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理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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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构类型:
框架六层
8、保温材料选用成品技术,保温材料传热系数满足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工程保温措施简介:
本工程3#厂房及办公楼中办公楼部分按保温节能要求设计,屋面采用4cm厚挤塑板,墙面采用3.5cm厚挤塑板,地面采用3.5cm厚X挤塑板,窗原设计采用6+12A+6白玻,由于本工程东、南、西三个方向的遮阳采用活动百叶外遮阳,现变更东、南、西三个方向门窗变更6中透Low-e+12空气+6透明塑钢门窗K=2.5≤3.5,sc=0.50≤0.50,满足要求。
西立面大门MC-1变更为6中透光Low-e+12空气+6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K=3.1≤3.5,sc=0.50≤0.50,满足要求。
东西立面大门可开启部分为12钢化安全玻璃贴龙膜(LE50SRCDF)遮阳,K=3.5≤3.5,sc=0.49≤0.50,满足要求(龙膜节能型号:
LE50SRCDFU=4.04遮阳系数=0.49可见光透视比=49%)。
二、保温节能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本工程设计图纸及选定节点图集大样。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三、工程专业特点
建筑节能的意义不仅是节约能源,还包括对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广泛影响。
能效的提高和能源的节约势必减少节能建筑的运行费用;
建筑运行能耗的减少将减弱建筑运行产生的废气、固体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由于建筑节能不涉及结构安全,在没有硬性约束的情况下,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给节能建筑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因此,应加强施工过程的节能质量控制,如对进入工程现场的保温材料、门窗等构件进行抽查复验,不符合要求不允许使用,从而确保建筑的节能质量和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四、监理工作流程
4.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4.1.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4.1.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4.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4.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位、)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4.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4.3.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4.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4.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
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4.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五、保温节能监理工作内容
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标准图集节点大样和技术要求、变更通知及有关规定、规范等资料。
控制工程项目在墙体、门窗、屋面、地面、幕墙节能方面的质量控制、协调施工工期、收集管理监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工作关系,其中工程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
六、保温节能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项目节能工程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监理工作。
协调业主、总包单位及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及做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合格工程。
保温节能工程的监理目标是,确保保温节能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建筑节能的效果。
七、保温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7.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7.2.1.1工程监理单位应针对与项目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
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在现场配备有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相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7.2.1.2监理机构应对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7.2.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1、审验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2、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7.2.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2.1.5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建筑节能监理专项方案纳入其中,并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符合建筑节能工程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2.1.6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查验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参加建筑节能培训的情况。
7.2.2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
7.2.2.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1、审查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节能标准,是否取得建筑节能产品认定标识证书(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2、依照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进场检测的见证取样和审查复检报告。
进场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
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2)外墙及分户墙用墙体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
(3)外门、外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等。
3、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构配件。
7.2.2.2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
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2.2.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要求,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玻璃幕墙等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形成旁站监理记录。
7.2.2.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外门、屋面、地面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
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应形成《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表》。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行为和降低建筑节能材料、施工质量标准行为无法制止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仍无法制止时应报告政府监督机构。
7.2.2.5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报验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7.2.2.6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建筑节能的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变更是否遵循原审查途径进行了工程变更的申报和审查。
对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质量标准行为,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劝阻,仍无法制止时应报告政府监督机构。
7.2.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要点
7.2.3.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7.2.3.2协助业主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7.2.3.3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涵盖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提出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明确意见。
7.2.3.4参加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签署建筑节能工程分部竣工验收意见。
八、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人员应以身作则,成为贯彻新标准新规范的模范,努力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贯彻以工程建设检验批质量检验为主的过程控制,坚持对涉及建筑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努力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全过程控制。
8.1事前控制——主要审核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技术标准。
核查指挥和实际操作者的资质及技术状况,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状况;
材料的质量状况;
施工8.1.1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总之是对人、机、料、法、环进行认真地调查与考评,确保正常施工。
8.1.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8.1.3建筑节能工程承包方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8.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相应程序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8.1.5审核检查承包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否通过相应节能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否则不具备检测资质。
