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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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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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
实施日期:
**年**月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码头安全作业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5)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应急[2014]6号)
(6)《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府办[2011]86号)
2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码头安全生产保证。
(2)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本公司总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大,按照分级响应定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码头的安全设施。
(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培训与预防相结合。
2.1码头装卸工艺
本码头为公司散货装卸码头,码头起重机将煤从货船上卸入煤堆场,或将废纸由起重机卸入板拖车上,再由拖拉机拉入厂区仓库。
装卸工艺流程如下:
(1)原煤
货船→桥式抓斗→桥式抓斗水平运送→煤堆场
(2)废纸
货船→固定吊起重机→小轮拖车→厂区仓库
2.2码头装卸物品
码头装卸物品为煤、废纸。
2.3码头主要设备设施
表2.6-1码头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技术参数及
规格型号
用途
安装场所
1
固定式悬臂起重机
1
GGQA516
卸废纸
码头
2
固定式悬臂起重机
1
GGQA516
卸废纸
码头
3
双梁式起重机
1
QD5-198-30
卸原煤
原煤场
4
双梁式起重机
1
QD5-198-30
卸原煤
原煤场
5
板拖车
3
卸废纸
码头
3.1危险性分析
3.1.1装卸物质的危险性分析
煤是由有机质和无机质所组成的复杂的混合物,其组成以有机质为主体,构成有机高分子的主要由碳、氢、氧、氮、硫五类元素组成。
其中,碳、氢、氧占煤中有机质的95%以上。
具有可燃性、易爆性、毒性等。
下面就煤的危险特性进行详细分析。
(1)可燃性
煤的存放时间过长容易氧化,甚至自燃。
煤的氧化是放热反应,煤在堆放中因氧化放出的热量不能及时扩散,则会被煤吸收而使煤的温度提高,煤的温度提高又促使了煤更加剧烈的氧化,放出的热量就更多。
当温度达到煤的着火点时就会起火燃烧。
(2)爆炸性
煤在码头的装卸运输过程中会受到冲击、摩擦、震动或因风速过高扬起,产生一定量的煤尘,当煤处在粉尘(或悬浮微粒)状态,与空气中的氧气达到一定程度的均匀混合后,其与氧气的比例在一个爆炸极限范围内,一旦遇到合适的火源,就会产生爆炸。
(3)毒性
煤尘发生爆炸时,在爆源的进、回风侧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在该范围的人员经呼吸道吸入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会引起中毒。
3.1.2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综合考虑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对码头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
火灾爆炸、触电、淹溺、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坍塌、高温、船舶靠离泊危险、粉尘危害、自然灾害等。
3.1.2.1火灾爆炸
根据公司装卸的煤危险特性分析,煤的温度达到煤的着火点时就会起火燃烧,其煤尘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遇到合适的火源,便会爆炸。
本码头装卸过程中可能产生火灾、爆炸的因素有:
(1)煤的氧化
煤储存不良,使煤长时间与空气作用,通风量不足,或煤没有隔离空气存放,使煤氧化释放的热量不断积累,达到着火点后燃烧。
(2)煤尘
煤在码头装卸过程中,因到冲击、摩擦、震动或因风速过高扬起,产生一定量的煤尘,煤尘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一旦遇到合适的火源就会爆炸。
(3)废纸
废纸原料是可燃物质,遇火源可引起燃烧,引发火灾事故。
(4)火源
1)动火作业
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是散货装卸码头及船舶设备设施安装、检修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作业。
若违章动火,或防护措施不力,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当在卸空的船舱内进行动火作业时,由于内部可能存在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气体,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尤为突出。
2)电火花和电弧
船舶、码头面均设置有电气设备设施,如配电箱、照明灯、电缆等。
当电气设备设施存在质量缺陷(如不防爆、防爆等级不够、未采取接零和漏电保护措施等),或发生故障(如防护失效、短路、超负荷等),或使用者操作不当时,均有可能产生电火花或电弧,或者高热。
3)雷击
雷击产生的电弧是一种很强的点火源。
码头设备设施、船舶的防雷措施不落实,雷雨天气仍进行装卸作业,或因管理疏忽导致防雷效果降低,则可能在雷暴天因雷击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摩擦、撞击
金属工具、法兰盘、鞋钉等,若与码头面、船甲板发生摩擦或撞击,有可能产生火花。
5)明火
船舶或码头附近水域的其它船舶(如过往的货船、港作船及渔船等)上生活设施用火不当,或排烟口夹带火焰,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6)现场吸烟
在码头面、船上禁烟区及附近水面等场所吸烟(包括使用火柴或打火机),是非常危险的,应绝对禁止。
7)其它点火源
①在货船甲板、码头上放置和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等);
②蒸汽机船和与货船工作无关的船舶系靠,带有明火或火星;
