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学校普通中小学年度绩效考核教育质量A3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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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学校普通中小学年度绩效考核教育质量A3评分细则
附件5-1:
綦江区小学2014-2015学年度学绩效考核
教育质量A3评分细则
B7:
学业水平(50分)
㈠毕业年级学业水平(25分)
本项考核分(∑毕)由学业水平考核分(∑1,权重21分)和各学校后20%段人数特别考核分(∑2,权重4分)组成。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分(∑1,权重21分)考核办法:
⑴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基础分(S1)计算办法。
以校为单位分别计算小学六年级目标基础分(S1)。
以小学各校近四年(2011、2012、2013、2014)六年级抽测考试完成分按2:
2:
3:
3的比例合成,得出各校质量目标考核基础分(S1)。
⑵小学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完成分(S2)的计算办法。
以全区六年级抽测成绩为准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区前20%的人数(X1)优秀段、40%的人数(Y1)良好段、60%的人数(Z1)较好段、80%的人数(B1)合格段及以下人数20%(C1)各段的人数分别乘以系数10、8、6、4、2之和除以各学校六年级学生数(A1)再乘以10为各校六年级文化素质质量目标考核基础分(S1),计算公式如下:
S2=(10X1+8Y1+6Z1+4B1+2C1)÷A1×10
⑶小学毕业年级学业水平发展分(S)的确定办法。
小学毕业年级学业水平发展分(S)等于完成分(S2)与基础分(S1)之差,即S=S2-S1。
⑷小学毕业年级学业水平完成分换算分(X)计算办法。
X=S2÷同类学校S2最高分×100
(方案中“同类学校”是指按督导室的分类方式分类的学校,以下同)
⑸小学毕业年级学业水平发展换算分(Y)计算办法。
Y=S÷同类学校S最高分×100
如果有学校发展分为负分,则将所有同类学校发展分均加上本类学校中最低负分的绝对值,再计算。
⑹完成换算分(X)与发展换算分(Y)合成分(∑①)计算办法。
方式一:
(∑①)=0.7X+0.3Y
方式二:
(∑①)=0.5X+0.5Y
方式三:
(∑①)=0.3X+0.7Y
⑺将∑①换算得到(∑1),满分为21分。
∑1=∑①÷同类学校∑①最高分×21
2.各学校后20%段人数特别考核分(∑2,权重4分)考核办法:
⑴计算各校2011、2012、2013、2014年四年进入后20%人数比例按照2:
2:
3:
3合成人数百分比(P1)和毕业年级抽测成绩后20%人数百分比(P2)。
⑵计算前款百分比减少度(P):
P=P1-P2
⑶将减少度(P)按下列公式折合为∑2(4分):
∑2=(P-同类学校最低P)÷(同类学校最高P-最低P)×4
3.各校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分(C01):
C01=∑1+∑2
㈡小学非毕业年级学业水平(10分)
1.小学非毕业年级基础分(S1)沿用毕业年级基础分。
2.非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积分计算方法同“C01:
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办法中“∑1”的算法。
抽测年级(学科)均以学年末测查科目得分为计算基础,计算人数A1为学籍审定人数。
3.小学抽测年级得分:
每个年级(学科)∑3=∑③÷同类学校∑③最高分×10
N个年级(或学科)的∑3相加再除以N(抽测年级数、学科数)得到全校非毕业年级语数综外素质教育质量目标考核积分(∑非毕)
㈢小学音体美考核(15分)
1.考核内容:
音乐:
乐理+声乐(各学区可根据情况加试器乐)
体育:
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中选择。
美术:
笔试+绘画
具体方案由学区制定并组织实施。
2.考核对象
由学区组织测试,在4-6年级中音体美三个项目每年项目随机各抽测一个班。
具体方案由学区制定并组织实施。
3.计分办法
小学音体美考核在B7指标中分别占5分,共15分。
音体美每个项目按名次平均划为三个等次,分别计5分、3分、1分。
具体方案由学区制定并组织实施。
凡学校弄虚作假计0分。
4.考核时间
在2015年6月完成并上报区教委。
凡未及时、准确组织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上报的学校体育科目计零分。
B8、教师发展(10分)
㈠教研科研活动开展(1.5分)
本项考核分由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常规落实情况(0.5分)、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情况(0.5分)、课题或项目研究的实施情况(0.5分)三部分组成。
①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常规落实情况(0.5分):
按照每个教研组两周1次教研活动计算,未达90﹪、70﹪分别扣0.3分、0.5分,由学区考核,教科所进行抽查;
②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情况(0.5分):
未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每人次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
