划与指标的依据。
⑴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⑵
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
⑶
工厂年度方针目标。
⑷
市场预测与分析。
⑸
工厂资源条件。
⑹
上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
3、各部门专业科室相互提供编制计划与指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做好编制归口计划与指标的准备工作。
二、计算平衡阶段:
1、确定指标水平,计算经济效益,提出计划草案。
2、做好产、供、销平衡,生产能力平衡,财务收支平衡。
三、确定下达阶段
由经营计划处汇总各项计划进度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针对计划与指标中的特点,存在问题、措施、意见,以数据为主,编写简要说明,完成年度综合计划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工作。
第十条
年度计划与指标,经厂长批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各上报和下达。
年度计划与指标的调整需经厂长同意,一般每半年滚动一次。
第十一条
季度分月生产计划是年度生产计划的继续和保证,它是在前期生产计划预计完成的基础上,由计划调度处组织编制。
第十二条
季度(分月)生产计划的编制程序:
1、经营计划处根据年度计划与前期预计完成情况,提出季度分月计划控制数给⑴生产调度处:
编制季度投料交库计划和各车间工时平衡核算;
⑵人教处:
平衡核算劳动生产率。
⑶财务、总师、供应等处编制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经营计划、生产处、人教处共同征求各车间意见。
3、经营计划处汇总各方面资料、措施、意见,经过综合平衡后,编制季度分月生产计划。
三、季度分月生产计划的批准与修改权限;
季度计划与指标,由厂长批准与修改,月度计划与指标,由各分管付厂长批准和修改,但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修改即3月、6月、9月、12月影响到季年度的计划与指标的完成和实现,需经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
全面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企业是执行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计划是企业管理的首要职能,企业是通过计划去组织、控制协调企业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全面计划管理就是要使全厂各个部门、各个车间,各项工作都用计划指导,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相互补充综合完整的计划网络。
第十五条
全面计划管理的目标是效益,只有认真做好全面计划管理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全面经济核算,全面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十六条
全厂的综合计划部门为计划调度处。
厂长领导计划的全面工作,各归口付厂长具体分管。
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的提出和调整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由计划调度处统一负责。
第十七条
在国家计划指导和市场预测的基础上,为本厂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等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八条
通过系统分析,选择最优方案,把国家计划(指令性和指导性)、社会需要同企业的利益统一起来,在完成国家计划,满足社会需要的条件下,不断提高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获取最佳经济效益。
第十九条
通过综合平衡,使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生产技术经济活动保持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潜力,充分合理的利用人力、物力,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计划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经济运行、财务管理系统:
由厂长主管,具体负责:
包括
(1)经营目标的确定。
(2)财务决算。
第二十一条
营销管理系统:
由经营副厂主管销售,具体负责:
包括⑴市场预测。
⑵推销发运。
⑶合同管理。
(4)应收帐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产计划系统:
由生产付厂长主管,计划、生产、供应、人数、设备处。
具体负责:
包括⑴生产计划安排。
⑵生产准备与调度。
⑶劳动工资。
⑷物资供应。
⑸设备维修。
第二十三条
技术开发系统:
由总工程师主管,研究所、检计、生产等具体负责,包括⑴新产品开发。
⑵新技术新工艺运用。
⑶技术改造。
⑷科研与新产品试验。
⑸标准化与系列化。
⑹质量检验。
第二十四条
企业管理系统:
由管理副厂长主管,包括:
(1)经济指标分解。
(2)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建立。
(3)生产制造成本的控制。
(4)产品价格体系的管理。
(5)技术改造的实施。
(6)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活服务系统:
由后勤副厂长主管,包括:
(1)食堂。
(2)招待所。
(3)卫生所。
(4)运输队。
第二十六条
工作体系:
由厂长主管。
各付厂长分管,企管处、计划调度处、营销总公司、供应处、劳资保卫处、财务处、研究所、质管处、检计处、技改办等处室具体负责,包括:
⑴组织编制,确定机构,编制定员。
⑵责任制:
各级领导干部、职能人员、工人责任制和各类人员的考核办法。
⑶工作制度:
工艺手则操作规程,检查标准,计量制度和各种厂规厂纪等。
⑷定额与指标包括:
定额体系:
消耗,工时与工时利用率,定额完成率,出勤率等。
指标体系:
各项生产技术经济指标与实际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
信息体系:
由管理副厂长主管。