③货船机舱中的柴油机在运转过程中,因转动部位转速过快,缺乏润滑油润滑,或燃油油量不足,油质不佳、影响雾化,以及油路发生渗漏等原因,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④柴油机排气管的高温;船舶医务室内的高锰酸钾和甘油等有机物放在一起,或酒精、驱蚊剂等易燃物品放置不当,倒翻、撞击都可能引起火灾。
⑤杂散电流窜入码头作业平台及船舶,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⑥不防爆的手机也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⑦不能完全排除人为纵火等破坏活动的可能。
3.1.2.2触电
由于码头作业环境具有潮湿、高温、起重设备等特点,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常识、违章作业、误操作、电气设施出现故障防护失效或漏电、个人防护用具佩戴不完善等,容易导致人员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3.1.2.3淹溺
码头作业人员和船员(尤其是水手)在解、系船舶缆绳,巡视码头作业现场,以及上下船舶时,人员因疲劳工作或注意力不集中落水,引起淹溺、机械伤害事故,尤其在作业环境不良(如大风、大浪天气及夜间)时,这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3.1.2.4起重伤害
在使用起重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是翻倒、超载、碰撞、操作失误、负载失落、机械伤害等。
造成这类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码头使用起重机,如果违章作业、超载、与其他机械设备碰撞、基础不牢、钢丝磨损等可能发生翻倒、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事故。
(2)起重机在变载荷的工作情况下,可能会引起机械传动和承重零部件、金属部件以及动力设备等的疲劳破坏、过度磨损和发热烧坏。
(3)起重机在最大载荷的工作作用时,可能会引起起重机械整体或局部失稳倾覆、机构零部件和金属结构的强度、刚度和失稳破坏;或者因为机构突然停车、制动不牢、重物突然坠落等使起重机械突然失灵。
(4)起重机在露天作业码头如遇到特大暴风或台风袭击,会引起起重设备整体或局部失稳倾覆,支承零部件、金属结构和安全装置的强度、刚度和失稳破坏,或者因为制动不牢使起重机械的机构产生运动,控制失灵装置等。
(5)起重机械如果受到特殊载荷的作用,如缓冲器与终点止挡器相撞或两台起重机相撞时产生的碰撞载荷、特大风浪造成的船舶摇摆载荷、长途搬运造成的运输载荷以及安装载荷、温度载荷、地震载荷等,会使起重机械发生整体或局部的强度破坏、失稳破坏以及局部的永久变形破坏。
(6)钢丝绳是起重机械的重要零件之一,在起重中起到承载和牵引载荷的作用。
钢丝绳在使用中如果出现意外机械事故、未及时发现钢丝绳的磨损、安全装置失灵、超负荷运行、突然加速等情况时,会导致钢丝绳所受载荷超过其极限载荷而使钢丝绳断裂。
(7)钢丝绳在工作过程中,除受到拉应力外,还由于在滑轮和卷筒上卷绕,产生接触应力和弯曲应力,这两种应力成脉冲变化,引起钢丝绳金属疲劳。
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的外层钢丝由于磨损和多次弯曲造成弯曲疲劳,首先外层钢丝开始断裂,随后内层钢丝也跟着断裂,随着断丝数的增加,未断钢丝受到的拉力增大,磨损和疲劳加剧,断丝逐渐加快。
当断丝数达到一定限度后,使实际的安全系数降低,如果继续使用就会引起整根钢丝绳断裂。
(8)采用不符合标准的钢丝绳,未对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报废要求的钢丝绳而没有及时更换,且对钢丝绳维护、定期润滑等不到位等,都可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
3.1.2.5车辆伤害
人员在装卸区、车辆行驶区交叉作业而无人监护,驾驶员未发现或误操作,或车况不好、制动不灵,或管理不好道路缺陷,安全标志缺陷、驾驶人员违章等,都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或设备损坏。
3.1.2.6坍塌
码头的货物因放置超过基础承载能力、超高不稳、放置混乱、人员操作失误、现场指挥失误等,或外力撞击货物,则有可能造成货物坍塌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尤其在作业环境不良(如大风、大浪天气及夜间)时,这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3.1.2.7高温危害
码头的作业人员进行的是露天作业,码头所在地夏季炎热,长期在酷暑天气下作业,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发生中暑等高温危害。
高温还可以抑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作业人员受高温环境热负荷的影响,作业能力随温度的升高而明显下降,劳动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误率,有导致发生其他事故的危险。
3..1.2.8船舶靠离泊危险
船舶在靠离泊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是发生船与码头碰撞、船舶断缆、船舶搁浅、人员淹溺等。
造成这类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船靠泊时行驶速度、驶近角度不当,制动操作距离太近等,导致靠泊碰撞码头;
(2)由于船、岸的系泊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系泊作业有失误、未系横缆等,致使船过度位移或断缆漂离泊位;
(3)船舶在靠、离岸和系泊过程中,因采用过小的缆绳或缆绳年久磨损会发生断缆,断缆可能发生伤亡事故。
断缆后船舶在水流、波浪的作用下会漂离泊位,从而拉裂输送管道,引发泄漏事故。
严重时船舶在波浪、大风的作用下,对码头产生撞击、挤压、摩擦,会导致船舶和码头遭受损坏,人员伤亡。
(4)船离泊时机不当,如风浪大、雾大、潮汐急落或急涨时靠、离泊位,船体受恶劣天气、潮流的影响大,往往容易发生事故;
(5)操作人员在靠离泊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失误,指挥不当等,驾驶人员技能差,操作失误等。
(6)由于装卸作业为近水作业,码头作业人员在解、系缆绳、现场巡视时,有可能发生落水淹溺事故,在大风、大浪或降雨天气以及夜间等不良作业环境下,这种危险更为突出。
若人员在岸边操作,由于码头的的岸边无防落水措施,可能存在淹溺的可能性。
落水淹溺事故发生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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