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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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等相关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高,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特种设备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刚刚起步,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监管基础建设薄弱,监管力量不足与设备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监察检验工作定位和安全责任界限不够清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诚信和社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
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工作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方式方法还欠科学。
总体上看,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更高要求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在法制、科技、管理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降低风险、保障安全,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完善科学监管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重点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抓质量。
质量是基础,严格生产源头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生产企业安全质量责任,提升特种设备质量水平,保障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保安全。
安全是底线,要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加强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促发展。
坚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安全。
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有效降低能耗。
——强质检。
坚持以战略和系统思维,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六大工作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和检验工作改革,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改革监管体制机制,优化监管工作模式,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和工作有效性。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总体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显著提升。
主要目标是:
——特种设备法规标准、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和科技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和重点设备监控率、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规范要求。
——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
——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累计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安全发展,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发展。
继续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安全。
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科学实施许可和监督检验制度,提升许可和监督检验工作质量,严格市场准入。
加大对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市场退出机制。
加强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监管,把握好鼓励创新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关系,强化设计、制造单位保证新技术、新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相关专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权威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及专家学者的技术把关作用,改进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规定制造企业在产品资料中明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探索建立设计和制造缺陷召回制度。
着力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继续坚持全过程安全监管,同时根据事故规律,把监管重点和监管资源大幅度地向使用环节倾斜。
探索建立使用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规定其任职条件、职责和技术决策、指挥权。
推进基于风险的企业分类监管,建立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组织制定使用安全管理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企业诚信体系等有效对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加强动态监管、现场监察、法制宣传和绩效考核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不断提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
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对重点设备实施监控,并建立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探索建立合同安全管理制度,支持建立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咨询管理服务。
加强重点设备领域安全监管。
推进基于风险的设备分类监管,把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高风险设备作为监管重点,对低风险设备逐步实现企业自主管理。
研究应用基于全寿命过程失效模式的设计制造技术和基于风险的检测评价管理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性。
推动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故障监测。
加大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诚信评价体系,防范作业过程伤害事故,推动建立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机制。
建立大型游乐设施限定设计使用寿命、定期大修和专业维保制度,监督运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日常检查维护责任。
鼓励运用条码、电子标签等手段提高对气瓶等移动式特种设备的电子监管水平。
完善对压力管道、小型锅炉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
(二)促进绿色发展,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水平。
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同时,全面推进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换热器、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加快提升节能监管能力、健全节能监管工作机制、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及工程示范,促进节能降耗,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加快提升节能监管能力。
健全节能监管的法规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能效测试机构与节能技术研究实验室,建立完善涵盖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节能工程、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等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各环节的节能监管工作。
加快建立健全节能监管工作机制。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全面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能耗监测节能机制。
统筹兼顾设备与系统、技术与管理、设计制造与使用节能,组织开展产品能效状况普查,研究制定产品能效指标,逐步开展能效审查、能效测试、能效等级评定和节能技术改造,探索建立和严格实施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限制和淘汰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
加强重点高耗能特种设备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定节能目标,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节能奖惩制度。
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单位开展节能设计、节能改造和节能运营管理服务,提高设计、制造、运行和管理各环节节能水平。
加快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及工程示范。
建设节能科技平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制造单位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加快推动节能科技进步,在设计制造、运行管理、测试监测等方面形成一批节能核心技术。
推广若干项成本低、易推广、见效快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冶金、电力、石化等典型行业建立若干个锅炉、换热器、电梯节能示范点,总结经验并加强宣传交流,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开展企业广泛参与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低碳行动,深入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三)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特种设备产业核心竞争力。
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发展水平,加强管理与技术服务,积极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高新产业集群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
围绕装备制造、石化、电力等产业调整振兴,依托高效清洁发电、天然气管道输送和液化储运等领域的重点工程,实施有利于产业振兴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监管措施。
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共性关键重大技术难题,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按照区域和产业特点,建设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管理、技术、信息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大型电站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大型成套装置等重大装备自主化,提升大型铸锻件、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保障大型石化成套装置长周期运行。
保障石油、石化、电力、冶金、水利、交通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围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找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支持高效燃烧、高效换热、高效保温、先进水处理、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和高能效锅炉、余热锅炉、高效换热器、变频控制电梯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支持超临界(超超临界)发电锅炉、厚壁容器、超大型起重机械、新型式大型游乐设施和大型客运索道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承压设备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配套特种设备制造业发展。
鼓励和支持特种设备设计、安装、维保、热处理、理化、无损检测、水处理等专业化发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新兴服务业。
促进现代高新产业集群发展。
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立完备的含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法规标准服务的特种设备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做好技术支撑。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特种设备制造业基地。
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打造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的现代特种设备产业集群。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配合城镇化建设,做好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
根据一些地区经济特点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特种设备公共检测平台。
鼓励特种设备制造业向中西部和城镇、农村转移,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特种设备产品,做好农民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为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创造条件。
认真落实总局与各地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大力推动质量兴省、质量兴市、质量兴企活动,做好援藏援疆工作,促进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特种设备科学监管体系。