计划调度、销售总公司、人事保卫、财务、供应、检查、设备、研究所、各分厂等处室具体负责,包括:
⑴统计:
原始记录包括生产、计划、财务、定额、销售、质量、设备、材料等。
⑵预测:
有市场预测,技术预测和情报工作。
⑶工作程序:
有工作流程包括记录,报表的传递程序和各种信息反馈。
第二十八条
计划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2、贯彻统一计划,归口管理的原则。
3、贯彻以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计划的种类与归口部门:
一、按其时间划分有:
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1、中长期发展规划:
由企管处在计划期前半年(或按上级要求时间)组织编制完成。
2、年度计划:
由计划调度处提前一个月编制完成,为考核供应处的外购件订货和生产安排的毛坯准备的需要,应提前拟定年度计划建议数。
3、季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
由计划调度处牵头组织营销总公司、人教处、财务处等单位协调编制并上报与下达。
4、月度计划:
由计划调度处处组织编制下达。
二、按其管理层次划分有:
总厂计划、分厂计划、班组计划。
1、总厂计划:
由厂长主管,各分管付厂长组织各职能处室编制下达。
2、分厂计划:
由分厂厂长负责组织分厂计划调度员编制和下达。
3、班组计划:
由分厂计划调度员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
三、按其内容划分有综合计划和部门专业计划。
1、综合计划:
按照统一计划,归口管理,分解下达的原则由经营计划处负责组织编制上报与下达。
2、部门专业计划:
由各归口处室负责编制和分解下达。
第三十条
计划的综合平衡:
一、综合平衡要注意不留缺口,薄弱环节的措施须得力,要把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结合起来,同时要做好短期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1、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综合平衡工作由总师办具体负责。
2、年度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由经营计划处具体负责。
3、季度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由计划调度处牵头组织营销总公司、财务处、人教处等单位按归口平衡原则协调组织。
4、月度计划的平衡工作由计划调度处负责。
二、编制综合平衡表
1、劳动工时平衡表:
由各分厂负责编制。
2、物资供应平衡表:
由供应处负责编制。
3、财务收支平衡表:
第三十一条
原始记录和统计
1、原始记录和统计,是企业编制计划与指标的重要依据,也是检查计划与指标执行和监控的一个重要工具。
通过各种信息的反馈和统计数据,具体分析计划指标和实际差异,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调整,确保计划与指标的全面完成。
2、为使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必须尽可能做到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的规范化,统一化。
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外,由计划调度处、财务处、企管处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全厂各种原始记录与凭证的整理和统一工作。
3、综合计划与指标的各类统计报表,由计划调度处统一汇总,厂长批准按期上报,各种专业计划与指标的统计报表,由各职能处室编制,归口付厂长批准上报,主要计划与指标应交经营计划处备案,各类报表都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三十二条
计划与指标的批准和修改权限:
1、中长期发展规划,需经厂长批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下达。
2、年度计划与指标,经厂长批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各上报下达,厂度计划与指标的调整需经厂长同意,一般每半年滚动调整一次。
3、季度计划与指标,由厂长批准与修改。
4、月度计划与指标,由各分管副厂长批准和修改,但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修改即3月、6月、9月、12月,影响到季、年、度的计划与指标的完成和实现,需经厂长批准后方能进行修改。
统计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机械工业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制定计划和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是使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我国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及时对工业生产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反映对工业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及生产发展的规模和建议,并为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参加管理提供资料。
第三十四条
统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和统计制度,计算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反对弄虚作假。
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归口。
贯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搞好基础统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为四化作出贡献。
第三十五条
统计机构及职责:
我厂统计机构分为厂部、分厂二级,厂部在计划销售处配备一名综合统计员,分厂设统计核算员,上级统计组织对下级统计组织,综合统计部门对专业统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第三十六条