由教科所通过参会签到记录或简报进行考核。
③课题或项目研究的实施情况(0.5分):
围绕立项课题或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开展研究,无研究的实施计划扣0.2分、无开展研究的过程记载扣0.3分。
由教科所发展研究部进行考核。
㈡教研科研工作成效1.5分)
本项考核分由课题结题或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0.5分)和各类竞赛获奖(1分)组成。
采用查看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考核。
⑴课题结题或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考核办法(0.5分):
①课题结题:
国家、市、区级课题按要求结题,分别得1.5、1、0.5分;课题获奖:
按国家级(科技部、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科委、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科委、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5、4、3分,4、3、2分,3、2、1分进行积分。
②论文获奖:
按国家级(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分,2、1、0.5分,1、0.5、0.2分进行积分。
③论文发表:
公开发表一篇积3分,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1分。
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进行考核,每一类按以上三项积分之和除以学校教师人数即为该校的总积分,每一类最高者计0.5分,其余学校按(总积分/该类最高积分*0.5)计算。
⑵各类竞赛获奖考核办法(1分):
教育教学能力现场竞赛除外,其余按国家级(国家总工会、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总工会、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总工会、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分,2、1、0.5分,1、0.5、0.2分进行积分。
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进行考核,每一类按以上三项积分之和除以学校教师人数即为该校的总积分,每一类最高者计1分,其余学校按(总积分/该类最高积分*1)计算。
㈢教育教学能力现场竞赛(2分)
本学年主要考核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能力,由区教科所和区教育工会组织,与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合并进行。
具体办法详见《綦江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各学校按照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分配的名额,足额派出初赛优秀的教师参加区级统一竞赛,所有参赛教师的平均分即为该校得分(学校必须足额参赛,弃权者以零分计入总分再计算学校的平均分),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每一类第一名的平均分为最高分2分,其余按(各校该项得分/该项最高得分*2)计算。
㈣教师培训(5分)
1.国培、市培及专项培训(1分)
学校按时派人参加培训并且成绩合格计1分。
差1人,扣0.2分;送培人员培训不合格1人扣0.2分;影响我区培训效果的其他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相应分值。
2.全员培训(1分)
学校按时派人参加培训并且成绩合格计1分。
差1人,扣0.2分;送培人员培训不合格,1人扣0.2分。
3.校本培训(3分)
进修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按类别就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绩效等进行考核,同类学校的第一名计3分,其余学校按与最高得分比值计分,具体办法参照2014年校本培训考核量标考核后进行折算。
B9:
学生获奖(5分)
㈠计算范围:
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同意学校学生群体或个人参加的相关活动获奖。
包括:
德育、体育、艺术、科技、其他专项教育(环境、法制、安全等)五类活动,每一类最高记5分。
㈡计算方法:
分别以各校学生获奖数据计算德育(W1)、体育(W2)、艺术(W3)、科技(W4)、其他专项教育(环境、法制、安全等)(W5)共五项积分(W)和学区获奖积分(V)。
1.积分(W)计算
⑴集体(V1):
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市级一、二、三等级分别记8、7、6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
⑵个人(V2):
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⑶同一件作品(论文等)在多个层面上获奖只计最高奖,不累计积分,以参赛人数比例评奖的折半计算积分。
⑷V3=(V1+V2)÷学生总人数
⑸各项获奖积分转换为5分计算办法:
W1=本校V3÷同类学校最高V3×5
