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万奎线路架空送电工程监理细则终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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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辽宁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名称;
辽宁朝阳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朝阳博远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2.1编制依据
2.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3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220kV输电线路部分2010
2.1.4监理合同
2.1.5投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2.1.6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
2.1.7《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1.8《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L5168-2002
2.1.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1.10《实用版法规专辑》安全生产
2.1.11其他有关规范、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的实现与完成,主要是通过监理工作程序来实施的,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程序应优先执行监理公司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在与整体监理管理、业主要求不冲突的情况下,监理部及全体监理人员在各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操作,应按下列框图规定的流程来运行。
3.1监理工作总程序
组织协调
3.2单位工程项目划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
杆塔基础工程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施工
混凝土基础工程
钢筋绑扎施工
模版安装施工
现场浇注基础施工
杆塔安装工程
杆塔组立工程
杆塔工程施工
导线架设工程
导线架设施工
附件安装工程
附件安装施工
杆塔接地工程
杆塔接地施工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关键施工环节:
根据以往220KV送电线路建设监理经验,认为以下内容为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是监理控制的重点。
关键施工环节内容如下:
4.1.1进场原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4.1.2资质审查;
4.1.3测量放线;
4.1.4分坑挖坑验曹;
4.1.5铁塔基础工程;
4.1.6铁塔组立工程;
4.1.7导地线展放紧线工程;
4.1.8接地装置安装及检测;
4.1.9导线穿跨越间距检测;
4.1.10电气设备试验与检测;
4.1.11线路绝缘电阻检测;
4.1.12线路冲击合闸试验:
4.2、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4.2.1质量监理预控措施
1、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预防措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现场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逐级分解质量目标,形成上下共管机制。
2、验证承包商的资质能力及现场主管人员、关键技术、质检、安全人员的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QHSE保证和管理体系,使其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人尽其责。
严格审查电工及其他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
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程序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行的技术保障和组织措施。
针对现场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等提出监理意见,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5、参加图纸会审和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及时纠正设计图纸中出现的错、漏、碰、缺。
对将来施工中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尤其是针对线路的测量、穿跨越地点、杆塔基础埋设、导线架设、拉线安装等关键工序做好提前预测,提出注意事项。
6、审查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查验施工中各类计量测试器具是否校验,并满足使用要求。
7、严格审查工程中所用的材料、设备、各种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并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如对其质量怀疑要令其复验和测试。
8、每月一次质量统计汇报和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存在的问题,制订质量预控措施和计划,定期向总监和业主汇报质量控制情况和状态。
4.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要点应按本细则表4.2.2的规定。
4.2.2质量控制点设置一览表
序
号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备注
1
进场材料
、
设备
架空导线
包装与标识、质量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平行检查
铁塔镀锌型钢构件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接地装置材料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
附件
标识、材料质量证明问件
铁塔的钢质合格证
标识、质量证明文件
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水泥、钢筋
2
土方基槽开挖尺寸、轴线位移、深度偏差
3
杆塔基础及结构模板安装
模板支撑;
轴线位置;
标高;
截面尺寸;
层高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4
钢筋安装
外观质量;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骨架的宽度和高度;
受力钢筋间距;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保护层厚度;
受力筋的弯钩、弯折;
箍筋弯钩;
5
砼浇注
施工企业人员到岗情况;
施工机具材料准备情况;
安全保障情况;
砼配合比开盘鉴定(计量检测);
搅拌时间;
坍落度检测;
试块取样留置;
砼振捣;
构件截面尺寸、浇筑厚度;
砼养护
旁站
6
杆塔安装
杆塔组立、、附件安装、杆塔基础埋设
平行检验
7
导线架设
架空导线跨越、导线连接、导线弧垂
8
接地安装
接地装置焊接、接地装置安装
接地电阻检测
9
送电线路交接试验
绝缘电阻检测;
供电线路受电时冲击试验
2、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报验、签认的工作程序。
关键环节、重要部位执行旁站监理。
3、定期审核承包商施工组织的运行状况,对施工质量控制的运行记录进行检查。
提高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4、根据施工验收规范验评标准,对抽检部位采取目测、测量、检验、试验的控制手段,并及时采集各类质量数据,填写质量平行检测记录,督促整改不合格项。
5、严格工序交接检查,施工过程实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主要工序坚持“质量报告制”。
重要分项工程质量必须会同承建各方单位共同进行检查。
6、严格隐蔽工程的验收,经承包商“三检制”合格后,提交报验单,由现场专业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签认后,方可隐蔽。
7、建立质量监理日记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工程质量的情况,分析影响质量因素,录取有关技术数据。
8、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监理部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和公司主管领导,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要进行现场取证,编写事故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9、定期组织现场监理例会,提出质量改进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落实本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和计划,检查施工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10、严格执行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对影响工程质量、费用、进度的重大变更,上报业主批准。
11、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程序和网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监理部有权指令承包商停工整改,承包商在未得到监理部复工令前不得复工:
1)违反强制性条文,违背合同、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2)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