综合统计负责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部总局、区、市统计部门颁发的各项统计制度,计算方法,制定我厂的统计工作制度。
⑵系统收集、整理、积累我厂综合性的历史统计资料,并汇总成册存档。
⑶负责检查我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参与厂、车间的生产、经济工作会议,编写综合性统计报告。
⑷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统计员,统一管理和审查全厂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一解释统计指标,组织或参与原始记录的整理工作。
⑸统一管理对外提供统计数字,收集和积累同行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开展兄弟厂之间统计资料交换工作。
⑹对厂内各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厂统计人员业务学习、竞赛、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
第三十七条
各专业处室、统计人员的职责:
⑴切实执行上级和我厂的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及时,全面地向上级机关、厂领导及计划销售处提供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和调查资料。
⑵负责检查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国家计划执行情况和归口指标完成情况,编写专业性统计分析报告。
⑶负责整理和积累本部门业务统计历史资料,建立各种专业统计台帐、手册和图表。
⑷负责指导本专业系统基层统计业务工作,管理本专业的报表和原始记录,参与有关的原始记录整理工作。
⑸配合综合统计部门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组织统计人员业务学习。
第三十八条
各车间统计人员的职责:
⑴认真执行本厂的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
编制本厂对车间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⑵负责检查本车间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厂部有关单位提供定期报表,并提出文字分析报告。
⑶负责管理本车间统计和报表和统计数字,系统积累,整理本车间统计资料,建立各种台帐,为本车间领导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助手。
⑷负责建立指标公布板或劳动竞赛图表,会同有关人员管理本车间原始记录,负责对班组核算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十九条
本厂统计报表采取分工负责,综合归口管理的原则,所有报出的报表,抄送计划销售处一份,并具体分工如下:
⑴营销总公司,负责产品订货合同执行情况,生产能力,新产品销售等报表。
⑵计划调度处,负责企业概况,技术经济指标、产值、产量、职工伤亡事故报表、环境保护、安技措施劳动保护情况和日、旬、月的生产进度及在制品变动情况报表及各部门旬、月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报表。
⑶劳资处负责职工人数、工资、劳动生产率,工时利用率,工时定额、职工考勤变动情况,工资总额,工资构成等项统计报表,负责职工培训,职工业务文化技术学习等报表。
⑷供应处:
负责原材料收发,利用库存,消耗定额,工具收发,库存及消耗,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钢材利用率,运输设备数量及运用情况,物资节约,修旧利废等报表。
⑸质管办:
负责产品质量等情况报表。
⑹设备处:
负责各类设备及公用设施的数量、维修、完成情况,设备事故,动力生产及消耗,节能等情况报表。
⑺生活服务公司:
负责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包括投资定额,新增生产能力,新增固定资产房屋建筑面积及投资效果,职工住宅面积,医疗卫生等项统计报表。
⑻。
研究所:
负责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间试验,新产品的试制,科研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等统计报表。
⑼财务处:
负责通过会计核算所产生的各项资料的统计及有关的报表编写工作。
第四十条
各车间的统计报表由计划销售处制定统一的报表目录,表式,指标解释或编表说明,经厂领导批准后颁发各车间执行,各处室如需要在规定目录以外增漆新的表种,须经计划销售处审查同意,报厂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没有经过计划销售处审查同意的报表,各车间可以拒绝填报。
第四十一条
上级机关布置统计报表的文件或对工作的指导,属于综合性的,由厂领导给计划调度处,组织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属于专业性的,由厂领导批给有关部门办理,并应送计划调度处传阅,以便掌握情况。
第四十二条
各分厂、处室需要印刷的统计表格及原始记录单,须经计划调度处审定备案,统一编号,否则,企管处不予批准印刷,需要废止的报表,应报计划调度处注销。
第四十三条
统计报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填表人签字方为有效,各专业处室向本系统领导机关报送本范围内专业统计报表时(包括一次性调查表),必须抄送计划销售处备案。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满足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核算和企业管理三个方面的要求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因此,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为了使全厂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五条
原始记录的范围和内容,可分为两大类:
一、生产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其内容:
1、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
