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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指明了方向,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
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新型工业化的道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统筹区域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扩大就业。
第一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一)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
中国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大体上都是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由于种种原因,各国都建立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客观上,当时我国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国民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现代工业很少。
主观上,当时在理论上普遍把计划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
它在社会经济规模不大,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还比较简单,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处在外部被包围、封锁的情况下,对于集中全国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经济,巩固政权,制止战乱,奠定工业化基础,均起过积极作用。
(二)计划经济体制的利与弊
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建立在许多方面借鉴了苏联的经验,不过更重要的是由于它有利于解决我国建国初期所面临的严峻的政治经济问题。
第一、这一体制便于国家直接参与经济生活,壮大公有制经济,从而巩固政权;
第二、在国内经济生活紊乱、国际上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的条件下,实行这一体制是稳定经济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业化积累的有效方法;
第三、这一体制适于协调宏观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集资源配置功能和社会协调功能于一身,在最大限度地进行工业化积累的同时,维持人民较高的就业水平和基本的生活需要。
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曾经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联系的日益复杂,这种体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
主要表现在:
第一、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企业缺少应有的自主权;
第二、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
第三、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
第四、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比较单一。
(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体制探索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开始对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进行反思,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在纠正“大跃进”中的错误时指出,即使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是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可能存在。
针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毛泽东还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陈云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允许保留一部分个体经营、一部分产品自由生产、一定范围的自由市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把我们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到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而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体制的状况密切相关,这就必然把体制改革问题尖锐地提到人们面前。
正是在这样重要的转折时刻,邓小平远见卓识,深刻地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和理论探索的成果,开始提出社会主义要搞市场经济的思想。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
“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
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这里虽然没有提到“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但这个决定的内容,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
1985年,邓小平又鲜明地指出:
“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
”“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
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
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
1987年,邓小平进一步指出:
“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
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
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
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
”“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
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
1990年底,邓小平又针对当时在计划和市场问题上的思想混乱,强调指出:
“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
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
”“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
计划和市场都得要。
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
1991年初,邓小平再次指出:
“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更加明确地提出: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这就对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不休、但又事关重大的问题,作出了一个透彻、精辟的总回答,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姓“资”还是姓“社”的标志这样一个传统思想的束缚,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我们党制定政策的基本理论依据。
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得以实现的理论基础,初步解决了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依据邓小平的论述和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
《决定》指出: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的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实践的发展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在于,一方面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离析,把它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和方式;
另一方面又强调我们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以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性,表现为: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企业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
各类不同的企业都进入市场,国有经济在市场平等竞争中发挥主导作用。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运用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提高,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在宏观调控上,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正如江泽民所说,“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
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
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
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
另一方面,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内在的经济属性,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性,具有以下特征:
(1)以市场为基础性配置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经济活动主体的一切经济往来,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市场机制是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
(2)独立的企业制度。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也不论规模大小、技术水平高低,都要具有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应有的自主权。
(3)市场经济规律起着支配作用,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按价值规律运行。
(4)经济手段是政府的主要调控手段。
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事务,而应通过指导性计划、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来引导、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
(5)法治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
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法律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和保证。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实质上就是所有制问题。
生产关系的形式要适应生产力的状况,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结论。
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必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所有制结构上重全民,轻集体,排挤个体,消灭私营,急于过度,盲目求纯,力求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公有制经济几乎是一统天下。
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符合我国的生产力状况,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同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两个方面决定的。
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了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经济依然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这就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在走向21世纪的新形势下,面对重大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在对待所有制形式问题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可以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一)正确理解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公有制是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