⑹五项积分计算公式:
W=W1+W2+W3+W4+W5
2.学区获奖加分V按5分计算。
根据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区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加分,学区按辖区内学校所数的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
各学区各等级按比例计算所数:
学区
学校所数
等级名额数(所)
备注
一等
二等
三等
古南
5
2
2
1
文龙
11
3
5
3
三江
9
3
3
3
篆塘
8
2
4
2
东溪
13
4
5
4
安稳
6
2
2
2
打通
7
2
3
2
三角
7
2
3
2
永新
7
2
3
2
3.学校学生获奖考核分(∑生奖)的计算办法。
∑生奖=(W+V)×本校规模系数÷(W+V)×本校规模系数后同类学校最高分×5
学校规模系数:
小学600人及以下为1;小学601-900人为1.1;小学901-1400人为1.2;小学1401人以上为1.3
B10:
学额巩固(5分)
㈠小学升入初中入读率(1分)
完成小学毕业生对口入读初中学校送生工作,对到区外就读的学生,学校要摸清具体去向,并上交去向情况登记表,如有3%以上的学生去向不明且提供的情况不真实,该项记0分。
㈡小学巩固率(4分)
1.只考核毕业年级的六年巩固率,由区教委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巩固率统计。
2.计算方式:
六年巩固率=六年级抽测人数÷(一年级九月份年初报表人数-正常减少人数+增加人数)×100%。
抽测人数来源于参加当年毕业班抽测实有人数,统计截止时间,每年5月30日。
以查阅学籍记录和举报记录为准。
3.六年级学业抽测时所有学科为零分者算为流失,学生转出去向不明的视为流失。
4.六年巩固率计分办法:
六年巩固率97%以下的记0分,达到97%后计分办法:
∑2=2+(本校巩固率-97%)÷(100%-97%)×2
5.如果学校虚报异动材料,发现1人,该学校的巩固率考核分为0分,同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6.学区负责对毕业班实有人数(即在籍人数)进行核实,核实时间:
每年4月底到5月初。
核实方式:
抽查,调取学生学籍档案核实照片及个人信息,发现问题如实上报。
此项工作纳入学区考核范畴。
附件5-2
綦江区初中2014-2015学年度
绩效考核“教育质量”A3评分细则
B7:
学业水平(50分)
㈠毕(结)业年级学业水平(30分)
本项考核分(∑毕)由学业水平考核分(∑1,权重20分)、毕业年级学业成绩合格率特别考核分(∑2,权重5分)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考核分(∑3,5分)组成。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分(∑1,20分)考核办法:
⑴初三质量目标考核基础分(S1)计算办法。
以校为单位分别计算初三年级目标基础分(S1)。
以初一入学前抽测成绩为准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区前1—1000名(X1)、1001—3000名(Y1)、3001—5000名(Z1)、5001—7000名(B1)、7001名以后(C1)各段的人数(无抽测成绩的学生按比例加入各段计算),分别乘以系数24、16、12、8、2之和除以各学校初三年级学生数(A1)再乘以10为各初中学校初三年级文化素质质量目标考核基础分(S1),计算公式如下:
S1=(24X1+16Y1+12Z1+8B1+2C1)÷A1×10
⑵初三质量目标考核完成分(S2)的确定办法。
按以上计算初中质量目标基础分(S1)的办法,以中考(包括毕业)成绩总分(包含体育),计算各校各年级的完成分数,得到学校的完成分(S2)。
⑶初三质量目标考核发展分(S)的确定办法。
初三学校素质质量目标考核发展分(S)等于基础分(S1)与完成分(S2)之差,即S=S2-S1。
⑷初三质量目标考核完成换算分(X)计算办法。
X=S2÷同类学校S2最高分×100
⑸初三质量目标考核发展换算分(Y)计算办法。
Y=S÷同类学校S最高分×100
如果有学校发展分为负分,则将所有同类学校发展分均加上本类学校中最低负分的绝对值,再计算。
⑹完成换算分(X)与发展换算分(Y)合成分(∑①)合成方式由教委提供初步建议,学校自行选择,并及时向教委提出更改书面申请。
方式一:
(∑①)=0.7X+0.3Y
方式二:
(∑①)=0.5X+0.5Y
方式三:
(∑①)=0.3X+0.7Y
⑺将∑①换算得到(∑1),满分为20分。
∑1=∑①÷同类学校∑①最高分×20
2.毕业年级学业成绩合格率特别考核分(∑2,5分)考核办法:
⑴计算入学前抽测成绩总分合格率(P1)和中考(含毕业)成绩总分合格率(P2)(其中,中职提前分流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的前20%人数视为合格纳入P2计算)。
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满分的60%视为合格。
⑵计算合格率增加度(P):
P=P2-P1
⑶将增加度(P)按下列公式折合为∑26分:
∑2=(P-同类学校最低P)÷(同类学校最高P-最低P)×6
3.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考核分(∑3:
5分)的计算办法
⑴初二地理生物学科计算沿用本年级入学基础分(S1)。
以两科结业考试总分按基础分的计算方法计算完成分(S2)。
⑵按照∑1的算法计算出各校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考核分(∑3)。
4.各校毕(结)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分:
∑毕=∑1+∑2+∑3
㈡七八年级学业水平(12分)
