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医院中医科产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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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医院中医科产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交通医院中医科、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青海旺利欣竞谈(货物)201-42号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交通医院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年4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交通医院的委托,拟对“青海省交通医院中医科、产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交通医院中医科、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旺利欣竞谈(货物)201-4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0万元;包1:
10万元;包2:
3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
各包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201年4月2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1年4月2日-5月3日,每天上午:
00-12:
00,下午2:
30-5:
30(午休、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
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室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注:
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年5月日上午:
00分
开标时间
201年5月日上午:
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青海省交通医院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1-1522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5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1-1032
邮箱地址:
01@13.联系地址:
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020*********
其他事项
公告同时发布于: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01-145505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年4月2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青海省交通医院。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组织。
3、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2、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4、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竞争性谈判文件
5.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谈判程序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谈判项目及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5.4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向谈判小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
包括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2)响应函
包括投标产品报价表、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最终报价确定表(盖章待填)、供应商承诺函等文件。
、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包括产品报价、人工费、运输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最终报价确定表壹份。
采购活动谈判结束前投标单位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此表由投标单位在参加谈判前先将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印章盖好,待递交时当场填写)。
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其他形式装订的谈判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和响应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最终报价确定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最终报价确定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电子文档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采用光盘或制作(制作的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如:
式)。
投标文件的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不少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9.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包1:
2000元(贰仟元整);包2:
000元(陆仟元整)
9.3缴纳方式:
以转账、汇兑、支票或汇票方式直接缴入我公司规定账户(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不收现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及信息: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帐号:
3111251
交款截止时间:
201年5月日上午12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谈判文件予以拒绝。
.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时间内无息退还供应商(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将采购合同全数返还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鉴证、盖章以后留存两份合同原件,并按相关规定时间内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投标文件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产品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1)未提供电子文档的;
(12)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
(13)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确定成交候选人
10.1评定成交:
谈判小组在谈判的基础上,根据符合采购方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2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四)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1、成交通知书
11.1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公示预成交企业(机构)名单,由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完成合同备案。
成交供应商须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2.2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3、成交服务费:
1、收取对象:
中标人。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为:
包1:
3000元;包2:
5000元;
14、谈判有效期:
0天。
第三章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青海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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