3)未经检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现象,经提出仍未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当;
5)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6)擅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7)使用没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的产品,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13、实行质量否决权和现场质量认可签证制度,未经检验不得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签字手续。
4.3进度监理控制措施
4.3.1进度控制内容
该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从开工前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工程结束,主要监理工作包括:
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组织现场协调会;
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处理争议和索赔;
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工程移交。
4.3.2进度控制措施
1、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部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交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能力实现供应计划;
4)业主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紧密;
5)承包商编制的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一致,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6)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性存在。
2、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查具备条件后发布工程开工令。
3、协助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部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商予以解决,特别是承包商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4、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这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
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
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
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
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5、组织现场协调会。
监理部应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6、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记录,定期向监理部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7、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商及时整理有关工程进度资料。
8、审查交工进度资料、协助组织交工预验收。
4.4投资监理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4.4.1投资控制的原则
1、关于业主同承包商正式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进行控制,力争工程投资不超概算。
2、根据业主和承包商正式签定的“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审核拨付签认。
3、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4、工程量与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原则。
5、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6、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7、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
4.4.2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控制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2)市场价格信息
3)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4)施工合同的变更或协议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签认单
6)国家和地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4.4.3投资控制方法:
1、明确投资控制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协调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2、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3、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和投资完成情况分析,提出调整措施;
4、审核承包商的月报表,及一切有关的基础资料和记录,确保月付款证书的准确性;
5、准确预见施工中的风险因素,督促承包商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避免投资浪费;
4.4.4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由设计单位直接出变更图,由业主、承包商提出的,均须按设计变更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2、设计变更单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规范;
3、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4、设计变更经签字认可后,由监理工程师下发《变更通知单》,承包商方可施工;
5、设计变更的工程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4.4.5严格执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程序:
1、工程量计量按要求定期进行;
2、对于特殊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由监理部、业主、承包商共同商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后,报业主审批;
4.4.6工程交工的结算管理:
1、月支付款项所未调整的内容,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若给予调整,如:
材料调差、人工费调价、费率调整、合同中未包括的技术措施费及施工合同所认可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调整内容,在结算时一次结清。
4.5监理控制方法及措施
4.5.1健康方面
1、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食堂、营地、水源等的卫生管理工作;
2、充分了解沿线的自然、人文等条件,制订《个人健康、安全守则》;
3、注意采取措施防治地方病、水土不服和其它在特殊自然地理环境下容易产生的疾病;
4、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药品及必要的医疗设备;
5、建议与当地的医疗部门取得联系,负责为全线各参与方人员提供有关健康、卫生、防护、疫情、灾害性天气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4.5.2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
1、建议本工程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业主、监理、承建各方的负责人参加,负责贯彻、落实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2、监理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系统和安全措施,并督促其认真执行;
3、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承包商的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配备使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电工、焊工及架子工等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否则不准上岗;
4、承包商要建立“安全交底制度”,即施工前班组、工种的负责人要将当日的主要施工工序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将该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以便分清责任;
5、对施工的重点地段,承建方都要编制单独的施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6、施工中杆塔组装、导线架设安全区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设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安全警示区;
7、对特殊规定的停电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手续,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伤害;
