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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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广泛调研和深入总结一期攻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确定了“三改一抓一构建”和“六路并进”的职教发展新思路。
即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积极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
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
抓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带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整合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六部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2014年,省政府又启动实施了二期工程,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重点任务是加强内涵建设,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促进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
(三)办学实力明显增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精神,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统筹兼顾地方经济与职业教育发展。
一是示范性职业院校。
2012年起,我省启动实施100所品牌示范院校和200所特色院校建设,省财政按照每所品牌示范院校500万元、特色院校3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2012-2015年,省财政累计投入奖补资金7.3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和社会投入21.8亿元,有力支持了项目院校办出品牌、办出特色。
同时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2010年起,我省启动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0-2014年省财政累计投入6.9亿元,支持实施了26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等职教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了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
此外,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由此造成的学校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全额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二是专业建设。
紧贴国家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大力发展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所需要的专业,启动实施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特色专业点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了225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点和233个省级特色专业点,通过建设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带动了相关专业群建设,整体提升了河南省高职教育专业发展水平。
三是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进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先进、高效和实用的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环境。
积极推进微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优质数字教学资源的开发应用,建设省级职业教育资源中心和“中原职教”云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以资源建设为核心的转型升级建设,转型升级建设38门国家级、7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办学活力不断提高
我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全省以高等职业院校牵头成立了黄河水利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等16个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特色鲜明的省级高职教育集团,并积极推动推动职教集团向紧密型发展。
目前,高职教育集团共吸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等成员单位2000余家,各职教集团充分发挥校企双方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聘任(聘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办学体制,校企合作开发课程900余门,订单培养4万余人,接收就业学生2万余人,同时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
这些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向紧密型、集约化方向发展。
出台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
建立校企合作指导组织,成立了由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职业院校共同组成的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成立了15个行业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指导、服务校企合作;
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坚持校企双方在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针对性,建立一定区域内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稳定合作关系,做到高职院校协同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创新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吸引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办学。
(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根据《河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的要求,我省积极探索开展各层次学历教育相互贯通,高等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2012年,在7所国家级示范校高职院校开展试点。
2013年,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范围扩大到39所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校),2014年单招试点院校扩大到62所高职院校。
单招试点专业优先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机械、机电、汽车、物流等专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经济、低碳产业和涉农产业等专业。
2014年起,率先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试点与省内本科院校联合开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目前已有10所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30个专业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培养学生1350人。
(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我省积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2015)》,目前已投入3714.5万元,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大幅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截至2015年,已开展国家级培训项目83个,完成国内培训1562人,国内企业顶岗610人;
开展省级培训项目127个,完成省内培训2713人,省内企业顶岗1222人。
除此之外,还相继实施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活动”、“赴德国、新加坡国外教师研修计划”等,有力推进了我省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七)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显著提高
各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完善的实训设施、优质的教学资源、优秀的师资力量,提升服务能力,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各高职院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行业、企业提供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的同时,承担着农业技术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及行业人员培训等社会培训项目。
近年来,与行业企业联合进行产品开发、技术推广项目4000余项,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近万项;
科技扶贫、科技下乡、专家咨询万余次,每年面向行业企业培训人员10余万人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再就业人员培训6万余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始终高于90%,职业院校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毕业生已经成为产业大军的主要来源和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为开放招商和产业升级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全面落实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河南省“三改一抓一构建”和“六路并进”高等职业教育总体工作思路,使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服务河南省实施国家三大战略规划(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打造“四个河南”(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河南)、建设“三个大省”(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能力显著提升,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
——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系统的人才培养制度,打破学历层次限制,打通上升通道。
推动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衔接,满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
推进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在国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试点,在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
高等职业教育(含专科层次、应用技术类型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生达到130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2500万人次。
——推进高职教育特色建设,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10所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重点建设20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00个具备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产教研特色显明的综合实训基地;
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
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重点建设5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中心,立项建设10门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5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显著提升,重点建设2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学生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学生获取“双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90%以上;
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对口就业率65%以上。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
在全省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按专业大类、在校生规模和就业状况核定财政拨款的办法。
强化市场化办学理念,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相互融合,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改革办学体制、深化校企合作、改革管理体制,健全校企合作办学、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引导、规范建设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和2个连锁型职教集团;
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