2、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
3、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
4、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5、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工厂生产准备和产品销售过程中有关财务活动情况的记录。
属于以上范围的原始凭证、帐册、卡片、报表都是原始记录的内容。
第四十六条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计划调度处和财务处分别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1、计划调度处负责:
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
产品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2、营销总公司负责:
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3、研究所负责:
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
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4、检计处负责:
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
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5、劳资保卫处负责:
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
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
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6、设备处负责:
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
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7、工具处负责:
工装的制造、调拨、消耗等方面的记录。
8、供应处负责:
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结存、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9、运输队负责:
汽车运行吨、公里油耗、汽车修理等方面的记录。
10、财务处负责:
会计核算,现金收支,转帐等方面的记录。
11、生活服务公司负责:
土建工程完工验收交接方面的记录,。
医药卫生、因病缺勤等方面的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传递,正确完整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任意涂改撕毁。
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及领导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各业务归口单位如需新增或变更原始凭证时,必须提出式样填制说明和传递路线,经营计划处或财务处审核,统一编号后方可印刷,未经批准编号的原始凭证,办分室不予批准印刷。
所填报单位有权拒填。
第四十九条
凡对外提供或在全厂公布的原始统计数字,应以计划处提供的数字为准,由各业务处室分管上报的数字,以业务处室的数字为准,有关车间各项指标的数字,以车间统计员的数字为准,各部门统一指标的数字应互相核对,保证统一,防止数出多门,造成混乱。
第五十条
各业务归口单位的原始记录,应按月(年)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五年。
属于全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交厂文书档案室存档,财务会计方面的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根据上级规定执行。
关于工厂特急件生产过程的特别办法
第五十一条
工厂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某些用户要求产品的交货周期较短,质量要求高。
为了使我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工厂的信誉。
为此,特别印制一批粉红色路线单及生产计划单,具体使用办法及要求如下:
1、该特制路线单统一由计划调度处根据产品用户要求的周期,质量要求及实际情况,下达生产准备计划,调换零件加工路线单。
2、各分厂、处室所见粉红色路线单,要求一路绿灯,零件24小时生产不得延误。
3、检验计量处对粉红色路线单产品一定严格质量要求,检验员临床指导操作者生产,严格“三检”制(首检、巡检、完工检),包括图纸上自由公差尺寸的检验。
4、计划调度处负责对此项办法的检查考核,纳入工厂经济责任制。
关于建立生产管理汇报制度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工厂必须珍惜市场赋予工厂的大好时机,以优质的产品和合理的生产交货期来赢得和保持用户对工厂的信任。
为此,工厂决定建立和建全生产汇报制度。
第五十三条
生产汇报的范围:
包括订货合同内容、交货期的变更、当月应完成的产品,主要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标准件配备情况,生产设备完好、工装配备制造、电力供应情况。
第五十四条
生产汇报的负责人:
1、合同的更改:
指订货合同的临时变更,如件数、装配类型、交货期的改变。
由营销总公司在4小时内书面通知研究所和计划调度处,由计划调度处汇报生产厂长及厂部并将更改详细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生产供应、外协部门、生产分厂及有关处室。
2、当月应完成的产品:
指生产分厂的作业情况,零件质量和完好件情况,备品备件制度、工装配备制造由计划调度处及时了解,协同生产分厂汇报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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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 企业制度 大全 计划 调度 生产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