8.1.6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8.1.7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下列表格中的项目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序号
分项工程
复验项目
1
墙体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
幕墙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
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
门窗节能工程
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4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5
地面节能工程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8.1.8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
8.1.9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8.1.10现场配置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置。
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置。
8.2事中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应采用巡视、旁站(见旁站实施细则)和平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检查操作者是否按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操作规程、规范等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贯彻以予防为主的方针,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8.2.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8.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8.2.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8.3事后控制——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成品的保养、保护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准确地验评,对施工中出现的缺陷,按方案进行修整,对影响节能效果的缺陷要由承包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处理;
填报真实的质量情况和技术资料,报监理组签认后入档。
8.3.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主要验收内容
主体结构基层;
保温材料;
饰面层等
隔热材料;
隔汽层;
幕墙玻璃;
单元式幕墙板块;
通风换气系统;
遮阳设施;
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门;
窗;
玻璃;
遮阳设施等
基层;
保温隔热层;
保护层;
防水层;
面层等
保温层;
8.3.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8.3.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
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规范规定。
8.3.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装订。
(一)墙体节能工程
一)、监理隐蔽检查工作流程:
基层验收→粘贴挤塑板→表面平整、立面垂直、阴阳角方正、接缝高低差→安装锚固件位置数量→耐碱玻纤网格布→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加强→上下搭接≧100㎜、左右搭接≧80㎜→抹面抗裂砂浆→表面平整、立面垂直、阴阳角方正、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合格后进行装饰面层。
二)、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作方法:
⑴审查施工图外墙保温节点大样,了解节点构造,审查承包商上报的外墙保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设计及方案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破坏。
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4)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5)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火渗透性能。
7)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8)外墙外保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最低保修期为五年。
2、工作措施
⑴见证取样、抽样及送样检测。
⑵本工程我监理单位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构件及墙体、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保温工程隐蔽前施工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⑶专业监理巡视、平行检查。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⑴质量控制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分工及负责质量监督制度。
⑵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⑶质量控制经济措施:
与建设单位(业主)商定奖惩制度。
⑷质量控制合同措施:
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三)、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要点:
1、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外墙保温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当按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样复试及代表批量进行材料复试:
1、原材料生产厂家资质及生产许可证。
2、复验项目:
聚苯板,抹面抗裂沙浆,玻纤网格布。
2、材料供货合同
3、外墙保温施工方案。
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⑴施工工序及施工间隔时间,为使材料有时间充分硬化,需规定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各层施工的间隔时间。
⑵施工机具准备使用情况。
⑶基层质量处理情况。
⑷环境温度和养护条件要求。
⑸施工方法。
⑹主要材料用量。
⑺各工序施工标准、技术交底、质量要求。
⑻成品保护措施。
是否有防晒、防风雨、防冻措施;
防止施工污染;
吊运物品或拆脚手架时防止撞击墙面和门窗;
防止踩踏窗口;
对碰撞坏的墙面及时修补。
4、施工质量承诺书。
5、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每500~1000㎡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多层建筑可按不同的建筑立面划分检验批。
7、检查数量每100㎡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8、上述内容必须在外墙外保温施工前与施工、监理、业主共同商定意见一致后落实执行。
四)、墙体外保温工程监理流程:
承包方专项方案报批→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原材料检验、复试→参加承包方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
五)、墙体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要点:
1、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在现场制作样板墙,经有关各责任主体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施工、建设、监理、设计各方一起验收样板墙)。
施工单位应有施工记录,旁站监理应有旁站记录。
2、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由供应商配套供应的系统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侯性试验。
3、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装好门窗框或辅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4、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及封闭阳台、混凝土柱、梁、挑板等热桥部位。
5、保温板表面不得长期裸露,安装上墙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6、薄抹面层施工时,玻纤网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不得外露。
7、挤塑板板粘接牢固后(至少24h)方可进行抹面层施工。
8、抹抹面层前应检查挤塑板板是否粘接牢固,松动的挤塑板板应取下重贴,并应待粘接牢固后再进行下面的施工。
应将大于2㎜的板间缝隙用XPS板条填实,不得用胶粘剂填塞缝隙。
填缝板条不得涂胶粘剂。
有板皮的板面应磨去表皮。
应将板间高差大于1㎜的部位打磨平整。
阳角应弹墨线并打磨至与墨线齐平。
9、抹面胶浆应随用随拌,已搅拌好的抹面胶浆应在2h内用完。
10、抹面层宜采用两道抹灰法施工。
用不锈钢抹子在挤塑板板表面均匀涂抹一层面积略大于一块玻纤网的抹面胶浆,厚度约为2㎜.立即将网格布压入湿的抹面胶浆中,待抹面胶浆稍干硬至可以碰触时抹第二道,使网格布被全部覆盖。
11、在高湿度和低温天气下,保护层和保温浆料干燥过程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
新抹涂层表面看似硬化和干燥,但往往仍需要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在整个厚度内充分养护,特别是在冻结温度、雨、雪或其他有害气候条件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下。
5℃以下的温度可能由于减缓或停止丙烯酸聚合物成膜而妨碍涂层的适当养护。
由寒冷气候造成的伤害短期内往往不易被发现,但是长久以后就会出现涂层开裂、破碎或分离。
突然降雨可将未将养护的新抹涂料直接从墙上冲掉,因此必要时应有防雨措施。
12、对涉及节能保温功能的重要项目应按规定进行检测。
如:
⑴保温层与基层粘接的拉拔试验⑵保护层与保温层的粘接强度试验⑶保温系统的抗冲击试验。
外保温施工期间和完工后24h内,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
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
在风力大于5级和雨天禁止施工。
13、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
XPS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高度不宜大于600㎜;
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14挤塑板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接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
找平层应与墙体粘接牢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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