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docx
- 文档编号:1938967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36.22KB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docx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目录: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一
防汛抗灾安全管理二
隧道安全管理办法三
隧道爆破安全管理办法四
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办法一
一、总则
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利、工作内容、汛灾情报告。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时期参建各单位的防汛管理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汛、安全度汛的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组织、物资”三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
二、防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工程建设工地所属各参建单位防汛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该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
2、防汛组织机构
(1)、公司工程建设时期设立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水电站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详见《公司防汛度汛预案》。
(2)、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接受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
向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的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水库)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行使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指挥权,领导防汛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防汛机构下达的防汛工作任务和指令,监督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及措施的实施。
(3)、协调解决、决定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检查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计划、措施。
4、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协公室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在防汛指部的领导下,履行防汛协指挥部的防汛工作义务,具体负责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的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汛管理制度。
(4)、参加公司或地方政府防汛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有关防汛会议精神。
(5)、汇总并审核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度汛工作计划,提交年度第一次防汛工作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地方政府防汛部门。
(6)、负责组织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汛前防汛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7)、深入现场,检查防汛计划的执行情况、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8)、公司工程建设时期每个标段设一个防汛抢险突击队,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副队长分别由各承建单位副经理担任。
(9)、各防汛抢险突击队的职责详见《公司防汛预案》。
三、防汛管理工作内容
1、防汛度汛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
每年3月中旬——4月上旬,动员、安排阶段
(1)、召开防汛度汛工作动员会;
(2)、传达贯彻公司安全防汛度汛精神,学习有关学习文件;
(3)、成立防汛度汛机构,明确责任义务;(4)、进行安排防汛准备工作;
(5)、制订、审核、通过防汛度汛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6)、防汛度汛机构对施工现场准备工作、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
(7)、准备情况汇报会,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安排下一步防汛度汛工作;
第二阶段:
每年4月中旬——4月下旬,检查落实阶段
(1)、防汛度汛机构对汛前各施工现场的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检查已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监督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整改措施落实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3)、防汛度汛准备工作验收;
第三阶段:
每年5月中旬——9月30日,防汛度汛实施阶段
(1)、认真贯彻已审查通过的防汛度汛方案。
第四阶段:
每年10月1日——10月10日,防汛度汛工作总结
(1)、进行防汛度汛工作现场检查、交流、评比活动;
(2)、召开防汛度汛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大会;
(3)、总结当年防汛度汛工作,上报工作总结。
(4)、当年防汛度汛工作结束。
2、每年防汛度汛工作第一阶段,从学习动员开始,向全体员工及参建单位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端正防汛态度,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
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
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落实。
3、完善机构、完善方案入手,对各参建方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国电公司《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防汛管理暂行条例》、《甘肃省水库防洪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
4、每年的4月底前向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提交防汛检查工作报告。
对存在问题和防汛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限期解决,不能在汛前完成的工作,要制定防范对策,并有应急措施。
5、当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并将汛情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迅速上报公司防汛指挥部。
6、出现灾情,防汛办公室要尽快统计出直接经济损失,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7、每年汛后,防汛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汛后检查,在每年的10底前,由各参建单位对年度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汇总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8、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完成项目建设年度防汛工作总结并报公司。
9、每年汛后,由公司项目综合办于10月25日前,完成防汛大事记的编写、归档工作,并随防汛工作总结呈报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四、检查与考核
1、检查与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防汛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2、防汛工作的进行检查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行使权力。
五、其它
附件:
公司防汛方案,防汛预案。