凡具有这种特点的所有制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都属于公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
它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
我国现阶段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生产资料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所有,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
集体经济,即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是指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所有制经济,以控股、参股等不同方式投资形成法人财产,由企业法人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有股份制企业、跨所有制组成的企业及企业集团、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等。
这些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最终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国家和集体行使所有者的权益。
(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含义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上,其布局要相应调整。
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没有一定的量就没有一定的质,但单纯量的优势并不一定具有质的优势。
质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产业的属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技术构成、科技含量、经济的整体素质、规模经济、资本的增值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一是静态数量优势。
这个数量优势是就全国而言的,并不要求在国民经济中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产业甚至每个企业都是公有制占优势。
有的产业有的地方可以是非公有制经济占优势,如浙江的温州,福建的石狮,广东的东莞,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占了优势,但这些都是局部,从整体上看目前公有资产占全国总资产的比重在50%以上。
因此,有些地方、有些部门、有些产业非公有资产占优势,不影响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因而也不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二是动态数量优势。
十五大没有给出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具体的数量界线,而只是要求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这个优势实际上涵盖了大于50%、小于100%的一个区间范围。
只要在这样一个区间范围内,都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地位,而不能认为公有制经济百分比越大越好,只有达到80%、90%才是优势。
十五大给出的有弹性的数量标准,不仅为党和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客观可能适时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供了依据,也为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科学理论支持。
公有制主体地位,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以往人们只是简单地用公有制数量的多少来判断公有制是否占主体地位,没有公有制的质量概念。
党的十五大不仅把公有制质量标准引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范畴,而且强调指出,公有制占主体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什么是公有制经济的质?
这就是说,公有制经济有很强的规模扩张能力,有很强的技术进步的能力,有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比较高的全员要素生产率。
一句话,和其它经济形式相比,有很强的竞争力。
因此,对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来说,提高公有制的质量比增加公有制的数量更重要。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公有制数量很多,但质量不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能不会是稳固的;
相反公有制的数量减少一些,但质量提高了,在这种情况下,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会更加稳固。
2.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集中体现在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
所谓控制力,一是对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
二是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
三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趋势的控制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
针对我国国有经济分布面广、散而小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这些重要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
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其他行业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公有制是就所有制的性质而言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指公有制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二者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这是认真总结建国以来我们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得到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精辟地指出:
“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
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了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
”这里实际上已经指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不仅要坚持公有制,而且要找到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群众愿意采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国家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居重要地位。
但长期以来它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所有权和经营权集国家一身,企业无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独立参与市场竞争。
与传统所有制相联系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也落后于现代经济的发展。
寻找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有效地消除落后的管理方式。
我国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类型各异,在所处行业和地区中的地位不同,国家对它们经营目标的要求和预期也不相同,这本身就决定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然是多样化的。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股份制企业的性质,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
由国家和集体控股,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质。
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扩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股份合作制是溶股份制形式与合作制形式为一体的新的公有制形式。
它实现了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群众愿意接受的、有利于灵活地组织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组织形式,是在新形势下,非国有的其它公有制经济实现资产重组和资本结构优化的一种良好方式。
劳动者除了按劳取酬外,还按投入的资本额取得相应的收益。
这种形式也有利于城乡小型企业在改革中实现经营规模化和投资社会化,有利于提高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党的十五大指出,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要提倡和鼓励,并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至于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采用,公有制企业也可以采用。
这就是说,资本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我们寻找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外资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有成分。
(1)个体经济是指个体经济存在于几个社会形态中,作为一种非主要的经济关系,依附于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恢复和发展。
(2)私营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其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具有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般性质,即私人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依靠雇佣劳动进行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它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它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公有制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要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同时,它们的雇工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他们的基本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是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的。
(3)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是指其绝大多数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属于资本主义性质。
但是,这些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和调节下进行生产和经营,与社会主义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它们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而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
同时,合资和合作企业中,还可能包含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积极作用。
过去人们往往把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然对立起来,不顾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采取不断削弱非公有制经济来凸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
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多元出资者的产权关系,就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多元出资者形成公司实体的过程中,只要国家和集体控股,就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
目前,在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有制控股企业,从证券市场上筹资近500亿元,其中吸纳了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从而大大拓展了公有经济的发展空间。
在短短几年中出现了一大批发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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