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合同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405516
- 上传时间:2023-01-06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97KB
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合同Word下载.docx
《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合同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合同Word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完成按甲方提供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要求进行室外给水管道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1.3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包人工、包机械、包设备材料、包人工材料上涨、包工期、包质量、包技术方案、包优化设计、包报装报批、包评审验收通过、包竣工资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保、包材料检测、包调试及各系统联合调试、包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包总包配合费、包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金等。
二、工期
2.1工期期限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
2.2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2.1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2.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施工的。
三、质量标准
乙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4.1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
(2)乙方的报价书;
(3)施工图纸;
(4)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其他有效文件(未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2本合同履行期间的解释顺序依照上述序列执行,但不限于各文件之间的相互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相悖之处,以所列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本工程包干总价,包括为符合验收规定的全部内容、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为工程安全、文明、准确施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
除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另有增减外,工程造价不得变更。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
5.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5.2.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5.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结算价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
5.3乙方向甲方收取工程款,须先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发票,甲方凭发票办理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同时允许甲方对工程款的支付有3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乙方不追究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的任何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委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项目管理,代表甲方实施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务;
若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换代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1.3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6.1.4如出现乙方借故拒绝或拖延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权视情节对乙方做出处罚(视情节处以人民币2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5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供应、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条款的行为开具处罚通知单。
处罚通知单不因乙方未签字而失效,乙方亦不因未签收处罚通知单而免责。
处罚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并独立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1.6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强行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6.1.7甲方提供材料堆放、预制场地等必要施工条件,有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6.1.8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内,甲方或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交有关部门检验鉴定。
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检测费由提出方承担。
6.2乙方的职责:
6.2.1乙方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协调组织队伍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工作。
若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换代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2负责办理给水工程的报建、验收等相关事宜。
6.2.3乙方施工前需报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全监督协议)、企业及人员资质,经监理及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
施工过程应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双方约定选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确保工期按时实现。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现场作业人员,对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拖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4综合考虑本工程的配套工作,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方案,并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组织生产与施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技术指标满足甲方要求。
6.2.5乙方要文明施工、连续作业,管线敷设合格后要及时回填,破损路面要及时修整,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未作业完成的井、沟必须按要求作好防护和实施临时便民措施,若由此引发投诉,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6.2.6乙方不可随意变更,增设旁接口、三通等,避免发生偷水情况;
每发现一处,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处罚3000—5000元,罚款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2.7本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及当地政府机关规定或指示等为其分包人员等购买并维持各类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保险期由工程施工合同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为止。
乙方须负责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收费及开支。
上述所提到的保险费用,已经综合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补偿。
6.2.8乙方必须认可并接受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机械设备、作业条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扰民,同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6.2.9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指派其他施工队伍或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完成。
第三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只需经甲方认可即可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6.2.10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安排好工人的生产生活,杜绝其以任何理由滋事。
如出现聚众闹事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11做好施工场地现有成品和设备、管线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承担因自身工程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外运费用。
6.2.12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的7个日历天内,报监理、甲方项目代表,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详细填写签证事件的时间、原因、内容、数量等内容,否则不予办理。
乙方报送的签证必须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并经监理、甲方派驻现场代表及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力,对于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齐全的签证视为无效签证。
6.2.13乙方需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安全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人员监督检查。
若因为乙方施工原因或施工安全、质量等问题造成索赔或引起损失(包括返工等),则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6.2.14若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全力救治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
6.2.15乙方负责及时缴纳乙方施工范围内行政验收等相关费用。
6.2.16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展开施工工作,配合土建施工且不得影响土建单位及其他工序的施工进度。
6.2.17按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工程施工图及变更通知书,行政单位审核、检测、验收意见进行施工。
6.2.18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制作,并协助甲方资料员完备有关的资料。
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资料送甲方存查。
6.2.19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等,在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管好自身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6.2.20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6.2.21组织二次以上安装现场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的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选定。
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6.2.22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组织乙方的专业设备安装队伍进场施工,同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
6.2.23自备安装工程的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2.24甲方提供的资料属于专有财产,未经特别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复制,或者挪作他用,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送样报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等损失。
7.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甲方确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要求(球墨铸铁管为新兴牌,钢塑管为珠江牌,闸阀采用天津塘高生产的自来水专用闸阀,详见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报价书),同时提供所有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若甲方发现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不符合甲方确定的品牌、品质等,乙方除无条件拆除并重新采购符合乙方报价文件约定或甲方确定的品牌、品质的材料、设备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该材料、设备费用20%的违约金,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报审、报验擅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
若由此引起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无法返工的,除按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处理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
7.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5乙方应自行承担所供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用,承担由于使用材料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的一切费用。
7.6在材料、设备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独立承担费用及材料、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
八、设计变更
8.1施工中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8.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否则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返工。
由乙方擅自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
9.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写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
甲方及监理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若甲方及监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场,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及监理应予承认。
事后甲方及监理提出复检,若复检合格,则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若复检结果不合格,则复检费用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3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整理完整的完工或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
验收时如工程内容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在商定的时间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设备经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及评定,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证件。
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件则通过验收。
9.5工程(含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动用,视为工程质量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9.6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资料,双方按约定的合同价款确定办法进行结算。
9.7竣工结算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经总承包人、监理、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若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
9.8若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另有增减,则工程竣工后按双方约定的单价根据双方确认的增加或减少部分一次结算。
十、工程质量保修
10.1工程质量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期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必须实行质量“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为结算总价款的**%,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保修金不受**%比例的限制,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已经经过缺陷维修项目的保修期自维修日起顺延六个月,在顺延保修期内发生再次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在缺陷保修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检查,如果在本合同工程中出现任何缺陷或其它不合格之处,则甲方可指令乙方进行修补、修复及重建。
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在24小时内进场施工,并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补、修复及重建工作。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进场施工或规定时间内完成修补、修复及重建工作,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10.3当工程出现上述约定的保修事宜时,甲方用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进场维修。
若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不派人维修,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与维修相关的一切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工程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0.4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的保修保质联系人,联系电话:
,如联系人有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发《人员变更联系单》,联系单中应写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顺延。
11.1.1不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接驳点。
11.1.2在乙方发出付款通知且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付款宽限期甲方仍未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
11.1.3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工程拆改。
11.2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以违约金。
11.2.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竣工(即工程验收合格),乙方除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直至验收合格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延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承担本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1甲、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第三人调解。
30天内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争议发生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三、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等:
(1)六级以上的地震;
(2)九级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150mm以上;
(4)40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时间和费用。
13.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甲、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材料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
(4)凡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执行。
十四、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4.2甲、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4.3合同的解除。
14.3.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3.2乙方如发生禁止的转让、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如果乙方出现不良社会影响及造成甲方品牌受损,甲方可终止合同。
14.3.4解除合同的程序。
甲、乙方之一方依据14.3.1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须签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协议,本合同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甲方依据14.3.2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甲、乙方之一方依据第14.3.3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12.1的约定处理。
14.3.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将装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保存**份,乙方保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室外 给水 管道 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