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宝鸡妇幼保健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标准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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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缺项扣分
3、制订适合本园(所)年度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定期(至少每月1次)
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制订计划并落实,查看资料,查看现场
4、有各级各类人员(园长、分管园长、保健老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
0.5
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责任明确,查看资料
5、卫生保健人员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
包括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饮用水卫生
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查看相关记录、资料
询问
6、卫生保健人员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接受相关业务部门业务培训与指
导。
配合相关机构工作
*二、保健人员配备
8分
1、保健室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必达项目)。
3
查看相关资格证书,无不得分
2、日托在园儿童90-150名,、设专职保健医(护)人员1名,以后每增
加150名儿童增设1名保健医生,收托90名以下的托幼机构,应当配备
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兼职保健人员必须是园内在岗工作人员。
未配置不得分
3、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
现场看合格证
三、房屋设备标准
16分
(一)室外环境布局合理:
1、托儿所房屋建筑应地势平坦、地基干燥、阳光充足、环境安静、安全卫生、有小儿活动场地、儿童人均活动场地面积≥1.5m2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
作为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当有安全防护措施。
(0.5分)
2、*室外活动场地日光充足,地面应平整、防滑,排水通畅无积水,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0.5分)
3、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
(0.25分)
4、*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设立门卫室。
*
(二)室内基础设施:
1、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0.25分
2、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3、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
4、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
5、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
6、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
7、有专用水杯、毛巾消毒设施。
(0.25分)
8、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卫生间和盥洗室(0.25分)
9、每班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10、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1分)
3.5
必达项目不合格不得分
*(三)保健室设置
1、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2分)
2、保健室面积≥12m2,(1分)
3、设施:
有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
(1分)
4、设备:
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计、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
量床(供2岁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
5、晨检用品:
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6、消毒用品:
有消毒剂;
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7
是否设立,查看许可证
现场查看,
(四)教室及玩教具
1、卧室内床位按儿童人数设置有护栏的木板床(0.25)
2、洗手、洗脸用流动水,2岁以下需人协助可设1—2个龙头,2岁以上一般为人数1:
6,水龙头之间宜有足够的间隔,一人一巾一杯(0.25)
3、厕所采用小儿特制厕坑,厕位为儿童人数的1/3—1/4,并另设一小男孩小便池,有专用拖把池(或桶)(0.25)
4、活动室与卧室内应按1.5W/m3安装紫外线灯,室内自然采光良好,空气流通(0.25)
5、室内用具、玩教具安全、卫生、经济、坚固、平坦、圆角、玩具材料用木质玩具或无毒油漆,易于洗刷消毒0.25
6、室外大型玩具要有防护装置0.25
1.5
(五)食堂设置
1、儿童灶与职工灶严格分开,不靠近厕所和垃圾堆1
2、食堂内应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有防蝇、防鼠设备,灶台、桌子、墙面要易于刷洗0.25
3、食堂应设更衣室、操作室、库房0.25
4、操作室内布局要合理,生熟食物分门进出,依次设置生菜间—操作间—餐具间,水池应分类设置洗碗池—洗菜池—污物池,案板、刀具生熟分开,冰箱内储物生熟分开,清洁抹布、拖布固定放置,标记清楚0.25
5、库房应整洁干燥,存放粮谷类不直接接触地面,盛器加盖0.25
四、卫生保健工作
70分
(一)一日生活制度
5分
1)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2)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3)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4)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
(1)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
(2)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5)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查看作息时间表、不合理扣分
(二)膳食管理及营养
10分
1、膳食管理
1)*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达项目)。
2)*炊事人员上岗前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
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
3)*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立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应当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管理。
4)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5)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餐前做好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1、膳食营养
1)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品种多样化且合理搭配,每周更换1次,并严格执行。
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并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
2)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
3)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改进措施并落实。
(3分)
(1)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
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
(2)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
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
(3)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4)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5)有条件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
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是否有带量食谱
是否合理
(三)体格检查
13分
1)入、离、转园(所)健康检查(2分)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体检率达100%。
(2)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2)定期健康检查(2分)
(1)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
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
(2)检查项目包括:
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
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
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3)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4分)
(1)做好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
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8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炊事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体检率达100%。
2)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率达100%。
3)对于体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者,协助体检机构通知其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
4)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5)凡患《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所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5
查看健康证,无证不得分
(四)、卫生与消毒
*1)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
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
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
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
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
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2)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
保证儿童每日1巾1杯专用,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必达项目);
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
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
不在园(所)内吸烟。
3)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5分钟。
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儿童餐具一餐一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
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
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
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
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4
(五)疾病防治
11.5分
1、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3)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
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
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5)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6)发生传染病期间,应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7)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
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0.5分)
8)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
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9)组织儿童预防服药时,做到“五个”必须。
(1分)
2、常见病防治与管理
1)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提供合理平衡膳食;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3)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建立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按病种进行小结与统计分析。
(1分)
6.5
(六)体格锻炼
1)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
2)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
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1.3分)
3)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1.5分)
(1)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2)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
(3)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
(4)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4)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
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
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1.2分)
现场查看
(七)家园联系
0.6分
1、每学期召开家长座谈会1—2次,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早期教育及卫生保健知识,征求家长意见,交流情况(
0.2
2、有家长联系本(册、条)
3、对个别小儿进行家访,并进行记录
(八)安全制度及伤害预防
5.9分
1、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接送门卫制度、用药安全、组织活动安全制度、安全检修制度等
0.5
2)、活动场地要平整防滑,最好是草坪或泥地,室内地面最好铺地板,水泥地面应铺地毯,洗漱室地面采用防滑材料,大型玩具无损坏分)
3)、阳台、楼梯应有护栏,采用直栏,高度不低于1.1米,栅栏间距小于11厘米,不设横向栏杆,楼梯应有儿童扶手,并注意防滑
4)、电源开关、热水瓶、刀剪等危险物品应放置在儿童不可及处
5)、进餐时食物温度适中,根据年龄选择带刺、带骨、大颗粒食物的加工方法,进餐时不嬉笑、不催促、不硬塞
6)、儿童睡眠前检查小儿口腔残留食物,教师巡回观察,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7)、严格晨检,防止儿童入园携带危险物品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已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分析,寻找原因,及时去除事故隐患,一般事故发生率低于0.5%
9)、将安全教育生动活泼的引进课堂,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
2、伤害预防
1)定期进行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2)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0.4分)
3)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急救技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做好儿童安全工作。
0.9
现场查看,
(九)健康教育
1)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1分)
2)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
(1)园内设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1-2月更换一次;
(2)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
(3)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4)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
(5)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4分
查看各种登记
现场查看,询问
(十)信息收集
1)建立健康档案,包括: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2)建立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4)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查看相关证件,资料、登记、并询问
注:
1、以现场查看,查阅各种登记及资料,项目不合格扣相对应的分值
2、托幼机构综合评价总分达到80分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3、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食堂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的相应部分。
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4.如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整改后可重新接受卫生评价。
5、*重点表示内容为招生前卫生评价内容。
唐村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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