树立系统思想,围绕规划重点,全面推进科学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许可和检验工作改革,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进程,进一步优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制,明晰各方责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以监察环节为主,兼顾设备特点,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加快制定行政许可、使用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信息化工作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等规章。
做好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所需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优化技术规范制定程序,提高技术规范制定质量,加强对技术规范的合法性审查。
以规定基本安全要求和提高科学性为原则,加快技术规范的修订和完善,并逐步整合形成综合性技术规范。
理顺技术规范与规章、标准的关系,建立相关标准化组织的联动协调机制,推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标准化,在各设备领域形成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坚持开门立法,逐步开展立法对社会冲击性的预评估和后评估,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法规解释工作。
完善动态监管体系。
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按照监察层级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监察工作规范体系,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质监稽查队伍的作用。
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有序整合或有效利用各地现有的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实施全国联网,实现全国监察与检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努力实现动态监管体系对各个设备、各个环节、各个地区的基本覆盖,做到对特种设备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基本实现网上办理许可、告知、报检等业务。
加强数据信息挖掘利用,为风险监控提供有效信息,应用物联网技术提升动态监管水平和效能。
构建安全责任体系。
研究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责任划分方法与准则,厘清市场经济环境中各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界限和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
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工程师、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保险、缺陷设备召回与强制报废等制度创新,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责任的机制与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科学分解下达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县(市、区)、乡(镇)基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注重安全监察制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制度以及与相关行业管理制度的协调衔接,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岗双责”责任。
按照有限、有效原则,立足立法与监督,不断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和职责调整,弥补缺位,纠正越位与错位,突出监管重点。
在发挥行业组织监督和自律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监管、检验的失职渎职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应用风险理论,制修订相关规范标准,研究构建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分类监管模式并进行试点示范。
大力推广基于风险的检验,并建立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分类体系和排查治理机制。
重点围绕系统性、广泛性和重大的事故风险、管理风险和队伍风险,建立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进行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
根据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社会应急资源作用,分级建立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撑。
依法履行事故调查职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四级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构建绩效评价体系。
研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全面绩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和机制。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评价模型和统计指标,形成固定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报告机制并试点应用,积极争取将重要的统计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考核指标体系。
全面开展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监管资源有效投入与合理配置的模型。
探索对企业和一定行政区域、设备领域进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指标,开展试点并推广应用。
构建科技支撑体系。
紧密跟踪国内外前沿科技,畅通科技需求渠道,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纽带,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着力解决基于风险的事故预防关键技术难题,在检测监测、安全评价、风险管理、寿命预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测预警、应急救援、节能技术、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方面有较大突破,从战略高度积极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以国家级技术机构为龙头,有效整合行业科技资源,建好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完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科研试验基地和区域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的能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特检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逐步缩小东、西部检验检测能力差距。
深化许可工作改革。
深化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的许可制度改革,调整许可条件,提高安装、改造、维修、维保单位许可条件,严格市场准入。
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转变方式,减少、合并许可项目,缩小许可范围,调整许可分级。
进一步下放许可权限,简化和规范许可程序,厘清各方责任,建立对许可机构的监督机制。
继续将许可的审查工作逐步交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承担。
深入研究鉴定评审工作性质,探索实施将鉴定评审前置的工作模式,规范对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的授权和工作委托,调整对鉴定评审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督方式,提高对鉴定评审和考试工作的监管效果。
完善证后监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积极稳妥推进检验工作改革。
明确各类检验的性质、定位、责任和实施方式,调整检验范围和项目,强化企业自检责任,完善监督检验。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进程,坚持检验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研究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进一步发挥企业和社会检验力量的作用,积极培育委托检验市场,发展和规范专项检测市场,建立政府检验机构与社会检验机构各有所长、优势互补的新型检验机制。
打破地域限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促进检验资源有效利用;
探索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跨行业联合重组,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实现检验检测机构的做优做强和集团化发展,打造“中国特检”品牌。
四、重点工程
围绕规划重点和科学监管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工程,带动规划全面落实。
(一)信息化建设工程。
构建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及时动态、面向公众的全国特种设备“一库三平台”,即全国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库和安全监察信息平台、检验检测信息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金质工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安全监管、事故管理、检验报告管理、综合统计五大系统的安装与应用,加快制定数据共享与交换和应用接口标准,实施监察、检验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现监察与检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开发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和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的风险监控系统,优化全国动态监管信息化网络。
统一技术标准,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移动式特种设备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对设备实施基于物联网的远程动态监测、诊断和监控,在部分省开展特种设备物联网建设试点和示范。
(二)应急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应急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和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建设。
制定全国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完善并有效整合事故数据库、预案库、事故调查专家库和应急救援资源库,添置必备的应急装备,形成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平台和组织严密、协调有效、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支持机制。
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分析,应用各类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技术,有效预防事故。
按照设备特点建设若干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及能力考核制度,提高事故预防和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指导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推动企业建立重点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
(三)分类监管及示范工程。
根据特种设备的风险程度、安全状况和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诚信程度等因素,推进设备和企业分类监管。
研究制定分类监管的基础性标准,在若干个行业领域分别制定基于分类监管的安全管理标准。
选择若干典型行业和设备领域,建立若干个分类监管示范点(区),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建立完善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并力争与行政许可、检验收费、信贷发放、税收优惠、保险费率、工商登记等事项有效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完善基于风险和基于分类监管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
(四)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以解决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检测与监测、应急救援、节能降耗和科学监管的紧迫、关键技术问题为主线,申请立项和组织实施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关键技术研究、快速高效先进无损检测与监测技术研究及标准与设备研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支撑急需技术研究和特种设备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应用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积极申请国家公益科研和质检科研项目,建设完善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和科技经费多渠道投入机制,筹措科研经费,每年组织一批实用性较强的科研项目。
(五)技术机构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国家级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和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1至2个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建设10个左右国家质检中心,引领行业打造“中国特检”品牌。
根据地方产业特色和技术优势,规划建设一批特种设备国家质检中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安全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和培训考试基地。
持续实施技术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特种设备技术机构技术保障能力。
五、保障措施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创造规划实施有利条件,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环境,凝聚规划实施整体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实现。
(一)加强战略管理和系统工程。
加强中国特色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理论研究,把握安全发展的阶段性和规律性特征,找准薄弱环节和战略重点,采取战略性和系统性措施,将安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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