1.本项考核分中,七、八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分各占6分。
2.七八年级学业水平考核积分∑七∑八计算方法:
⑴按本细则“C01:
毕(结)业年级学业水平”考核办法中“∑①”的算法计算出∑㈦∑㈧(其中,“同类学校”变为“同学区学校”,“合成方式”与初三同)。
⑵∑㈦∑㈧换算为∑七∑八的方式:
根据各校∑㈦∑㈧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同学区学校所数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以6、4.5、3分计为∑七∑八。
各学区各等级按比例计算所数见本细则“学生获奖”附表。
⑶七八年级均以学年末测查科目(初二不含生物、地理)总分为计算基础,计算人数A1为学籍审定人数。
㈢实验能力(3分)
1.在学籍库中,按照各校相应年级人数5%的比例随机抽取学生名单(各校按此比例抽取超过20人的,则均只抽20人),参加学区组织的实验考查。
按考查得分计算出各校各科人均得分之和(Q),
2.将Q按本细则“C02:
七八年级学业水平”中“∑㈦∑㈧换算为∑七∑八的方式”,将一、二、三等的学校分别以3、2、1分计为∑实验。
3.学校有弄虚作假,此项计0分。
㈣高中阶段学校入读率∑入读(5分)
详见《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入读高中阶段学校动员工作的意见》(綦教〔2015〕29号)。
B8、体质健康(2分)
计算出各校初中中招体考成绩平均分。
按中考平均分高低对各校排序,按初中学校总数3:
4:
3的比例分出三个等次分别计2分、1.5分、1分。
凡未及时、准确组织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上报者计0分。
B9、教师发展(10分)
㈠教研科研活动开展(1.5分)
本项考核分由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常规落实情况(0.5分)、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情况(0.5分)、课题或项目研究的实施情况(0.5分)三部分组成。
①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的常规落实情况(0.5分):
按照每个教研组两周1次教研活动计算,未达90﹪、70﹪分别扣0.3分、0.5分,由学区考核,教科所进行抽查;
②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情况(0.5分):
未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各种教研科研活动或会议每人次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
由教科所通过参会签到记录或简报进行考核。
③课题或项目研究的实施情况(0.5分):
围绕立项课题或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开展研究,无研究的实施计划扣0.2分、无开展研究的过程记载扣0.3分。
由教科所发展研究部进行考核。
㈡教研科研工作成效(1.5分)
本项考核分由课题结题或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0.5分)和各类竞赛获奖(1分)组成。
采用查看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考核。
⑴课题结题或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考核办法(0.5分):
①课题结题:
国家、市、区级课题按要求结题,分别得1.5、1、0.5分;课题获奖:
按国家级(科技部、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科委、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科委、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5、4、3分,4、3、2分,3、2、1分进行积分。
②论文获奖:
按国家级(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分,2、1、0.5分,1、0.5、0.2分进行积分。
③论文发表:
公开发表一篇积3分,内部刊物发表一篇积1分。
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进行考核,每一类按以上三项积分之和除以学校教师人数即为该校的总积分,每一类最高者计0.5分,其余学校按(总积分/该类最高积分*0.5)计算。
⑵各类竞赛获奖考核办法(1分):
教育教学能力现场竞赛除外,其余按国家级(国家总工会、教育部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市级(市总工会、市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区级(区总工会、区教委及其相关业务部门)一、二、三等奖分别以3、2、1分,2、1、0.5分,1、0.5、0.2分进行积分。
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进行考核,每一类按以上三项积分之和除以学校教师人数即为该校的总积分,每一类最高者计1分,其余学校按(总积分/该类最高积分*1)计算。
㈢教育教学能力现场竞赛(2分)
本学年主要考核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能力,由区教科所和区教育工会组织,与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合并进行。