防汛抗灾安全管理二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做好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了汛抗灾工作,保障企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家属生命产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汛抗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直属企业防汛抗灾工作由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共同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第四条直企业防汛抗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和防汛抗灾岗位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第五条直属企业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防汛抗灾设施完好和参加防汛抗灾的义务。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直属企业防汛抗灾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颁布的有关法令、方针政策和制度;
2.编制防汛抗灾工程规划,防洪防涝工程应达到当地设防标准;
3.汛前做好防汛抗灾准备,汛期做好安全度汛和抢险救灾,汛后做好善后工作;
4.积极开展防汛抗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5.编制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6.推广和应用防汛抗灾的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提高企业防汛抗灾科学技术水平;
7.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防汛任务。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其职责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履行,负责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内防汛抗灾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安全环保局。
第八条直属企业应设立防汛抗灾组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直属企业应组织防汛抢险队伍,明确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规划
第十条根据所在地区防洪治涝规划,直属企业规划应达到当地设防标准和防大汛、抗大灾的防御目标。
第十一条规划内容包括:
防洪治涝工程现状和问题;根据所在地区出现超标准水位时,排洪治涝对策和措施;在同时遭遇其他(如台风、龙卷风、风暴潮、雷电、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的应急措施;完成地方政府分配的防洪治涝工程项目;落实实现规划的经费和时间。
第十二条编制防汛抗灾规划应与所在地区防洪治涝和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与本企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和其他抗灾防灾相结合;实行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特别应处理好外洪与内涝的关系,不断提高企业防汛抗灾能力。
第十三条规划应征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防汛抗灾组织应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
当所在地区规划变更、企业发展、实践验证和防灾科学进步时,应组织修改规划,并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制(修)订的规划,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章制度
第十四条直属企业应建立健全防汛抗灾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要求,并针对防汛抗灾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防汛抗灾工作做到正规化、规范化。
1.防汛抗灾组织工作制度;
2.清障、清淤管理制度;
3.防汛抗灾物质储备、管理、调用制度;
4.防汛抗灾指挥、抢险队伍演练制度;
5.洪涝灾情、工程设施、建筑遭损检查核实统计制度;
6.奖励惩罚制度。
第六章汛前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汛前预防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平汛结合、防重于抢”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打有准备之仗。
第十六条直属企业防汛抗灾指挥部应认真组织汛前检查,内容包括;
1.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
2.风暴潮易发地区的海堤、防汛墙、闸坝、防汛门、码头设施、排水泵站、高压电线;
3.地下式和半地下式设施;
4.建(构)筑物防汛抗灾能力及潜在隐患;
5.劈洪沟及有关涵洞;
6.生产要害部位、关键设备、生命线工程及各种物资储库;
7.通信设备、紧急报警系统;
8.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
9.居民避洪、紧急撤退道路、救生、疏散地的准备;
10.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11.安全保卫工作;
12.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运输机具。
以上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不应贻误。
第十七条对本企业所辖范围内阻碍排洪排涝的临时建(构)筑物、工料棚舍、陈旧危防和设施,一律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汛前应认真防汛抗灾抢险演习,搞好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家属明确防汛抗灾的重要意义和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汛期防汛抗灾
第十九条直属企业防汛抗灾组织应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汛期范围,确定本企业汛期的起止日期,并根据所在地设防水位、洪涝汛情、风暴潮和暴雨情况,下达进入防汛紧急状态令,启动“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抗灾指挥成员应全部到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汛部门管理干部和防汛救灾抢险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二十条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防汛组织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防汛抗灾急需物资、设备、交通运输机具和人力,保证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的实施,确保生产、建设系统顺利进行。
第八章抢险救灾
第二十一条遭受洪涝灾害时,防汛抗灾组织应即刻将灾情报告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同时,向全体职工、家属紧急动员,发布有关安全禁令。
所有单位、个人必须听从防汛抗灾组织统一领导。
第二十二条灾害现场指挥人员和生产调度部门必须随时向防汛抗灾组织汇报生产建设系统遭灾情况,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三条防汛抗灾组织要做好险区群众撤离,安排好生活、医疗卫生和巡逻保卫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对要害部位、关键设备、生命线工程、化学危险品库和储罐要加强检查、监护。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化学危险品溢出和泄漏,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应采取积极抢护措施。
任何单位、个人若发现新的险情应及时主动报告,防汛抗灾组织有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实地察看,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遭灾时,生产岗位工人在没有接到停止生产指令情况下,应坚守生产岗位。
根据灾情,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灾情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驻军、武警部队和兄弟单位求援,同时报告集团公司。
第九章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灾后、直属企业防汛抗灾组织应做好受灾职工、家属的生活供给及住房安置,医疗防疫及伤亡人员处理,恢复生产,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学校复课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防汛抗灾总指挥部应根据灾情派员到受灾单位,指导灾后恢复生产与生活、灾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协调有关事宜。
第二十九条直属企业应按国家统计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汛 度汛 安全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