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1945212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65KB
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赣府发[2005]11号),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1),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平战结合、体制创新。
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人民防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人防资源 穴战时防空、平时防灾 雪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通过体制创新,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
(7)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实施,并报省政府备案。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4)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县、市、区),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预案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 组织体系
2.l 领导机构
2.1.l 成立九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穴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员会 雪,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定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领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在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
(4)决定应急状态的结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 市应急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军分区司令员,市有关领导,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2.1.3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类型,结合现行应急工作体制,市应急委员会下设若干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相应类型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的数量,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适时增减。
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相应的专项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类型的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气象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
(3)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4)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军分区参谋长、市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市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5)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地震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军分区、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办。
(6)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市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8) 市处置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九江海事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九江海事局。
(9) 市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
(10)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经贸委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供电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11)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环保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12)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电信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电信九江分公司。
(13)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任总指挥,市卫生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14)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农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16)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外侨办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外侨办。
(17) 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和军分区、武警支队、市公安局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18) 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军分区参谋长、武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九江市 突发 公共 事件 总体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