8、施工中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和无证驾驶;
9、发生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10、施工现场,应设有明显的施工标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发生意外。
不能回填的杆塔基础坑等应设有警示牌,夜间要有警示灯;
各种材料要分类堆放,合理、整齐、有醒目的标识牌,并有安全防范保卫措施。
4.5.3环保方面
1、参建单位都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注意遵守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2、所有人员上岗前增加一次有关环保意识和环保规定的教育;
3、根据该工程特点确定环保的重点,注意工程垃圾污染等;
防止耕地、植被、水质的污染和破坏以及减少扰民等问题,制订各具特点的环境保护措施;
4、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好树木、草场和其它地面植被、固定层,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地貌和植被的恢复工作;
5、注意保护耕地、果园、水渠、排洪沟及其它农业设施;
6、不准乱扔乱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7、不在未规定的征地范围内作业,减少对环境和当地居民造成的妨碍和危害,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要妥善保护,并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5.1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
5.1.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由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由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5.1.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
5.1.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做检验:
1、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2、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3、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
5.1.4水泥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水泥的品种与标号,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
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示清晰。
5.1.5混凝土现场拌制用水,宜使用可饮用水。
5.1.6混凝土基础结构所用的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钢材表面应无污物。
5.1.7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
5.1.13金具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和国家现行标准《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768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
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317.4的规定。
5.1.14有机复合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B5892的规定。
5.1.15杆塔用螺栓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的规定防卸螺栓的选择应设有防盗装置。
5.1.16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提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附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清单,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技术说明书等。
自检结果。
2、现场监理对进场材料需二次见证取样的做好取样送检记录,
3、工程开工前承包商提供二次复验报告。
4、以上内容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5.2工程测量
5.2.1测量仪器和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查定期检验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经纬仪最小角度读书不应大于1′。
5.2.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合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1、以两相邻直线杆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临杆塔为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5.2.3如下地形危险点处等应重点复合:
1、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2、杆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3、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有设计方
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5.2.4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
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侧回或往返
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
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
当放长;
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150;
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施测。
5.2.5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才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
1/%0;
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1/%0;
3、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侧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
30〞。
5.2.6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质
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
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地辅助桩并对其位置做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5.2.7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
以下规定:
1、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不应小于,线路经
过的地段居民区为7.5m、非居民区为6.5m、交通困难地区5.5m;
2、送电线路交叉接近距离不小于,跨越铁路距轨顶8.5m、公路
路面8.0m、至弱电线路4.0m、至电力线路4.0m;
3、送电线路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铁路,杆塔外援至路基边缘,
交叉取30m;
平行取最高杆(塔)高加3m、公路5.0m、弱电线路5.0m、
电力线路7,0m。
5.2.8工程测量应形成的资料内容如下:
1、承包商在测量报验申请表应附有测量记录、记录应有测量起
讫点的名称,如变电所名称,出口编号,T接线路名称、杆号,根据
线路全长按施工分段报验,每段所采用的杆(塔)型号、转角角度标
注清楚;
2、地形危险点处要重点复核,每处要有独立复核记录,并对跨
越物及地形凸起点的标高分别标注在记录内;
3、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所报验申请的测量内容进行现场复测,
并做好复测记录,经复测无误后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地段的
复核应同承包商共同复测。
5.3土石方工程
5.3.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
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
5.3.2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
当设计施工基面为
零时,杆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5.3.3杆塔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
同
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
5.3.4杆塔基础坑深预设基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
处理:
1、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
2、铁塔基础、其超深在+100~+300mm时,遇到泥水坑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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