具体办法详见《綦江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各学校按照区第三届教职工技能竞赛分配的名额,足额派出初赛优秀的教师参加区级统一竞赛,所有参赛教师的平均分即为该校得分(学校必须足额参赛,弃权者以零分计入总分再计算学校的平均分),按区教委年度绩效考核的学校分类,每一类第一名的平均分为最高分2分,其余按(各校该项得分/该项最高得分*2)计算。
㈣教师培训(5分)
1.国培、市培及专项培训(1分)
学校按时派人参加培训并且成绩合格计1分。
差1人,扣0.2分;送培人员培训不合格1人扣0.2分;影响我区培训效果的其他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相应分值。
2.全员培训(1分)
学校按时派人参加培训并且成绩合格计2分。
差1人,扣0.2分;送培人员培训不合格,1人扣0.2分。
3.校本培训(3分)
进修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按类别就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绩效等进行考核,同类学校的第一名计3分,其余学校按与最高得分比值计分,具体办法参照2014年校本培训考核量标考核后进行折算。
B10、学生获奖(5分)
㈠计算范围:
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同意学校学生群体或个人参加的相关活动获奖。
包括:
德育、体育、艺术、科技、其他专项教育(环境、法制、安全等)五类活动。
每一类最高记5分。
㈡计算方法:
分别以各校学生获奖数据计算德育、体育、艺术、科技、其他专项教育(环境、法制、安全等)共五类(分别以M1、M2、M3、M4、M5指代)积分(M)和学区获奖积分(N)。
1.积分(M)计算
⑴集体(V1):
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市级一、二、三等级分别记8、7、6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
⑵个人(V2):
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⑶同一件作品(论文等)在多个层面上获奖只计最高奖,不累计积分。
以参赛人数比例评奖的折半计算积分。
⑷V=(V1+V2)÷学生总人数
⑸各类获奖积分转换为5分计算办法:
M1=V÷同类学校中最高V×2。
M2、M3、M4、M5算法同。
⑹五项积分计算公式:
M=M1+M2+M3+M4+M5
2.学区获奖加分N按5分计算。
根据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学区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加分,学区按辖区内学校所数的3∶4∶3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具体办法由学区确定。
各学区各等级按比例计算所数:
学区
学校所数
等级名额数(所)
备注
一等
二等
三等
古南
4
1
2
1
文龙
7
2
3
2
三江
5
2
2
1
篆塘
6
2
2
2
东溪
8
2
4
2
安稳
6
2
2
2
打通
5
2
2
1
三角
5
2
2
1
永新
5
2
2
1
3.学校学生获奖考核分(∑生奖)的计算办法。
∑生奖=﹝(M+N)×本校规模系数﹞÷﹝(M+N)×本校规模系数后的同类学校最高分﹞×5
学校规模系数:
学校初中600人及以下为1;学校初中601-1200人为1.1;学校初中1201-1800人为1.2;学校初中1801人以上为1.3。
B11、学额巩固(3分)
1.只考核初三年级,由区教委学籍管理人员负责统计。
2.计算方式:
初三年级三年巩固率=本校在籍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含春招送的学生)÷(初一入学人数-正常减少人数+增加人数)×100%,5月30日为统计截止时间。
以查阅学籍记录和举报记录为准。
3.初三年级中考(含毕业考试)所有学科为零分者算为流失,学生转出去向不明的视为流失。
4.巩固率计分办法:
学校初三年级三年巩固率91%以下的计0分,达到91%后计分办法:
∑巩固率=1+(本校巩固率-91%)÷(100%-91%)×2
5.如果学校弄虚作假,虚报异动材料,发现1人,该学校的巩固率考核分为0分,同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附件5-3:
綦江区2普通高中014-2015学年度考核
教育质量A3评分细则(B6-B10)
B7、毕业年级学业水平(52分)
(一)高三年级应届生学业考核分(N)
1.学业考核基础分(S1)的确定方法。
统计各校高2015级高一入学成绩进入一段(前450名)(A1)、二段(451-1300名)(B1)、三段(1301-2000名)(C1)、四段(2001-5200名)(D1)、五段(5200名后)(E1)的人数分别乘以系数14、10、8、6、2之和除以该校高2015级入学学生人数(F1)再乘以100为各校的学业考核基础分(S1)。
计算公式如下:
S1=(14A1+10B1+8C1+6D1+2E1)÷F1×100
2.学业考核完成分(S2)计算办法。
统计应届生高考成绩,高考报名人数为F2。
纯文化考试:
上一本线、二本线、三本线、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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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江 学校 普通 中小学 年度 绩效考核 教育质量 A3 评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