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行政自检自查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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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结合雄壁矿区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矿区周边村寨农户,有针对性地对矿产资源保护、禁止私挖滥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煤炭资源优化配置;
四是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发放资料、咨询解答、巡回广播等不同方式深入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
五是以税务、环保、煤炭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乡(镇)集市加强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
六是结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
七是结合今年的抗旱保民生保春耕工作,深入乡(镇)农村广泛开展对《水法》、《云南省实施办法》、《云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惜水用水,预防因抗旱用水引发的矛盾纠纷;
八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林业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欺诈坑农、赡养扶养、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九是结合烤烟收购工作,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律师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栽烟乡(镇)、村委会和烟叶收购站(点),采取流动广播、出动宣传车、散发烟草专卖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展板图片、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乡(镇)进站(点)入村(社),利用群众赶集、群众交烟和群众在家分级扎把等有利时机,对国家烤烟收购现行政策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促使群众自觉执行政策,遵守法律,按区域划分到指定烟叶站(点)交售。
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0余万份、法律法规书籍8万余册、出专栏板报1286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46场次,培训辅导农村调解员、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员和法制中心户78期,到学校上法制课36场,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86场次,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92场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30余万人次。
二、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助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突出在深入上下功夫,做到问题在基层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萌芽状态消化,司法行政维稳防线屏障进一步筑牢。
(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崇尚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
“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散发资料、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传授讲解法律知识,以“法制宣传中心户”和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为农村普法阵地,采取中心户组织学法、讲解农村常用法律法规、查阅法律条文、剖析案件法理、互动讲授伦理道德和演出农村法制文艺歌舞戏剧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营造群众“崇尚道德”的仁和礼让精神。
结合各地乡土人文、民风习俗和农耕文化,把一些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伦理道德、民彦俗语、贤德良言、忠孝警句进行搜集整理包装,以编印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弘扬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从“法、理、情”方面预防遏制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抓好调解机制建设,营造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在岗有责”的敬业奉献意识。
因地制宜,制定和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接待、凝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倒查追究等矛盾纠纷防控调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了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激发了调解工作活力,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四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营造部门“联动对接”的协作调处观念。
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
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
实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进驻公安派出所、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现场办公,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解决处理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劳动用工、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对涉及葬坟、边界、工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难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
同时注重加强与接边地区的密切协作与互动沟通,掌控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苗头和社会稳定动向,定期不定期互通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双方协作联动调处化解接边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0249件,调处成功10088件,调处成功率达%。
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75件32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56件1584人次,防止集众上访100件654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2件42人次。
(二)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心理特点、自我管束和现实表现,制定个人帮教转化方案,在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亲情帮教、定期排查、跟踪管控和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等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与村委会(社区)干部相接触、与帮教对象家属接触、与村(社)德高望重老同志相接触、与帮教对象家庭邻里相接触,随时掌控各个时期不同阶段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表现、心理变化、活动规律和与外界的接触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普及、人生哲理讲解、社会知识传递、思想心态矫正和社会公益劳动,对重点对象落实“一对一”管控、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村(社)干部定人联络反馈等防控监管措施,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出现“破罐破摔”的不良心态,从正反两方面时常加强警示教育,做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教育矫治转化,思想上有认识,心灵上有触动,法律上有掌握,行为上有约束,自觉从内心深处感知感悟,迷途而返,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再重新违法犯罪再入歧途。
同时加强档案痕迹管理,做到每人一档,台帐表册齐全,按要求录入微机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清、底数明。
2016年以来,接受的281名刑释解教人员和全县现有的294名社区矫治对象都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实施了帮助矫正和教育转化,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失控脱管和漏管失教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突出公正廉洁执法,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新近颁布出台以及执业执法活动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司法解释、执业执法程序和相关业务,履职能力和执业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加强教育,规范执法。
采取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抽查卷宗、回访当事人等不同形式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服务态度、履职行为、廉洁自律适时进行跟踪督查,执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维权。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讲求事实,讲求证据,认真审查核实,做到有依有据,不编不倚,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和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
为保障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县司法局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警办证办案的投诉举报,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卷宗进行抽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23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85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担任法律顾问98家,代理民事诉讼171件,代理自诉案件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4件,调解民间纠纷190件,办理见证22件,代写法律文书289份,解答法律咨询6385人次。
在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过程中,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律师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规和不廉洁的行为。
三、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积极组织搞好抗旱救灾。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基层,积极行动,把抗旱救灾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一手抓抗旱救灾,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周抽出2名同志轮换到竹基乡薄草塘村委会联挂点蹲点驻扎参与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先后10次深入挂钩联系点帮助指导抗旱救灾,与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共同研究人畜饮水、抗旱保苗、春耕备耕、森林防火等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抗旱救灾期间,我局深入到抗旱联挂点148人次;
二是深入薄草塘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想方设法落实烤烟育苗、水稻育秧、地膜包谷等春耕生产,确保大春作物种植全部得到落实;
三是组织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捐资7000元送到联挂点薄草塘村委会用于抗旱救灾,单位出资2000余元购置10支铁皮水桶送到联挂点用于群众饮水运输,与当地村组干部深入到4个人畜饮水困难村寨帮助寻找水源,帮助2个村的饮水困难农户拉水送水20余车,组织和帮助当地群众开挖引水渠道70余米,上山进行防火巡查20余次;
四是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全系统共产党员21人捐资10255元,非党1人捐资300元,特别捐献活动共捐资10555元,同时工会成员捐资795元。
四、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在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完成了招商引资下达任务,参与配合狠抓了煤矿资源整治的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了城北片区征地公证工作,分别与挂联的蒲草塘村委会、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开展了“互联共创”活动,深入挂钩联系的蒲草塘村委会狠抓了春耕备耕和抗旱救灾工作,完成了县委、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结合岗位实际,加强自身建设。
为提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真心真情为民排扰解难办实事,确保司法行政维稳保障职能显著发挥。
**县司法局联系实际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周一由政工科和办公室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工作部署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岗位职能相结合,科室之间展开讨论,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二是采取讲座、辅导等形式对新近颁布出台和工作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侵权责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的辅导学习。
三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集体研究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做到小事通气商量,大事严格按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具体工作由科室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研究办理,需要提请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科室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主要领导开会讨论。
四是加强履职监督制约,从源头预防滋生腐败。
其一是加强财物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政策,专款专用;
其二是加强廉政建设,以廉政讲座、法规法纪和警示教育的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政策法规,做到警钟常敲,防微杜渐;
其三是加强对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和抽查,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预防,对特殊岗位和窗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防患于未然;
其四是设置举报信箱、开设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实行重要岗位承诺、重点工作倒逼和督查督办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情况分析通报,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是认真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工作拖延、作风不实、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或导致工作出现失误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总之,2016年以来的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履职,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得到较好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与其他兄弟县(市)区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依靠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变压力为动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服务办事环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搞好服务,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和自身主观能动作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扎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处理工作,为促进**的稳定和谐繁荣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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