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黄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400423
- 上传时间:2023-01-06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5.81KB
怀宁黄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怀宁黄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怀宁黄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一、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尚有较大潜力可挖
近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增长较多,加之控制不严,各种农村建设用地、个人建房用地严重超标,村镇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其中占用耕地比例较高。
但通过中低产田的改造、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充分利用水面资源、未利用土地,发展林业用地等可以挖掘土地潜力。
二、村庄用地比重过大,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偏小
2005年,黄墩镇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独立工矿、特殊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合计181.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9.68%,比例并不高。
但农村居民点比重过大,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0.32%。
而交通用地23.18公顷,仅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0%,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较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本镇基础设施的滞后。
第三节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一、各用地结构比例不合理
2005年,黄墩镇园地、牧草地、交通水利用地指标偏低,农村居民点和未利用地指标过大。
未利用地中,水域和自然保留地比例较高,说明土地布局结构不合理,还有待开发。
二、土地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黄墩镇耕地浪费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率低,生产成本高。
多年来只注重使用,忽视保护,导致水土流失、旱涝灾害时有发生,农业生态系统比较脆,制约了农业的高产稳产和实现现代农业的步伐。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一、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黄墩镇的粮食生产能力。
三、注重工业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基础设施用地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链发展,保证黄墩镇建设工作的繁荣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四、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
五、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85.00公顷。
二、严守基本农田红线
规划期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635.00公顷以上。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1008.8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49.2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70.72公顷。
四、严格控制新增占用
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6.7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4.3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控制耕地规模控制在12.67公顷以内。
五、履行补充耕地义务
规划期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100.00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总体结构调整
优先保护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规划期间,全镇农用地增加110.55公顷,建设用地减少101.02公顷,其他土地减少9.53公顷。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结合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
规划期间,全镇耕地增加106.41公顷,园地增加13.06公顷,林地增加166.33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175.56公顷。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适当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比重。
规划期间,全镇城镇用地增加13.81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88.43公顷,采矿用地减少41.1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增加12.50,交通水利用地增加0.6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55公顷。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规划期间,全镇水域面积减少0.41公顷,自然保留地减少9.12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一、农业发展布局
规划期间,黄墩镇重点在镇域中北部及南部发展传统产业,主要以小麦、玉米、大豆等为主,在全镇各村庄均有种植。
二、基本农田布局
优先将高等级、集中连片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将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将村镇建设用地区和扩展边界内基本农田调出。
基本农田均匀分布在黄墩镇南北部。
三、村镇用地布局
结合新农村建设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提高集约节约水平。
规划期间,村镇建设主要安排在交通干道两旁及各新建中心村。
四、城镇用地布局
黄墩镇城镇建设依托建成区向南北两侧发展,新增城镇用地建设需求主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本规划中划定的用于挂钩建新的有条件建设区主要位于黄墩居委会。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黄墩镇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实现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
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规划期内,全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12.6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23.81公顷以内。
三、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四、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
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
第二节城镇村用地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一、城镇建设用地
2005年,黄墩镇城镇用地27.42公顷。
到2020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41.23公顷以内。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末,黄墩镇农村居民点用地739.71公顷。
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651.28公顷以内。
三、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05年末,黄墩镇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3.52公顷。
到2020年全镇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88公顷以内。
四、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水利用地主要用于黄高公路快速通道、212省道和318国道的扩建以及独秀山旅游循环道路的建设。
到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5.38公顷。
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一)强化水源保护
加强对排污口的管理,实施水域纳污总量控制,逐步改善新汴河生态环境。
重点进行供水水源的治理,以及水污染综合防治,保障集镇集中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和污水治理率,降低污水排放总量。
(二)提高城镇绿化覆盖
在城镇绿化过程中,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注重生态功能,突出生态效益,兼顾生态景观,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水平,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的集镇森林景观,打造“森林黄墩、绿色黄墩”。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构建农业用地环境友好模式
结合黄墩镇实际,大力引进和推广实用农业科技和生态农业模式,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构筑高效益的转换系统生态产业。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推动农业示范区建设和鼓励农业企业建设。
充分利用建设怀宁县独秀现代农业园区的契机,以发展生态农业为战略,将粮食作为主导产业,蓝莓作为特色产业,以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村庄整治为抓手,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优质粮食、特色水果生产和精深加工基地,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农业休闲观光景区,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美好乡村。
(二)构建村镇用地环境友好模式
加快现有村镇居住用地的合理利用。
住宅小区应重视营造居住环境,完善各项配套生活设施,提高绿化率;
在建设上应充分考虑绿色能源的使用,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推进小区中的水回用。
合理调整工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共享基础设施及其他服务,并按照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展“绿色工业”,建立产业链,提高企业集群效益,集约利用土地。
整合黄墩镇工业聚集区,使企业间建立物质流动和循环利用的渠道和机制,实现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区域整合。
第四节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85.00公顷,补充耕地59.50公顷,整理农用地1000.00公顷,补充耕地30.00公顷,复垦采矿用地30.72公顷,补充耕地24.58公顷。
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对现有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改造、实施迁村并点等,整理居民点主要分布在蒋岭村、桐元村、独秀山居委会等。
农用地整理主要是对田间沟、路、渠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产出水平,农用地整理主要分布在花山村、高楼村等。
废弃地复垦主要是对已闲置不用的砖瓦窑场等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废弃地复垦主要分布在团结村等。
二、土地整治实施对策
(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土地整治的群众基础
通过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整治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
适度争取上级投资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
(三)强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通过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库和备选库建设,做到土地整治决策科学化、手段现代化。