适应人的终身学习需要,坚持教育、人社、民政、农业、扶贫、残联等部门“六路并进”发展职业培训,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完善质量评价与保证体系,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不断扩大以专业为载体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区域,支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争创国际先进水平的机制基本形成,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杰出技术技能人才,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新途径,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建立诊断改进机制,高等职业院校全面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主诊断、切实改进,支持3个对用人单位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工作;
完善质量年报制度,稳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部署与应用,逐步加强状态数据在宏观管理、行政决策、院校治理、教学改革、年度报告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总体规划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是高等职业教育面向“十三五”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河南省根据区域特点、河南省职业教育发展计划承担《行动计划》47个工作任务、16个项目建设。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
根据区域特点,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提升要素质量、创新发展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和覆盖面,提高区域高等职业教育的均衡程度和社会认可度。
——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建设20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建设100个具备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产教研特色显明的综合实训基地。
——开展优质学校建设。
调整、优化高等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布局与产业集聚区布局紧密对接。
到2018年,遴选认定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10所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20所省级品牌示范职业院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重点建设2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
建立教师轮训制度,落实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规定,2018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0%以上。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省级职业教育资源中心和“中原职教”云服务平台中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微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优质数字教学资源的开发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重点建设5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中心,立项建设10门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5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
推动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衔接,满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
——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鼓励、引导、规范骨干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制定“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明确集团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创新基于学分转换的集团内部教学管理模式。
支持2所有特色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以输出品牌、资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连锁型职业教育集团。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推进分类考试招生。
规范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总数的50%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2016年制订出台《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逐步提高本科高等学校特别是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招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
全面落实我省“三改一抓一构建”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即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
抓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带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支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举办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试点工作。
——落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落实和扩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支持高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自主选聘教职工、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
(三)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和国家外交政策需要,紧密结合培养杰出人才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应用技术的传承应用研发能力,提高培养人才的适用性和技术服务的附加值。
——支持优质产能“走出去”。
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合作;
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
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
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深化校企合作发展。
推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与当地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支持、鼓励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制订政策扶持师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发明创造等成果;
支持学校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设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艺传承创新等活动。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以骨干专业建设为试点,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建设5个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把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纳入优质院校建设;
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
制订实施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学分转换制度和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的弹性学制;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坚持政府政策支持和创业者努力相结合,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
制定引导、扶持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制度措施。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制定政策从招生就业、项目、资金、设备、人才等方面扶持涉农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和专业建设。
新组建1个农业职教集团;
省部共建1个国家涉农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扩大职业教育国际影响。
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开展职业教育援助的渠道和政策;
鼓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逐步扩大招收留学生的专业数量和留学生规模;
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
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化。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完善院校治理结构。
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2016年底完成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
2016年底前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参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设立学术委员会;
不少于20%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发挥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作用。
——完善质量年报制度。
巩固学校、省和国家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立诊断改进机制。
加强分类指导,2016年启动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基础,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2018年抽样复核不少于20%的高职院校诊改工作质量。
2017年支持3个对用人单位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工作。
——改进高职教师管理。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比照本科高等学校核定公办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
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制定和执行反映自身发展水平的“双师型”教师标准;
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2018年底发布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五)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加强以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为特点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培养既掌握熟练技术,又坚守职业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
2018年高职院校按师生比1:
200配备辅导员;
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全面推进《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测评体系(试行)》。
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加强文化素质教育;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设6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支持学生社团活动,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四、具体举措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行动计划领导组。
省教育厅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运用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
设立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组,负责《行动计划》任务和项目的整体推进。
设立行动计划项检查组,由行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我省《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我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以及行业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我省《行动计划》实施落实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
(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实施《行动计划》的保障条件。
自2008年以来,省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等5个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职业院校编制标准、生均经费标准等10多个配套文件,形成了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统筹和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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