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改进工程施工方法,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注重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和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项目工程质量。
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主要分布于独秀山居委会、高楼村、谷泉村、花山村、黄墩居委会、蒋岭村、良加村、岭北村、栗山村、团结村、皖埠村,面积为2061.28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任何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三)加强土地整理,区内农村居民点不得扩大,并有计划地组织外迁。
(四)除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可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五)加强区内的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和农田林网的建设,提高配套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二、一般农地区
主要分布于独秀山居委会、高楼村、谷泉村、黄墩居委会、岭北村,面积为780.71公顷。
(一)鼓励对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置房屋,增加区内的耕地面积,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和综合利用。
(二)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该区域内的农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
(三)提倡和鼓励区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及个人保持和培肥地力,鼓励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非农用地适度开垦为耕地。
(四)为改善区内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收入,允许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林业用地区
主要分布于独秀山居委会、谷泉村、花山村、蒋岭村、良加村、栗山村、团结村、皖埠村,面积为1341.28公顷。
(一)林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二)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三)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
除改善生态环境、不宜农用的劣质耕地确需按规定退耕还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严禁各类建设用地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
(五)大力加强林地扶育管理,尽快成林成材,发挥综合效益。
用材林的采伐量要与林木生长量相协调,以保证林地的稳定和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主要分布于独秀山居委会、黄墩居委会,面积为72.63公顷。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三)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四)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主要分布于独秀山居委会、高楼村、谷泉村、花山村、黄墩居委会、蒋岭村、良加村、岭北村、栗山村、团结村、皖埠村,该区总面积为750.36公顷。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等。
(二)严格控制人均用地规模,新增居民点人均用地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三)区内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促进工业、住宅等零散用地趋于集中。
六、独立工矿区
主要分布在独秀山居委会、蒋岭村、桐元村,土地总面积7.48公顷。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工业用地,其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三)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用地标准,限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引导各企业合理布局。
(四)兼顾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有序开发,有偿开发,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
(五)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
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主要分布在独秀山居委会、岭北村,土地面积47.55公顷。
(一)禁止直接向区内排放未经净化处理的工业、生活废水,和倾倒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
(二)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
(三)区内禁止影响环境保护的其他活动。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该区土地面积924.15公顷。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土地面积399.33公顷。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该区土地面积4411.10公顷。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根据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将《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至各村。
各村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地块落实保护责任,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人。
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控制各个村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利用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控制,积极引导周边零散的居民点向镇区、交通要道两侧及新建中心村靠拢,使居民点连片,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并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第三节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将补充耕地的来源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将质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整治效果。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土地行政管理
一、实施土地计划管理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批准后的《规划》用地方针、用地目标和用地布局为依据,制定全镇包括耕地保护、植树造林、各类建设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耕地开发复垦等多项指标在内的中期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利用总量控制。
二、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按照全镇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及相应制定的分区用途管制规则,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和改变土地用途。
三、加强规划的执法监督
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滥砍乱伐森林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强化土地管理
推行政府领导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把政府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完成耕地与生态林保护目标,村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指标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完善土地利用经济运行机制
一、完善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或破坏耕地生产能力的,必须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量和相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发、复垦或开发达不到数量和质量标准的,用地单位必须缴纳耕地造地费,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选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加强对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扶持和管理
加强村镇土地整理及土地复垦与开发,增加资金技术等各项投入,鼓励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农民积极进行宜农荒地的开发利用,保证和促进规划提出的各类土地开发利用目标的实现。
第三节提高土地质量,挖掘土地潜力
一、加强农田整理
规划期内要坚持利用与保护并举的方针,抓好中低产田的改造。
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培肥地力,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土地质量。
二、完善土地责任制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对于积极配合的农民给予一定奖励,提高农民种地、护地、养地的积极性。
第四节实行规划实施公示制度
一、广泛群众征求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并监督规划实施。
确需修改规划的,要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信息系统
及时向政府领导和决策部门提供土地利用信息,建立实施规划跟踪反馈系统,根据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修订规划,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更好地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八章附则
一、成果内容
本规划由规划修改文本、规划修改说明和规划图件组成。
经批准后规划修改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释权
本规划由怀宁县黄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怀宁县黄墩镇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从批准之日起组织实施。
四、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本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变化,按规定的程序调整和修改,使规划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作用。
附表
表1黄墩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序号
指标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远期目标年
类型
一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1
耕地保有量
2808.62
1785.00
约束性
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635.00
3
园地面积
3.94
17.00
预期性
4
林地
1443.59
1630.00
6
建设用地总规模
920.90
1008.82
7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30.65
849.24
8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90.94
70.72
二
增量指标(单位:
9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6.78
10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4.38
11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2.67
12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100.00
表2黄墩镇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5年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5734.58
100.00%
农用地
合计
4602.64
80.26%
耕地
48.98%
园地
0.07%
林地
25.17%
牧草地
0.00
0.00%
其他农地
346.50
6.04%
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怀宁 黄墩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